第一千二百九三章 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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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宁村一月一次的大集就在村头往北走不远,每个月的这时候,附近村庄及石阳镇上的人都会来这儿做买卖、赶大集。
沈润和晨光赶到集市时,集市上已经人山人海了,附近村镇的人都来赶集,还有特地赶着驴车过来的,这个集市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热闹。
晨光走到入口,差一点就被摩肩擦踵的人群劝退了,她受不了这么多人挤来挤去。沈润却兴致勃勃,他平时极少逛集市,难得今天有机会,他现在又负责煮一日三餐,看见集市上售卖的农家自种的新鲜蔬果就想买,也不管晨光是不是想回去,拉起她的手就往人群里钻。
晨光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他,但她很快就被集市上的小吃吸引了注意,各式各样的吃食,只存在于本地的特色小吃,五颜六色,花样繁多,泛着诱人的香气,诱得她饥肠辘辘,食指大动。
沈润却不愿意给她买,在城里吃一吃就算了,村集上的小摊子,看摊主的手就不怎么干净,吃出毛病来,小地方连个像样的郎中都找不着:
“别买了,回去我做给你吃。”
晨光不是小孩子,听他这么说,她没有任性地坚持,却垮起小脸,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沈润见她独自生闷气,忍俊不禁,牵着她的手,用手臂撞了她一下,笑道:“又不是小孩子了,不让你吃还闹别扭?你肠胃弱,真吃出病来,这小地方,我上哪儿给你找药去?”
“我饿了!就该吃了饭再来!”
“吃了饭集都散了,下个月咱们都回箬安了。”沈润说。
晨光“哼”了一声。
沈润无奈地笑,就在这时,一个小贩挑着两筐春萝卜从他们身旁经过,吸引了他的注意,沈润叫住他,从他的筐里挑了两根漂亮的萝卜买下来。小贩走后,他在晨光不解的眼光里掏出帕子,仔细地将萝卜擦拭干净,递给她,说:
“吃吧。”
晨光瞪着他手里的萝卜。
“吃吧。”沈润又说了一遍,笑着道,“你不是饿了么?”
一腔火气上涌,额角的青筋开始乱跳,晨光皮笑肉不笑地接过萝卜,猛地往他的身上拍去:“你不让我吃蒸肉糕,让我吃生萝卜!”
“这萝卜比蒸肉糕干净多了。”沈润一边笑着躲,一边辩驳。
“洗都没洗,哪里干净了?”
“就算没洗,也比老板的手指甲干净。”
晨光想起刚刚做蒸肉糕的老板指甲缝里的黑泥,顿时胃口全无,用萝卜狠狠地抽了他一下。沈润笑,夺过她手里的生萝卜,放进提着的菜篮里:
“不生吃就不吃,回去炖了再吃。”
“我不吃炖萝卜。”晨光绷着脸说。
沈润牵起她的手,拉着她往前走,他张望着街道两旁热情招呼的商贩,嘴里问:“那你想吃什么?”
晨光不满地斜睨他:“不是你说的炖肘子么?”
沈润愣了愣,忍俊不禁,扑哧笑了,点着头,满口答应:“好!炖肘子!”
晨光觉得他在笑话她,不悦地问:“怎么,我不能吃炖肘子?”
“能!怎么不能?你多吃点,多吃点身体才结实,只炖肘子哪里够,我再给你烤只羊吧?再烧只鸡,怎么样?”
“干脆再宰头牛......你祭祖呢?”晨光说。
沈润笑不可支,看了她一眼,微抿着嘴唇,克制着笑意,一本正经地点头:“确实,祖宗!”
“......”他真讨厌,晨光用力拍了他两下。
沈润没躲,笑着捉住她的手,重新牵起,和她走在人群里。
前来赶集的夫妻很多,苍丘人民风彪悍,女人们性情泼辣,嗓门极大,和软声细语的龙熙女人对比鲜明,讨价还价像是在吵架,和夫君亲近几句时,由于嗓门过大,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骂丈夫,沈润听了一圈,觉得很有意思。
市集上生活气息浓郁,与浸淫在权力里的日子完全是两个世界,他拉着她的手,提着老旧还有点扎手的菜篮子,走在喧闹的集市上,周围都是为了各自的生活奔忙的百姓,让他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他们只是一对生活在民间的平凡夫妻,在他们的生活里没有权力,没有杀戮,没有阴谋和诡计,有的只是平淡如水的三餐一宿。
“要是能一直这么过下去,就好了。”他含着笑,带着遗憾,轻声感慨。
“什么?”晨光从小吃摊老板的手指甲上回过神,狐疑地望向他,自他说了手指甲,她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想看人家的手指甲。
沈润望了她一眼,浅笑着,柔声说:“就这样,我和你,在这里,平静地生活,不被打扰,做一对普通的夫妻。”
晨光盯着他看了片刻:“普通夫妻,男人要么会种地,要么能打渔,再不然也得会做个买卖什么的,总得会一样,你会哪个?”
“哪个都行。”
“都会?”晨光不相信。
“不会可以学嘛,农夫渔民也不是生来就会的,我治国都会了,学种地打渔还不容易?”沈润自信满满。
他好骄傲的样子,晨光撇了撇嘴。
“你放心,我养得起你。”沈润笑着说。
“养不养先不说,做了平民,就你那张脸蛋,一个县令家的女儿都能把你抓去入赘,赘婿,可比当容王惨多了,狗都不做。”晨光吃吃地笑,似在吓唬他。
“抓我?谁敢?”沈润指了指自己,轻蔑地说。
“你不是容王,谁都敢。”这世上没有比权利更牢靠的东西。
沈润不忿,还有点生气,他觉得她是在打击他,他就是想和她过过普通日子,她不感动不说,还泼他冷水:“照你这么说,普通人别过日子了?!”
“你又不是普通人。”
沈润张了张嘴,语塞,他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她为什么要做凤帝,因为她拥有被世人觊觎的美貌和让人趋之若鹜的玄力,没有权力作为倚靠,她保不住自己。同理,做皇子时他之所以费尽心机争权夺位,是因为没有权势作为倚靠,他保不住自己。可他还是有点生气,就因为她太冷静了,没有和他一块畅想不可能的未来,显得他很傻:
“就算我被人抓去,不是还有你吗?你男人让别的女人抓去了,你还打算置之不理?”
“理啊,我去灭了她全家,救你出来,犯了杀人罪,衙门派衙役来抓我,我灭了他们,之后驻军来抓我,我再灭了他们,帝都恐慌,派兵前来围剿,人太多我打不过,只好杀几个领头的,想办法收服军队,如此帝都里领头的更不会放过我,于是乱战开始,我领兵杀进帝都,改朝换代,凤帝还是凤帝,而你就是那个引起战争的祸水。”晨光手一拍,完美!
小宁村一月一次的大集就在村头往北走不远,每个月的这时候,附近村庄及石阳镇上的人都会来这儿做买卖、赶大集。
沈润和晨光赶到集市时,集市上已经人山人海了,附近村镇的人都来赶集,还有特地赶着驴车过来的,这个集市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热闹。
晨光走到入口,差一点就被摩肩擦踵的人群劝退了,她受不了这么多人挤来挤去。沈润却兴致勃勃,他平时极少逛集市,难得今天有机会,他现在又负责煮一日三餐,看见集市上售卖的农家自种的新鲜蔬果就想买,也不管晨光是不是想回去,拉起她的手就往人群里钻。
晨光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他,但她很快就被集市上的小吃吸引了注意,各式各样的吃食,只存在于本地的特色小吃,五颜六色,花样繁多,泛着诱人的香气,诱得她饥肠辘辘,食指大动。
沈润却不愿意给她买,在城里吃一吃就算了,村集上的小摊子,看摊主的手就不怎么干净,吃出毛病来,小地方连个像样的郎中都找不着:
“别买了,回去我做给你吃。”
晨光不是小孩子,听他这么说,她没有任性地坚持,却垮起小脸,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沈润见她独自生闷气,忍俊不禁,牵着她的手,用手臂撞了她一下,笑道:“又不是小孩子了,不让你吃还闹别扭?你肠胃弱,真吃出病来,这小地方,我上哪儿给你找药去?”
“我饿了!就该吃了饭再来!”
“吃了饭集都散了,下个月咱们都回箬安了。”沈润说。
晨光“哼”了一声。
沈润无奈地笑,就在这时,一个小贩挑着两筐春萝卜从他们身旁经过,吸引了他的注意,沈润叫住他,从他的筐里挑了两根漂亮的萝卜买下来。小贩走后,他在晨光不解的眼光里掏出帕子,仔细地将萝卜擦拭干净,递给她,说:
“吃吧。”
晨光瞪着他手里的萝卜。
“吃吧。”沈润又说了一遍,笑着道,“你不是饿了么?”
一腔火气上涌,额角的青筋开始乱跳,晨光皮笑肉不笑地接过萝卜,猛地往他的身上拍去:“你不让我吃蒸肉糕,让我吃生萝卜!”
“这萝卜比蒸肉糕干净多了。”沈润一边笑着躲,一边辩驳。
“洗都没洗,哪里干净了?”
“就算没洗,也比老板的手指甲干净。”
晨光想起刚刚做蒸肉糕的老板指甲缝里的黑泥,顿时胃口全无,用萝卜狠狠地抽了他一下。沈润笑,夺过她手里的生萝卜,放进提着的菜篮里:
“不生吃就不吃,回去炖了再吃。”
“我不吃炖萝卜。”晨光绷着脸说。
沈润牵起她的手,拉着她往前走,他张望着街道两旁热情招呼的商贩,嘴里问:“那你想吃什么?”
晨光不满地斜睨他:“不是你说的炖肘子么?”
沈润愣了愣,忍俊不禁,扑哧笑了,点着头,满口答应:“好!炖肘子!”
晨光觉得他在笑话她,不悦地问:“怎么,我不能吃炖肘子?”
“能!怎么不能?你多吃点,多吃点身体才结实,只炖肘子哪里够,我再给你烤只羊吧?再烧只鸡,怎么样?”
“干脆再宰头牛......你祭祖呢?”晨光说。
沈润笑不可支,看了她一眼,微抿着嘴唇,克制着笑意,一本正经地点头:“确实,祖宗!”
“......”他真讨厌,晨光用力拍了他两下。
沈润没躲,笑着捉住她的手,重新牵起,和她走在人群里。
前来赶集的夫妻很多,苍丘人民风彪悍,女人们性情泼辣,嗓门极大,和软声细语的龙熙女人对比鲜明,讨价还价像是在吵架,和夫君亲近几句时,由于嗓门过大,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骂丈夫,沈润听了一圈,觉得很有意思。
市集上生活气息浓郁,与浸淫在权力里的日子完全是两个世界,他拉着她的手,提着老旧还有点扎手的菜篮子,走在喧闹的集市上,周围都是为了各自的生活奔忙的百姓,让他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他们只是一对生活在民间的平凡夫妻,在他们的生活里没有权力,没有杀戮,没有阴谋和诡计,有的只是平淡如水的三餐一宿。
“要是能一直这么过下去,就好了。”他含着笑,带着遗憾,轻声感慨。
“什么?”晨光从小吃摊老板的手指甲上回过神,狐疑地望向他,自他说了手指甲,她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想看人家的手指甲。
沈润望了她一眼,浅笑着,柔声说:“就这样,我和你,在这里,平静地生活,不被打扰,做一对普通的夫妻。”
晨光盯着他看了片刻:“普通夫妻,男人要么会种地,要么能打渔,再不然也得会做个买卖什么的,总得会一样,你会哪个?”
“哪个都行。”
“都会?”晨光不相信。
“不会可以学嘛,农夫渔民也不是生来就会的,我治国都会了,学种地打渔还不容易?”沈润自信满满。
他好骄傲的样子,晨光撇了撇嘴。
“你放心,我养得起你。”沈润笑着说。
“养不养先不说,做了平民,就你那张脸蛋,一个县令家的女儿都能把你抓去入赘,赘婿,可比当容王惨多了,狗都不做。”晨光吃吃地笑,似在吓唬他。
“抓我?谁敢?”沈润指了指自己,轻蔑地说。
“你不是容王,谁都敢。”这世上没有比权利更牢靠的东西。
沈润不忿,还有点生气,他觉得她是在打击他,他就是想和她过过普通日子,她不感动不说,还泼他冷水:“照你这么说,普通人别过日子了?!”
“你又不是普通人。”
沈润张了张嘴,语塞,他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她为什么要做凤帝,因为她拥有被世人觊觎的美貌和让人趋之若鹜的玄力,没有权力作为倚靠,她保不住自己。同理,做皇子时他之所以费尽心机争权夺位,是因为没有权势作为倚靠,他保不住自己。可他还是有点生气,就因为她太冷静了,没有和他一块畅想不可能的未来,显得他很傻:
“就算我被人抓去,不是还有你吗?你男人让别的女人抓去了,你还打算置之不理?”
“理啊,我去灭了她全家,救你出来,犯了杀人罪,衙门派衙役来抓我,我灭了他们,之后驻军来抓我,我再灭了他们,帝都恐慌,派兵前来围剿,人太多我打不过,只好杀几个领头的,想办法收服军队,如此帝都里领头的更不会放过我,于是乱战开始,我领兵杀进帝都,改朝换代,凤帝还是凤帝,而你就是那个引起战争的祸水。”晨光手一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