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 情圣那些不为人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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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属于这一代天门十三中资格比较老的成员,期间虽然离开了天门几年,但他的心一直都在,要不然也不会训练出替天团这样的精英组织。
在坤沙和罗汉先是从天门十三中分离出去,创建了乾门,又有金不缺死于街头,情圣才重新回归天门,并将替天团带入了天门当中,算是他二进天门的见面礼。
只可惜,好景不长,情圣和他的替天团刚准备绽放异彩的时候,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到了界狱这种鬼地方,实在有些怀才不遇的感觉。
界狱七层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可以生存的地方,有着神医之称的秦越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也把慈悲的心肠收了起来,与情圣相互配合,在这个地方找到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生存之道。
情圣和秦越的实力,加起来也不及韩非,更不要说加上周瑞,他们两个能存活下来,完全是因为情圣的拼命掩护,秦越的背后支援,一旦情圣受了伤之后,秦越会以他那超高的医术将情圣治好。
还是那句话,只要情圣受的不是致命伤,秦越绝对可以把他医好,不要以为界狱就没有药材,只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并不认识这些药用植物而已,再加上药用植物需要相互配合,普通人胡乱用不但无法治疗伤势,反而会直接要了命。
中医有句话说:“世间药物,七分无碍,三分有毒。”
这两个天门十三没有韩非那样的实力,却将配合运用的恰到好处,在情圣干掉几个人之后,从他们嘴里得知了台风带领的天门众人和界狱一个叫云帮的火拼,便决定前往。
两人行走在路上,还是和之前一样的小心翼翼,因为他们都知道,以他们的实力无法再界狱七层横着走,当然他们也不怕事,只是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当心黑枪。
在界狱这些日子以来,他们终于知道了,这里边有一种特殊的枪械,打出的那种特殊子弹,即便是神域级都吃不消,小心便可以驶得万年船。
一段路之后,两个人坐在一起稍作休息,吃了点东西,喝了些水,便开始找寻接下来睡觉的场所,要知道界狱是没有白天与黑衣之分的,但是人的身体是需要休息的,他们必须要保持自己百分之百的精神力,用来应付接下来路程可能发生的一切意外。
一个多小时后,两个人找到了山洞,并将山洞堵上之后,开始休息。
山洞的空间本身就不大,被他们这么一堵之后,更显的小了,勉强可以让两个人伸展身体,而他们之所以不住外面那些无主的石头堆积的石房子,便是因为需要人守夜,那样就会有一个人无法休息,到头来得不偿失。
大概睡了两个多小时,情圣忽然中梦中惊醒,在萤石的幽绿光芒下,脸上可以看到密集的细汗,犹如豆大的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这时候,秦越也坐了起来,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情圣:“做噩梦了?”
情圣愣了一下,苦笑道:“没用,就是这段时间一直休息不够,还要一直战斗,精神力太差了。”
秦越却叹了口气说:“有些事情,你憋在心里,早晚可能憋出病来,还不如找个人说说,也许那样你就会好点。”
“没,没事,就是到了界狱杀的人有点多,一时间还没能适应,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情圣说话的时候眼神飘忽,几乎不敢和秦越对视,这已经相当说明问题了。
见情圣不想说,秦越也不再逼问,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阿圣,继续睡吧,再睡不了几个小时,我们又该出发了。”
情圣点了点头,便重新躺下,翻了个身,背对着秦越,虽然他告诉自己睡吧睡吧,但刚刚的一场梦历历在目,其实那就是他从小到大的一些经历,他原本以为自己可以永远地尘封这段过去,没想到这时候出来打扰他的心神。
具体的时间,情圣也说不上来,只记得当时是华夏刚刚有了地铁,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地铁的城市,他就出生在那座城市当中,当时他应该只有六七岁。
上了地铁之后,第一次做地铁的情圣很是兴奋,带他上去的不是他的奶奶就是他的外婆,这些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年龄并不大,所以对于这些太过于迷糊,加上后来的事情太过于戏剧化,也导致了他忘掉这些。
在地铁上蹦蹦跳跳,情圣很快走出了那个带他坐地铁人的视线,他正盯着上面的一个个站看着,忽然看到有个男人,偷偷地把一个二十六七岁女人钱包,从那小挎包里边摸出了出来。
当时,情圣充满了正义感,但是那个男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如果他直接挑破这件事情,怕是会要挨打,不过很快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情圣走到了那个女人的面前,拉了拉女人的衣服,用稚嫩的小男孩儿声音叫道:“妈妈,你的钱包刚刚掉了,是这个叔叔帮你捡起来的。”他指着那个小偷。
女人连忙去摸自己的挎包,发现自己的钱包真的不见了,这时候其他人也纷纷投来了异样的目光,那个小偷只好灰溜溜地把钱包还给了女人。
“儿子,谢谢你!”女人拉着情圣的小手,用爱怜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帅气的小男孩儿。
情圣得到了夸奖,心里非常的高兴,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女人却死死地拉住了他,这时候门开了,女人拉痛哭流涕的情圣就离开了。
那些乘客只以为是孩子和自己的母亲闹别捏,等到发现一个下了车正在大哭的老人时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个受到情圣帮助的女人,真的不是他的母亲。
当情圣醒来的时候,四周的光线非常的昏暗,类似一个酒吧或者夜总会的包房里边,但四周并不是跟吵,显然不是营业时间。
“你看看这孩子,这长相,这身材,这衣着打扮,而且非常的有教养,就算不是富家公子,也肯定是个小康家庭的孩子。”女人跟着一个络腮胡子男人聊着天。
“你他娘的少糊弄老子,这小子一看就是普通人家出来的,你别以为给他换了一身好一点儿的衣服,就能白白从老子这里黑钱。”络腮胡子满嘴脏话,一看就是老油子。
女人立马笑了起来:“三哥,真是好眼力,但是我敢保证,这孩子的模样一定没得挑,你要是把他打扮的再好一些,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这话倒是他娘的没错!”络腮胡子打量着手脚被绑,嘴上贴着胶布,一双害怕到极点眼睛的情圣,满意地点了点头:“行,一口价,五万块钱,下次有这种好货,记得还带给我。”
“放心吧三哥,一定还会有下次合作的!”女人从络腮胡子手里接过了五沓钱,笑眯眯地拿着离开了。
接下来的日子,那个络腮胡子带着一波又一波的人来看情圣,期间大多因为价格不合适而离开,终于有一个男人花了二十万,将情圣买回了家里。
这个男人是个单身汉,而且是黄金单身汉,身价过千万,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他几乎不带同一个女人到家里过第二夜晚。
情圣和养父的亲生女儿上着最好的学校,享受着最好的待遇,渐渐地融入了贵族的圈子,也培养出了他贵族公子的气质。
在情圣十五岁的那一年,这个他记得非常清楚,他的养父把他和妹妹叫到了床边,此时的男人已经精神萎靡,常年和各种女人发生过关系,他终于染上了不治之症。
在养父去世之后,情圣和妹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他自己并没有伤心,反而非常的高兴,因为他终于可以回到自己亲生父母的身边,再也不用担心养父的势力。
回去的同时,情圣还带着养父的亲生女儿,他和这个女孩儿年龄相仿,而且两个人在懂的那些事之后,便已经做过了夫妻的事情,现在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跟别人承认这是他的女人。
两个人在十七岁便有了他们的孩子,有一天孩子生了很严重的病,需要输大量的血,情圣去抽血,却意外地发现,这个孩子跟他血型完全不同,在他做了DNA验证之后,才证实了这个孩子并不是他的。
孩子得救了,情圣走到他女人的面前,他是从来都不打女人的,尤其是自己的女人,即便这个女人背叛了他,他也没有动这个女人一根手指头。
“孩子是谁的?”情圣抽着烟,压着心中的怒火问。
他的女人回答:“反正不是你的,我和你从小一起长大,你的心思我怎么可能不了解,你就是奔着我父亲的财产,才乖乖在我们家的,现在你得到了我爸的所有,我就是让你养别人的孩子,让你体会体会我爸的感受。”
“我是真心对你的,你应该知道的!”情圣发自肺腑地回应她。
“呵呵,你以为你是情圣吗?少跟我在这里装滥情,你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我不是人,或许就像你说的,我是个情圣吧!”
“滚!”
情圣实在无语,他还能说什么,他也想在自己亲生父母的庇护下长大成人,可是一场意外改变了他的一生,他虽然没有对养父的女儿做什么,但也不再去理睬她,至于那个孩子之后怎么样,也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齐青是情圣,但他绝对不是烂好人。
接下来,齐青便以“情圣”的名号开始混黑道,当时也就是十八岁的他,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想法太过于激进,就是想着怎么把自己玩死。
情圣并没有愧对他的名号,接下来他就像他的养父一样,开始跟各种女人发生了关系,但是他比他的养父更加谨慎,因为他就算是被砍死街头,也不要死在女人的身上。
这件事情对于情圣的影响自然很大,他追究最终的原由,便怪在当初那个女人的身上,他可是帮了那个女人要回了那个的钱包,没想到好人没有得到好报。
情圣因为有钱,又在外面混的风生水起,想要找到那个女人,自然不会等待太长的时间。
在见到那个女人的时候,女人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生活的非常落魄,情圣讲清楚自己就是当时被她拐卖的小男孩儿,正是因为她的拐卖,才有了现在的情圣,当然他表面指的是现在的生活,实际是他的遭遇。
女人跟着情圣好好地吃了一顿大餐,在饭里边,情圣下了药,等到女人醒来的时候,他正在跟一个络腮胡子在交谈。
“老三,这个女人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我不要钱,你把她给我卖到最脏的地方,让她生不如死就行了。”情圣淡淡地说着。
络腮胡子点头哈腰地说道:“放心情圣哥,我老三干这行已经有不下二十个年头了,不管是男的女的,老的小的,我都有出路,到时候我一定把钱给您送过去。”
情圣看了一眼手脚都被绑着,嘴上贴着胶布的女人,感觉历史总是如此的相似,用他们这些黑道人物的话来说,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
在情圣刚刚成为天门十三的时候,本来对于道上混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个极大的喜事,但是他却接到了亲生父亲的电话。
回到家里,情圣的母亲当年因为找他,精神恍惚,已经在十年前死于一场车祸,父亲是他现在唯一的直系亲人了,也在今天病危了。
情圣握着父亲的手,父亲告诉他:“青子,爸没几天了,有件事情本来你母亲不让告诉你的,但是她走的早,现在我也要死了,我就告诉你吧,我不能有孩子,你是我和你母亲领养的,这是你亲生母亲的地址,你想去找就去找她吧!”
几天之后,情圣的父亲因病去世,他捏着那张他亲生母亲的地址,徘徊了很久,最后还是前往去寻找,他不为了别的,只是想问问,当初为什么不要他,要不然他也不会经历这一切本来不该他经历的事情。
到了地址之后,亲生母亲早已经离开,但是有联系方式,他拨通了电话,并且知道了现在的地址,便带着人过去了。
情圣让手下的人站在了门外,他走进了一个那种女人才会存在的地方,当他看到自己真正的亲生母亲时候,他整个人差点奔溃了,原来亲生母亲就是当他帮过的那个女人,把他卖给了别人,后来他又把她卖到了这个地方。
“我的亲生父亲是谁?”情圣看着这个女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态。
“原来你就是我的儿子!”女人哭哭啼啼,她只能大叫着:“冤孽啊冤孽啊……”
“当你拿起战刀的时候,势必也将死于战刀之下。”情圣说着,一把将女人抓了起来:“告诉我,我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
女人颤颤巍巍地拿出了一张二十年前的照片,当情圣看到照片里边的男人,居然就是他的第一个养父,他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奔溃,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扯淡的事情。
“为什么?”情圣很不理解,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么有钱,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
女人跟他完完全全地说了一遍,原来女人是小三,很快被亲生父亲的原配发现,女人被当街拉着头发打,本来父亲和母亲两个人决定算了,但是女人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父亲给了母亲一笔钱,让母亲把情圣打掉,结果母亲没有打掉,而是偷偷把情圣生了下来,但出生的当天便被父亲找到了,并将孩子一分不收地送给了别人。
情圣听完这些,他非常的冷静,看着眼前这个趴在自己面前的女人,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让人把这个女人送到了养老院,虽然到女人死,他也没有叫过一声妈,但是该做的事情,他还是做了。
这一段极其扯淡,也十分伤感的事情,情圣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也不想跟任何人说起,因为这种事情说出去,怕是谁听到都会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嘲笑他。
每个混黑道的人,都有一段很难启齿的往事,好好的人,没有几个愿意去过这种刀光剑影的生活,尤其是在这条道走的越远越黑的人,最有这种发言权。
这一次,情圣又动了真感情,和他的女人安安静静地过了几年,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已经陷入黑道的泥潭,这一生都不可能脱离了,所以他又回来了。
时间到了,秦越很准时地坐了起来,他拍了一下情圣:“阿圣,你只睡了两个小时,而且还睡得很不安生,接下来的路就不要太冲了,我们猥琐着去找台风他们就行了。”
情圣也坐了起来,甩了甩发闷的脑袋:“没事,从混这条道,我就没有打算活着离开,死在什么地方都一样,你是神医,不能冲在最前面。”
秦越也不多说什么,一脚踹开洞口的石头,先前走了出去。
情圣属于这一代天门十三中资格比较老的成员,期间虽然离开了天门几年,但他的心一直都在,要不然也不会训练出替天团这样的精英组织。
在坤沙和罗汉先是从天门十三中分离出去,创建了乾门,又有金不缺死于街头,情圣才重新回归天门,并将替天团带入了天门当中,算是他二进天门的见面礼。
只可惜,好景不长,情圣和他的替天团刚准备绽放异彩的时候,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到了界狱这种鬼地方,实在有些怀才不遇的感觉。
界狱七层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可以生存的地方,有着神医之称的秦越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也把慈悲的心肠收了起来,与情圣相互配合,在这个地方找到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生存之道。
情圣和秦越的实力,加起来也不及韩非,更不要说加上周瑞,他们两个能存活下来,完全是因为情圣的拼命掩护,秦越的背后支援,一旦情圣受了伤之后,秦越会以他那超高的医术将情圣治好。
还是那句话,只要情圣受的不是致命伤,秦越绝对可以把他医好,不要以为界狱就没有药材,只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并不认识这些药用植物而已,再加上药用植物需要相互配合,普通人胡乱用不但无法治疗伤势,反而会直接要了命。
中医有句话说:“世间药物,七分无碍,三分有毒。”
这两个天门十三没有韩非那样的实力,却将配合运用的恰到好处,在情圣干掉几个人之后,从他们嘴里得知了台风带领的天门众人和界狱一个叫云帮的火拼,便决定前往。
两人行走在路上,还是和之前一样的小心翼翼,因为他们都知道,以他们的实力无法再界狱七层横着走,当然他们也不怕事,只是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当心黑枪。
在界狱这些日子以来,他们终于知道了,这里边有一种特殊的枪械,打出的那种特殊子弹,即便是神域级都吃不消,小心便可以驶得万年船。
一段路之后,两个人坐在一起稍作休息,吃了点东西,喝了些水,便开始找寻接下来睡觉的场所,要知道界狱是没有白天与黑衣之分的,但是人的身体是需要休息的,他们必须要保持自己百分之百的精神力,用来应付接下来路程可能发生的一切意外。
一个多小时后,两个人找到了山洞,并将山洞堵上之后,开始休息。
山洞的空间本身就不大,被他们这么一堵之后,更显的小了,勉强可以让两个人伸展身体,而他们之所以不住外面那些无主的石头堆积的石房子,便是因为需要人守夜,那样就会有一个人无法休息,到头来得不偿失。
大概睡了两个多小时,情圣忽然中梦中惊醒,在萤石的幽绿光芒下,脸上可以看到密集的细汗,犹如豆大的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这时候,秦越也坐了起来,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情圣:“做噩梦了?”
情圣愣了一下,苦笑道:“没用,就是这段时间一直休息不够,还要一直战斗,精神力太差了。”
秦越却叹了口气说:“有些事情,你憋在心里,早晚可能憋出病来,还不如找个人说说,也许那样你就会好点。”
“没,没事,就是到了界狱杀的人有点多,一时间还没能适应,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情圣说话的时候眼神飘忽,几乎不敢和秦越对视,这已经相当说明问题了。
见情圣不想说,秦越也不再逼问,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阿圣,继续睡吧,再睡不了几个小时,我们又该出发了。”
情圣点了点头,便重新躺下,翻了个身,背对着秦越,虽然他告诉自己睡吧睡吧,但刚刚的一场梦历历在目,其实那就是他从小到大的一些经历,他原本以为自己可以永远地尘封这段过去,没想到这时候出来打扰他的心神。
具体的时间,情圣也说不上来,只记得当时是华夏刚刚有了地铁,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地铁的城市,他就出生在那座城市当中,当时他应该只有六七岁。
上了地铁之后,第一次做地铁的情圣很是兴奋,带他上去的不是他的奶奶就是他的外婆,这些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年龄并不大,所以对于这些太过于迷糊,加上后来的事情太过于戏剧化,也导致了他忘掉这些。
在地铁上蹦蹦跳跳,情圣很快走出了那个带他坐地铁人的视线,他正盯着上面的一个个站看着,忽然看到有个男人,偷偷地把一个二十六七岁女人钱包,从那小挎包里边摸出了出来。
当时,情圣充满了正义感,但是那个男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如果他直接挑破这件事情,怕是会要挨打,不过很快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情圣走到了那个女人的面前,拉了拉女人的衣服,用稚嫩的小男孩儿声音叫道:“妈妈,你的钱包刚刚掉了,是这个叔叔帮你捡起来的。”他指着那个小偷。
女人连忙去摸自己的挎包,发现自己的钱包真的不见了,这时候其他人也纷纷投来了异样的目光,那个小偷只好灰溜溜地把钱包还给了女人。
“儿子,谢谢你!”女人拉着情圣的小手,用爱怜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帅气的小男孩儿。
情圣得到了夸奖,心里非常的高兴,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女人却死死地拉住了他,这时候门开了,女人拉痛哭流涕的情圣就离开了。
那些乘客只以为是孩子和自己的母亲闹别捏,等到发现一个下了车正在大哭的老人时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个受到情圣帮助的女人,真的不是他的母亲。
当情圣醒来的时候,四周的光线非常的昏暗,类似一个酒吧或者夜总会的包房里边,但四周并不是跟吵,显然不是营业时间。
“你看看这孩子,这长相,这身材,这衣着打扮,而且非常的有教养,就算不是富家公子,也肯定是个小康家庭的孩子。”女人跟着一个络腮胡子男人聊着天。
“你他娘的少糊弄老子,这小子一看就是普通人家出来的,你别以为给他换了一身好一点儿的衣服,就能白白从老子这里黑钱。”络腮胡子满嘴脏话,一看就是老油子。
女人立马笑了起来:“三哥,真是好眼力,但是我敢保证,这孩子的模样一定没得挑,你要是把他打扮的再好一些,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这话倒是他娘的没错!”络腮胡子打量着手脚被绑,嘴上贴着胶布,一双害怕到极点眼睛的情圣,满意地点了点头:“行,一口价,五万块钱,下次有这种好货,记得还带给我。”
“放心吧三哥,一定还会有下次合作的!”女人从络腮胡子手里接过了五沓钱,笑眯眯地拿着离开了。
接下来的日子,那个络腮胡子带着一波又一波的人来看情圣,期间大多因为价格不合适而离开,终于有一个男人花了二十万,将情圣买回了家里。
这个男人是个单身汉,而且是黄金单身汉,身价过千万,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他几乎不带同一个女人到家里过第二夜晚。
情圣和养父的亲生女儿上着最好的学校,享受着最好的待遇,渐渐地融入了贵族的圈子,也培养出了他贵族公子的气质。
在情圣十五岁的那一年,这个他记得非常清楚,他的养父把他和妹妹叫到了床边,此时的男人已经精神萎靡,常年和各种女人发生过关系,他终于染上了不治之症。
在养父去世之后,情圣和妹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他自己并没有伤心,反而非常的高兴,因为他终于可以回到自己亲生父母的身边,再也不用担心养父的势力。
回去的同时,情圣还带着养父的亲生女儿,他和这个女孩儿年龄相仿,而且两个人在懂的那些事之后,便已经做过了夫妻的事情,现在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跟别人承认这是他的女人。
两个人在十七岁便有了他们的孩子,有一天孩子生了很严重的病,需要输大量的血,情圣去抽血,却意外地发现,这个孩子跟他血型完全不同,在他做了DNA验证之后,才证实了这个孩子并不是他的。
孩子得救了,情圣走到他女人的面前,他是从来都不打女人的,尤其是自己的女人,即便这个女人背叛了他,他也没有动这个女人一根手指头。
“孩子是谁的?”情圣抽着烟,压着心中的怒火问。
他的女人回答:“反正不是你的,我和你从小一起长大,你的心思我怎么可能不了解,你就是奔着我父亲的财产,才乖乖在我们家的,现在你得到了我爸的所有,我就是让你养别人的孩子,让你体会体会我爸的感受。”
“我是真心对你的,你应该知道的!”情圣发自肺腑地回应她。
“呵呵,你以为你是情圣吗?少跟我在这里装滥情,你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我不是人,或许就像你说的,我是个情圣吧!”
“滚!”
情圣实在无语,他还能说什么,他也想在自己亲生父母的庇护下长大成人,可是一场意外改变了他的一生,他虽然没有对养父的女儿做什么,但也不再去理睬她,至于那个孩子之后怎么样,也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齐青是情圣,但他绝对不是烂好人。
接下来,齐青便以“情圣”的名号开始混黑道,当时也就是十八岁的他,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想法太过于激进,就是想着怎么把自己玩死。
情圣并没有愧对他的名号,接下来他就像他的养父一样,开始跟各种女人发生了关系,但是他比他的养父更加谨慎,因为他就算是被砍死街头,也不要死在女人的身上。
这件事情对于情圣的影响自然很大,他追究最终的原由,便怪在当初那个女人的身上,他可是帮了那个女人要回了那个的钱包,没想到好人没有得到好报。
情圣因为有钱,又在外面混的风生水起,想要找到那个女人,自然不会等待太长的时间。
在见到那个女人的时候,女人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生活的非常落魄,情圣讲清楚自己就是当时被她拐卖的小男孩儿,正是因为她的拐卖,才有了现在的情圣,当然他表面指的是现在的生活,实际是他的遭遇。
女人跟着情圣好好地吃了一顿大餐,在饭里边,情圣下了药,等到女人醒来的时候,他正在跟一个络腮胡子在交谈。
“老三,这个女人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我不要钱,你把她给我卖到最脏的地方,让她生不如死就行了。”情圣淡淡地说着。
络腮胡子点头哈腰地说道:“放心情圣哥,我老三干这行已经有不下二十个年头了,不管是男的女的,老的小的,我都有出路,到时候我一定把钱给您送过去。”
情圣看了一眼手脚都被绑着,嘴上贴着胶布的女人,感觉历史总是如此的相似,用他们这些黑道人物的话来说,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
在情圣刚刚成为天门十三的时候,本来对于道上混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个极大的喜事,但是他却接到了亲生父亲的电话。
回到家里,情圣的母亲当年因为找他,精神恍惚,已经在十年前死于一场车祸,父亲是他现在唯一的直系亲人了,也在今天病危了。
情圣握着父亲的手,父亲告诉他:“青子,爸没几天了,有件事情本来你母亲不让告诉你的,但是她走的早,现在我也要死了,我就告诉你吧,我不能有孩子,你是我和你母亲领养的,这是你亲生母亲的地址,你想去找就去找她吧!”
几天之后,情圣的父亲因病去世,他捏着那张他亲生母亲的地址,徘徊了很久,最后还是前往去寻找,他不为了别的,只是想问问,当初为什么不要他,要不然他也不会经历这一切本来不该他经历的事情。
到了地址之后,亲生母亲早已经离开,但是有联系方式,他拨通了电话,并且知道了现在的地址,便带着人过去了。
情圣让手下的人站在了门外,他走进了一个那种女人才会存在的地方,当他看到自己真正的亲生母亲时候,他整个人差点奔溃了,原来亲生母亲就是当他帮过的那个女人,把他卖给了别人,后来他又把她卖到了这个地方。
“我的亲生父亲是谁?”情圣看着这个女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态。
“原来你就是我的儿子!”女人哭哭啼啼,她只能大叫着:“冤孽啊冤孽啊……”
“当你拿起战刀的时候,势必也将死于战刀之下。”情圣说着,一把将女人抓了起来:“告诉我,我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
女人颤颤巍巍地拿出了一张二十年前的照片,当情圣看到照片里边的男人,居然就是他的第一个养父,他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奔溃,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扯淡的事情。
“为什么?”情圣很不理解,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么有钱,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
女人跟他完完全全地说了一遍,原来女人是小三,很快被亲生父亲的原配发现,女人被当街拉着头发打,本来父亲和母亲两个人决定算了,但是女人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父亲给了母亲一笔钱,让母亲把情圣打掉,结果母亲没有打掉,而是偷偷把情圣生了下来,但出生的当天便被父亲找到了,并将孩子一分不收地送给了别人。
情圣听完这些,他非常的冷静,看着眼前这个趴在自己面前的女人,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让人把这个女人送到了养老院,虽然到女人死,他也没有叫过一声妈,但是该做的事情,他还是做了。
这一段极其扯淡,也十分伤感的事情,情圣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也不想跟任何人说起,因为这种事情说出去,怕是谁听到都会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嘲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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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情圣又动了真感情,和他的女人安安静静地过了几年,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已经陷入黑道的泥潭,这一生都不可能脱离了,所以他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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