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晨曦早餐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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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李魄想继续讲下去,厨房那边旧式排油烟机的抽气声戛然而止,接着响起一阵碗匙碰撞的响动。我们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都没有再说话,凝神屏吸,像两个准备在考场作弊又缺乏时机的初中生。
华叔端着两碗馄饨从后面走出来,步履蹒跚,所以格外迟缓且小心。李魄赶忙起身,从华叔手里接过碗,放在桌上。华叔对李魄欣慰地笑笑,示意他回去坐着,然后走到蒸笼旁边拣出两个包子,用纸包好,递给我们。我伸手接过,注意到加了防油层的牛皮纸上印着早餐铺的店名,晨曦早餐店。
“阿魄,你这个朋友,看着眼生,新来队里的么?”华叔看着我,他深深下陷的眼窝里嵌着一双灰褐色的眼眸,视力似乎也不太好,专注看某种事物时要将眼睛尽力眯起。
“她是我朋友,不是局里的”,李魄喝了口馄饨汤,朝华叔比划起大拇指,“叔手艺还是这么棒。”
“哦,难怪,这么多年我都没见你带女孩子来吃过饭,每次不是郑端就是李滨这帮臭小子……我说姑娘,我们阿魄人很好的,不仅人帅,工作能力也强,年纪轻轻就是副队长了”,华叔没在意李魄的夸赞,继续笑眯眯地盯着我看,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
“华叔,你别夸我啦,你看人家幼宜都脸红了”,李魄倒是城墙厚的一张脸,边吃包子边揶揄我。
“不要怪我老人家唠叨,阿魄你也快三十了,终身大事也该考虑考虑。我觉得这个姑娘就挺好,和你看着蛮般配的,”可能是说到这个话题的缘故,华叔脸上的皱纹欢快地游动起来,恢复了几分年轻的生动,紧接着,这种神采不着痕迹地消失,仿佛从没有出现过一样。衰朽残年的气质重新回到他身上,让他看起来虚弱而悲伤。“小曦当时也是三十岁,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
李魄也注意到了华叔的不对劲儿,赶忙接过话头,“叔,现在没啥人,你先回屋休息吧。我们俩吃完就走,队里还有事。”
“嗯”,华叔没继续说下去,闭上眼睛点点头,随后缓慢地睁开,眼中浑浊且湿润。“你们俩慢慢吃,我进屋看看小曦他妈……对了阿魄,千万别再多留钱给我,我都够”,说完华叔缓慢地挪动他有些跛的脚,身影消失在布帘后面。
“等下出去再说吧”,悲伤是极易传染的,我虽然不知道杜晨曦究竟遭遇了什么,但看他们的反应,也能猜想出个大概。我很赞同李魄的建议,于是加快了吃馄饨的速度,虽然汤汁饱满,味道鲜美,但还是很容易就能尝出来馄饨是速冻的。这并不重要,能在至暗时刻吃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对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
李魄吃饭的速度还是一如既往地快,没过多久,他就已经放下筷子等我。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包子,用纸巾擦了擦手。“吃好了,咱们走吧。”
他站起身,重新穿好外套,然后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抽出一张五十块的纸票放在桌上,用馄饨碗压好。我们两个人从早餐店出来,之前还一团凝墨的天空早已松动,露出翻过鱼肚时熹微的鳞光。我刚刚喝热汤而出的汗被晨风擦拭,周身感到温暖而轻松。
“自从可以移动支付,我再也没用过纸币了,”李魄刚刚拿出钱包时我就感到惊奇,这年头还用钱包装纸币的都市青年人,毫不夸张地讲,可以称之为另类了。
“平时我也不用,不过会准备几张在身上。华叔店里有二维码,但像我这样装作没有零钱,就能多给他留一些。”
“华叔生活有困难么?刚刚听他说要照顾他太太……”
“嗯,他老婆几年之前得了脑血栓,看病基本上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虽然人抢救过来了,但现在已经不能下床。我们队里募捐了几次,华叔都不肯收下,我们就只能用这种方式尽一些绵薄之力。”
“那,他儿子呢?”明知道会听到一个悲情故事,我还是因为好奇忍不住问了出来。人与人的悲欢并不想通,但也不至于远隔万重山,或许此时我们的情感都以悲伤为主基调,但这世上有千万种悲伤,旁观者总会夹带他自己的私货。
“大约在七年前吧,也是秋天的时候,杜晨曦被队里安排进贩毒团伙卧底。那时候我还在警校没毕业,所以知道的细节并不多,好总之当时社会环境很浮躁,黄赌毒横行霸道,不像现在这么海晏河清”,李魄似乎在回忆更多细节,眉头微微皱起,脚步也不自觉慢下来,“那时候你应该还在读高中?或是刚上大学,你应该不清楚。”不是应该,你们这个世界的事儿我压根儿就没参与过,不过想想城市发展史,大破大立,先浊后清,应该也大同小异。
“他在贩毒集团卧底了一年多,收集了很多有价值的情报,所以当时收网也很成功,他也因此获了二等功。但队里没想到的是,杜晨曦归队之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好,还染上了毒瘾。”
“后来的事我就比较了解了,我刚进局里时看过他的资料,在这一年半里为了逐步取得毒枭的信任,他被迫吸毒、嫖娼、砍断其他马仔的脚筋来证明自己,这种在尖刀上跳舞的生活,让他很多次几近崩溃,完全靠着警察的信念撑下去。但他重新回到警察队伍后,就彻底崩溃了。”
“他的自述里一直在困惑,他自己究竟有没有同流合污——总之他恨不得自己当时就牺牲在卧底岗位上,也就不用面对归队后的自责。队里给他找了专业医师,效果并不明显。”
“归队没多久,他就饮弹自杀了。”李魄边走边用手指揉搓着他的太阳穴,语气波澜不惊,似乎这个结尾从不令他意外,他已经对故事烂熟于心。“华叔原本也是警察,因为办案时高空坠落受伤退役,希望全在他儿子身上。他儿子的死让他伤透了心,后来借了钱开了这家晨曦早餐铺,离警队近,我们都是他的儿子。”
“诶,难过的故事……有的人真的就是很脆弱,生命可以承受的重量也要因人而异。”听完这个故事我感觉心里发堵,想说什么,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就像我们面对亲人逝世的密友,安慰的话语再多也是无力,恨不得挺身而出,以己之力分担他的伤痛。而我,这个故事的二手听众,并没有可以安慰的对象,只能发出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感慨。
“所以说,一颗强大的内心是很难得的,只有不断试炼,才能知道它的尺度。”李魄点了点头,我以为他在赞同我的观点,没想到他说出一句长风破浪的鸡汤,一点人情味没有。他停下来,没有在继续向前走,我这才意识到我们已经走到了公寓楼下——原来离李魄工作的地方这么近。
“回去休息吧幼宜,我们晚点再见,我还会来找你。”
“后来……”,李魄想继续讲下去,厨房那边旧式排油烟机的抽气声戛然而止,接着响起一阵碗匙碰撞的响动。我们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都没有再说话,凝神屏吸,像两个准备在考场作弊又缺乏时机的初中生。
华叔端着两碗馄饨从后面走出来,步履蹒跚,所以格外迟缓且小心。李魄赶忙起身,从华叔手里接过碗,放在桌上。华叔对李魄欣慰地笑笑,示意他回去坐着,然后走到蒸笼旁边拣出两个包子,用纸包好,递给我们。我伸手接过,注意到加了防油层的牛皮纸上印着早餐铺的店名,晨曦早餐店。
“阿魄,你这个朋友,看着眼生,新来队里的么?”华叔看着我,他深深下陷的眼窝里嵌着一双灰褐色的眼眸,视力似乎也不太好,专注看某种事物时要将眼睛尽力眯起。
“她是我朋友,不是局里的”,李魄喝了口馄饨汤,朝华叔比划起大拇指,“叔手艺还是这么棒。”
“哦,难怪,这么多年我都没见你带女孩子来吃过饭,每次不是郑端就是李滨这帮臭小子……我说姑娘,我们阿魄人很好的,不仅人帅,工作能力也强,年纪轻轻就是副队长了”,华叔没在意李魄的夸赞,继续笑眯眯地盯着我看,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
“华叔,你别夸我啦,你看人家幼宜都脸红了”,李魄倒是城墙厚的一张脸,边吃包子边揶揄我。
“不要怪我老人家唠叨,阿魄你也快三十了,终身大事也该考虑考虑。我觉得这个姑娘就挺好,和你看着蛮般配的,”可能是说到这个话题的缘故,华叔脸上的皱纹欢快地游动起来,恢复了几分年轻的生动,紧接着,这种神采不着痕迹地消失,仿佛从没有出现过一样。衰朽残年的气质重新回到他身上,让他看起来虚弱而悲伤。“小曦当时也是三十岁,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
李魄也注意到了华叔的不对劲儿,赶忙接过话头,“叔,现在没啥人,你先回屋休息吧。我们俩吃完就走,队里还有事。”
“嗯”,华叔没继续说下去,闭上眼睛点点头,随后缓慢地睁开,眼中浑浊且湿润。“你们俩慢慢吃,我进屋看看小曦他妈……对了阿魄,千万别再多留钱给我,我都够”,说完华叔缓慢地挪动他有些跛的脚,身影消失在布帘后面。
“等下出去再说吧”,悲伤是极易传染的,我虽然不知道杜晨曦究竟遭遇了什么,但看他们的反应,也能猜想出个大概。我很赞同李魄的建议,于是加快了吃馄饨的速度,虽然汤汁饱满,味道鲜美,但还是很容易就能尝出来馄饨是速冻的。这并不重要,能在至暗时刻吃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对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
李魄吃饭的速度还是一如既往地快,没过多久,他就已经放下筷子等我。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包子,用纸巾擦了擦手。“吃好了,咱们走吧。”
他站起身,重新穿好外套,然后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抽出一张五十块的纸票放在桌上,用馄饨碗压好。我们两个人从早餐店出来,之前还一团凝墨的天空早已松动,露出翻过鱼肚时熹微的鳞光。我刚刚喝热汤而出的汗被晨风擦拭,周身感到温暖而轻松。
“自从可以移动支付,我再也没用过纸币了,”李魄刚刚拿出钱包时我就感到惊奇,这年头还用钱包装纸币的都市青年人,毫不夸张地讲,可以称之为另类了。
“平时我也不用,不过会准备几张在身上。华叔店里有二维码,但像我这样装作没有零钱,就能多给他留一些。”
“华叔生活有困难么?刚刚听他说要照顾他太太……”
“嗯,他老婆几年之前得了脑血栓,看病基本上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虽然人抢救过来了,但现在已经不能下床。我们队里募捐了几次,华叔都不肯收下,我们就只能用这种方式尽一些绵薄之力。”
“那,他儿子呢?”明知道会听到一个悲情故事,我还是因为好奇忍不住问了出来。人与人的悲欢并不想通,但也不至于远隔万重山,或许此时我们的情感都以悲伤为主基调,但这世上有千万种悲伤,旁观者总会夹带他自己的私货。
“大约在七年前吧,也是秋天的时候,杜晨曦被队里安排进贩毒团伙卧底。那时候我还在警校没毕业,所以知道的细节并不多,好总之当时社会环境很浮躁,黄赌毒横行霸道,不像现在这么海晏河清”,李魄似乎在回忆更多细节,眉头微微皱起,脚步也不自觉慢下来,“那时候你应该还在读高中?或是刚上大学,你应该不清楚。”不是应该,你们这个世界的事儿我压根儿就没参与过,不过想想城市发展史,大破大立,先浊后清,应该也大同小异。
“他在贩毒集团卧底了一年多,收集了很多有价值的情报,所以当时收网也很成功,他也因此获了二等功。但队里没想到的是,杜晨曦归队之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好,还染上了毒瘾。”
“后来的事我就比较了解了,我刚进局里时看过他的资料,在这一年半里为了逐步取得毒枭的信任,他被迫吸毒、嫖娼、砍断其他马仔的脚筋来证明自己,这种在尖刀上跳舞的生活,让他很多次几近崩溃,完全靠着警察的信念撑下去。但他重新回到警察队伍后,就彻底崩溃了。”
“他的自述里一直在困惑,他自己究竟有没有同流合污——总之他恨不得自己当时就牺牲在卧底岗位上,也就不用面对归队后的自责。队里给他找了专业医师,效果并不明显。”
“归队没多久,他就饮弹自杀了。”李魄边走边用手指揉搓着他的太阳穴,语气波澜不惊,似乎这个结尾从不令他意外,他已经对故事烂熟于心。“华叔原本也是警察,因为办案时高空坠落受伤退役,希望全在他儿子身上。他儿子的死让他伤透了心,后来借了钱开了这家晨曦早餐铺,离警队近,我们都是他的儿子。”
“诶,难过的故事……有的人真的就是很脆弱,生命可以承受的重量也要因人而异。”听完这个故事我感觉心里发堵,想说什么,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就像我们面对亲人逝世的密友,安慰的话语再多也是无力,恨不得挺身而出,以己之力分担他的伤痛。而我,这个故事的二手听众,并没有可以安慰的对象,只能发出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感慨。
“所以说,一颗强大的内心是很难得的,只有不断试炼,才能知道它的尺度。”李魄点了点头,我以为他在赞同我的观点,没想到他说出一句长风破浪的鸡汤,一点人情味没有。他停下来,没有在继续向前走,我这才意识到我们已经走到了公寓楼下——原来离李魄工作的地方这么近。
“回去休息吧幼宜,我们晚点再见,我还会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