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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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古龙在《英雄无泪》里说:“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斗志,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

    李寻欢的诗人气质注定了他的孤独。

    他肯定同意里尔克的一句话:“爱你的寂寞,负担那它以悠扬的怨诉给你引来的痛苦。”

    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

    李寻欢刚踏上小楼,就骤然呆住。

    漫长的十年,似已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消逝,他似已又回到十年前,望着那静垂着的珠帘,他的心忽然急促地跳了起来,跳得就像是个正坠入初恋的少年——十年前的温柔、十年前的旧梦……

    再来看看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初次相遇: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

    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

    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

    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

    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

    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

    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

    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

    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

    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

    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

    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

    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就像一句话,“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

    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作者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

    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

    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

    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作者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

    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

    《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

    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

    情欲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

    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

    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

    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

    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

    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

    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

    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

    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

    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

    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

    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

    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

    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

    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

    ……

    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

    作者笔下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

    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

    作者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

    作者部分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

    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作者写作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

    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

    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作者的小说呢?

    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

    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

    挺住即是一切。

    ……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

    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

    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作者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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