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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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近岭迷迷茫茫,举目顾盼,千山万壑之中像是有无数只飞蛾翻飞抖动,天地顿时变成了灰白色,山林的第一场雪悄无声息的铺天盖地而来。
远远望去,整座山峰像是一朵闪闪发光的雪莲。
古剑山孤峰突兀,直插云天。
古剑山前山仅有一条宽两米左右的小小石径,紧贴山壁,十步三转,蜿蜒直上峰颠宛如一线通天。
山脚下散落着一些普通村镇,其中一座小镇坐落于古剑山的西南方向,因离古剑山登山的石径最近,故名登仙镇。
据说天下第一剑宗古剑宗就隐在古剑山上,普通人极难得见真容。
登仙镇景致颇佳,站在街道上便能将古剑山的雪景尽收眼底。
此时已是晚冬,再过些天,天气就要转暖了。
镇上居民也变得活跃起来,整个街道熙熙攘攘的,人们手里拿着壶烧酒,搬了个小板凳坐在自家门前,斜眼看着山峰后脑勺的冬阳,嘴里啧啧称奇。
坐在酒馆的洛一,此刻却只想喝酒。
南方的小麦酒相比北方的苞谷酒口感更加顺滑,且不易上头。这家酒馆的烧酒却是大为不同,酒性烈的厉害,烧的人心窝子疼。
心疼就心疼吧。
心窝子疼总比死了强吧。
活着,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呢。
酒倌拿上一壶烧刀子,拍开封泥,小心翼翼的倒上酒。
望着浑浊的酒水在杯中翻腾,最后逐渐归于平静。
“等开了春,我便有法子赚取银两,明年肯定把银子给还上。”洛一陪着笑脸,端起酒杯,一仰而尽。
或许是太过着急的原因,他猛的咳嗽起来,口中不断说着是酒性太烈。
对面坐着的是镇上典当行的掌柜刘松明,他是打心眼里害怕这样平日间高高在上的人物的。
刘松明斜了他一眼,说道:“偷我典当行的珍藏,是银子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我夫人的小丫鬟被你勾引......这事却是如何解决......”
“我洛一在这登仙镇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这事肯定是要给刘掌柜一个说法的。”洛一偷瞥了眼站在刘松明旁边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心里没来由的有些害怕。
倒不是因为他魁梧的身材,而是别在他腰间的那柄长剑。
这是个修行者!
在他既有的认知里,修行者都是让人敬畏的。
休得说是他,就连这镇上最富有的老板见到这样的修行者都得毕恭毕敬的。
刘松明身边跟着一个使剑的修行者,怕也是花了不小的代价吧。
“响当当?说法?”刘松明冷笑两声,毫不掩饰眼中的不屑。
“那......刘掌柜是什么意思.......”洛一低头说道。
“留下的你的命根子,勾引我夫人丫鬟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刘松明使了个眼色。
一声剑鸣响彻在酒馆内。
寒光骤起。
洛一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身体像是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从长剑上散发出的压力,让他连头也抬不起来。
他不敢去看那剑,怕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化作一道流光要了他的性命。
“刘掌柜饶命啊,你要我洛一干什么都行,只要给我留下那东西,做牛做马我都愿意......”他伏在地上,额头顶在地上的青石砖上。
刘松明很满意他的表现,扬了扬手,话锋一转,说道:“饶了你倒不是不行......只要.....你把你家那地契给我.....”
“不行,不行.....这个不行。”洛一头猛的垂下,慌忙打断了刘松明说话。
“嗯?”刘松明不满的哼了声。
只是听的一声惨叫,洛一右手的两根手指便被切了下来,温热的血液喷洒在地上,星星点点的一片。
这就是修行者。
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他甚至没来得及看清长剑的影子。
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面无表情,冷漠的可怕。
刘松明却是笑的如阳春三月,像是要把这满山的积雪给融化。
“我去拿。”
洛一挣扎着起身,猛灌了三杯烧刀子,大步走出了酒馆。
人们表现出了对修行者足够的敬畏,没人敢在周围说三道四、议论纷纷。他们安静的喝着酒,眼睛看向窗外万里无云的天空,像是从未看见过眼前的这一幕。
..........
...........
人生,即是一场修行。
在滚滚红尘中恪守己身,追求长生自在的人就是修行者。
使剑的是剑修,最正宗的剑修门派就是前边古剑山上的古剑宗。
走在路上的洛一心里想着,如果自己是古剑宗的剑修,就不会受一个典当行掌柜的鸟气了。那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又算什么,他一剑便能结果了那人的性命。
让他去偷自家老爹的地契,这不是把他从这个火坑往另一个火坑里推嘛。
他爹是个忠厚老实的庄稼人,辛苦了一辈子买了处房产,那可是他的心头肉,比他这个儿子还要宝贝呢。
地契没了,他爹的命就没了;他爹没了,他也就不能混吃等死了。
可是,他不去拿,他现在就要死。
他不想死,因为刘掌柜夫人的小丫鬟真的很水嫩,白嫩的肌肤像是能掐的出水。他舍不得。
他不想死,因为古剑宗就在山上,他一直坚信自己能够成为高高在上的剑修中的一份子。他不愿意!
他不想死的理由太多太多了。
所以,他不能死。他得去偷。
现在这个点,老爹肯定是呆在田里忙着照料他那赖以生存的稻子。
洛一放心的回到家,门是半掩着的,他轻轻一推,便进了去。
一方桌子,几张折凳,一眼能看到底的四面墙壁,墙角的木床。
木床上躺着一个年近四旬的中年人,或许是因为常年耕作的原因,看起来比同龄人要老上许多,本应是乌黑的头发此时已是花白。
他安静的躺着,腿上的泥巴还来不及拭去,搭在床沿上方的架子上,应是怕弄脏昨日刚换洗的新被子。
“老爹......”
洛一心里说着对不起,面有不忍,最后还是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床头,越过中年人,往床角那方破旧的木匣子摸去。
地契就在木匣子里。
这是他家最珍贵的东西。
拿了地契,他转身就走。
身后突然响起一道略为困惑的声音,“你干什么?”
他顿时顿住脚步,身体僵在原地。
好半响,他才犹豫着转身,跪倒在地,低声说道:“爹,地契我一定要拿走,否则,我会死.......我.....我还不想死.......”
洛尘怅然起身,摸了摸酸痛的肩膀,眼中尽是迷茫。他打量了眼周遭的环境,又盯着自己满是老茧的手掌看了许久。
他拿起桌上那把锋利的剪子,奋力扎进了洛一的心窝。
血顺着衣襟流在地上,沿着青砖的勾缝钻进了泥土里。
洛一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盯着眼前半陌生的中年人。
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
他看见了冰雪消融,万物生长。
百般花草争奇斗艳,到处洋溢着春日里的笑容,那是——春媱!
远山近岭迷迷茫茫,举目顾盼,千山万壑之中像是有无数只飞蛾翻飞抖动,天地顿时变成了灰白色,山林的第一场雪悄无声息的铺天盖地而来。
远远望去,整座山峰像是一朵闪闪发光的雪莲。
古剑山孤峰突兀,直插云天。
古剑山前山仅有一条宽两米左右的小小石径,紧贴山壁,十步三转,蜿蜒直上峰颠宛如一线通天。
山脚下散落着一些普通村镇,其中一座小镇坐落于古剑山的西南方向,因离古剑山登山的石径最近,故名登仙镇。
据说天下第一剑宗古剑宗就隐在古剑山上,普通人极难得见真容。
登仙镇景致颇佳,站在街道上便能将古剑山的雪景尽收眼底。
此时已是晚冬,再过些天,天气就要转暖了。
镇上居民也变得活跃起来,整个街道熙熙攘攘的,人们手里拿着壶烧酒,搬了个小板凳坐在自家门前,斜眼看着山峰后脑勺的冬阳,嘴里啧啧称奇。
坐在酒馆的洛一,此刻却只想喝酒。
南方的小麦酒相比北方的苞谷酒口感更加顺滑,且不易上头。这家酒馆的烧酒却是大为不同,酒性烈的厉害,烧的人心窝子疼。
心疼就心疼吧。
心窝子疼总比死了强吧。
活着,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呢。
酒倌拿上一壶烧刀子,拍开封泥,小心翼翼的倒上酒。
望着浑浊的酒水在杯中翻腾,最后逐渐归于平静。
“等开了春,我便有法子赚取银两,明年肯定把银子给还上。”洛一陪着笑脸,端起酒杯,一仰而尽。
或许是太过着急的原因,他猛的咳嗽起来,口中不断说着是酒性太烈。
对面坐着的是镇上典当行的掌柜刘松明,他是打心眼里害怕这样平日间高高在上的人物的。
刘松明斜了他一眼,说道:“偷我典当行的珍藏,是银子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我夫人的小丫鬟被你勾引......这事却是如何解决......”
“我洛一在这登仙镇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这事肯定是要给刘掌柜一个说法的。”洛一偷瞥了眼站在刘松明旁边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心里没来由的有些害怕。
倒不是因为他魁梧的身材,而是别在他腰间的那柄长剑。
这是个修行者!
在他既有的认知里,修行者都是让人敬畏的。
休得说是他,就连这镇上最富有的老板见到这样的修行者都得毕恭毕敬的。
刘松明身边跟着一个使剑的修行者,怕也是花了不小的代价吧。
“响当当?说法?”刘松明冷笑两声,毫不掩饰眼中的不屑。
“那......刘掌柜是什么意思.......”洛一低头说道。
“留下的你的命根子,勾引我夫人丫鬟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刘松明使了个眼色。
一声剑鸣响彻在酒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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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一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身体像是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从长剑上散发出的压力,让他连头也抬不起来。
他不敢去看那剑,怕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化作一道流光要了他的性命。
“刘掌柜饶命啊,你要我洛一干什么都行,只要给我留下那东西,做牛做马我都愿意......”他伏在地上,额头顶在地上的青石砖上。
刘松明很满意他的表现,扬了扬手,话锋一转,说道:“饶了你倒不是不行......只要.....你把你家那地契给我.....”
“不行,不行.....这个不行。”洛一头猛的垂下,慌忙打断了刘松明说话。
“嗯?”刘松明不满的哼了声。
只是听的一声惨叫,洛一右手的两根手指便被切了下来,温热的血液喷洒在地上,星星点点的一片。
这就是修行者。
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他甚至没来得及看清长剑的影子。
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面无表情,冷漠的可怕。
刘松明却是笑的如阳春三月,像是要把这满山的积雪给融化。
“我去拿。”
洛一挣扎着起身,猛灌了三杯烧刀子,大步走出了酒馆。
人们表现出了对修行者足够的敬畏,没人敢在周围说三道四、议论纷纷。他们安静的喝着酒,眼睛看向窗外万里无云的天空,像是从未看见过眼前的这一幕。
..........
...........
人生,即是一场修行。
在滚滚红尘中恪守己身,追求长生自在的人就是修行者。
使剑的是剑修,最正宗的剑修门派就是前边古剑山上的古剑宗。
走在路上的洛一心里想着,如果自己是古剑宗的剑修,就不会受一个典当行掌柜的鸟气了。那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又算什么,他一剑便能结果了那人的性命。
让他去偷自家老爹的地契,这不是把他从这个火坑往另一个火坑里推嘛。
他爹是个忠厚老实的庄稼人,辛苦了一辈子买了处房产,那可是他的心头肉,比他这个儿子还要宝贝呢。
地契没了,他爹的命就没了;他爹没了,他也就不能混吃等死了。
可是,他不去拿,他现在就要死。
他不想死,因为刘掌柜夫人的小丫鬟真的很水嫩,白嫩的肌肤像是能掐的出水。他舍不得。
他不想死,因为古剑宗就在山上,他一直坚信自己能够成为高高在上的剑修中的一份子。他不愿意!
他不想死的理由太多太多了。
所以,他不能死。他得去偷。
现在这个点,老爹肯定是呆在田里忙着照料他那赖以生存的稻子。
洛一放心的回到家,门是半掩着的,他轻轻一推,便进了去。
一方桌子,几张折凳,一眼能看到底的四面墙壁,墙角的木床。
木床上躺着一个年近四旬的中年人,或许是因为常年耕作的原因,看起来比同龄人要老上许多,本应是乌黑的头发此时已是花白。
他安静的躺着,腿上的泥巴还来不及拭去,搭在床沿上方的架子上,应是怕弄脏昨日刚换洗的新被子。
“老爹......”
洛一心里说着对不起,面有不忍,最后还是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床头,越过中年人,往床角那方破旧的木匣子摸去。
地契就在木匣子里。
这是他家最珍贵的东西。
拿了地契,他转身就走。
身后突然响起一道略为困惑的声音,“你干什么?”
他顿时顿住脚步,身体僵在原地。
好半响,他才犹豫着转身,跪倒在地,低声说道:“爹,地契我一定要拿走,否则,我会死.......我.....我还不想死.......”
洛尘怅然起身,摸了摸酸痛的肩膀,眼中尽是迷茫。他打量了眼周遭的环境,又盯着自己满是老茧的手掌看了许久。
他拿起桌上那把锋利的剪子,奋力扎进了洛一的心窝。
血顺着衣襟流在地上,沿着青砖的勾缝钻进了泥土里。
洛一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盯着眼前半陌生的中年人。
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
他看见了冰雪消融,万物生长。
百般花草争奇斗艳,到处洋溢着春日里的笑容,那是——春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