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武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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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胖子决定离开,原因很简单,他和父母说少则十天,多则半月,自己就会到家。可如今都过去五天了,他依旧还在原地没动,怎么可能不心急如焚。
要是平常,一天就能到家,可如今末世,就算再顺利,十天也不见得能安全到家,而且自己耽误的时间越多,父母也就越危险。
而要回去,首先就是要有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绝对不用想了,只能自己回去,王胖子倾向于开车回去,因为他不会骑摩托,开车倒是学过,只不过没钱买,驾照到手五年了,除了学车的时候开过,之后就再也没摸过。
要是末世之前,给王胖子开,他也不敢开,路上车太多了,他怕死。现在末世了,路上就算有车,估计也不会太多。除了交通工具还有食物,他必须带足够多的食物才能回去,他不可能每到一个地方,就在一个地方现找吃的。
先不说丧尸的问题,单单说其他人也需要食物,王胖子就不可能,一路都顺利找到食物。这是首要要解决的两个问题,王胖子准备好后,对仔仔使了个眼色,一人一狗悄悄地下楼了。
因为没有后门,想出去只能走前面的卷帘门。卷帘门手动开启声音很大,仔仔自然不会手动开启卷帘门,因此让它警戒,王胖子开门,他们运气很好,开门声并没有惊动到丧尸,王胖子钻出去之后,举目望去,尽是凄凉。
末世开始第五天,原来有上百万人的开发区,竟然瞬间变得清冷无比,大街上看不到活人。而远处的一些工厂,或者居民楼,都在冒着黑烟,看样子是烧了起来。王胖子没有多看,这种事肯定会发生,要不是生化危机爆发的时候恰好是晚上,现在估计到处都在着火,而且满大街都可能是丧尸。
王胖子招呼仔仔往前走,前面过了红绿灯往右拐,再走一百米有个生活超市,很大,里面有王胖子需要的食物,他的背包是六十升的,大概可以装一百斤东西,目前王胖子的负重大概是三十斤,这里面有一大半是药品,剩下的就是大水壶和睡袋毛毯了。
这些已经占了背包一半空间了,王胖子打算把背包装满,差不多五六十斤就足够了,再多的负重他就吃不消了,而且也会影响他的速度,末世跑的慢就等于死亡。
王胖子朝着生活超市前进,然而转过弯之后,王胖子眉头皱了起来,因为生活超市门口早已经乱七八糟了,横七竖八停着不少车,甚至有些都燃烧成了废铁,而地上散落着各种食品,还有一些尸体,不知道是尸变的丧尸死了,还是活人被杀了。
不管哪一种,都不是王胖子想见到的。因为有人捷足先登了,想到他前面了。进去超市后,里面的狼藉,再一次证实了王胖子的猜测,另外也让王胖子陷入短暂的沉思。
那就是自己能想到的,别人也能想到,对末世渴望的人,绝对不止王胖子一个人,可以说很多很多的人都跟王胖子一样。
而这些人中,有的是人比王胖子聪明,有的是人比王胖子健壮,有的是人比王胖子心狠手辣。自己从末世开始到现在能活下来,绝不是运气,同样别人能活下来,也不单单是靠运气。
因此要想更好的活下去,必须更加的小心,比别人要小心,比别人要聪明,比别人要心狠手辣。下定决心之后,王胖子右手握紧砍刀,这砍刀是他又跑回去捡回来的,左手摸出一支飞刀,开始前往自己记忆中的地方前进。
其实王胖子一进去,就有人注意到了他们,只不过那些人都在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并没有怎么关注王胖子。王胖子直奔二楼食品区,二楼的整个食品区,几乎被搬空了。
王胖子只能一路下去,找找看,能不能捡个漏。王胖子顺着食品区走,很快就到了调味品区。二话不说,先来两袋盐,两袋味精,又来了一瓶油,这些东西拿的人比较少。
王胖子在这里还确实捡到了不少漏,首先榨菜捡了十几包,各种口味都有,然后是辣椒酱啊,各种酱,最后让王胖子惊喜的是,发现了几盒午餐肉。这可是好东西,从小油水少,馋肉的时候买不起,爸妈就会买盒午餐肉,那时候便宜,两块钱一盒,现在一盒十几块钱,味道还不如从前。
买回来和白菜一炒,王胖子能吃三大碗白米饭。每次父母总是不吃,让王胖子一个人吃,那个时候还天真的问爸妈,为啥不吃,爸妈都笑着说自己不爱吃,太油了。那个时候王胖子很不理解,总觉得这么好吃的东西,自己差点连舌头都要咽下去了,怎么父母会不爱吃呢?
记得有一次,王胖子自以为是的认为,父母既然不喜欢吃,剩下就浪费了,因此使劲吃,结果吃太饱太急,最后全给吐出来了,便宜了邻居家的大黄狗,当时王胖子一边哭,一边骂。
现在想想,虽然好笑,却尽是心酸,父母对自己的恩情,永远也还不清,但是他们却从不要求回报,唯一希望的仅仅是能多回家看看他们,陪陪他们。
想到父母,王胖子自然走神了,他是被仔仔的叫声,吸引回来的。仔仔发出的是警示的叫声,因此王胖子把准备拿午餐肉手缩了回来,悄悄地放在了自己腰间的飞刀上。王胖子被人注意是肯定的,他的装扮怪异不说,还背着那么大一个包。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有末世活下来的人都知道,能被背着的背包里,绝对不是什么差的东西。加上王胖子又一个人,很容易成为被打劫的对象。
王胖子还没说话,两男一女的组合就出现了,三人年纪都不大,最多也就二十岁,穿着打扮都很时髦,反正男的头发比女的还长,而且颜色各异,而女的头发还是个板寸,夹克配低档裤,还有几条粗细不一的金属链子,手里各持家伙。
领头的男孩顶着一头绿毛,嘚瑟着腿,歪着头,用带皮手套的手,一个八字手势指着王胖子:“死胖子,把东西留下赶紧滚!”
说完又看了看仔仔,接着道:“对了,还有那条狗也得给我留下,好几天没见荤腥了,弄顿狗肉也不错。”
其他两人都笑着符合,等待王胖子双手奉上东西,但是王胖子却没有动。那板寸女孩,露着个肚脐,纹身若隐若现,只是不怎么爱搞卫生,王胖子可以清晰看到肚脐眼里的污垢。
板寸女孩一棒子砸在货架上,顿时一阵哗啦啦声响,对王胖子叫嚣道:“死胖子没听到啊?信不信把你打残喂丧。。。。。。”
尸字还没出口,一把闪着寒光的飞刀擦着板寸女孩的脸颊,闪电般飞向她后面跟上来要动手男孩。开始男孩还没反应过来,直到他发现原本可以遮住自己半个脸的,飘逸刘海,如同花瓣般洒落,才惊呼一声。
紧接着“噗”地一声,入肉的声音响起,三人同时转身,只见他们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丧尸,他们却毫不知晓。更骇人的是,此时丧尸的脑袋上,扎着一把几乎没进全部的黑色飞刀。
三人惊恐地尖叫起来,作鸟兽散,而王胖子却不紧不慢地走到丧尸跟前,把飞刀拔出来,蹲在地上,很认真地在丧尸的衣服上一下一下擦着血迹。
王胖子头也没抬,用毫无感情的语气道:“末世各凭本事生存,我不喜欢杀人,但是若有人不开眼,我也不会吝啬送他去见上帝的!”
王胖子的逼还没装完,那三人早就没了踪影,王胖子只能苦笑,一方面笑自己这个逼没装全,另外一个让他直接下辣手杀人,他还是有些不忍。
这个小插曲过后,没人再敢打扰王胖子了,在这个超市里的人不多,但刚才都见识了王胖子的厉害,所以没几个敢靠近。
接下来的事,王胖子就不能用运气好了,而是用天降鸿福来形容更对,王胖子在糖果散装区,竟然发现了,大量散装巧克力,无人问津,他二话不说装满了一书包,然后又拿了些生活用品,就准备离开。
然而王胖子刚出超市大门,他就听到了一阵啪~啪~的声响,这可不是肉体与肉体快速撞击的啪啪声,这是一下一下的声响,响声很大,在如今寂静的开发区,可以传的很远很远。
这种声音熟悉而陌生,熟悉是王胖子经常在影视片中听到,不过那个经过了音效处理,陌生是因为他第一次听到真的。声音距离这里并不远,王胖子循声望去,离这里大约百米的地方,一个人倨傲地站着,有几个人四下逃窜,地上还躺着一个人。
不用多想,这人有枪,没错就是枪。枪这个东西,在八九十年代民间还是很多的,以前王胖子在村里,村里有个断手的老人就有一杆长枪,究竟是什么样式型号王胖子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王胖子清晰的记得那个断手的老头,一只手握枪,把枪管拖在只剩手腕的断手上,随着一声枪响,几十米外的高压线上一只鸽子就掉地上了。后来国家几次搜缴,民间枪支几乎绝迹。
眼前之人有枪,王胖子猜测,他的枪多半也是捡来的,不可能是自己的。王胖子的飞刀厉害归厉害,可也是六七米之内才行,十米之外,就算能中,准头力道也不行了,根本没法和枪比。
所以王胖子看到枪,第一个反应就是逃。他的逃是明智的,因为王胖子转身逃跑的时候,那个拿枪的已经盯上王胖子,并且大喊着什么,王胖子不用猜都知道,他的背包太惹眼了,这种末世背这么大背包,绝对是靶子。
王胖子很快就跑离了超市附近,找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带大口喘气,之所以找空旷地方,也是为了防止突然冒出丧尸,仔仔虽然可以预警,但是一旦出现大批量丧尸,在狭窄的地方很难逃掉,因此空旷的地带,绝对比狭窄的地方安全。
王胖子边喘气边考虑起来:枪?很麻烦,自己的飞刀技术对付丧尸和没有枪的人还行,但是遇到有枪的人,还真就危险了了。不行,我也要有枪才行,就算不用,用来震慑一下那些有枪的人也行。
再说了,枪这个玩意儿,估计没有几个男人不喜欢的。可他是哪里弄来的?公安局?还是部队?“部队?”王胖子一拍巴掌,惊喜地叫了起来:“没错就是部队!”距离这里两条街的地方,有个武警中队,王胖子以前还在那边看过女兵,对女兵可眼馋了。
王胖子决定离开,原因很简单,他和父母说少则十天,多则半月,自己就会到家。可如今都过去五天了,他依旧还在原地没动,怎么可能不心急如焚。
要是平常,一天就能到家,可如今末世,就算再顺利,十天也不见得能安全到家,而且自己耽误的时间越多,父母也就越危险。
而要回去,首先就是要有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绝对不用想了,只能自己回去,王胖子倾向于开车回去,因为他不会骑摩托,开车倒是学过,只不过没钱买,驾照到手五年了,除了学车的时候开过,之后就再也没摸过。
要是末世之前,给王胖子开,他也不敢开,路上车太多了,他怕死。现在末世了,路上就算有车,估计也不会太多。除了交通工具还有食物,他必须带足够多的食物才能回去,他不可能每到一个地方,就在一个地方现找吃的。
先不说丧尸的问题,单单说其他人也需要食物,王胖子就不可能,一路都顺利找到食物。这是首要要解决的两个问题,王胖子准备好后,对仔仔使了个眼色,一人一狗悄悄地下楼了。
因为没有后门,想出去只能走前面的卷帘门。卷帘门手动开启声音很大,仔仔自然不会手动开启卷帘门,因此让它警戒,王胖子开门,他们运气很好,开门声并没有惊动到丧尸,王胖子钻出去之后,举目望去,尽是凄凉。
末世开始第五天,原来有上百万人的开发区,竟然瞬间变得清冷无比,大街上看不到活人。而远处的一些工厂,或者居民楼,都在冒着黑烟,看样子是烧了起来。王胖子没有多看,这种事肯定会发生,要不是生化危机爆发的时候恰好是晚上,现在估计到处都在着火,而且满大街都可能是丧尸。
王胖子招呼仔仔往前走,前面过了红绿灯往右拐,再走一百米有个生活超市,很大,里面有王胖子需要的食物,他的背包是六十升的,大概可以装一百斤东西,目前王胖子的负重大概是三十斤,这里面有一大半是药品,剩下的就是大水壶和睡袋毛毯了。
这些已经占了背包一半空间了,王胖子打算把背包装满,差不多五六十斤就足够了,再多的负重他就吃不消了,而且也会影响他的速度,末世跑的慢就等于死亡。
王胖子朝着生活超市前进,然而转过弯之后,王胖子眉头皱了起来,因为生活超市门口早已经乱七八糟了,横七竖八停着不少车,甚至有些都燃烧成了废铁,而地上散落着各种食品,还有一些尸体,不知道是尸变的丧尸死了,还是活人被杀了。
不管哪一种,都不是王胖子想见到的。因为有人捷足先登了,想到他前面了。进去超市后,里面的狼藉,再一次证实了王胖子的猜测,另外也让王胖子陷入短暂的沉思。
那就是自己能想到的,别人也能想到,对末世渴望的人,绝对不止王胖子一个人,可以说很多很多的人都跟王胖子一样。
而这些人中,有的是人比王胖子聪明,有的是人比王胖子健壮,有的是人比王胖子心狠手辣。自己从末世开始到现在能活下来,绝不是运气,同样别人能活下来,也不单单是靠运气。
因此要想更好的活下去,必须更加的小心,比别人要小心,比别人要聪明,比别人要心狠手辣。下定决心之后,王胖子右手握紧砍刀,这砍刀是他又跑回去捡回来的,左手摸出一支飞刀,开始前往自己记忆中的地方前进。
其实王胖子一进去,就有人注意到了他们,只不过那些人都在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并没有怎么关注王胖子。王胖子直奔二楼食品区,二楼的整个食品区,几乎被搬空了。
王胖子只能一路下去,找找看,能不能捡个漏。王胖子顺着食品区走,很快就到了调味品区。二话不说,先来两袋盐,两袋味精,又来了一瓶油,这些东西拿的人比较少。
王胖子在这里还确实捡到了不少漏,首先榨菜捡了十几包,各种口味都有,然后是辣椒酱啊,各种酱,最后让王胖子惊喜的是,发现了几盒午餐肉。这可是好东西,从小油水少,馋肉的时候买不起,爸妈就会买盒午餐肉,那时候便宜,两块钱一盒,现在一盒十几块钱,味道还不如从前。
买回来和白菜一炒,王胖子能吃三大碗白米饭。每次父母总是不吃,让王胖子一个人吃,那个时候还天真的问爸妈,为啥不吃,爸妈都笑着说自己不爱吃,太油了。那个时候王胖子很不理解,总觉得这么好吃的东西,自己差点连舌头都要咽下去了,怎么父母会不爱吃呢?
记得有一次,王胖子自以为是的认为,父母既然不喜欢吃,剩下就浪费了,因此使劲吃,结果吃太饱太急,最后全给吐出来了,便宜了邻居家的大黄狗,当时王胖子一边哭,一边骂。
现在想想,虽然好笑,却尽是心酸,父母对自己的恩情,永远也还不清,但是他们却从不要求回报,唯一希望的仅仅是能多回家看看他们,陪陪他们。
想到父母,王胖子自然走神了,他是被仔仔的叫声,吸引回来的。仔仔发出的是警示的叫声,因此王胖子把准备拿午餐肉手缩了回来,悄悄地放在了自己腰间的飞刀上。王胖子被人注意是肯定的,他的装扮怪异不说,还背着那么大一个包。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有末世活下来的人都知道,能被背着的背包里,绝对不是什么差的东西。加上王胖子又一个人,很容易成为被打劫的对象。
王胖子还没说话,两男一女的组合就出现了,三人年纪都不大,最多也就二十岁,穿着打扮都很时髦,反正男的头发比女的还长,而且颜色各异,而女的头发还是个板寸,夹克配低档裤,还有几条粗细不一的金属链子,手里各持家伙。
领头的男孩顶着一头绿毛,嘚瑟着腿,歪着头,用带皮手套的手,一个八字手势指着王胖子:“死胖子,把东西留下赶紧滚!”
说完又看了看仔仔,接着道:“对了,还有那条狗也得给我留下,好几天没见荤腥了,弄顿狗肉也不错。”
其他两人都笑着符合,等待王胖子双手奉上东西,但是王胖子却没有动。那板寸女孩,露着个肚脐,纹身若隐若现,只是不怎么爱搞卫生,王胖子可以清晰看到肚脐眼里的污垢。
板寸女孩一棒子砸在货架上,顿时一阵哗啦啦声响,对王胖子叫嚣道:“死胖子没听到啊?信不信把你打残喂丧。。。。。。”
尸字还没出口,一把闪着寒光的飞刀擦着板寸女孩的脸颊,闪电般飞向她后面跟上来要动手男孩。开始男孩还没反应过来,直到他发现原本可以遮住自己半个脸的,飘逸刘海,如同花瓣般洒落,才惊呼一声。
紧接着“噗”地一声,入肉的声音响起,三人同时转身,只见他们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丧尸,他们却毫不知晓。更骇人的是,此时丧尸的脑袋上,扎着一把几乎没进全部的黑色飞刀。
三人惊恐地尖叫起来,作鸟兽散,而王胖子却不紧不慢地走到丧尸跟前,把飞刀拔出来,蹲在地上,很认真地在丧尸的衣服上一下一下擦着血迹。
王胖子头也没抬,用毫无感情的语气道:“末世各凭本事生存,我不喜欢杀人,但是若有人不开眼,我也不会吝啬送他去见上帝的!”
王胖子的逼还没装完,那三人早就没了踪影,王胖子只能苦笑,一方面笑自己这个逼没装全,另外一个让他直接下辣手杀人,他还是有些不忍。
这个小插曲过后,没人再敢打扰王胖子了,在这个超市里的人不多,但刚才都见识了王胖子的厉害,所以没几个敢靠近。
接下来的事,王胖子就不能用运气好了,而是用天降鸿福来形容更对,王胖子在糖果散装区,竟然发现了,大量散装巧克力,无人问津,他二话不说装满了一书包,然后又拿了些生活用品,就准备离开。
然而王胖子刚出超市大门,他就听到了一阵啪~啪~的声响,这可不是肉体与肉体快速撞击的啪啪声,这是一下一下的声响,响声很大,在如今寂静的开发区,可以传的很远很远。
这种声音熟悉而陌生,熟悉是王胖子经常在影视片中听到,不过那个经过了音效处理,陌生是因为他第一次听到真的。声音距离这里并不远,王胖子循声望去,离这里大约百米的地方,一个人倨傲地站着,有几个人四下逃窜,地上还躺着一个人。
不用多想,这人有枪,没错就是枪。枪这个东西,在八九十年代民间还是很多的,以前王胖子在村里,村里有个断手的老人就有一杆长枪,究竟是什么样式型号王胖子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王胖子清晰的记得那个断手的老头,一只手握枪,把枪管拖在只剩手腕的断手上,随着一声枪响,几十米外的高压线上一只鸽子就掉地上了。后来国家几次搜缴,民间枪支几乎绝迹。
眼前之人有枪,王胖子猜测,他的枪多半也是捡来的,不可能是自己的。王胖子的飞刀厉害归厉害,可也是六七米之内才行,十米之外,就算能中,准头力道也不行了,根本没法和枪比。
所以王胖子看到枪,第一个反应就是逃。他的逃是明智的,因为王胖子转身逃跑的时候,那个拿枪的已经盯上王胖子,并且大喊着什么,王胖子不用猜都知道,他的背包太惹眼了,这种末世背这么大背包,绝对是靶子。
王胖子很快就跑离了超市附近,找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带大口喘气,之所以找空旷地方,也是为了防止突然冒出丧尸,仔仔虽然可以预警,但是一旦出现大批量丧尸,在狭窄的地方很难逃掉,因此空旷的地带,绝对比狭窄的地方安全。
王胖子边喘气边考虑起来:枪?很麻烦,自己的飞刀技术对付丧尸和没有枪的人还行,但是遇到有枪的人,还真就危险了了。不行,我也要有枪才行,就算不用,用来震慑一下那些有枪的人也行。
再说了,枪这个玩意儿,估计没有几个男人不喜欢的。可他是哪里弄来的?公安局?还是部队?“部队?”王胖子一拍巴掌,惊喜地叫了起来:“没错就是部队!”距离这里两条街的地方,有个武警中队,王胖子以前还在那边看过女兵,对女兵可眼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