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倍儿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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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死了!
被一辆装满了汽油的油罐车撞死了。
38X,高速公路,发生连环车祸,油罐破裂漏油,燃起了熊熊大火,将司机跟林书烧成了黑色的人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大火吞噬,最后变成一具焦尸,整个儿过程就连林书自己看了都恶心。
这场死亡没有经历漫长的痛苦,几乎是在碰撞的那一刹那林书就断了气,之后火光滔天,但是总好过没有死透,再经历大火烧灼来的痛快。
死不瞑目,活着的时候总是在书本上看到这个词,现在他终于知道,古国都的文化博大精深到何种地步,这四个字完美的解释了为什么他身灭而魂在。
跟着自己的身体,林书在火葬场上空做了免费一日游,眼睁睁的看着那具已经被烧的焦黑的身体被再次送进了火化炉。
父亲本来就有哮喘,这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另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撑着病躯在他“可爱娇小”的后妈搀扶下还参加他的葬礼,呵,他应该表示感谢吗?
葬礼那天,他那个人模狗样的表哥竟然站在最前排,与后妈一人一边支撑着父亲,脸上悲痛的表情一如名贵黑色西装口袋里的洁白的菊花一般无辜,孝顺恭谦的模样骗过了在场所有人。
当然不包括他,虽然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那张吻过他的薄唇,在众人沉思哀悼的时候阴狠的吐出四个字,让已经游戏结束的他,呼吸一滞——死有余辜。
林书快气炸了,亏得他生前那么爱这个人,他都死了竟然还得不到一声好,MB的,他就这么让这个人厌烦?
林书记得,父亲再娶的这个后妈就是跟这个人串通,背着父亲乱搞,到最后父亲的店只剩了一个空壳子,里面的资金全部被掏空,害的他没有了经济来源,去地下钱庄借了巨额高利贷。
可是没有了父亲,他什么都不是,嘴上叫嚣着不靠父亲,可是到最后,没有钱的他被追债的人追的走投无路,这才出了车祸。
不要脸的dog男女,生孩子没屁,眼!
愤怒的林书抬起腿朝着那个白眼狼就冲了过去,可惜他忘了他此刻的状态,轻飘飘的他带起一阵阴风,直接从人群中穿了过去,扑向地面,紧张的他猛然闭上眼。
再次睁开眼睛,林书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呼吸着充满热度的空气,夏凉被的一角搭在肚子上,另一边掉在床下。
眨巴眨巴眼,林书发现经过这么一撞,他竟然回到了19岁的夏天,旁边的床头柜上是他刚拿到的高中毕业证书。
一股熟悉又陌生的食物香气随着空气飘进他的鼻孔,磨磨蹭蹭的蠕动,猛然间掀开被子,盯着天花板,眼眶湿润通红。
这是……
“果果,起床,妈妈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水晶虾饺,快起床。”
隔着门板,充满慈性的声音让林书心头一震,果然!
立马翻身坐起,看着镜子里稚嫩的自己,林书狠狠地在大腿上掐了一把,很疼,但是高兴,非常高兴,这都是真的,他,林书,还活着!
赤着脚,蹦下床,打开门,熟悉的牡丹睡衣让母亲看起来那么美丽。
伸手一把捞过李桂抱在怀里,林书偷偷的咬了一下舌尖,疼痛感让他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怔愣了一会,李桂拍拍他的后背,笑道,“大早上的跟你妈还撒什么娇,这么大了,你也好意思的。”
看着眼睛通红的林书,李桂抓住他的肩膀,一脸责怪,“昨晚是不是又熬夜打游戏了,你看你熬的,去洗把脸,下楼吃饭,不然你爸又要骂你了。”
宠孩子是每个母亲的天性,上辈子他嚣张跋扈,被人称作纨绔子弟,绝对跟母亲的溺爱分不开。
不敢开口,林书狠狠的点头,李桂微笑着摸摸他刚硬的发丝,下了楼。
关上门,深吸一口气,林书握紧拳头出其不意的给旁边的“面包墙”来了一下,随即一声大吼,惊得窗外的麻雀展翅远飞。
收拾完自己,林书下楼,餐厅里,父亲还在看报纸,桌前是他吃了一半的虾饺。
见他下楼,林父开始了餐前教育,盯着父亲鼻下的胡茬,林书思维飞散,脑筋活跃,19岁,母亲还活着,他的家还在。
19岁那年他做了什么?
想起来了,父亲经营的古玩店还没有收到那件改变他们家命运的老物件儿,虽然他们家家底丰厚,可还没有富有到令人惦记的地步。
而这一年的假期他好像一直跟在刚来的表哥身后,四处惹人厌。
想起那个人的面孔,就浮现出那个人无情的唇语,死有余辜,“嘭!”
还在喋喋不休的教育着林书的林父被他突然拍的举动吓了一跳,报纸差点从手里滑下去。
“拍什么桌子,说你两句你还有脾气了,你以为你是怎么毕业的,要不是我给你打点你能顺顺利利的毕业!小兔崽子!”
“你喊什么!儿子刚放假,你想训人去店里,别拿儿子撒气。”
看着这一幕,林书心里搅着扭曲难受,一旦父亲骂他,母亲就在旁边帮他的腔,每次父亲都灰溜溜的处于下风。
以前的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安心的跟父亲作对,心安理得的享受母亲的溺爱,以至于直到母亲生病去世,父亲快速的再娶,他才知道,父亲早已经在外面有了人。
长期受母亲打压,在家庭中毫无地位,又有个像他这样不成器,整天惹是生非,还爱男人的儿子,父亲只能在别处寻找安慰。
可是母亲一走,父亲就马上再娶,这一点也是上辈子他跟父亲关系恶化的一个导火线。
在外面偷吃还光明正大的娶回家,他曾经发誓过绝不原谅父亲,可是到最后父亲拖着病体在他的葬礼上,那副悲痛的模样,仍让他悸动。
幸好,还不晚,他的家庭还在,现在一切没有发生,他还年轻,父亲曾盼望他成才盼了一辈子,但是却盼来了他花天酒地,挥金如土。
他看不起父亲,而父亲对他也是失望透顶,苦笑一声,他这个儿子根本与“称职”,“孝顺”两个词不沾边。
“爸,之前你每天早晨都老调重弹,说实话,我看见你就烦,只不过今天,我觉得你说的对,而且我发现你啰嗦的样子其实也挺可爱的。”
没有形象的坐在椅子上,伸手抓起个虾饺塞进嘴里,鼓鼓囊囊的咀嚼。
“还有啊。”
咽下嘴里的美味,林书吸吸手指,虾饺浓重的鲜香盈满口腔充斥每个角落。
“妈,咱们是气质美女,说话声音太大气质全无啊,咱要矜持,矜持懂不?”
“果果,你没什么事吧?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奇奇怪怪的?”
李桂掰正他的头仔仔细细的看着他的眉眼,没错呀,脸上也没什么奇怪东西,难道是吃坏肚子了?
“没事,妈,我这不毕业了吗,分数还要过段时间才能下来,我想出去玩,你给我点零花钱呗。”
“你个没出息的,亏我刚才以为你转性了,还敢伸手要钱,我打你!”
被□□成团的报纸准确的敲在林书头上,在以前,要是林左强敢打他,他早就炸了毛,可是现在,林书死皮赖脸的笑,“要不爸你再给我点?”
六月份的天气总是让人觉得暴躁,天气燥热,知了没完没了扯着脖子喊,吃根雪糕几乎刚离开冰箱就已经在袋子里融化了。
扯了扯身上黏黏的衬衫,为了耍帅,林书出门穿了件白衬衫,汗液一出,整个衬衫成了透明的,恶心巴拉的黏在身上。
三伏天,林书恨不得光着膀子,学路人穿个花裤衩,凉快一会是一会儿。
可是因为家里有点小钱,这让林书总带着那么点酸腐的小资情节,这种看似粗俗的行为,在脑子里还未转上一圈就被他否决了。
呸了一口这该死的天气,林书难得坚定的朝目的地进发。
下了车,X市古玩城的金匾挂在古色古香的城门上,暗自嘲笑,这里面大概就这个是真正值钱的东西了。
兜里揣着出门前李桂给他的几百块钱,林书准备在这里淘淘破烂,看看自己的眼力是什么水平。
也怪他胡乱生活惯了,平时父母给的钱全都让他请了各路狐朋狗友,真到了用钱的时候还是要他舔着脸跟父母伸手。
进了古玩城便是个长走廊,推开门,一阵凉爽的风从另一头吹过来,让他不自觉打了个哆嗦,不仅咂舌这个地方风水还不错,怪不得传了这么多年还这么兴盛。
里面铺张布摆了小物件的小摊子有,充满古典韵味装修风格的店铺也不少,不少人蹲着,扎堆研究的各式各样。
以前他最讨厌这种地方,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有的人喜欢子承父业,可是他偏跟父亲拧着来,父亲希望他学习古玩,以便将来可以继承自己的古玩店,可是他看见老物件就讨厌,也不是真的讨厌那些东西,只是习惯了跟父亲唱对手戏,导致了父亲让他做的他一律不会碰一手指头。
打个比方,哪怕他手边一个价值百万的花瓶摔了,他都不会伸手去扶一下,他和父亲的关系竟恶化到如此地步。
随便走了几个摊子,除了假货还是假货,好东西不光是做旧就可以的,老物件的年份,釉质,细腻程度,都是有证可考的。
这一帮子贩假货的骗子!
撇撇嘴,林书漫不经心的往前走,古玩店外面摆放了很多水晶,都是切开的石头,中间凹进去一大块,里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各色水晶小块。
外表不起眼,不代表里面不是好东西,这种东西类比人,就像他一样,他自诩长的不错,可是那句老话说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是说他呢。
林书拍拍自己的脑袋,怎么这么煽情呢,啧啧,看来他很有创作的才华啊,妥妥的!
路过一个摊子,灰布上一堆不起眼的小东西,其中一个沾满了灰的玉石观音上了林书的眼。
“大爷,这个多少钱?”
摆摊的大爷抬头看了他一眼,竖起一根手指,说话间露出了被烟渍熏染了多年的大黄牙,“一百。”
一般越是做工老旧的东西假货的几率就越大,有些杂质是真正渗透进玉石的纹路里的,但是也有些是后来做上去的,那样的纹理都浮在表面,蒙蒙外行可以,但是内行人打眼就能瞧出来。
但是林书对玉石一窍不通,可难得有东西合了他的眼缘,得,就它了!
“就这个。”
说着林书伸手摸自己的兜,宽大的裤子口袋里空空如也,甭说钱,就连钱毛都没有。
“擦,麻痹的小偷!”
林书死了!
被一辆装满了汽油的油罐车撞死了。
38X,高速公路,发生连环车祸,油罐破裂漏油,燃起了熊熊大火,将司机跟林书烧成了黑色的人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大火吞噬,最后变成一具焦尸,整个儿过程就连林书自己看了都恶心。
这场死亡没有经历漫长的痛苦,几乎是在碰撞的那一刹那林书就断了气,之后火光滔天,但是总好过没有死透,再经历大火烧灼来的痛快。
死不瞑目,活着的时候总是在书本上看到这个词,现在他终于知道,古国都的文化博大精深到何种地步,这四个字完美的解释了为什么他身灭而魂在。
跟着自己的身体,林书在火葬场上空做了免费一日游,眼睁睁的看着那具已经被烧的焦黑的身体被再次送进了火化炉。
父亲本来就有哮喘,这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另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撑着病躯在他“可爱娇小”的后妈搀扶下还参加他的葬礼,呵,他应该表示感谢吗?
葬礼那天,他那个人模狗样的表哥竟然站在最前排,与后妈一人一边支撑着父亲,脸上悲痛的表情一如名贵黑色西装口袋里的洁白的菊花一般无辜,孝顺恭谦的模样骗过了在场所有人。
当然不包括他,虽然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那张吻过他的薄唇,在众人沉思哀悼的时候阴狠的吐出四个字,让已经游戏结束的他,呼吸一滞——死有余辜。
林书快气炸了,亏得他生前那么爱这个人,他都死了竟然还得不到一声好,MB的,他就这么让这个人厌烦?
林书记得,父亲再娶的这个后妈就是跟这个人串通,背着父亲乱搞,到最后父亲的店只剩了一个空壳子,里面的资金全部被掏空,害的他没有了经济来源,去地下钱庄借了巨额高利贷。
可是没有了父亲,他什么都不是,嘴上叫嚣着不靠父亲,可是到最后,没有钱的他被追债的人追的走投无路,这才出了车祸。
不要脸的dog男女,生孩子没屁,眼!
愤怒的林书抬起腿朝着那个白眼狼就冲了过去,可惜他忘了他此刻的状态,轻飘飘的他带起一阵阴风,直接从人群中穿了过去,扑向地面,紧张的他猛然闭上眼。
再次睁开眼睛,林书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呼吸着充满热度的空气,夏凉被的一角搭在肚子上,另一边掉在床下。
眨巴眨巴眼,林书发现经过这么一撞,他竟然回到了19岁的夏天,旁边的床头柜上是他刚拿到的高中毕业证书。
一股熟悉又陌生的食物香气随着空气飘进他的鼻孔,磨磨蹭蹭的蠕动,猛然间掀开被子,盯着天花板,眼眶湿润通红。
这是……
“果果,起床,妈妈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水晶虾饺,快起床。”
隔着门板,充满慈性的声音让林书心头一震,果然!
立马翻身坐起,看着镜子里稚嫩的自己,林书狠狠地在大腿上掐了一把,很疼,但是高兴,非常高兴,这都是真的,他,林书,还活着!
赤着脚,蹦下床,打开门,熟悉的牡丹睡衣让母亲看起来那么美丽。
伸手一把捞过李桂抱在怀里,林书偷偷的咬了一下舌尖,疼痛感让他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怔愣了一会,李桂拍拍他的后背,笑道,“大早上的跟你妈还撒什么娇,这么大了,你也好意思的。”
看着眼睛通红的林书,李桂抓住他的肩膀,一脸责怪,“昨晚是不是又熬夜打游戏了,你看你熬的,去洗把脸,下楼吃饭,不然你爸又要骂你了。”
宠孩子是每个母亲的天性,上辈子他嚣张跋扈,被人称作纨绔子弟,绝对跟母亲的溺爱分不开。
不敢开口,林书狠狠的点头,李桂微笑着摸摸他刚硬的发丝,下了楼。
关上门,深吸一口气,林书握紧拳头出其不意的给旁边的“面包墙”来了一下,随即一声大吼,惊得窗外的麻雀展翅远飞。
收拾完自己,林书下楼,餐厅里,父亲还在看报纸,桌前是他吃了一半的虾饺。
见他下楼,林父开始了餐前教育,盯着父亲鼻下的胡茬,林书思维飞散,脑筋活跃,19岁,母亲还活着,他的家还在。
19岁那年他做了什么?
想起来了,父亲经营的古玩店还没有收到那件改变他们家命运的老物件儿,虽然他们家家底丰厚,可还没有富有到令人惦记的地步。
而这一年的假期他好像一直跟在刚来的表哥身后,四处惹人厌。
想起那个人的面孔,就浮现出那个人无情的唇语,死有余辜,“嘭!”
还在喋喋不休的教育着林书的林父被他突然拍的举动吓了一跳,报纸差点从手里滑下去。
“拍什么桌子,说你两句你还有脾气了,你以为你是怎么毕业的,要不是我给你打点你能顺顺利利的毕业!小兔崽子!”
“你喊什么!儿子刚放假,你想训人去店里,别拿儿子撒气。”
看着这一幕,林书心里搅着扭曲难受,一旦父亲骂他,母亲就在旁边帮他的腔,每次父亲都灰溜溜的处于下风。
以前的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安心的跟父亲作对,心安理得的享受母亲的溺爱,以至于直到母亲生病去世,父亲快速的再娶,他才知道,父亲早已经在外面有了人。
长期受母亲打压,在家庭中毫无地位,又有个像他这样不成器,整天惹是生非,还爱男人的儿子,父亲只能在别处寻找安慰。
可是母亲一走,父亲就马上再娶,这一点也是上辈子他跟父亲关系恶化的一个导火线。
在外面偷吃还光明正大的娶回家,他曾经发誓过绝不原谅父亲,可是到最后父亲拖着病体在他的葬礼上,那副悲痛的模样,仍让他悸动。
幸好,还不晚,他的家庭还在,现在一切没有发生,他还年轻,父亲曾盼望他成才盼了一辈子,但是却盼来了他花天酒地,挥金如土。
他看不起父亲,而父亲对他也是失望透顶,苦笑一声,他这个儿子根本与“称职”,“孝顺”两个词不沾边。
“爸,之前你每天早晨都老调重弹,说实话,我看见你就烦,只不过今天,我觉得你说的对,而且我发现你啰嗦的样子其实也挺可爱的。”
没有形象的坐在椅子上,伸手抓起个虾饺塞进嘴里,鼓鼓囊囊的咀嚼。
“还有啊。”
咽下嘴里的美味,林书吸吸手指,虾饺浓重的鲜香盈满口腔充斥每个角落。
“妈,咱们是气质美女,说话声音太大气质全无啊,咱要矜持,矜持懂不?”
“果果,你没什么事吧?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奇奇怪怪的?”
李桂掰正他的头仔仔细细的看着他的眉眼,没错呀,脸上也没什么奇怪东西,难道是吃坏肚子了?
“没事,妈,我这不毕业了吗,分数还要过段时间才能下来,我想出去玩,你给我点零花钱呗。”
“你个没出息的,亏我刚才以为你转性了,还敢伸手要钱,我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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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的天气总是让人觉得暴躁,天气燥热,知了没完没了扯着脖子喊,吃根雪糕几乎刚离开冰箱就已经在袋子里融化了。
扯了扯身上黏黏的衬衫,为了耍帅,林书出门穿了件白衬衫,汗液一出,整个衬衫成了透明的,恶心巴拉的黏在身上。
三伏天,林书恨不得光着膀子,学路人穿个花裤衩,凉快一会是一会儿。
可是因为家里有点小钱,这让林书总带着那么点酸腐的小资情节,这种看似粗俗的行为,在脑子里还未转上一圈就被他否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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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揣着出门前李桂给他的几百块钱,林书准备在这里淘淘破烂,看看自己的眼力是什么水平。
也怪他胡乱生活惯了,平时父母给的钱全都让他请了各路狐朋狗友,真到了用钱的时候还是要他舔着脸跟父母伸手。
进了古玩城便是个长走廊,推开门,一阵凉爽的风从另一头吹过来,让他不自觉打了个哆嗦,不仅咂舌这个地方风水还不错,怪不得传了这么多年还这么兴盛。
里面铺张布摆了小物件的小摊子有,充满古典韵味装修风格的店铺也不少,不少人蹲着,扎堆研究的各式各样。
以前他最讨厌这种地方,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有的人喜欢子承父业,可是他偏跟父亲拧着来,父亲希望他学习古玩,以便将来可以继承自己的古玩店,可是他看见老物件就讨厌,也不是真的讨厌那些东西,只是习惯了跟父亲唱对手戏,导致了父亲让他做的他一律不会碰一手指头。
打个比方,哪怕他手边一个价值百万的花瓶摔了,他都不会伸手去扶一下,他和父亲的关系竟恶化到如此地步。
随便走了几个摊子,除了假货还是假货,好东西不光是做旧就可以的,老物件的年份,釉质,细腻程度,都是有证可考的。
这一帮子贩假货的骗子!
撇撇嘴,林书漫不经心的往前走,古玩店外面摆放了很多水晶,都是切开的石头,中间凹进去一大块,里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各色水晶小块。
外表不起眼,不代表里面不是好东西,这种东西类比人,就像他一样,他自诩长的不错,可是那句老话说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是说他呢。
林书拍拍自己的脑袋,怎么这么煽情呢,啧啧,看来他很有创作的才华啊,妥妥的!
路过一个摊子,灰布上一堆不起眼的小东西,其中一个沾满了灰的玉石观音上了林书的眼。
“大爷,这个多少钱?”
摆摊的大爷抬头看了他一眼,竖起一根手指,说话间露出了被烟渍熏染了多年的大黄牙,“一百。”
一般越是做工老旧的东西假货的几率就越大,有些杂质是真正渗透进玉石的纹路里的,但是也有些是后来做上去的,那样的纹理都浮在表面,蒙蒙外行可以,但是内行人打眼就能瞧出来。
但是林书对玉石一窍不通,可难得有东西合了他的眼缘,得,就它了!
“就这个。”
说着林书伸手摸自己的兜,宽大的裤子口袋里空空如也,甭说钱,就连钱毛都没有。
“擦,麻痹的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