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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大山也并非是真有十万座山峰,十万大山呈东北西南走向,从合浦郡一直延伸到交趾郡境内,东西长约三四百里,南北宽约一两百里。
由于人迹罕至的缘故,这里几乎没有官道可以通行,就连几条小路都是荆棘密布,虎狼当道,也难怪当时吴军在这十万大山之中迷路了,转悠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才走了出去,甚至由于毒蛇毒虫瘴气的缘故,还白白地折损了不少的人。
吴军当时走得相当的辛苦,而且还是在没有任何追兵的情况下,如果魏军从此经过的话,那么他们未必就会比吴军轻松多少,吴军好歹还是有些当地的士兵来当向导的,而魏军进入十万大军,完全是两眼一摸黑,什么情况都搞不清,伤亡的人数肯定会多于吴军的。
就算他们赶到了鸡笼山,早已是精疲力竭,虚弱不堪的,只要吴军守好阵地,魏军想要突破他们到达交趾,完全是痴人说梦。
听从了林良的建议之后,陶璜陶浚和阮度何源奉陶基和施绩的命令,各率一万五千人进入到了十万大山,并且驻守于鸡笼山及其附近,根据地势情况,立寨设卡,做好了严密的防御措施,严阵以待,就等着魏军的到来了。
由于交州军和荆州军各派了一万五千人到了十万大山之中,所以两边都没有什么怨言了,这个就属于一碗水端得平,自然也就无人腹诽了。
临行之前,陶基特意地将陶璜和陶浚叫到了跟前,自揭阳之战失利之后,陶璜是不是有能力领军一直受到了吴军诸将士的质疑,但陶基不信任其他的人,还不信任自己的儿子吗,所以陶璜那怕打得再差,陶基也不可能将他替换掉。
任亲唯亲怎么啦?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如果陶基连自己的儿子都不再信任了,那他还会去相信谁?
至于荆州兵那边,施绩也是派出了跟随自己多年的部下零陵太守阮度和长沙太守何源,倒不说阮度和何源的能力有多出色,但至少在忠诚度方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他们不远万里地追随自己到交州来,没有一颗死心塌地的忠诚之心,肯定是干不长的。
能力再强的人,如果没有忠心的话,那是十分危险的,万一整一个临阵倒戈,那所有的一切岂不都白瞎了。
所以无论是陶基还是施绩,选人的时候,更多的是考虑忠心的问题,其次才会考虑能力的问题,这个主次顺序,千万不能搞错了。
如今的交州形势,已经是大不如前了,吴人失去了南海郡以及东面的其他五个郡,来到了更加偏远荒僻的交趾郡,陶基和施绩根本就无法保证人心还能思齐,或许随着吴军的不断失败,早有人与他们已经是离心离德,随时都有临阵背叛的可能。
所以在这个时候,任人唯亲远比任人为贤更重要,只有选用扎实可靠的人来担当大任,才能确保十万大山成为了交趾郡的屏障所在,才能挡得住魏军的进攻。
四将重新返回到了十万大山之中,光是让他们回忆一下当初从这里经过的痛苦经历就已经是不堪回首了,这次居然还要在这里安营扎寨,不知道需要坚守多长的时间,未入大山,吴军诸将士就已经是叫苦连天了。
不过还好他们这次还是带好了足够的粮草和给养的,不至于在蛮荒的大山之中风餐露宿,只吃野果野菜充饥。
鸡笼山处于十万大山的西段,距离交趾并不远,所以进入到山区之后,只需要走两三天的路,就可以抵达鸡笼山。
鸡笼山是十万大山的主峰,寻常的山顶,都是挺立的陡巃的高峰,几乎无立足之地,但鸡笼山不同,山顶却是一片开阔的平地,宛如被人生生地削去了峰顶一般。
陶璜等人登上了鸡笼山,周围的群山顿时便矮了下去,就像是一堆堆的小土丘,那原来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此刻也如同爬地的小草一般,只瞧见绿茵茵的一片。
关于十万大山,一直流传着一个神话,传说从前在北部湾沿岸一带,海妖常年作怪,洪水肆虐、民不聊生。
天庭上的玉皇大帝派出山神从北方搬来十座大山堵海降妖,山神把十座大山变幻成十万头大象赶往北部湾。
当行至漓江边时,因一路象不停蹄的赶路,一头大象不知是贪恋漓江的好山好水,还是怨山神一路没照料好,怎么也不肯离开漓江,盛怒之下的山神,一剑把这头犟象钉在了漓江边上,剩下的九千九百九十九头大象被山神赶至北部湾震慑海妖。
因山神开始赶的是十万头大象,人们视九千九百九十九座山仍然称“十万大山”
。
陶璜和陶浚以及阮度、何源商量了一下,决定在鸡笼山的山顶上扎下一座主寨,这里居高临下,站得高,看得远,再加上三面皆是险峻而陡峭的悬崖,也不会担心魏军会从正面攻上来,只要他们扼守鸡笼山,就可以守得住前往交趾郡的这条通道,魏军根本就没有机会逾越。
陶璜是四人之中的主将,这次十万大山的这一道防线,也是由他来指挥的,所以陶璜提出在鸡笼山上立寨的时候,其他人也都没有反对,毕竟附近最为险要的地方就是鸡笼山了,想要阻击魏军,这里便是最为合适的主阵地。
不过阮度倒是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水源如何来解决,鸡笼山虽然地势险要,但由它是这一带最高的山峰,那山上肯定不会有溪流之类的水源,如果单单仅靠降雨,肯定是无法满足数万大军的饮水问题的,如果正巧魏军来围山,偏偏又连日不曾降雨的话,那么驻守山顶的军队就可能会面临一个缺水的困难。
陶璜一听有道理,于是派阮度和陶浚各率五千人马,分别在鸡笼山的山左和山右立寨,以确保魏军不会迂回到鸡笼山的后面进行包抄,水源不被魏军所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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