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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少年千面假似真 第四十六章 齐木的灾难(觉得少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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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3224年,8月31日,班克洛夫开学前日。
“咔嚓”价值不菲的花瓶被毫不留情地摔在墙壁之上,砸了个粉碎。
女孩看着差点砸中自己花瓶,转头冷冷看向男子,“王哲,咱们好聚好散,你这是干什么?”
怒火中烧的王哲死死瞪视着女孩,怒不可遏,破口大骂道:“去你xx好聚好散,老子花了那么多心思才把你追到手,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想分手?”
女孩白眼一翻,“那么多心思?你除了花钱弄出一堆浮夸的表白表演还做过什么?要不是当初看你折腾了一年还不放弃,觉得你多少还有点恒心,我会跟你这个又没实力又没才华的人在一起吗?”
王哲大骂道:“狗屁的才华,你就是喜欢那个戴面具的小白脸,整天整天地拿着本破书在那里念叨,什么夜雨寒鸦,连面都不敢露,我看就是只土鸡!”
身为夜雨寒鸦书迷的女孩嗤笑一声,面对这个气急乱咬人的疯狗,气势丝毫不弱地回道:“跟夜雨寒鸦有什么关系,他只是我的偶像而已,你扪心自问,这三年以来,我花了多少心思就为了锻炼你,让你能更进一步?可你呢?整日寻欢作乐,不思进取,我真是受够了,我已经在你身上浪费了三年的青春,老娘不干了!”
女孩说完,推门便走,只要走出这扇大门,就与过去作别,告别这段一直抱有幻想的天真日子,只有小孩子,才会认为努力就能幻想。
可没等她一脚跨过门槛,就有一只手猛然从门外探入,死死掐住了她的脖子。
那掐住她脖子的人将她缓缓举起,然后慢慢走入房中。
王哲不知为何,脚步不由自主地后退,那是个用兜帽与口罩将自己完全包裹的男子,身上毫无异能波动,却散发出让人腿软的危险气息,仿佛是上古的凶兽一般,让人畏惧。
“好强的怨念,能因为分手这种小事就产生如此怨念的人类,还真是个好苗子。”听声音,是个男人,他看着已经瘫坐在地上的王哲,冷笑着说道。
那男子丝毫没有放开女生,而是扫视着四周的环境,“这里地段不错,能在这里买下一栋独栋别墅,看来你家境也不错,人类世界行事需要钱财,看来不用我来筹备了。”
女生在空中无力地蹬着双腿,试图摆脱这窒息的局面。
男子瞥了眼女孩:“差点把你忘了,我只是需要怨念强的人类做我的棋子而已,既然没注意被你看到了,那你就去死吧。”说完,男子随手捏断了女孩的喉咙,女孩气绝身亡。
“你你到底是谁?”王哲双腿使劲蹬地,试图逃离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男子。
男子转眼间走到他眼前,蹲下身按住了王哲的脖子,将他掼在地上,嘴巴靠着对方耳边低语:“你不必知道我是谁,你也不可能知道。我只是需要你这样的人类,替我办点事。”
说完,他抓住王哲脖子的手掌忽然流淌出漆黑的液体,缓缓从王哲的脖颈流向他的后脑。
“我问你,你因何而心生怨念?”
“那个女人要和我分手。”王哲像是失去了思想,随着后脑被逐渐凝成藤蔓状的黑色液体包裹,他的目光也逐渐呆滞起来。
男子从藤蔓之中得到的男子的记忆,他像是品味了什么珍馐美味一般,“不够透彻,你是因为对方的离开而愤怒,因为对方心中总是怀着另一个男人而嫉妒。”
“愤怒,嫉妒。”王哲沙哑地重复着这两个词。
“没错,虽然让你产生怨念的只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但你的怨念,你的小肚鸡肠,我还真是很欣赏。能成为我齐木在这班克洛夫第一个感染者,你该感到荣幸。”
“荣荣幸”王哲的口水从嘴角流出,神色似乎极为痛苦。
男子一边继续侵蚀着王哲的思想,一边自言自语感慨着:“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类这句话说的真没错,来之前根本没想到,还能有这么奇葩的人类,女友分手怪女友喜欢的作者,那以后要是出了车祸,是不是要炸4s店啊?”
男子正是寄生了江枫身边小弟张帆的寄生体——齐木。
这几日,他已经完全占据了张帆的思想,并从对方的记忆的到了关于班克洛夫的一些信息。
他身为一个自身丝毫没有战力的寄生体,却位列十二天灾第十一位,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齐木早年间曾凭一己之力让几乎一整座殖民地陷入恐慌,而且在死神驱猎团到达前,他的行踪完全没有被发现,那一次,他真真正正对人类完场了一场天灾级的劫难,也是那一次功成,他被封赏成为第十一天灾。
不过说起来,那些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这些年他已经不再有什么大动作,都是到人类世界四处搜集信息,以及经营灾祸在人类世界的人脉网络,若说所有灾祸之中有谁对人类最了解,当属他齐木。
对于寄生体来说,最容易被传染意志成为傀儡的,就是这种极易产生怨念的人类。
齐木深知等自己完成了侵蚀,这个人类就会忘记曾与自己接触,并按照自己在对方脑海中留下的暗示行事。
齐木此次潜入班克洛夫是奉了灾祸之王灾天的意志,要寻找一个人类,齐木本以为还要潜伏很长一段时间,没想到机会这就送上门来。
浑水好摸鱼,想要找到那个人类,必须让班克洛夫的局面乱起来,既然自己无意间发现的这个小人类对夜雨寒鸦有怨念,而且几日后就是夜雨寒鸦的签售会,那他大可以借此搅浑这摊水。
就算最后事情败露,也是这个人类顶缸,绝不会查到他齐木,不,是张帆身上。
——————————————
夜雨寒鸦,新时代青年作家代表人物,文风多变,时而轻松搞笑如搞怪谐星,时而深沉写意如泼墨山水,其代表作雨夜狂想曲在上架首月即获百万销量,随后配有精美插画与作者本人手写名句的重置版,精装版等等,销量也创下各种记录。
雨夜狂想曲素来以脑洞大开为卖点,虽多是些零散的小故事,但在每个故事中总会出现一个不知神鬼的人物,他就像一根绳索,将散乱的珠宝串成项链,从始至终未曾透露身世姓名,他以假面覆首,时而赋予穷善之家万贯家财,时而赠与贪官恶绅盖世之能。无论善恶人鬼,都有可能受他恩惠。但最后结果如何,却要看人为。
有人说,那便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整本书看似是在讲一个个不相关的故事,实则是让人以旁观者的视角,看遍人的险恶与伪善,却又在绝境之处彰显人性的光辉。
夜雨寒鸦,就是有着这样深厚功底的年轻作家,而今天,是他新书的第一次签售会,新书名为众花之语
关于签售会的举办地点,许多书迷都极其不解,虽说班克洛夫布防严密,而且主办方也雇佣了许多异能行者,为各个殖民地乘坐列车的书迷们保驾护航,但这里毕竟是祸野,普通人只要踏足,便会不由得胆战心惊,为什么一定要在这里举办?主办方并没有什么解释。
也是因此,此次来参与签售会的书迷,几乎七成以上都是原本并不多的异能行者。
虽说班克洛夫几乎遍地是异能行者,但那是因为,这里本就是异能行者学院,若是在殖民地当中,异能行者比例都不会到十分之一。
班克洛夫校方与出版社及媒体协商了近三个月,才终于决定进行全校性的宣传,毕竟经霍也本人同意,校长和教导主任都知道了,面对艾迪霍尔斯的儿子,他们到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公元3224年,9月4日,文学史上最混乱的新书签售会,开场。
公元3224年,8月31日,班克洛夫开学前日。
“咔嚓”价值不菲的花瓶被毫不留情地摔在墙壁之上,砸了个粉碎。
女孩看着差点砸中自己花瓶,转头冷冷看向男子,“王哲,咱们好聚好散,你这是干什么?”
怒火中烧的王哲死死瞪视着女孩,怒不可遏,破口大骂道:“去你xx好聚好散,老子花了那么多心思才把你追到手,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想分手?”
女孩白眼一翻,“那么多心思?你除了花钱弄出一堆浮夸的表白表演还做过什么?要不是当初看你折腾了一年还不放弃,觉得你多少还有点恒心,我会跟你这个又没实力又没才华的人在一起吗?”
王哲大骂道:“狗屁的才华,你就是喜欢那个戴面具的小白脸,整天整天地拿着本破书在那里念叨,什么夜雨寒鸦,连面都不敢露,我看就是只土鸡!”
身为夜雨寒鸦书迷的女孩嗤笑一声,面对这个气急乱咬人的疯狗,气势丝毫不弱地回道:“跟夜雨寒鸦有什么关系,他只是我的偶像而已,你扪心自问,这三年以来,我花了多少心思就为了锻炼你,让你能更进一步?可你呢?整日寻欢作乐,不思进取,我真是受够了,我已经在你身上浪费了三年的青春,老娘不干了!”
女孩说完,推门便走,只要走出这扇大门,就与过去作别,告别这段一直抱有幻想的天真日子,只有小孩子,才会认为努力就能幻想。
可没等她一脚跨过门槛,就有一只手猛然从门外探入,死死掐住了她的脖子。
那掐住她脖子的人将她缓缓举起,然后慢慢走入房中。
王哲不知为何,脚步不由自主地后退,那是个用兜帽与口罩将自己完全包裹的男子,身上毫无异能波动,却散发出让人腿软的危险气息,仿佛是上古的凶兽一般,让人畏惧。
“好强的怨念,能因为分手这种小事就产生如此怨念的人类,还真是个好苗子。”听声音,是个男人,他看着已经瘫坐在地上的王哲,冷笑着说道。
那男子丝毫没有放开女生,而是扫视着四周的环境,“这里地段不错,能在这里买下一栋独栋别墅,看来你家境也不错,人类世界行事需要钱财,看来不用我来筹备了。”
女生在空中无力地蹬着双腿,试图摆脱这窒息的局面。
男子瞥了眼女孩:“差点把你忘了,我只是需要怨念强的人类做我的棋子而已,既然没注意被你看到了,那你就去死吧。”说完,男子随手捏断了女孩的喉咙,女孩气绝身亡。
“你你到底是谁?”王哲双腿使劲蹬地,试图逃离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男子。
男子转眼间走到他眼前,蹲下身按住了王哲的脖子,将他掼在地上,嘴巴靠着对方耳边低语:“你不必知道我是谁,你也不可能知道。我只是需要你这样的人类,替我办点事。”
说完,他抓住王哲脖子的手掌忽然流淌出漆黑的液体,缓缓从王哲的脖颈流向他的后脑。
“我问你,你因何而心生怨念?”
“那个女人要和我分手。”王哲像是失去了思想,随着后脑被逐渐凝成藤蔓状的黑色液体包裹,他的目光也逐渐呆滞起来。
男子从藤蔓之中得到的男子的记忆,他像是品味了什么珍馐美味一般,“不够透彻,你是因为对方的离开而愤怒,因为对方心中总是怀着另一个男人而嫉妒。”
“愤怒,嫉妒。”王哲沙哑地重复着这两个词。
“没错,虽然让你产生怨念的只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但你的怨念,你的小肚鸡肠,我还真是很欣赏。能成为我齐木在这班克洛夫第一个感染者,你该感到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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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边继续侵蚀着王哲的思想,一边自言自语感慨着:“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类这句话说的真没错,来之前根本没想到,还能有这么奇葩的人类,女友分手怪女友喜欢的作者,那以后要是出了车祸,是不是要炸4s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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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寄生体来说,最容易被传染意志成为傀儡的,就是这种极易产生怨念的人类。
齐木深知等自己完成了侵蚀,这个人类就会忘记曾与自己接触,并按照自己在对方脑海中留下的暗示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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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水好摸鱼,想要找到那个人类,必须让班克洛夫的局面乱起来,既然自己无意间发现的这个小人类对夜雨寒鸦有怨念,而且几日后就是夜雨寒鸦的签售会,那他大可以借此搅浑这摊水。
就算最后事情败露,也是这个人类顶缸,绝不会查到他齐木,不,是张帆身上。
——————————————
夜雨寒鸦,新时代青年作家代表人物,文风多变,时而轻松搞笑如搞怪谐星,时而深沉写意如泼墨山水,其代表作雨夜狂想曲在上架首月即获百万销量,随后配有精美插画与作者本人手写名句的重置版,精装版等等,销量也创下各种记录。
雨夜狂想曲素来以脑洞大开为卖点,虽多是些零散的小故事,但在每个故事中总会出现一个不知神鬼的人物,他就像一根绳索,将散乱的珠宝串成项链,从始至终未曾透露身世姓名,他以假面覆首,时而赋予穷善之家万贯家财,时而赠与贪官恶绅盖世之能。无论善恶人鬼,都有可能受他恩惠。但最后结果如何,却要看人为。
有人说,那便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整本书看似是在讲一个个不相关的故事,实则是让人以旁观者的视角,看遍人的险恶与伪善,却又在绝境之处彰显人性的光辉。
夜雨寒鸦,就是有着这样深厚功底的年轻作家,而今天,是他新书的第一次签售会,新书名为众花之语
关于签售会的举办地点,许多书迷都极其不解,虽说班克洛夫布防严密,而且主办方也雇佣了许多异能行者,为各个殖民地乘坐列车的书迷们保驾护航,但这里毕竟是祸野,普通人只要踏足,便会不由得胆战心惊,为什么一定要在这里举办?主办方并没有什么解释。
也是因此,此次来参与签售会的书迷,几乎七成以上都是原本并不多的异能行者。
虽说班克洛夫几乎遍地是异能行者,但那是因为,这里本就是异能行者学院,若是在殖民地当中,异能行者比例都不会到十分之一。
班克洛夫校方与出版社及媒体协商了近三个月,才终于决定进行全校性的宣传,毕竟经霍也本人同意,校长和教导主任都知道了,面对艾迪霍尔斯的儿子,他们到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公元3224年,9月4日,文学史上最混乱的新书签售会,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