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四章 羊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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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洪荒世界与天魔一族对抗,俨然人族阵营的守护者,这份荣耀和骄傲早已铭刻在了每个远征军的心窝之中。
但上一场大战,在五魔君势力的联手之下,远征军却吃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败仗。
荣誉染尘,骄傲蒙羞,整个远征军自上而下,每一个战士心里其实都窝着一团怒火,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快便一力促成了反击计划。
这些被抽调到我第三军的战士们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正因为是精锐,他们自觉承担的责任就要比别人更多,雪耻的念头一刻都不敢忘怀。
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反击战而积蓄着自己的力量与怒火。
现在,我提出来要带着他们打响对天魔一族反击的第一战。
斩杀祭祀级别以上的天魔,把第三军的军旗插到天魔一族的阵地之上?
作为远征军的老对手,天魔一族有多难缠,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祭祀之上的天魔,已经是相当于军团长级别的实力强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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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区百人兵力,深入敌阵,千里追袭,杀敌插旗,谁都能想象到是这会是九死一生的万难任务!
现实吗?不现实!
但偏偏所有人都听得热血沸腾,谁身上都看不到没有半点退缩的意思!
这时候,他们又回味起了我刚刚才立下的第二条军规。
“荣耀即吾等性命,碧血丹心,昂扬意气,永不言退!”
跟之前的小声跟读不一样,这一次爆发出来的,是高昂的、坚定不移的呼声。而在这一声呐喊过后,“永不言退”的喊声,从每个人的口中高呼出来,经久不息!
感受着这振聋发聩的声浪,我知道,第三军的军心,已经初步凝集起来了。
我抬起双手,做了个下压的姿势。
所有人屏气凝息,眼神炯炯的看着我。
不单单军心已有,威望也有了。
“我是你们的老大。既然要带你们出去,自然必须把你们完整的全部带回。所以这一次出击,你们必须牢牢记下,奋战杀敌第二存活自身第一!我第三军完完整整的出去,便要完完整整的回来!”
“第三军军规第一条!相互扶持,绝不抛弃任何一位共同浴血的兄弟,任何时候都不放弃活着的希望!”
这一条军规,换来的又是一阵沉默。
并不是他们对这条军规抵触,只是每个人听了心里都有不同程度的感触而已。
远征军的荣耀,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之上的。加入到远征军的那一刻起,每个人都都已把生死置之度外,甚至以马革裹尸为荣。
我立下的三条军规,是倒叙着说出来的。谁都不曾想到,最重要的第一条,竟然是要他们活着。
活着,这对时刻游走在生死边沿的远征军战士们来说,是多么沉重的话题啊!
这样的军规,他们可还未从其他远征军高层口中听说出来。
怕死的士兵不会是好士兵,这是个很常识的道理。但从我口中发布的听起来很软弱的命令,却让不少身经百战的老兵眼圈发红。
继军心和威望之后,我所最看重的军魂,也已经有了雏形。
我不指望三言两语就能打动这些老兵,但起码能让他们感受到在乎和重视,肯定会由此回馈出归属感。
毕竟人非草木啊!
我的一言一行,包括第三军所有战士的反应,全都被远远观望的三人看在眼内。
“三条军规,一条比一条有意思。”李世龙笑说道:“看来王子铮的领兵才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之外,他领着的这一趟拉练下来,我们便能收获一支更在期望之上的铁血精锐了!”
“是很有一套。”林正神点头赞同:“为将者首要的便是鼓舞士气上下一心,让部下时刻保持昂扬斗志。其他方面我不敢说,但至少王子铮在这方面做到近乎完美了,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才。”
“可是却太大胆激进了!”余天叹了口气,说:“长途奔袭,斩首敌酋,插旗敌阵,说得倒是让人热血沸腾!可是以王子铮手下那区区一百人马,这不等于送羊入虎口吗?”
长期在洪荒世界与天魔一族对抗,俨然人族阵营的守护者,这份荣耀和骄傲早已铭刻在了每个远征军的心窝之中。
但上一场大战,在五魔君势力的联手之下,远征军却吃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败仗。
荣誉染尘,骄傲蒙羞,整个远征军自上而下,每一个战士心里其实都窝着一团怒火,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快便一力促成了反击计划。
这些被抽调到我第三军的战士们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正因为是精锐,他们自觉承担的责任就要比别人更多,雪耻的念头一刻都不敢忘怀。
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反击战而积蓄着自己的力量与怒火。
现在,我提出来要带着他们打响对天魔一族反击的第一战。
斩杀祭祀级别以上的天魔,把第三军的军旗插到天魔一族的阵地之上?
作为远征军的老对手,天魔一族有多难缠,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祭祀之上的天魔,已经是相当于军团长级别的实力强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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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区百人兵力,深入敌阵,千里追袭,杀敌插旗,谁都能想象到是这会是九死一生的万难任务!
现实吗?不现实!
但偏偏所有人都听得热血沸腾,谁身上都看不到没有半点退缩的意思!
这时候,他们又回味起了我刚刚才立下的第二条军规。
“荣耀即吾等性命,碧血丹心,昂扬意气,永不言退!”
跟之前的小声跟读不一样,这一次爆发出来的,是高昂的、坚定不移的呼声。而在这一声呐喊过后,“永不言退”的喊声,从每个人的口中高呼出来,经久不息!
感受着这振聋发聩的声浪,我知道,第三军的军心,已经初步凝集起来了。
我抬起双手,做了个下压的姿势。
所有人屏气凝息,眼神炯炯的看着我。
不单单军心已有,威望也有了。
“我是你们的老大。既然要带你们出去,自然必须把你们完整的全部带回。所以这一次出击,你们必须牢牢记下,奋战杀敌第二存活自身第一!我第三军完完整整的出去,便要完完整整的回来!”
“第三军军规第一条!相互扶持,绝不抛弃任何一位共同浴血的兄弟,任何时候都不放弃活着的希望!”
这一条军规,换来的又是一阵沉默。
并不是他们对这条军规抵触,只是每个人听了心里都有不同程度的感触而已。
远征军的荣耀,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之上的。加入到远征军的那一刻起,每个人都都已把生死置之度外,甚至以马革裹尸为荣。
我立下的三条军规,是倒叙着说出来的。谁都不曾想到,最重要的第一条,竟然是要他们活着。
活着,这对时刻游走在生死边沿的远征军战士们来说,是多么沉重的话题啊!
这样的军规,他们可还未从其他远征军高层口中听说出来。
怕死的士兵不会是好士兵,这是个很常识的道理。但从我口中发布的听起来很软弱的命令,却让不少身经百战的老兵眼圈发红。
继军心和威望之后,我所最看重的军魂,也已经有了雏形。
我不指望三言两语就能打动这些老兵,但起码能让他们感受到在乎和重视,肯定会由此回馈出归属感。
毕竟人非草木啊!
我的一言一行,包括第三军所有战士的反应,全都被远远观望的三人看在眼内。
“三条军规,一条比一条有意思。”李世龙笑说道:“看来王子铮的领兵才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之外,他领着的这一趟拉练下来,我们便能收获一支更在期望之上的铁血精锐了!”
“是很有一套。”林正神点头赞同:“为将者首要的便是鼓舞士气上下一心,让部下时刻保持昂扬斗志。其他方面我不敢说,但至少王子铮在这方面做到近乎完美了,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才。”
“可是却太大胆激进了!”余天叹了口气,说:“长途奔袭,斩首敌酋,插旗敌阵,说得倒是让人热血沸腾!可是以王子铮手下那区区一百人马,这不等于送羊入虎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