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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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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何金银前往曾经高中所在的学校附近。
他和王英俊,说的'老地方',是在一家'薯粉饺子店'。
以前高中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经常会去那里吃薯粉饺。
很多年过去了,店还是原来的店,老板,也还是原来的那一对夫妻,只不过,岁月将他们的鬓角染白。
饺子店的老板姓王,大家都喊他王老板,这王老板夫妇,过去这么多年,居然还认得何金银和王英俊。
刚进门,何金银就看到了在那靠窗口的位置,坐着的王英俊。
时隔多年,当看到他以后,何金银心里瞬间升出一股愕然来。
”这还是以前那个胖子吗?”何金银真的意外了,以前的王英俊,是一个十足虚胖的男子,但如今。那个虚胖的男子,已经瘦了下来。
当然,王英俊虽然名字叫做英俊,可是,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哪怕瘦下来的他,依然并不英俊。
脸上的脸色很难看,仿佛,是一个连续熬了三个通宵的人。
何金银走过去的时候,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
”何金银,你来了呀。坐!”王英俊说话的生气,也没有以前那么洪亮,整个人,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一样,焉焉的。
何金银点了点头,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
一张窗边的小桌,外面是古旧的老街胡同,曾经熟悉的老板,比以前更破旧但却并不脏乱的饺子店
还有,原来的朋友!
”王老板,给我们来10份薯粉饺”王英俊朝老板喊道。
喊完了这话以后。又对何金银说道:”好久好久,没有吃这里的饺子了,今天,吃个饱!”
”嗯,吃个饱。”何金银看得出来,王英俊心里有事。
沉吟了一下,他问道:”胖子,多年不见,变瘦了不少。”
”嗯,对,之前。有一段时间,在减肥呢。”王英俊点头道。
”怎么脸色这么差?”
”做程序员嘛,经常熬夜,所以脸色就这么难看喽。”王英俊苦涩一笑。
然后,想到一件事。
”过几天,同学聚会,你也去?”
”是啊,之前答应了的。”何金银点头。
”行。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省得你像以前一样,被所有人孤立,显得孤零零的!”王英俊如此说道。
以前,那些同学都因为何金银穷,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嘲讽他,孤立他。
唯有他王英俊,和何金银玩到一块。
”怎么不继续在魔都发展了?想着回宁海了呢?”何金银又问道。
”累了。”王英俊拿出一包烟,自己拿出一根点燃。
又递给何金银,何金银平时在江雪面前,不会去抽烟,因为,江雪不喜欢烟味。
不过今天这里,只有他和以前的朋友王英俊,自然也就没有顾虑了。
二人点燃了烟,何金银还想再问些什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饺子上来了。
饺子上来以后,王英俊,又叫了老板,拿了一些酒。
”好了,啥都不说了。咱们喝酒,吃饺子!”
”好。”
二人,一边喝酒,一边吃着饺子。
饺子还是原来的味道,不过那酒,喝的却有点苦涩。
王英俊今天,好像是故意买醉似的,一直喝个不停。
何金银本来想着要劝他,可是,看那架势,还是放弃了。
原本在口中的劝说话语,全部随着瓶中的酒,一起喝入口中。
胖子喝了很多,喝到后面,直接喝醉了。
何金银没醉,结了账,扶着他出去。
扶着他走的时候,何金银才发现,王英俊的一条腿,居然受了伤,成了一个跛子。
何金银心里一揪,好哥们,这些年,在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先的胖子。瘦成了一个瘦子,还成了一个跛子!
二人出去了以后,何金银现在也不知道,王英俊在哪里住。
便找了一家酒店,开了房,将王英俊放下。
喝醉了酒的人,喜欢说话。
王英俊现在,口里就一直在说话。
说着,一个胖子的爱情。
他叫做王英俊,她叫做苏春兰。
王英俊认识苏春兰的时候,是初三。
那一年初三,学校里面举办了一次歌唱比赛,苏春兰去参加了。
她在台上,唱了一首当时很火的'西游记后传'的主题曲,名字叫做'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相思算什么,早无人在意”
当台上那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扎着双马尾的苏春兰,唱出第一句的时候,王英俊,就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她。
从那以后,王英俊在每一个夜里,开始思念她,并且,从各种地方,打听她的消息。
他打听到,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叫做苏春兰,不但是个学霸,还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人。还知道,她要考宁海最好的重点高中。
为了能接近她,原本学习成绩不怎么好的王英俊,开始了刻苦的学习。
原本喜欢去网吧打游戏,去足球场踢球的王英俊,将所有的爱好都放弃了。
他默默的在背后努力。
王英俊虽然长得有点胖,但是,头脑还挺聪明的。他还真的努力,考上了和苏春兰同一所重点高中。
而且,还巧合的,分在了同一个班级!
三年时间,他坐在教室的后排,而她,坐在教室的前排,他就那样,默默的注视了她三年,暗恋了她三年。
有时候,晚上实在想她想的难受,就将手机打开,听听音乐。他听的,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醉卧不夜城,处处霓虹,酒杯中好一片泛滥风情”
每当听那首歌的时候,他都觉得。在她耳边唱歌的人,是苏春兰。
高三的时候,他鼓足勇气,去问苏春兰,问她:”苏春兰,你以后,要报考哪个大学呢?”
”魔都,最好的学校,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噢噢。”他表面不动风色,内心,却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也要考那个大学,也要考那个系。
王英俊,头脑真的很聪明,加上,又有了学校的目标。所以,高考的时候,他还真的以高分,考到了魔都最好的大学,并且,去了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但,苏春兰却落榜了。她并没有考到魔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也报了魔都的另外一所大学。专业也是学的计算机。
按照她的说法,她想要去魔都,想要去那个南方的经济中心,甚至,世界都有名的经济城市,然后,在那里,混出个名堂来。
那个时候,她虽然还只是一个18岁的女生,但是,却有了和成年男人一般的野心。
两个人都考到了魔都的大学,因为,高中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出来的,而且,还去了同一个城市读书,所以,两个人也算有了一点交集。
每次去学校,两个人都结伴而去。假期回宁海,也是如此。
在那段日子里,王英俊,最期盼的地方,莫过于是去学校的火车,和回家的火车。
终于,到了大三的时候,王英俊忍受不了,准备向苏春兰表白。
那一天,正是情人节。
他给苏春兰,先打了一个电话。问道:”苏春兰,晚上,我可以请你吃个饭吗?”
”好啊。”
当听到那两个字'好啊'以后,他整个人,都兴奋坏了。那一天,胖胖的他,特意买了一套西装,然后,打起了领带。从没有打过香水的他,舔着脸去向一个同学,借了迪奥的香水,喷在身上,头发,也梳得油量,打了摩丝。
同时,拿上了很久以前,存了几年的零花钱买的一枚项链,便出发了。
到了事先预定好的餐厅,他忐忑紧张,等待着苏春兰的到来。
没有多久,苏春兰来了,不过。除了她之外,她的手里,还牵着一个男生的手。
次日,何金银前往曾经高中所在的学校附近。
他和王英俊,说的'老地方',是在一家'薯粉饺子店'。
以前高中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经常会去那里吃薯粉饺。
很多年过去了,店还是原来的店,老板,也还是原来的那一对夫妻,只不过,岁月将他们的鬓角染白。
饺子店的老板姓王,大家都喊他王老板,这王老板夫妇,过去这么多年,居然还认得何金银和王英俊。
刚进门,何金银就看到了在那靠窗口的位置,坐着的王英俊。
时隔多年,当看到他以后,何金银心里瞬间升出一股愕然来。
”这还是以前那个胖子吗?”何金银真的意外了,以前的王英俊,是一个十足虚胖的男子,但如今。那个虚胖的男子,已经瘦了下来。
当然,王英俊虽然名字叫做英俊,可是,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哪怕瘦下来的他,依然并不英俊。
脸上的脸色很难看,仿佛,是一个连续熬了三个通宵的人。
何金银走过去的时候,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
”何金银,你来了呀。坐!”王英俊说话的生气,也没有以前那么洪亮,整个人,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一样,焉焉的。
何金银点了点头,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
一张窗边的小桌,外面是古旧的老街胡同,曾经熟悉的老板,比以前更破旧但却并不脏乱的饺子店
还有,原来的朋友!
”王老板,给我们来10份薯粉饺”王英俊朝老板喊道。
喊完了这话以后。又对何金银说道:”好久好久,没有吃这里的饺子了,今天,吃个饱!”
”嗯,吃个饱。”何金银看得出来,王英俊心里有事。
沉吟了一下,他问道:”胖子,多年不见,变瘦了不少。”
”嗯,对,之前。有一段时间,在减肥呢。”王英俊点头道。
”怎么脸色这么差?”
”做程序员嘛,经常熬夜,所以脸色就这么难看喽。”王英俊苦涩一笑。
然后,想到一件事。
”过几天,同学聚会,你也去?”
”是啊,之前答应了的。”何金银点头。
”行。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省得你像以前一样,被所有人孤立,显得孤零零的!”王英俊如此说道。
以前,那些同学都因为何金银穷,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嘲讽他,孤立他。
唯有他王英俊,和何金银玩到一块。
”怎么不继续在魔都发展了?想着回宁海了呢?”何金银又问道。
”累了。”王英俊拿出一包烟,自己拿出一根点燃。
又递给何金银,何金银平时在江雪面前,不会去抽烟,因为,江雪不喜欢烟味。
不过今天这里,只有他和以前的朋友王英俊,自然也就没有顾虑了。
二人点燃了烟,何金银还想再问些什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饺子上来了。
饺子上来以后,王英俊,又叫了老板,拿了一些酒。
”好了,啥都不说了。咱们喝酒,吃饺子!”
”好。”
二人,一边喝酒,一边吃着饺子。
饺子还是原来的味道,不过那酒,喝的却有点苦涩。
王英俊今天,好像是故意买醉似的,一直喝个不停。
何金银本来想着要劝他,可是,看那架势,还是放弃了。
原本在口中的劝说话语,全部随着瓶中的酒,一起喝入口中。
胖子喝了很多,喝到后面,直接喝醉了。
何金银没醉,结了账,扶着他出去。
扶着他走的时候,何金银才发现,王英俊的一条腿,居然受了伤,成了一个跛子。
何金银心里一揪,好哥们,这些年,在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先的胖子。瘦成了一个瘦子,还成了一个跛子!
二人出去了以后,何金银现在也不知道,王英俊在哪里住。
便找了一家酒店,开了房,将王英俊放下。
喝醉了酒的人,喜欢说话。
王英俊现在,口里就一直在说话。
说着,一个胖子的爱情。
他叫做王英俊,她叫做苏春兰。
王英俊认识苏春兰的时候,是初三。
那一年初三,学校里面举办了一次歌唱比赛,苏春兰去参加了。
她在台上,唱了一首当时很火的'西游记后传'的主题曲,名字叫做'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相思算什么,早无人在意”
当台上那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扎着双马尾的苏春兰,唱出第一句的时候,王英俊,就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她。
从那以后,王英俊在每一个夜里,开始思念她,并且,从各种地方,打听她的消息。
他打听到,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叫做苏春兰,不但是个学霸,还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人。还知道,她要考宁海最好的重点高中。
为了能接近她,原本学习成绩不怎么好的王英俊,开始了刻苦的学习。
原本喜欢去网吧打游戏,去足球场踢球的王英俊,将所有的爱好都放弃了。
他默默的在背后努力。
王英俊虽然长得有点胖,但是,头脑还挺聪明的。他还真的努力,考上了和苏春兰同一所重点高中。
而且,还巧合的,分在了同一个班级!
三年时间,他坐在教室的后排,而她,坐在教室的前排,他就那样,默默的注视了她三年,暗恋了她三年。
有时候,晚上实在想她想的难受,就将手机打开,听听音乐。他听的,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醉卧不夜城,处处霓虹,酒杯中好一片泛滥风情”
每当听那首歌的时候,他都觉得。在她耳边唱歌的人,是苏春兰。
高三的时候,他鼓足勇气,去问苏春兰,问她:”苏春兰,你以后,要报考哪个大学呢?”
”魔都,最好的学校,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噢噢。”他表面不动风色,内心,却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也要考那个大学,也要考那个系。
王英俊,头脑真的很聪明,加上,又有了学校的目标。所以,高考的时候,他还真的以高分,考到了魔都最好的大学,并且,去了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但,苏春兰却落榜了。她并没有考到魔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也报了魔都的另外一所大学。专业也是学的计算机。
按照她的说法,她想要去魔都,想要去那个南方的经济中心,甚至,世界都有名的经济城市,然后,在那里,混出个名堂来。
那个时候,她虽然还只是一个18岁的女生,但是,却有了和成年男人一般的野心。
两个人都考到了魔都的大学,因为,高中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出来的,而且,还去了同一个城市读书,所以,两个人也算有了一点交集。
每次去学校,两个人都结伴而去。假期回宁海,也是如此。
在那段日子里,王英俊,最期盼的地方,莫过于是去学校的火车,和回家的火车。
终于,到了大三的时候,王英俊忍受不了,准备向苏春兰表白。
那一天,正是情人节。
他给苏春兰,先打了一个电话。问道:”苏春兰,晚上,我可以请你吃个饭吗?”
”好啊。”
当听到那两个字'好啊'以后,他整个人,都兴奋坏了。那一天,胖胖的他,特意买了一套西装,然后,打起了领带。从没有打过香水的他,舔着脸去向一个同学,借了迪奥的香水,喷在身上,头发,也梳得油量,打了摩丝。
同时,拿上了很久以前,存了几年的零花钱买的一枚项链,便出发了。
到了事先预定好的餐厅,他忐忑紧张,等待着苏春兰的到来。
没有多久,苏春兰来了,不过。除了她之外,她的手里,还牵着一个男生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