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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恶毒继母前女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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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了与燕国公的一轮交锋, 燕昭烈迫不及待去见琳琅, 结果始料不及的是,他被宫婢们挡在那扇红门之外。

    “燕大人, 大家今日身体不适,请回吧。”宫女满脸为难。

    青年凤眸陡然沉落暗色。

    什么意思?

    明明上一刻琳琅见了燕国公,可是她却不看他。

    在她的心目中,他的份量难道始终都比不上燕国公吗?

    俊美的世子爷垂下了细长浓密的眼帘,手掌落在雁翎刀的柄上,略微摩挲着,这是他思考时候不知不觉养成的一个小动作。

    李尽雪每次看见他这个动作就虎躯一震,头皮发麻。

    因为这往往意味着,又有不长眼的家伙要去见阎罗王了。

    不过这事情总有例外。

    谁让这回惹世子爷生气的, 是那个他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成说不定最后是自己心疼要死的蛇蝎女人。

    刀柄冰凉的触感刺激着皮肤,焚烧的理智慢慢回笼。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看看, 到底谁才是她在这个皇庭朝堂里最值得信赖与依赖的人。

    世子爷眉心的褶皱松开了, 一副清风朗月的贵公子模样,慢条斯理地说, “无碍, 让大家好好休息。”

    他腰间挎着长刀, 从容沉静离开。

    宫女看着那松柏般的身姿就红了脸。

    克制守礼的世子爷更像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他容止可观, 进退有度, 在朝廷上与燕国公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看到父子俩的明争暗斗, 以荆国公为首的党派心里不知有多高兴。燕家势大,从先帝一脉就压制至今,在宗庙朝堂上占据不可力敌的江山。北狄一行,燕世子横空出世,成就赫赫血侯之名,威名远播,令他们忌惮之余又生出了绝望的情绪。

    燕国公已经是站在皇权顶峰的风云人物,他的儿子更是青出于蓝,妖孽们一联手,往后大庆岂不是要沦为这爷俩的一言堂?

    很快,荆国公笑不出来了。

    父子俩的斗法非同寻常,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出半个月,他安插的暗桩被拨掉了一大半。拔出萝卜带出泥,各家的势力也纷纷落马,数桩贪污受贿的陈年旧案重新翻了出来,震惊朝野。

    群臣们这才慌了,生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可燕家这父子俩斗红了眼,卯足劲儿要拉对方下马,根本顾不得他人的死活。

    这时候,他们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天子驾崩,新君未立,敬文帝又没有任何的子嗣,而唯一有皇室嫡系血脉的安郡王又是个只顾着自己逍遥快活的主儿,平日不办差就写写画画,小日子过得特别滋润。这郡王还是个人精,一看到父子俩起了龃龉,立马回府装病,远离风暴中心。

    在百官被燕家父子摧残得身心疲惫,头发掉了一大把的时候,这货居然还结结实实胖了十斤!

    不得已,为了活命的满朝文武哭唧唧找上了琳琅,要她好好管管那对嚣张的父子。

    琳琅当然不会轻易就答应他们,前期放的是一些口头的安抚。

    直到燕家父子把人磋磨得人不人鬼不鬼,她才施施然出场救火了。

    那个时候整个朝廷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朝臣被搞得精神错乱,把琳琅看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什么好话都往她身上堆,就连言官也拐着弯儿夸她。

    顺理成章的,琳琅开始垂帘听政的生涯。

    对燕家父子来说,那感觉是很奇妙的。

    珠帘之后,倚着一道娉娉袅袅的身影,隐约可见那殷红的裙裾。龙首宝座之后,两个容姿秀美的宫女持着五明扇,装饰华美,气象森罗,胭脂艳色之中平添几分不容忽视的威仪。

    一朝天子一朝臣,世事就是这样变化无常。

    几年前,她是李家的大小姐,因为不经意被一群公子哥们撞破姐妹密谈,她成了世人眼中的野心女流之辈,人人避之不及。

    此后,她十里红妆嫁入国公府,身份水涨船高,荣华富贵享用无穷。

    但这远远不是终点。

    “大家,臣以为,燕国公拥兵自重,结党营私,再纵容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年轻的谏官慷慨激昂,完全豁出去的凛然大义。

    琳琅才稍稍挑眉,那人就将一份燕国公勾连朝中大臣的证据呈了上去,显然是早有准备。

    众臣安静得跟鹌鹑一样,老老实实垂着脑袋。

    一时间只听见高台上翻动竹简的声响。

    “国公大人可有异议?”珠帘传出了似笑非笑的女声。

    纵然听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朝臣们仍旧有些不自在,女子的声音漾着风风韵韵的雅致,犹如月下金觥,膝上瑶筝,令人心旌摇荡,不自觉就迷失在其中。

    不过能站在这金銮殿上的人,更明白什么是不能沾,不能碰的,因此他们迷惑了一霎又清醒过来,随即暗暗担心起接下来搅动的风浪。

    按帘后那位主儿的意思,对弹劾燕国公一事,似乎不打算要轻拿轻放了。

    他们的脑袋飞快运转起来。

    一个是刚刚丧偶的年轻皇后,一个是权势滔天的国公爷,怎么看,都觉得没有可比性。

    不少人暗暗怜悯起来,这次大家注定要踢到铁板了,哪怕他们承认,琳琅的帝王心术远胜于敬文帝,她不出手就罢了,一出手就要拿捏毒蛇的七寸,从不给猎物逃脱的时机。

    但毕竟,她太年轻了。

    年轻到完全无法承受到那顶天子冕旒。

    朝臣们摇头叹息,几乎能想象到琳琅接下来被燕国公逼得半死不活的场面。

    结果,那男人面对自己的弹劾,竟然只是风轻云淡一笑,饶有兴致地问,“如果臣没有异议,大家要如何处置臣呢?”

    燕昭烈双眸幽幽瞧着燕国公,这老头子是把朝堂当做打情骂俏的地方吗?他持着玉笏,跨步出列,“自然是罢免官职,抄家流放。”

    众臣心里响起了一连串的卧槽卧槽。

    这世子爷是杀红了眼不成,他说得可是自己的老子,抄的是自己的家!

    燕国公转头看了眼燕昭烈。

    父子俩的目光在空中短兵相接。

    大家伙们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刺鼻的硝烟,一个个顿时更安静了。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燕国公主动辞官退隐。

    众人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看着那从头到尾都镇静从容的男人。

    “你想清楚了?”女声又响起来。

    燕国公的眼光拂过珠帘的细缝,依稀见得她额上的梅花艳妆。

    琳琅也偏头瞧着人。

    黑压压的人群中,那男人一身紫衣,长身鹤立,气宇不凡,一如琳琅初见他时,威严精明,不见丝毫颓靡的情态,只听得男人含笑道,“还望大家垂爱,全了臣下半生青崖放鹿、烟波钓徒的想念。”

    她眼波勾住了人,于是慢慢笑开了,“好,那就允你。”

    一句话,四下皆惊。

    曾经权倾朝野的男人,竟然就这么简单的,放下了自己的权力?

    先帝死不瞑目的最后一件事,心心念念的杯酒释兵权,就这样被一个女子达成了?这是做梦吧?

    众臣心思恍惚了好几天,而这些天,他们果真没有再见到燕国公在朝堂上的身影,取代他的是更为年轻挺拔的燕世子。

    青年似乎对父亲的离开没有一丝讶异,冷血得令人心头发寒。

    不过终于不用再面对威势日渐加重的燕国公,荆国公等人总算能松了口气,暗藏的雄心也在蠢蠢欲动。被燕国公压了这么多年,是时候打个漂亮的翻身仗了,荆国公暗暗想着。

    然而荆国公还没得意两天,突然骇然发现,随着燕国公一走,朝廷的根系领袖很自然换成了世子爷,他身边不但围祁涵等颇具影响力的清贵文官,掌控金卫营的李尽雪又是他的左膀右臂,文臣武将皆是眼下首屈一指的势力。

    十月,女帝登基,改国号为元。

    李氏从此成为天家之姓。

    成了六部之长、百官之首的燕昭烈以无可匹敌的姿态,忠心耿耿守护着大庆的河山,守护着他的女帝。

    西戎战火又起,为解帝忧,燕昭烈主动请缨西征。

    大军开拨的那一天,上方穹光湛蓝,下方旌旗猎猎,列队森严,在声如雷霆的战鼓号角之下,犹如一头即将苏醒的雄狮。百姓夹道相送,热烈祝福军队凯旋归来。

    他银甲白马,面容微冷,犹如一树琼枝,栽在无情铁血之中,充斥着骇人的肃杀之气。只是,当统帅的目光流转到女帝的身上,金戈铁马的铮铮男儿骨在胭脂红粉中折了锐气。

    他双眸犹如烈火,紧紧盯着琳琅,一路摧枯拉朽,仿佛要撕裂所有横亘在两人面前的障碍。燕昭烈道,“此去若能平定西戎,换得三分太平,陛下要赏赐什么给臣?”

    女帝笑容不变,“黄金千两,珍珠千斛,美姬百名。”

    燕昭烈定定瞅着人,“陛下知道臣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你要的太贵重,寡人给不起。”琳琅漫不经心拂过袖口,“还是说,放着好好的大将军不当,你要做寡人的男宠?”

    某人脸皮顿时抽搐了几下,气得不轻。

    这女人!

    真是无法无天!

    燕昭烈捂着发疼的心口,颇为幽怨瞪了琳琅一眼,转身上马。大概是对琳琅的冷言冷语免疫了,他很快收拾了情绪,又变成那个只手狂澜震慑朝野的燕大人,他眉眼狭长,傲然自负道,“陛下,待臣旗开得胜归来,有些东西,你总归是要还我的。不给,臣就自个儿取去。”

    但燕昭烈没想到,这简单的一取,就耗尽了他半生的心血。

    他从二十岁等到了五十岁,从风华正茂的青年到垂垂老矣的白叟,为她金戈铁马出生入死,为她运筹帷幄百般算计,都等不来她那一句松口。

    更可恶的是,那女人深谙帝王心术,往往是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又给了他一些星星之火。就在他满怀希望准备一举燎原,老天非要给他下一场倾盆大雨,把人浇得透心凉。

    他真是快被琳琅折腾得没脾气了。

    孽缘,真是孽缘。

    他聪明一世,怎么就栽到这女人的手心了呢?

    十八岁的时候,他胆大包天闯进了她的新婚之夜,极尽所能侮辱她,“让世子爷好好瞧瞧,能把我家那老头子迷得晕头转向的女人是不是长了三只眼睛两个鼻子,竟让他这么稀罕?”

    结果被调戏得落荒而逃。

    十九岁,他为了她第一次顶撞了父亲,舍弃了曾经的荣光理想。“纵然以后我封侯拜相,调和鼎鼐居臣职,燮理阴阳佐圣君,纵然是那样,朝入省,暮入台,又能如何?我燕昭烈不求金貂玉带!不求位列三公!更不求千秋万代歌功颂德!”

    他征战千里,染尽血衣,只不过想她好好活着!

    二十岁,磕磕绊绊,学会了人生第一首情歌,在众目睽睽之下,唱给了他心爱的姑娘听。

    她是否真的听清了那歌词?

    还是那晚的风太大,火又太盛,她没有注意到他想要恩爱白首的心意?

    三十岁,他银甲红缨,站在崇明宫的金色琉璃瓦之下,灯火中,注视着那缓缓走来的绝美女帝,自嘲一笑。“算了,你是陛下你最大,我不跟你较劲了,男宠又怎样,爷自甘堕落一回不行么?”

    四十岁,他的棱角被岁月打磨得光滑圆润,再也不是那个意气飞扬的少年儿郎,总能心平气和对待后宫那一群千娇百媚的男色,他说,“陛下你再胡搞,臣就自挂东南枝,做了厉鬼,晚上回来吓死你,看你还能不能雌起。”

    五十岁,不可一世的男人有了白发,有了皱纹,引以为傲的记忆力开始衰退,分辨不清人了。

    初春某一天,燕子在梁上筑巢,芭蕉在雨后新绿,家仆整理用具,翻出了一卷褪色的半旧画轴。

    老人愣愣盯了很久,揪着头上的银丝,嘀咕着冒出一句,“这谁啊?为什么老是阴魂不散在我家画里藏着?嘿,爷是欠了她银钱么还是怎么着?天天来催爷!”

    家仆面面相觑,“大人,这是陛……”

    “不过妞儿长得怪好看的,能给爷当媳妇不?爷一看她就喜欢!特别喜欢的那种!好了,你们不要劝了,爷这辈子非她不娶,准备准备,娶人进门吧!”

    “干什么?还不许老人家一见钟情了?”

    老人家又是吹胡子瞪眼,又是拄着拐杖跺地。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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