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白马银鞍一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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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怪那些贼兵孬种!
江湖险恶,越是在江湖上混得日子久的人,越有眼色。至于那些没眼色的,死得太快,早就被自然淘汰。
的确,楼梯上那个杀星已经发话让他们滚开,而马背上那些骑兵,却举着血淋淋的钢刀围拢了过来。如果他们再没点儿眼力架儿,恐怕今日全都要在劫难逃!
有眼力架的,不止是他们。两个堵在二楼屋门口充当看守的贼兵,看到刘秀走近,也立即丢下武器,跪倒于地,唯恐动作慢了,稀里糊涂成为刀下之鬼。
刘秀刚才在外边打生打死,却听不到楼内任何动静,早已急的嗓子冒烟儿,哪还有心思搭理他们?看都不看二人一眼,伸手便去推动房门。“丑奴儿,别怕,我来了!我是刘秀刘文叔!”
门,竟然没有栓死,瞬间被他推了个四敞大开,阳光顺着门口斜射而入。一个匍匐在幔帐后,瑟瑟发抖的身体,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睛和心脏。
“丑奴儿!”刘秀心中大痛,慌忙丢下刀,快步上前去拉幔帐。脚步刚刚一动,身背后,忽然传来了一记凄厉的金属破空之声。“呜——”
“哼——” 以他现在的身手,岂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偷袭?当即,嘴里发出一声冷哼,双腿迅速又向前跨了半步,侧肩,拧头,左手宛若铁钳子般,牢牢地握住了来袭者的手腕,奋力下拉。
“啊——”一个梦境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声音,迅速刺穿了他的耳膜。来袭者像布袋子般被他直接扯过了肩膀,只奔地面。关键时刻,刘秀的身体完全不受大脑控制,本能地伸出了右手,在空中拦了一下,随即左手再次反向轻轻发力,将“刺客”缓缓横在了自家臂弯当中。
“丑奴儿!小心!” 一颗心紧张得几乎跳出嗓子眼儿,他大叫着低头下去,却看到,一张写满了惊骇的面孔。圆睁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只要一眨眼睛,他就会化作烟雾消散。
尖叫声戛然而止,丑奴儿的身体僵硬如木,明晃晃的铁剪子,从她手中无力地坠落,砸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巨响,“当啷——”
刘秀的心脏,又是猛地一抽,刹那间,有一股剧烈的刺痛,直入灵魂深处。布衣,布裙,麻鞋,从头到脚做丫鬟打扮,拎着一把根本捅不死人的铁剪子,丑奴儿这是准备重施,七年前她只身去刺杀马贼头目的故技。相隔七年,她还是像当初一样的无助,一样的绝望,唯一多出来的,就是换了衣服,在塌上扮作她吸引敌人目光的诱饵。
“狗贼,放下我家小姐!” 幔帐后的“诱饵”不知道刘秀的身份,猛地跳了起来,抓住他的胳膊,张嘴便咬。
怀中抱着阴丽华的刘秀心潮起伏剧烈,竟不知道躲闪,立刻被咬了个结结实实。一股钻心的疼痛,瞬间从胳膊,直冲他的心窝,与灵魂深处的痛楚交织在一起,让他眼前金星乱冒。
常年在厮杀中养成的习惯,让他迅速曲起左腿,准备将来袭者踹飞。然而,腿曲到一半儿,却又果断地放了下去。整个阴家,最后陪着丑奴儿准备刺杀匪首的,只有这一个女人。如果伤害到她,丑奴儿恐怕更加孤单。一边晃动身体摆脱对方的利齿,刘秀一边大声命令,“张嘴,不要咬了。我不是那个姓马的强盗,我是刘秀,真的是刘秀!”
“你是刘秀!” 将别人咬得鲜血淋漓,却没受到任何惩罚的“诱饵”,也终于明白情况不对。松开嘴巴,快速后退了两步,脊背紧紧贴上了墙壁,“你,你怎么不早说!”
“我刚才在外边跟那群土匪厮杀时,通报过名姓,还以为你们听见了!” 迅速解释了一句,随即又将目光落向阴丽华,“丑奴儿,你,你认不出我来了?你怎么了,你说话啊,你,你如果不会说话,就眨一下眼睛,像这样眨一下眼睛!”
阴丽华没有做任何回应,眼睛依旧像刚才一样睁得老大。姣好的面孔上,写满了惊骇。
“丑奴儿,丑奴儿,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一股冰冷的恐惧,迅速将刘秀全身笼罩,轻轻晃动了几下手臂,他大声问候,“你不要怕,我回来了,我回来接你了。有我在,谁都不能碰你一根寒毛!”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啊?” 跟阴丽华互换了衣服的丫鬟,也吓得魂飞天外,上前一把抱住前者的胳膊,泪如泉涌。
“丑奴儿……” 再也忍耐不住,两行热泪,从刘秀眼里夺眶而出。
自己终究还是来得太迟,丑奴儿出事了,丑奴儿受惊过度,灵魂离开身体不知去了何处!此刻的她,不但不会说话,居然像木头一样,失去了所有正常反应!
“三哥?”就在他的心脏痛得几乎绝望之际,怀抱里的阴丽华,忽然眨了一下眼睛,紧跟着,泪水如决堤般滚滚而出,“三哥,真的是你!我还以为他们在外边故意作假骗我出去!我真的而不是做梦?我,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等不到你了!”
“是我,是我!”刘秀眼前忽然阳光明媚,含着泪拼命点头。“你没做梦,他们刚才不是在骗你。刚才,的确是我在外边!不信,不信你去问她?”
说着话,他慌慌慌张地抬起脚,朝丫鬟轻轻磕打。扮作阴丽华的丫鬟,跟他一样惊喜交加,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大声作证,“是,小姐,不是做梦,他真的是刘秀!呜呜,呜呜……他,他真的来救你了!呜呜…… 你以前天天跟我说的那些愿望,不是白日做梦,呜呜呜呜呜,它们都是真的,呜呜呜呜,都变成真的了!”
一番话,说得颠三倒四,却让刘秀心里越发痛如刀割。
三年多的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他本以为,经历了这么久,她早已忘记了彼此之间曾经的承诺。却没想到,三年来,她居然一直在等,一直在期盼着自己,早日前来兑现诺言。
“三哥,别听他的。我,我只是,只是偶尔才提起你一次!” 阴丽华却被丫鬟的话,说得脸色发红。抬手擦了把泪,笑着解释。
“无论几次,只要你还记得,我就不会食言!!”刘秀的心脏,瞬间又是一抽。点了点头,大声重申。
“三哥,我怎么可能不记得?”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也不会再放你离开……”
“小姐,外边,外边的土匪都被抓起来了!” 丫鬟听得耳朵发热,走到窗口,拉开窗帘,让更多的阳光照进室内。
夕阳的余晖,瞬间洒了满屋。给刘秀和阴丽华二人的身影,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鎏金。
二人谁也没有回应丫鬟的惊呼,也没有躲避透窗而入霞光。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见不得光的,更不需要躲避。
无论外边是清晨还是黄昏,是刮风还是下雨。
也不怪那些贼兵孬种!
江湖险恶,越是在江湖上混得日子久的人,越有眼色。至于那些没眼色的,死得太快,早就被自然淘汰。
的确,楼梯上那个杀星已经发话让他们滚开,而马背上那些骑兵,却举着血淋淋的钢刀围拢了过来。如果他们再没点儿眼力架儿,恐怕今日全都要在劫难逃!
有眼力架的,不止是他们。两个堵在二楼屋门口充当看守的贼兵,看到刘秀走近,也立即丢下武器,跪倒于地,唯恐动作慢了,稀里糊涂成为刀下之鬼。
刘秀刚才在外边打生打死,却听不到楼内任何动静,早已急的嗓子冒烟儿,哪还有心思搭理他们?看都不看二人一眼,伸手便去推动房门。“丑奴儿,别怕,我来了!我是刘秀刘文叔!”
门,竟然没有栓死,瞬间被他推了个四敞大开,阳光顺着门口斜射而入。一个匍匐在幔帐后,瑟瑟发抖的身体,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睛和心脏。
“丑奴儿!”刘秀心中大痛,慌忙丢下刀,快步上前去拉幔帐。脚步刚刚一动,身背后,忽然传来了一记凄厉的金属破空之声。“呜——”
“哼——” 以他现在的身手,岂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偷袭?当即,嘴里发出一声冷哼,双腿迅速又向前跨了半步,侧肩,拧头,左手宛若铁钳子般,牢牢地握住了来袭者的手腕,奋力下拉。
“啊——”一个梦境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声音,迅速刺穿了他的耳膜。来袭者像布袋子般被他直接扯过了肩膀,只奔地面。关键时刻,刘秀的身体完全不受大脑控制,本能地伸出了右手,在空中拦了一下,随即左手再次反向轻轻发力,将“刺客”缓缓横在了自家臂弯当中。
“丑奴儿!小心!” 一颗心紧张得几乎跳出嗓子眼儿,他大叫着低头下去,却看到,一张写满了惊骇的面孔。圆睁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只要一眨眼睛,他就会化作烟雾消散。
尖叫声戛然而止,丑奴儿的身体僵硬如木,明晃晃的铁剪子,从她手中无力地坠落,砸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巨响,“当啷——”
刘秀的心脏,又是猛地一抽,刹那间,有一股剧烈的刺痛,直入灵魂深处。布衣,布裙,麻鞋,从头到脚做丫鬟打扮,拎着一把根本捅不死人的铁剪子,丑奴儿这是准备重施,七年前她只身去刺杀马贼头目的故技。相隔七年,她还是像当初一样的无助,一样的绝望,唯一多出来的,就是换了衣服,在塌上扮作她吸引敌人目光的诱饵。
“狗贼,放下我家小姐!” 幔帐后的“诱饵”不知道刘秀的身份,猛地跳了起来,抓住他的胳膊,张嘴便咬。
怀中抱着阴丽华的刘秀心潮起伏剧烈,竟不知道躲闪,立刻被咬了个结结实实。一股钻心的疼痛,瞬间从胳膊,直冲他的心窝,与灵魂深处的痛楚交织在一起,让他眼前金星乱冒。
常年在厮杀中养成的习惯,让他迅速曲起左腿,准备将来袭者踹飞。然而,腿曲到一半儿,却又果断地放了下去。整个阴家,最后陪着丑奴儿准备刺杀匪首的,只有这一个女人。如果伤害到她,丑奴儿恐怕更加孤单。一边晃动身体摆脱对方的利齿,刘秀一边大声命令,“张嘴,不要咬了。我不是那个姓马的强盗,我是刘秀,真的是刘秀!”
“你是刘秀!” 将别人咬得鲜血淋漓,却没受到任何惩罚的“诱饵”,也终于明白情况不对。松开嘴巴,快速后退了两步,脊背紧紧贴上了墙壁,“你,你怎么不早说!”
“我刚才在外边跟那群土匪厮杀时,通报过名姓,还以为你们听见了!” 迅速解释了一句,随即又将目光落向阴丽华,“丑奴儿,你,你认不出我来了?你怎么了,你说话啊,你,你如果不会说话,就眨一下眼睛,像这样眨一下眼睛!”
阴丽华没有做任何回应,眼睛依旧像刚才一样睁得老大。姣好的面孔上,写满了惊骇。
“丑奴儿,丑奴儿,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一股冰冷的恐惧,迅速将刘秀全身笼罩,轻轻晃动了几下手臂,他大声问候,“你不要怕,我回来了,我回来接你了。有我在,谁都不能碰你一根寒毛!”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啊?” 跟阴丽华互换了衣服的丫鬟,也吓得魂飞天外,上前一把抱住前者的胳膊,泪如泉涌。
“丑奴儿……” 再也忍耐不住,两行热泪,从刘秀眼里夺眶而出。
自己终究还是来得太迟,丑奴儿出事了,丑奴儿受惊过度,灵魂离开身体不知去了何处!此刻的她,不但不会说话,居然像木头一样,失去了所有正常反应!
“三哥?”就在他的心脏痛得几乎绝望之际,怀抱里的阴丽华,忽然眨了一下眼睛,紧跟着,泪水如决堤般滚滚而出,“三哥,真的是你!我还以为他们在外边故意作假骗我出去!我真的而不是做梦?我,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等不到你了!”
“是我,是我!”刘秀眼前忽然阳光明媚,含着泪拼命点头。“你没做梦,他们刚才不是在骗你。刚才,的确是我在外边!不信,不信你去问她?”
说着话,他慌慌慌张地抬起脚,朝丫鬟轻轻磕打。扮作阴丽华的丫鬟,跟他一样惊喜交加,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大声作证,“是,小姐,不是做梦,他真的是刘秀!呜呜,呜呜……他,他真的来救你了!呜呜…… 你以前天天跟我说的那些愿望,不是白日做梦,呜呜呜呜呜,它们都是真的,呜呜呜呜,都变成真的了!”
一番话,说得颠三倒四,却让刘秀心里越发痛如刀割。
三年多的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他本以为,经历了这么久,她早已忘记了彼此之间曾经的承诺。却没想到,三年来,她居然一直在等,一直在期盼着自己,早日前来兑现诺言。
“三哥,别听他的。我,我只是,只是偶尔才提起你一次!” 阴丽华却被丫鬟的话,说得脸色发红。抬手擦了把泪,笑着解释。
“无论几次,只要你还记得,我就不会食言!!”刘秀的心脏,瞬间又是一抽。点了点头,大声重申。
“三哥,我怎么可能不记得?”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也不会再放你离开……”
“小姐,外边,外边的土匪都被抓起来了!” 丫鬟听得耳朵发热,走到窗口,拉开窗帘,让更多的阳光照进室内。
夕阳的余晖,瞬间洒了满屋。给刘秀和阴丽华二人的身影,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鎏金。
二人谁也没有回应丫鬟的惊呼,也没有躲避透窗而入霞光。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见不得光的,更不需要躲避。
无论外边是清晨还是黄昏,是刮风还是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