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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六章:大胜
进城的岷州兵惊慌逃出,在他们的身后,是以过山风两千骑兵为首,无数遵化青壮组成的追击队伍,张亮被乱兵裹协,捶胸顿足地看着兵败如山倒的情形,进城之后,他的骑兵便分散开来进攻,此时,没有一点办法可以收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手的骑兵纵横来去,将自己的骑兵一点点吞噬。
溃兵冲乱了后卫的阵脚,不明所以的后卫部队眼看着满山遍野的自己家部队败逃而回,稍一犹豫,便让溃兵冲乱,旋即,他们也加入了逃跑的行列。
黑夜,不仅让追兵无法聚集,溃兵可是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撒开两只脚丫子,好一顿狂跑。
定州这边不在乎,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由一群从未经过军事训练的农夫组成,这种乱仗倒当真符合了他们的特点,而且此时还是顺风仗。
抡着锄头,钉耙,钎担,大呼小叫着满山遍野地追赶敌军。
岷州兵就惨了,当他们失去了有效的组织,战斗力便下降到与对手几乎同一个水平线上,此刻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只恨爹娘少生了两只脚,亡命狂奔。
胜负就在顷刻之间便逆转过来。
只到东方微微露出曙光,这一场追杀才告终止,过山风收兵返回了遵化,过山风是自家人知自己事,手里只有两千骑兵,借着夜色的掩护,敌军不知详情,而且熬战了一天一夜的敌人也着实过于疲劳,这才一举建功,等到天色大明,敲准了自己虚实,对手聚集起一股人马,就可以发动反击,一旦双方形成相持,对手就可以从容地收容起溃兵,组织反攻,自己可就要由大胜转为大败了,趁着敌人不明真相,立即返回遵化,组织守城吧!
遵化城中,欢声雷动,旌旗飘扬,龙啸天激动地站在破乱的城头上,看着远方,东方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的时候,地平线上跃出一匹大马,紧接着,在这匹战马的身后,一个接着一个的骑士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沐浴着朝日,欢快地向着遵化城奔来,晨光之下,过字大旗耀眼生辉。
在骑兵的身后,大群的青壮们欢快地奔跑着,一路追杀,他们绝大数的手里都有了一件制式兵器,这都是奔逃中的敌人丢下的。
龙啸天忽然有一种豪气冲天的感觉,几步抢上前去,两手抡动鼓槌,用力地敲击起来。
钱多也跟着出去追杀溃逃的敌军,返程之中,他看到了徐克兴,看到了田冲,也看到了那个曾经腼腆的青年,乐不平。
“都还活着,都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
钱多居然哽咽起来,牵着徐克兴的手,“活着,还赢了,太好了,太好了!”
钱多泪流满面,徐克兴顿时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给钱多死死地握着手,居然抽不出来,心中不由也感动起来,一起打了几次必死之仗,一起在阎罗殿之中打了一个旋又奔了回来,这份交情,恐怕值得他们回味一生了。
“老钱,你他妈的就是一个妖怪!”
田冲走了上来,一趄一拐,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利索,昨天晚上又添了好几处新伤,便连徐克兴如此的猛将也受了伤,但怪胎钱多除了一个阴阳头,楞是没有一处伤痕。
钱多得意起来,“老子是福将。”
徐克兴哧哧地笑了起来,“老钱,以后你跟别人说,你参加过这一次大战,铁定没有人相信,你瞧瞧,咱们那一个不是伤痕累累,你呢,你呢!”
徐克兴炫耀地掀起衣服,露出满身的伤疤,“这是咱们的军功章!”
钱多得意的笑声戛然而止,看看徐克兴,看看田冲,再看看乐不平,那小子身上也是血迹斑斑,身上衣衫破乱,还有鲜血在渗出,明显也受了不少的伤。
“说得也是啊!”
钱多昂起头道,“但老子的确参加了的,而且作战生猛,毙敌无数!”
三人都哧哧地笑。
钱多于是考虑要不要偷偷地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在自己身上整几处伤出来。
不过刀子割子自己身上……钱多打了一个寒颤,决定先好好地思量一下。
没等他思考出一个结果,他们已经进了遵化城。
不仅是钱多,便是徐克兴,也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见到大将军过山风。
过山风用力地拥抱着龙啸天,身高超过一米九的过山风拥着瘦小的龙啸天,倒似是老鹰逮小鸡一般。
“谢谢龙知州,龙大人!”
过山风轻轻地拍着对方的后背,“要不是你,组织人马在遵化死战,这一次,我们就要吃尚海波一个大亏,陷入被动了!”
龙啸天有些激动,也有些感慨,更多的却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凝视着过山风的眼睛,龙啸天知道,自己现在正式被过山风接受了。
作为定州政坛后起之秀,龙啸天一直受到李清的重点培养,他的晋升之路也可以用一帆风顺来形容,虽然他在这个过程之中,也展示了自己的能力,但定州老资格的官员们都知道,龙啸天能够如此顺风顺水,与他的老子有分不开的关连,作为第一批跳出来支持李清的商人,龙四海这些年来紧跟着李清的脚步,成为了定州首富,聚集了大量钱财的同时,也在商界建立了偌大的影响力和人脉,成为了李清着力扶植的又一股影响定州政坛的新兴势力,而龙啸天则是这股新兴势力的代表人物。
所以,龙啸天在他们眼中是一个异类。
不仅是以士大夫为代表的文官集团对他不屑一顾,便连以军功起家的武将们也与他保持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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