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一场冬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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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恩二世已经有些老了,头发不多,肌肉松弛,眼眸里像是蒙着一层雾,昏花了。本来一月一次的狩猎已经慢慢改为两月一次,而今天这次距离上一次已经有了三个月。而且他不再骑马驰骋,弯弓射击,只是坐在山坡上,在纷扬的飞雪里,看着侍卫们陪着他的儿女们追逐猎物。
国王今天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狩猎装,脚上蹬着皮靴,还用腰带把肚腩勒了起来,想把自己变得精神些,可这种努力明显失败了,怎么看他都像一只被绳子绑住的肥猪。
他坐在一个皮制的小墩子上,向边上挥了挥手,马上就有一个侍女端上了一盆烤制的羊肉。国王拿起一条羊小腿,在香料里蹭了蹭,然后大快朵颐起来。新鲜烤制的羊腿又软又香,国王一口气吃了两个,当他拿起第三个的时候,身边的王后说话了。
“陛下,祭司们说您应该少吃肉食。今天仆人们带了好些水果过来,您吃些葡萄吧。”王后显得比国王年轻很多,除了鼻梁略高,嘴唇略大以外,她眉目如画,皮肤白皙,还有一头让人惊艳的紫发,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国王白了王后一眼,用更大的力气啃起了羊腿,不屑道,“这不还有你的魔法吗?”
“魔法不是万能的。王国需要一个健健康康的您,我和小哈维尔也是。”
“我在六岁的时候就没了老爹,却有个十五岁的堂兄。不管怎样,我还是这么过来了。小哈维尔也应该学会靠他自己。”
“他是个好孩子,您看他骑马打猎已经像模像样了。”
“他已经八岁了。我八岁的时候已经杀过人,而他却还在打兔子。”国王把肉骨头扔在盘子里,“听说,你总告诉他得有礼貌?上次我甚至看到他对一个仆人说谢谢!真是像小女孩一样软弱。”
国王一把招过捧着盘子的侍女,将油手在她屁股上蹭了个干净,“他生来就该是个统治者。如果他还没有意识到,那就是你的失职。在这点上她姐姐比他强得多。”
王后眉头微蹙,“他喜欢书,喜欢知识,以后会成为一个睿智的人,也许还能成为一个魔法师。这并不是弱点,您知道,知识会让人更加优雅和稳健。倒是劳拉,已经快到了嫁人的年纪了,您该让她收收心了。”
“哼,我看劳拉就不错,你看,她已经能够激发剑气斩下那头鹿了。你应该让哈维尔学着点。知识就是春药,如果身子骨不够强健,就会让人软成面条。偏偏这些面条的自我感觉还特别地好。”国王指了指不远处,一起参加围猎的贵族们搭起的帐子,“你看看这些人,他们的老爹搭起帐子就是军营,而他们的帐子呢?就像是卖花布的摊子。一个个成天就把知识、优雅、风度挂在嘴边。却忘了‘剑为骨,甲为肉’才是真正的贵族!一群被‘知识’腐蚀的蠢货!”
王后叹了口气,不想和国王再争辩什么,而是翘首看着劳拉公主和哈维尔王子在是侍卫们地簇拥下向这片坡地走来。
劳拉公主今年十六岁,却已经出落得高挑健美。她有着一头浓密的褐色长发,在脑后扎成一根粗短的麻花辫。眉眼间有些棱角,但是很耐看,像极了年轻时的国王。她骑在一匹高大的黑马上,身着皮制的大氅配着皮甲和长靴,再加上背上的长弓和腰畔的宝剑,怎么看都像是一位英俊有为的王子。
而不远处的弟弟哈维尔,则很像公主的继母,一头同样亮眼的紫发,一样的大眼睛,皮肤白得有些失去血色,更比姐姐矮了一个半头,那神情看起来就像个不太出门的小姑娘。王子手里拿着一把雕饰精巧的短弓,骑在一批小母马上,一脸羡慕地看着姐姐的侍卫抬着一头硕大的麋鹿。
两人各有七八个侍卫护着,相隔四五米,不急不缓地往国王所在的坡地行来。
“父王,这头麋鹿角长得很不错,您可以把它的头骨放在会客室里。”劳拉公主利索地翻身下马,露出笑容道。
“不错,我看你结果它的那一下,已经用出了斗气。剑刃没有沾到血吧?”国王支起身,绕着地上硕大的麋鹿走了一圈,用手指轻轻敲击那对鹿角。
“没有,剑身根本没有碰到这头鹿。”劳拉有些得意地摇头道,“萨尔梅龙老师说,我在二十岁之前,应该可以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战士。到时候,我可以为您带领军队,攻下指南堡!”
“一个女将军!”国王哈哈笑了两声,用力捶了一下公主的肩甲,就像对待一个真正的战士那样。他转头问立在皇后身边的哈维尔:“你呢?小哈维尔,你什么时候可以为我征战了?”
哈维尔看了一眼地上的麋鹿,又看了看边上自己猎来的一只兔子,一撇嘴道:“我不喜欢砍砍杀杀,我喜欢看书,书里有很多了不起的东西,比打猎有意思多了。”
国王眉头微皱,明显不喜这个回答,他刚要教训几句,却被王后拦住了,“陛下,小哈维尔说不定有自己的想法,听他说完嘛。”
哈维尔看了一眼母亲,小声道:“我,我不当战士,但想去做个魔法师,魔法师一抬手,就可以烧死一百只麋鹿,就像……萨索圣者,还有莫林大师和伊卡萨大师那样。”他看到母亲眼神里的鼓励,越说越大声,“等我拥有了那种强大的力量,那个指南堡,我一个人就能用魔法把它烧成灰烬。”
“哈哈,这才像我儿子说的话,虽然又蠢又愣,但是总算有了点气势!”国王走到哈维尔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道,“只有强大的力量才是我们统治这个国家的根本。有些力量来自你自己,但更多力量来自周围的人。统治者依靠意志掌控这些力量,所以,意志的强大永远比手脚的强大更重要!没有人会听一个懦夫的说话,哪怕这个懦夫是个圣阶法师。所以首先把自己给我变成一个拥有强大意志的人!你们都要好好记住一这点。”
在离这场训子戏码不远的地方,在贵族们的狩猎营帐中间,卡洛斯伯爵斜斜地靠在座椅上面。他的伤似乎好得差不多了,今天穿着一身轻便的猎装,又显得年轻了几岁。他遥遥看着国王一家子,托起酒杯,浅啜一口虹果酒道:“国王老了,真的……老了。”
“真的老了。据说他的头疼病最近发得厉害。”同样身着猎装的鲁伊斯子爵看了看左右,所有侍从都已经被打发开去,于是也轻轻笑着附和了一声。
“这个自负的家伙,从来不会关心他的孩子,现在竟然给他们讲起了道理。说明他对以后的事情开始担心了。”伯爵放下酒杯,双手十指交叉放在肚子上。
“如果公主是个男孩,他就没什么好担忧了。不过……,幸好不是。”鲁伊斯子爵感叹道。
“幸好不是。”伯爵笑了。
迪恩二世已经有些老了,头发不多,肌肉松弛,眼眸里像是蒙着一层雾,昏花了。本来一月一次的狩猎已经慢慢改为两月一次,而今天这次距离上一次已经有了三个月。而且他不再骑马驰骋,弯弓射击,只是坐在山坡上,在纷扬的飞雪里,看着侍卫们陪着他的儿女们追逐猎物。
国王今天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狩猎装,脚上蹬着皮靴,还用腰带把肚腩勒了起来,想把自己变得精神些,可这种努力明显失败了,怎么看他都像一只被绳子绑住的肥猪。
他坐在一个皮制的小墩子上,向边上挥了挥手,马上就有一个侍女端上了一盆烤制的羊肉。国王拿起一条羊小腿,在香料里蹭了蹭,然后大快朵颐起来。新鲜烤制的羊腿又软又香,国王一口气吃了两个,当他拿起第三个的时候,身边的王后说话了。
“陛下,祭司们说您应该少吃肉食。今天仆人们带了好些水果过来,您吃些葡萄吧。”王后显得比国王年轻很多,除了鼻梁略高,嘴唇略大以外,她眉目如画,皮肤白皙,还有一头让人惊艳的紫发,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国王白了王后一眼,用更大的力气啃起了羊腿,不屑道,“这不还有你的魔法吗?”
“魔法不是万能的。王国需要一个健健康康的您,我和小哈维尔也是。”
“我在六岁的时候就没了老爹,却有个十五岁的堂兄。不管怎样,我还是这么过来了。小哈维尔也应该学会靠他自己。”
“他是个好孩子,您看他骑马打猎已经像模像样了。”
“他已经八岁了。我八岁的时候已经杀过人,而他却还在打兔子。”国王把肉骨头扔在盘子里,“听说,你总告诉他得有礼貌?上次我甚至看到他对一个仆人说谢谢!真是像小女孩一样软弱。”
国王一把招过捧着盘子的侍女,将油手在她屁股上蹭了个干净,“他生来就该是个统治者。如果他还没有意识到,那就是你的失职。在这点上她姐姐比他强得多。”
王后眉头微蹙,“他喜欢书,喜欢知识,以后会成为一个睿智的人,也许还能成为一个魔法师。这并不是弱点,您知道,知识会让人更加优雅和稳健。倒是劳拉,已经快到了嫁人的年纪了,您该让她收收心了。”
“哼,我看劳拉就不错,你看,她已经能够激发剑气斩下那头鹿了。你应该让哈维尔学着点。知识就是春药,如果身子骨不够强健,就会让人软成面条。偏偏这些面条的自我感觉还特别地好。”国王指了指不远处,一起参加围猎的贵族们搭起的帐子,“你看看这些人,他们的老爹搭起帐子就是军营,而他们的帐子呢?就像是卖花布的摊子。一个个成天就把知识、优雅、风度挂在嘴边。却忘了‘剑为骨,甲为肉’才是真正的贵族!一群被‘知识’腐蚀的蠢货!”
王后叹了口气,不想和国王再争辩什么,而是翘首看着劳拉公主和哈维尔王子在是侍卫们地簇拥下向这片坡地走来。
劳拉公主今年十六岁,却已经出落得高挑健美。她有着一头浓密的褐色长发,在脑后扎成一根粗短的麻花辫。眉眼间有些棱角,但是很耐看,像极了年轻时的国王。她骑在一匹高大的黑马上,身着皮制的大氅配着皮甲和长靴,再加上背上的长弓和腰畔的宝剑,怎么看都像是一位英俊有为的王子。
而不远处的弟弟哈维尔,则很像公主的继母,一头同样亮眼的紫发,一样的大眼睛,皮肤白得有些失去血色,更比姐姐矮了一个半头,那神情看起来就像个不太出门的小姑娘。王子手里拿着一把雕饰精巧的短弓,骑在一批小母马上,一脸羡慕地看着姐姐的侍卫抬着一头硕大的麋鹿。
两人各有七八个侍卫护着,相隔四五米,不急不缓地往国王所在的坡地行来。
“父王,这头麋鹿角长得很不错,您可以把它的头骨放在会客室里。”劳拉公主利索地翻身下马,露出笑容道。
“不错,我看你结果它的那一下,已经用出了斗气。剑刃没有沾到血吧?”国王支起身,绕着地上硕大的麋鹿走了一圈,用手指轻轻敲击那对鹿角。
“没有,剑身根本没有碰到这头鹿。”劳拉有些得意地摇头道,“萨尔梅龙老师说,我在二十岁之前,应该可以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战士。到时候,我可以为您带领军队,攻下指南堡!”
“一个女将军!”国王哈哈笑了两声,用力捶了一下公主的肩甲,就像对待一个真正的战士那样。他转头问立在皇后身边的哈维尔:“你呢?小哈维尔,你什么时候可以为我征战了?”
哈维尔看了一眼地上的麋鹿,又看了看边上自己猎来的一只兔子,一撇嘴道:“我不喜欢砍砍杀杀,我喜欢看书,书里有很多了不起的东西,比打猎有意思多了。”
国王眉头微皱,明显不喜这个回答,他刚要教训几句,却被王后拦住了,“陛下,小哈维尔说不定有自己的想法,听他说完嘛。”
哈维尔看了一眼母亲,小声道:“我,我不当战士,但想去做个魔法师,魔法师一抬手,就可以烧死一百只麋鹿,就像……萨索圣者,还有莫林大师和伊卡萨大师那样。”他看到母亲眼神里的鼓励,越说越大声,“等我拥有了那种强大的力量,那个指南堡,我一个人就能用魔法把它烧成灰烬。”
“哈哈,这才像我儿子说的话,虽然又蠢又愣,但是总算有了点气势!”国王走到哈维尔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道,“只有强大的力量才是我们统治这个国家的根本。有些力量来自你自己,但更多力量来自周围的人。统治者依靠意志掌控这些力量,所以,意志的强大永远比手脚的强大更重要!没有人会听一个懦夫的说话,哪怕这个懦夫是个圣阶法师。所以首先把自己给我变成一个拥有强大意志的人!你们都要好好记住一这点。”
在离这场训子戏码不远的地方,在贵族们的狩猎营帐中间,卡洛斯伯爵斜斜地靠在座椅上面。他的伤似乎好得差不多了,今天穿着一身轻便的猎装,又显得年轻了几岁。他遥遥看着国王一家子,托起酒杯,浅啜一口虹果酒道:“国王老了,真的……老了。”
“真的老了。据说他的头疼病最近发得厉害。”同样身着猎装的鲁伊斯子爵看了看左右,所有侍从都已经被打发开去,于是也轻轻笑着附和了一声。
“这个自负的家伙,从来不会关心他的孩子,现在竟然给他们讲起了道理。说明他对以后的事情开始担心了。”伯爵放下酒杯,双手十指交叉放在肚子上。
“如果公主是个男孩,他就没什么好担忧了。不过……,幸好不是。”鲁伊斯子爵感叹道。
“幸好不是。”伯爵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