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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暗下来时,商队的营盘终于驻扎好了,这个河湾处三面环水,易守难攻,唯一可以进出的北面被上百辆货车封住,车与车之间用绳索首尾相连,密不透风,所有的人被分成了三队,手执火把,轮番巡夜看守,几名骑射俱佳的伙计站在高处来回巡视,一旦发现危险立刻明镝示警!
看到如此周密的安排,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吃过晚饭后陆续的开始休息,草原上的秋夜已经是凉风阵阵了,人们钻进厚实的羊皮铺盖里,一一进入了梦乡,一团熊熊燃烧的篝火点在营盘正中,既给大家带来身体上的温暖,还能驱散黑暗,让人心里有一种安全感。
黑夜是草原野狼的天下,成群结队的野狼出现在夜幕中,四处寻找着食物,阵阵的狼嚎此起彼伏,向原野上一眼看去,远处全是密密麻麻的绿点,闪着饥饿的光芒,一旦猎物出现,很快就会被饥饿的狼群撕成碎片。
萧逸在饱饱的吃了一顿羊肉汤后,很早就钻进了自己的羊皮褥子底下,营盘几乎完全按照他的设计驻扎的,这样坚固的防线,就是来上千八百的马贼也休想攻的进来,所以他睡的很安心,不过说实话萧逸的睡姿确实很难看,他睡觉的时候喜欢双手抱头,蜷着身子,双腿弯曲,在配上那张微黑的小脸和两个大大的酒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受气的小婴儿一样,或者说在他内心深处从来都是缺乏安全感的,所以才会有这样奇怪的睡姿!
贾公子也躺在自己的花车里,眼睛却睁得大大的,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他自幼聪慧,一直以来无论做什么事,看什么人,他都能牢牢的把握住主动权,可是今天却是个例外,他感觉自己的一切都被人给看穿了,落入了别人的算计中,而且还是无声无息的就落网了,“安能辨我是雄雌?……那个‘没用的小易’到底看出了多少?又想暗示自己什么?……还敢在自己身上色迷迷的乱瞄,你简直就是‘可恶的小易’,……还有那个幕后高人又是谁?处处高了自己一筹,今晚真的会有马匪来袭吗?”
人思考的过多时就会睡不着,然后就会想做点什么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有人喜欢打牌,有人喜欢吃东西,而贾公子喜欢的是喝桂花蜂蜜水……一口、一口的喝起来没完,可水喝多了身体又存不住,当贾公子感觉到自己小腹发胀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今晚大家是在一起联营的,为了加强警戒有无数双眼睛在四处巡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在营盘里保留一点个人隐私那可是太难了……
看了看身边睡得像小猪一样的‘竹子’,犹豫了半天,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之下,贾公子只好披上衣服,悄悄向外走去,有巡逻的伙计看到,都以为他不放心商队的安全出来巡夜呢,也就没多问什么,随后一身白衣的贾公子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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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里外的一处高坡上,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他们或者三五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马贼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能让他们这样做,至少需要两个原因,第一,他们发现了共同的猎物,而且这个猎物够大、够肥、足够喂饱所有人的肚子,只有当食物充足时,草原上的野狼才不会自相残杀,马匪也是如此。
第二,得有一名威望足够高,实力足够强,能让所有的马匪都信服的人物出面主持大局,才能把这些桀骜不驯的家伙们聚集在一起,而这个人必然是这片草原的狼王。
群狼啸月,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他叫赵浪,是方圆数百里最大的一股马贼头子,也是所有马贼共推的盟主。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留给他的痕迹,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他还是贵族出身,匈奴人尚左,以左为贵,而且非大贵族不可装饰金器,虽然周围也有许多的骑手在来回呼啸驰骋,但人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才是这里的核心,上位者的气质就是身上的破衣烂衫也丝毫遮挡不住的。
“回禀‘自次王’,方圆四百里十几家的人马都已经到齐了,各位首领都在等候您的吩咐!”
一名匈奴骑手飞马赶上高坡,向赵浪禀报马贼们聚集的情况,赵浪并不喜欢别人叫他大首领,而是让部下称呼他世袭的职位--自次王!
自次王,原本是匈奴人里最顶尖的大贵族,是仅此于匈奴大单于的存在,所以才高傲的称为‘自次王’,不过时光荏苒,岁月无情,往日强大无比的匈奴王朝已经一分为二,无数曾经称霸一时的强大部落也在历史的长河中灰飞烟灭,这一代的‘自次王’,已经沦落为一个马贼首领了。
数日之前,赵浪的手下突然发现了一只规模及其庞大的商队,光运货的车辆就有两百出头,上面的货物自然更是价值连城,对于穷苦的草原人而言,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物,大到足矣让无数的勇士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反正在这个地方,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平日里为了一口铁锅,一带盐巴,他们都能拔刀相向,何况现在面对的是上百车的财物呢!
聪明的狼群在狩猎时并不是立刻扑上去的,而是派出小股部队尾随跟踪猎物,直到把猎物的情况都弄清楚以后,才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杀的一击,要想在草原上生存,就必须像狼群一样,凶残、狡猾、聪明,最关键的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不过赵浪试探性的出手并不顺利,几队前去侦察的前哨都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在大草原上,消失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果然,在经过一番搜寻后,在荒野里找到了他们已经被野狼啃食过得尸体;这让赵浪在吃惊之余,对这支商队的实力不禁刮目相看,他派出去的可都是草原上的勇士,个个弓马娴熟,杀伐狠辣,可他们却一个都没有回来……
独狼不会向自己吞不下去的猎物发起进攻,它会召集伙伴,利用狼群的集体力量去撕碎对手,自负吞不下这支商队的赵浪,立刻用总盟主的身份,向附近草原上的所有马贼发出了围猎的号令,这才有了今夜大军云集的场面。
“嫣然郡主去哪了?怎么没看好她?”
赵浪回顾左右,立刻发现自己的妹妹嫣然不见了,他幼年时部落遭到血洗,只有妹妹跟他一起冲了出来,多年来兄妹二人相依为命,感情好的不得了,可以说妹妹就是赵浪唯一的软肋,除此之外,他不怕任何伤害!
“郡主她……,她说要打一份大大的猎物送给你,先带人出发了!
还不让奴才们告诉您,否则就要奴才们的好看!”
一名心腹手下懦懦的出来回禀,脸上全是吓出来的冷汗!
“混账!”
张浪一鞭子抽在属下的脸上,顿时出现一道血红的痕迹,挨打的属下丝毫不敢躲闪,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因为自家首领用的是鞭子而不是腰间的弯刀,与死相比,这一鞭子就算是极轻的处罚了。
“草原上的勇士们,一只硕大的肥羊已经出现在你们面前,让我们像狼群一样扑上去,享受最肥美的血肉,用无尽的鲜血和灵魂,向伟大的昆仑神献上最神圣的祭祀吧!”
弯刀在手,斜指明月,张浪向坡下聚集的上前马贼发出了劫掠的命令。
“吼!
吼!
……”
一片群狼撕咬的回应声,血腥盛宴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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