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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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悬崖勒马
眨眼的时间,两个人的衣服就扯了个干净。
王天昊发现,小珍的前胸竟然带着一条红肚兜,那红肚兜好像一团火焰突突乱跳。
从前,山里的妹子都是带红肚兜的,因为那时候山里封闭,也很穷,女人要遮羞,买不起胸前的那种罩,再说那罩也只有城里有,山路不通,女人根本出不去。
所以带红肚兜的习俗,在山路修通以前,依然在保留。
这种装束完全证明小珍就是山里妹子,只不过她老家在大梁山的郊区。
这东西现在不流行了,显得有点土。但是跟女人的细腰还有鼓鼓的前胸搭配起来,竟然显出一股神秘莫测,也让人产生了无限瞎想。
这种神秘给了男人更大的联想空间。
那肚兜绵软而光滑,温热的肌肤透过薄薄的隔离传感到天昊的身上,胸膛里立刻涨起汹涌鼓荡的潮水。
他想将她抱在怀里压扁、挤碎、揉成粉末,小珍也渴望男人把她压扁、挤碎,揉成粉末。
女人的脸蛋潮红,眼神迷离,嘴巴里喃喃自语,那种语言含含糊糊,只有她自己听得懂,自己知道说的是啥。
“天昊,小哥哥,俺的小哥哥,你弄死俺吧,俺不活了……撕裂俺吧,揉碎俺吧……。”
王天昊死死抱着那个美好的身体,女人温柔如水富有弹性的身体在他的怀里不住颤抖。
他是生瓜蛋子,小珍也是生瓜蛋子,两个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就是那么抱在一起,你啃我的皮,我咬你的肉。翻来滚去,滚过去再翻过来,摊煎饼一样。
斗狗场宿舍的那张小床无法承受两个人的重量,开始咯吱咯吱作响,摇摇欲坠,近乎散架,发出支离破碎的惨叫。
王天昊的身体两年前就发育成熟,可他的心里还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从没有经历过女人。
他是小中医,知道男人跟女人之间的一切,他知道人类就是这样繁衍生息的。
这是一种千百年来被人道不尽欢乐的秘密,每个人都在做,每个人都在谈,谁也不肯拿上桌面去说。
他知道这种事情是美好的,快乐的,甚至让人腾云驾雾的。
女人第一次可能还有一点点痛,但是痛过以后,那种幻如神仙的快乐立刻让她欲罢不能,忘乎所以,乐此不彼,流连忘返。
他啥都知道,他甚至比同龄的男人要知道得更多。一股无法言语的焦渴让他将她死死纳紧,浑身像装满粮食的口袋那样,惴惴地沉,一个劲的向下坠,再向下坠。
正在他不知道如何继续的时候,女人忽然张开嘴巴,咬上了他唇,用力咬,使劲咬。
两排小钢牙在他的嘴唇上留下了齐齐的牙印,他没有感到疼痛,疼痛的神经已经完全麻痹了。
接下来,小珍开始咬他的脸蛋,咬他的肩膀,咬他的脖子,两只手也在他的后背上用力抓挠。
女人的指甲很长,在他的身体各处留下了无数的血道道。
他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是不知道,就是不敢,就是胆怯。
女人于是就抓住他的手,慢慢引导,将男人粗大的手掌穿过肚兜,一下子按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立刻,触电的感觉顺着手掌穿过手臂,一下子就击中了他大脑,那种温热酥软的感觉,差点让他背过气去。
女人好像比他还急,比他还要焦渴,身体扭曲起来,好像一条绵软的蛇,将他越缠越紧,越缠越紧。
男人女人几乎融化成水了,而且啥都忘了,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忘记了谁是谁,甚至亲爹老子都忘记了。
就在女人的一只手慢慢向下,打算将男人继续引导,突破最后一道防线的时候,忽然,王天昊打了个冷战!
这个冷战是在闪念间发生的。因为他的脑海里瞬间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像,那个人就是父亲王海亮。
王海亮的声音在他的耳朵边炸雷一样响起:“天昊!你个混蛋!不想活了?”
王天昊吓得猛地抬头,哪儿有爹老子的影子?分明就是幻觉。
立刻,他的头脑清醒了,啥也明白了,知道这是犯错。
这不是自己的女人,她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她是宋子健明媒正娶的媳妇。
宋老板对自己那么好,我不能做牲口。
爹老子知道了这件事,不把我打个半死才怪?
而且,这样下去会给娘惹麻烦,再说他也不爱她,他的心里一直想的是张二狗的闺女小天天。
当初,天天第一次给他糖果吃,他就喜欢上了那个干净整洁的女孩。他喜欢糖果的味道,也喜欢天天的味道,那种味道就是爱情的味道。
王天昊猛然从床上跳了起来,赶紧穿衣服,慌乱地不行。
他哪儿鸣金收兵,小珍正在兴头上,女人好像浑身浇了一瓢冷水,呆立了,愕然了。
小珍一下子抓住了天昊的手,想把他拉过来,但是王天昊却无情地把她甩开了。
小珍坐在哪儿,脸蛋还是红红的,眼睛里充满了失望,竟然抽抽搭搭哭了。
王天昊穿上了衣服,将小珍的衣服也甩给了她,说:“快,穿衣服,你……哭啥?”
小珍说:“天昊,你是不是嫌俺长哩丑?不稀罕俺?”
天昊说:“你一点也不丑,俊的很,我稀罕你。”
“那是咋了?为啥不……继续?”
王天昊说:“不行啊,伤天害理,伤天害理啊,你是宋老板的女人。”
小珍的声音忽然提得很高,说:“俺不是她的女人,俺是他的花瓶,他不是个男人,跟了他,俺一直在守活寡。”
天昊说:“那跟我没关系,反正咱俩不能胡来,快,穿衣服!”
关键时刻,王天昊还是踩住了刹车,这让小珍很失望,也很失落。
其实她喜欢他好很久了。从第一次看到他,就喜欢他。
这个男人健壮,讲义气,为了朋友奋不顾身,以命相搏。
她相信,跟了他会有安全感,为了她,他同样可以跟别人以命相搏。
可为啥关键时刻就收兵了呢?难道这小子有毛病?还是自己的吸引力不够?
小珍说:“你真狠心,真狠心啊,俺还是闺女呢,不信……你试试。”
天昊说:“你是不是闺女,跟我没关系,快,穿衣服!”
女人无奈,只好悉悉索索穿衣服。
王天昊将脸扭向一边,不去看她。
这是掩耳盗铃,刚才,该看的不该看的,他全都看到了。
他也亲了女人的脸,吻了女人的唇,血盆大口啃了女人身体的很多地方,甚至摸了女人最重要的位置。
女人的洁白柔和,还在他的眼前闪烁,女人的香气依然停留在鼻孔,女人的呢喃仍旧响彻在耳朵边。
小珍说:“天昊,你不碰俺……以后千万别后悔。”
王天昊说:“我不后悔,小珍姐,你走吧,就当你没来过。”
女人恼羞成怒了,狠狠瞪了他一眼,冲出宿舍的门,挎上竹篮就走了。
她的身体非常轻盈,小燕子一样。没有因为刚才的擦伤影响走路。
王天昊长长吁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还好自己悬崖勒马,没有铸成大错。
这一晚,王天昊彻夜没睡,脑子里一直是小珍洁白身子的幻影,眼前一直是女人的身体晃来晃去。
耳朵边也一直是女人的哼哼声。
他从前是没有这种体会的,从现在开始,彻底对女人产生了幻想。
这种幻想,他宁可产生在天天的身上,恬妞的身上,却绝对不应该产生在小珍的身上。
宋子健到目前,还没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情,他不能对不起宋子健。
看一眼宋子健的女人,天昊也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哎,离开大梁山两三年了,不知道天天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姑娘?
离开恬妞也两三年,恬妞也该长大了吧?或许比小珍还要漂亮。
王天昊尽量转移自己的思维,不去想小珍。
第二天醒过来,日上三竿了,晌午的阳光从一颗杨树浓密的缝隙里投射到窗户上,在屋子里洒下一片斑驳的倒影。
王天昊一个咕噜爬了起来,这才想起来要去给狗喂食。
斗狗场二百多条狗,都在等着他喂。
他跑到了仓库,准备了狗粮,开始给所有的狗分发食物。
狗们欢呼起来,吼叫起来,冲着他摇着尾巴,又蹦又跳。
新的一天开始了。
命运并没有因为王天昊的善良跟谨慎而放过他,反而变本加厉,让他陷入了再一次的纠结。
以后的日子,两个多月,大胖脸都没有回来,一直住在医院。狗场里晚上就他一个人值班。
所有的员工都把天昊当做冤大头,傻小子。所有的重活都交给他做。
那些人甜言蜜语,夸赞天昊能干,一回头就冲出狗场,进城去了。
那些员工们有的找姑娘,有的上酒吧,有的甚至去赌博。空荡荡的狗场,就王天昊一个人折腾。
他不傻,当然知道别人在耍聪明,但他总是憨憨一笑。年轻人出点力怕啥?干点活算啥,老子有的是力气。
再说斗狗场的活儿,也累不死人。
正是因为狗场就他一个人,所以小珍隔三差五的来。
每次来,都给天昊送好吃的,女人甚至赖着不走,在天昊的身边蹭啊蹭。
她对他照顾,表示好感,并且用言语引诱他。
两个人没有干下苟且之事,但是却有了苟且的动机。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篱笆墙,小珍总往王天昊的屋子里跑,时间一长,就有人知道了。
斗狗场有个员工,名字叫侯三,是个泼皮无赖。
这天,侯三输了钱,从城里半夜返了回来,路过王天昊的门口,发现屋子里的灯还亮着。
他不知道王天昊在干啥,于是摒神凝气,靠近了窗户悄悄偷听。
隔着窗户,他看到了里面的一切,发现老板的女人抱着王天昊在苦苦哀求。
“小哥哥,你给俺吧,求求你了,你让俺做一回女人吧,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王天昊面红耳赤,一个劲地躲闪,就是不让女人沾他的身。<
第536章悬崖勒马
眨眼的时间,两个人的衣服就扯了个干净。
王天昊发现,小珍的前胸竟然带着一条红肚兜,那红肚兜好像一团火焰突突乱跳。
从前,山里的妹子都是带红肚兜的,因为那时候山里封闭,也很穷,女人要遮羞,买不起胸前的那种罩,再说那罩也只有城里有,山路不通,女人根本出不去。
所以带红肚兜的习俗,在山路修通以前,依然在保留。
这种装束完全证明小珍就是山里妹子,只不过她老家在大梁山的郊区。
这东西现在不流行了,显得有点土。但是跟女人的细腰还有鼓鼓的前胸搭配起来,竟然显出一股神秘莫测,也让人产生了无限瞎想。
这种神秘给了男人更大的联想空间。
那肚兜绵软而光滑,温热的肌肤透过薄薄的隔离传感到天昊的身上,胸膛里立刻涨起汹涌鼓荡的潮水。
他想将她抱在怀里压扁、挤碎、揉成粉末,小珍也渴望男人把她压扁、挤碎,揉成粉末。
女人的脸蛋潮红,眼神迷离,嘴巴里喃喃自语,那种语言含含糊糊,只有她自己听得懂,自己知道说的是啥。
“天昊,小哥哥,俺的小哥哥,你弄死俺吧,俺不活了……撕裂俺吧,揉碎俺吧……。”
王天昊死死抱着那个美好的身体,女人温柔如水富有弹性的身体在他的怀里不住颤抖。
他是生瓜蛋子,小珍也是生瓜蛋子,两个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就是那么抱在一起,你啃我的皮,我咬你的肉。翻来滚去,滚过去再翻过来,摊煎饼一样。
斗狗场宿舍的那张小床无法承受两个人的重量,开始咯吱咯吱作响,摇摇欲坠,近乎散架,发出支离破碎的惨叫。
王天昊的身体两年前就发育成熟,可他的心里还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从没有经历过女人。
他是小中医,知道男人跟女人之间的一切,他知道人类就是这样繁衍生息的。
这是一种千百年来被人道不尽欢乐的秘密,每个人都在做,每个人都在谈,谁也不肯拿上桌面去说。
他知道这种事情是美好的,快乐的,甚至让人腾云驾雾的。
女人第一次可能还有一点点痛,但是痛过以后,那种幻如神仙的快乐立刻让她欲罢不能,忘乎所以,乐此不彼,流连忘返。
他啥都知道,他甚至比同龄的男人要知道得更多。一股无法言语的焦渴让他将她死死纳紧,浑身像装满粮食的口袋那样,惴惴地沉,一个劲的向下坠,再向下坠。
正在他不知道如何继续的时候,女人忽然张开嘴巴,咬上了他唇,用力咬,使劲咬。
两排小钢牙在他的嘴唇上留下了齐齐的牙印,他没有感到疼痛,疼痛的神经已经完全麻痹了。
接下来,小珍开始咬他的脸蛋,咬他的肩膀,咬他的脖子,两只手也在他的后背上用力抓挠。
女人的指甲很长,在他的身体各处留下了无数的血道道。
他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是不知道,就是不敢,就是胆怯。
女人于是就抓住他的手,慢慢引导,将男人粗大的手掌穿过肚兜,一下子按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立刻,触电的感觉顺着手掌穿过手臂,一下子就击中了他大脑,那种温热酥软的感觉,差点让他背过气去。
女人好像比他还急,比他还要焦渴,身体扭曲起来,好像一条绵软的蛇,将他越缠越紧,越缠越紧。
男人女人几乎融化成水了,而且啥都忘了,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忘记了谁是谁,甚至亲爹老子都忘记了。
就在女人的一只手慢慢向下,打算将男人继续引导,突破最后一道防线的时候,忽然,王天昊打了个冷战!
这个冷战是在闪念间发生的。因为他的脑海里瞬间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像,那个人就是父亲王海亮。
王海亮的声音在他的耳朵边炸雷一样响起:“天昊!你个混蛋!不想活了?”
王天昊吓得猛地抬头,哪儿有爹老子的影子?分明就是幻觉。
立刻,他的头脑清醒了,啥也明白了,知道这是犯错。
这不是自己的女人,她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她是宋子健明媒正娶的媳妇。
宋老板对自己那么好,我不能做牲口。
爹老子知道了这件事,不把我打个半死才怪?
而且,这样下去会给娘惹麻烦,再说他也不爱她,他的心里一直想的是张二狗的闺女小天天。
当初,天天第一次给他糖果吃,他就喜欢上了那个干净整洁的女孩。他喜欢糖果的味道,也喜欢天天的味道,那种味道就是爱情的味道。
王天昊猛然从床上跳了起来,赶紧穿衣服,慌乱地不行。
他哪儿鸣金收兵,小珍正在兴头上,女人好像浑身浇了一瓢冷水,呆立了,愕然了。
小珍一下子抓住了天昊的手,想把他拉过来,但是王天昊却无情地把她甩开了。
小珍坐在哪儿,脸蛋还是红红的,眼睛里充满了失望,竟然抽抽搭搭哭了。
王天昊穿上了衣服,将小珍的衣服也甩给了她,说:“快,穿衣服,你……哭啥?”
小珍说:“天昊,你是不是嫌俺长哩丑?不稀罕俺?”
天昊说:“你一点也不丑,俊的很,我稀罕你。”
“那是咋了?为啥不……继续?”
王天昊说:“不行啊,伤天害理,伤天害理啊,你是宋老板的女人。”
小珍的声音忽然提得很高,说:“俺不是她的女人,俺是他的花瓶,他不是个男人,跟了他,俺一直在守活寡。”
天昊说:“那跟我没关系,反正咱俩不能胡来,快,穿衣服!”
关键时刻,王天昊还是踩住了刹车,这让小珍很失望,也很失落。
其实她喜欢他好很久了。从第一次看到他,就喜欢他。
这个男人健壮,讲义气,为了朋友奋不顾身,以命相搏。
她相信,跟了他会有安全感,为了她,他同样可以跟别人以命相搏。
可为啥关键时刻就收兵了呢?难道这小子有毛病?还是自己的吸引力不够?
小珍说:“你真狠心,真狠心啊,俺还是闺女呢,不信……你试试。”
天昊说:“你是不是闺女,跟我没关系,快,穿衣服!”
女人无奈,只好悉悉索索穿衣服。
王天昊将脸扭向一边,不去看她。
这是掩耳盗铃,刚才,该看的不该看的,他全都看到了。
他也亲了女人的脸,吻了女人的唇,血盆大口啃了女人身体的很多地方,甚至摸了女人最重要的位置。
女人的洁白柔和,还在他的眼前闪烁,女人的香气依然停留在鼻孔,女人的呢喃仍旧响彻在耳朵边。
小珍说:“天昊,你不碰俺……以后千万别后悔。”
王天昊说:“我不后悔,小珍姐,你走吧,就当你没来过。”
女人恼羞成怒了,狠狠瞪了他一眼,冲出宿舍的门,挎上竹篮就走了。
她的身体非常轻盈,小燕子一样。没有因为刚才的擦伤影响走路。
王天昊长长吁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还好自己悬崖勒马,没有铸成大错。
这一晚,王天昊彻夜没睡,脑子里一直是小珍洁白身子的幻影,眼前一直是女人的身体晃来晃去。
耳朵边也一直是女人的哼哼声。
他从前是没有这种体会的,从现在开始,彻底对女人产生了幻想。
这种幻想,他宁可产生在天天的身上,恬妞的身上,却绝对不应该产生在小珍的身上。
宋子健到目前,还没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情,他不能对不起宋子健。
看一眼宋子健的女人,天昊也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哎,离开大梁山两三年了,不知道天天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姑娘?
离开恬妞也两三年,恬妞也该长大了吧?或许比小珍还要漂亮。
王天昊尽量转移自己的思维,不去想小珍。
第二天醒过来,日上三竿了,晌午的阳光从一颗杨树浓密的缝隙里投射到窗户上,在屋子里洒下一片斑驳的倒影。
王天昊一个咕噜爬了起来,这才想起来要去给狗喂食。
斗狗场二百多条狗,都在等着他喂。
他跑到了仓库,准备了狗粮,开始给所有的狗分发食物。
狗们欢呼起来,吼叫起来,冲着他摇着尾巴,又蹦又跳。
新的一天开始了。
命运并没有因为王天昊的善良跟谨慎而放过他,反而变本加厉,让他陷入了再一次的纠结。
以后的日子,两个多月,大胖脸都没有回来,一直住在医院。狗场里晚上就他一个人值班。
所有的员工都把天昊当做冤大头,傻小子。所有的重活都交给他做。
那些人甜言蜜语,夸赞天昊能干,一回头就冲出狗场,进城去了。
那些员工们有的找姑娘,有的上酒吧,有的甚至去赌博。空荡荡的狗场,就王天昊一个人折腾。
他不傻,当然知道别人在耍聪明,但他总是憨憨一笑。年轻人出点力怕啥?干点活算啥,老子有的是力气。
再说斗狗场的活儿,也累不死人。
正是因为狗场就他一个人,所以小珍隔三差五的来。
每次来,都给天昊送好吃的,女人甚至赖着不走,在天昊的身边蹭啊蹭。
她对他照顾,表示好感,并且用言语引诱他。
两个人没有干下苟且之事,但是却有了苟且的动机。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篱笆墙,小珍总往王天昊的屋子里跑,时间一长,就有人知道了。
斗狗场有个员工,名字叫侯三,是个泼皮无赖。
这天,侯三输了钱,从城里半夜返了回来,路过王天昊的门口,发现屋子里的灯还亮着。
他不知道王天昊在干啥,于是摒神凝气,靠近了窗户悄悄偷听。
隔着窗户,他看到了里面的一切,发现老板的女人抱着王天昊在苦苦哀求。
“小哥哥,你给俺吧,求求你了,你让俺做一回女人吧,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王天昊面红耳赤,一个劲地躲闪,就是不让女人沾他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