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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昊前世是国有单位里的人,做事、挣钱,都是站在单位立场上的,这就导致了他来到明朝后,还习惯于用这样的思维方式去做事。
后世的国有单位里都有“创收”
这样的说法,所谓创收,就是以单位的名义去从事一些社会服务,挣来的钱归单位所有,即可以用于给职工发放酬金,也可以用于盖宿舍楼、公款旅游等与职工福利相关的支出。
后世单位上的这种创收,是受到财政政策保护的,只要交够了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那么单位上如何分配,完全可以由单位领导说了算。
到了明朝,就是另一码事了。
从潜规则上说,县衙也罢,各房也罢,自己都能够做点事情来创收,上级单位基本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潜规则毕竟只是潜规则,它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在各部门挣的钱不多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去追究这种行为,甚至于大明中枢也都知道下面省府州县有自己的小金库,明白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
但这只是针对小钱而言的,如果一个县衙里的工房一年能够挣到上万两的银子,那么县衙、府衙、布政司等等各级领导部门,恐怕都无法保持淡定了。
在这件事情上,苏昊是因为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而戴奇则是因为从来没有挣过大钱,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
如今,两个人都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工房的事情,就不能再像苏昊最初设想的那样去做了。
“老戴,依你之见,咱们的事情,该如何做呢?”
苏昊问道。
戴奇道:“苏师爷,我觉得,你既有如此绝技,为何不自己开个商号做买卖挣钱呢?像那开酱坊的李员外,不过就是祖传的一点做酱菜的绝技,他的酱菜比别家更好吃,结果就家私万贯了。
苏师爷你的才干与李员外相比,高出岂止十倍,如果你自己开个商号,那么当个富家翁不是易如反掌?届时,无论是知县,还是县丞,都是你家的座上宾,谁不尊称你一声苏翁?”
“苏翁……”
苏昊只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了,我才17岁好不好,怎么就能被称为翁了?他也知道,在明朝后期,市井里的称谓是十分混乱的,有钱人哪怕年龄再小,也会被称为“某老”
或者“某翁”
,就像后世里说的“某总”
或者“某董”
一样。
不过,戴奇所说的方案,却给了苏昊一个启发。
以工房的名义去做事情,挣来的钱是属于县衙的,谁都可以伸手索取,抢不到手的,则有可能干脆拆台,让谁都无法挣。
既然有这样大的麻烦,何不索xìng自己来运作,反正这个时代经商也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
在中国的传统中,各个职业的地位是按“士农工商”
这样的顺序排列的,商人处于非常非常受歧视的位置。
在明朝开国之初,明太祖朱元璋甚至规定农民可以穿丝绸衣服,而商人则不许,对商人的轻贱可见一斑。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到了明朝中后期,商人的地位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从前那些对商人的抑制政策早已名存实亡。
商人们住豪宅、穿绫罗、吃山珍、宠名jì,挥金如土。
这种奢侈的生活方式不但吸引着大量的农民弃农从商,甚至于一向自诩清高的读书人也兴起了弃儒就贾之风。
如果往前推100年,戴奇劝苏昊这样有秀才功名的人去经商挣钱,恐怕会遭来一番痛斥,认为这是对一名读书人的侮辱。
但到了万历年间,说这种话就非常正常了,这时候的读书人即便嘴上不说,心里对于商人的风光也是艳羡不已的。
戴奇会向苏昊提出这样一个建议,还有一点原因,就是他发现苏昊远比其他的读书人更为现实,至少在推广韩氏灶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苏昊是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于金钱的追求的。
“老戴,我如果自己开个商号,县衙这边能许可吗?”
苏昊向戴奇请教道。
戴奇道:“苏师爷,你是韩知县聘的师爷,如果自己开商号当掌柜,当然不太合适,传出去韩知县脸上也无光。
但如果是别人当掌柜,你只是在其中入股,那就无所谓了。
县衙上下如此多的官吏,谁没有在外面的商号里有几成股份的?”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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