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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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刻多钟后,方天林来到苍临县城内唯一一处不需要花钱就能汲水的漓河边。埠头上人来人往,有洗衣服的,有洗菜的,更多的则是同他一样挑水的。

    方天林步下台阶,看着跟沙河水没什么两样的漓河水,只想无语问苍天。他这到底是落在哪个地方?城外一望无际都是黄土地,他能想到的只有黄土高原,问题是黄土高原水系都是这样的?

    关于这点,方天林真不清楚。就算电视上偶尔看到过,知道他生活的那个时代,黄土高原很多地方都缺水,但他从没有机会真正身临其境,感触自然不深。对于流经黄土高原的河流到底如何,除了黄河还有些微印象外,旁的更是一无所知。现在亲身体验,他才深切体会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是多么不容易。

    方天林挑着一担有些混的水倒进水缸,又连着挑了好几次才将其中一口水缸灌满。歇了片刻后,他用空间水将水桶洗干净,转而去挑清水。

    离小院最近的一处吃水井,就在他们屋前的巷子中。衙役时不时在这里出没,和这口井有莫大关系。

    眼下是晚饭的点,附近百姓过来这边取水的人很多。方天林赶到时,前面还等着七八个人。有个明显像是衙役的人,大马金刀地坐在边上搭的棚子里,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斜眼看着井边排队打水之人,一脸惬意,姿态端的很高。

    方天林仔细比对过,打水的桶还不及他担过来的水桶大,就那样两桶水就要收取一文钱,在这里生活的成本还真高。

    他刚感叹完,边上就有一人打翻了水。那人顾不得身上的擦伤,急急忙忙去扶水桶,看着桶底那点水,眼眶都红了,又碍于有官差在边上看着,不敢哭出来,挑着近乎空了的水桶疾步回家。

    回家的路上,方天林好巧不巧又碰到那人。他身上打湿的衣衫并没有换,估计是回家挨了一顿训,这次走路格外小心。

    方天林也只是眼角余光一扫而过,那人并没有引起他多少注意。这里穷人实在是多的让他都兴不起一丝关注,不说别人,沈家也只比贫民好上那么一些,还轮不到他大发善心。

    方天林有些无奈,他和沈家河在苍临县正式落脚的第一天,小半个下午他都是在挑水中度过。将另一缸灌满清水后,他总算闲下来。

    这个时候,沈家河已经把睡房和灶房都收拾出来。至于晚饭,还是吃的干粮。

    走了大半天,又担了两缸水,方天林很是疲惫,洗漱过后一倒在床上就呼呼睡了过去。

    之后几天,方天林就轻松许多。

    近来沈家河嗜睡,没人叫他能睡到日上三竿,这为方天林提供了很大便利。每天他趁着沈家河睡觉时分,将水缸用空间水灌满,然后挑着水桶去外面走两趟装装样子,担水一事就宣告结束。

    将家里都安排好后,方天林便开始过起背着干粮隔几天就早出晚归进山打猎的生活。

    才到苍临县,两人就动用了两老为他们准备的救命钱,不赶紧找个进项,这日子怕是没法过了。

    这一天,方天林一大早就起床,直奔城外而去。

    苍临县城背靠商阳山脉,出城走个几里,就是少泽山,方天林目的地就是这里。一到山脚,他便扎紧袖口裤脚,然后一直往里走。这次他穿的是布鞋,山里多的是蛇虫鼠蚁,在人来人往的山外围还好,往里闯,穿草鞋就太过冒险。被毒虫扎一下,打猎赚的钱估计还不够买药。如何权衡,方天林心中有数。

    这是方天林第一次真正进深山,以往都是在少冲山外围晃悠,猎到的野味都是些野鸡野兔,是以,这次他格外小心。

    苍临县城人口要比广延村多上许多,在少泽山出没的人也更多,外围比起少冲山荒凉不少,能吃的基本都被人采光猎光。方天林往里走了小半天,才看到猎物的影子。

    这次方天林是有备而来,进山的家伙什准备的很齐全,又经过四个月的摸索,外加沈家溪半吊子的指点,只要小心点,足够应付山林中的突发状况。

    方天林没那么贪心,他只要猎到足够数量常见的小型猎物即可,若能逮到山羊狍子之类,那是额外收获。不过价值高的野味,他并不打算出售。他和沈家河两人在外需要避人耳目,并不想引起任何人注意,能有吃有喝,再有一笔钱傍身即可。

    方天林能当上一家俱乐部的射箭教练,箭术水平自是不用说。不过他没有合用的弓箭,他手上那把自制的猎弓,准头并不是那么好,此前调整了好几次,他才逐渐适应。好在那都是两个月前的事,现在他的命中率早就大幅度提升。只是因着对外宣称他怀孕,他才没多少机会入山试手。

    眼下正是金秋时节,山上硕果累累,收秋的人非常多。即便是方天林现在出没的山林,依旧不时有人光顾。

    方天林仗着箭术高超,倒也收获了不少野鸡野兔。他格外小心,先将猎物装进背筐,这才收进水空间。他也不光只顾着打猎,看到有好的山货,一并收了,连散在地上的枯枝都没放过。

    太阳快落山时,方天林收手。他清点了这一天的收获,虽没猎到高价值的猎物,光山鸡野兔也值回他一天的辛苦,这还没算那些顺手采摘的山货。

    快到少泽山出口时,方天林挑着一小担柴,背着一大筐野味,迎着夕阳的余晖,大步流星向暂居的家走去。

    入城需要进城费,方天林正准备掏铜钱,一看那守门兵丁瞅着那筐子野味火热的眼神,他很识相的拿出一只野兔:“这位差爷,守一天门辛苦了,这只野兔还新鲜,拿回去当个下酒菜不错,算是小民犒劳大家。”

    见方天林这么上道,那几个守门兵丁立马态度和善了许多,也没再盯着他,接过入城费就放他进城。

    方天林倒没觉得这些人势力,也没对他们有多少不满。他以前生活的地方就特别讲究人际关系,会来事的,人脉就广,这样的人到哪里都吃得开,靖朝更是这般。就他现在农户的身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方天林到家时,天色已经不早。稍微修整过后,他便背着猎物赶去晚市碰碰运气,能卖出几只是几只。

    因着这些野味此前一直放在水空间中,并没有受到高温的荼毒,瞧着就很新鲜,光顾摊子的人不少,方天林总算赶在晚市结束前将野味销售一空。

    眼看马上就要收市,方天林没时间仔细挑选,买了几样耐放的蔬菜便踏着夜色匆匆往家赶。

    到家时,小院里已经燃起灯火。方天林伸手轻轻一推,门就应声而开,入目的便是沈家河就着油灯微弱的光亮,坐在门槛上直愣愣看着前方的场景。

    方天林反手拴上门,将蔬菜拿到灶房放好。看到灶上温着的饭菜,他嘴角微微上扬,却又有些心疼,大步走到沈家河面前:“怎么不先吃?”

    “等你。”

    方天林无语,他当然知道沈家河是在等他。算了,他也懒得再问,左不过就是那几种答案,问与不问差别不大。

    晚饭是沈家河做的,味道很一般,还没方天林做的好吃。这倒是不怪他,沈家河可没受过这方面教育,能把饭菜烧熟已然不错。

    方天林也不讲究,在部队里仅有的几次野外拉练,真是什么样的饭菜都吃过。再说,沈家那没滋没味的饭菜他都受得住,这些味道虽一般,但好歹该有的作料一样不缺,并没到难以下咽的地步。

    沈家河不是第一次下厨,但这么像模像样的农家饭,还真是头一回做。以往他在镇上做短工,饭菜很是简单,多半都是蒸些从家带的饼子,再夹上咸菜之类,很是随意就能糊弄过一顿。

    饭毕,方天林想了想,赞了沈家河一句:“味道还成。”

    片刻后,方天林发誓,他在沈家河眼中看到了一道亮光快速闪过,再一细瞧又是一张憨实的面孔。若非媳妇耳尖那抹浅红色还没彻底消退,他会以为自己眼花了。

    家中的钱都是方天林在管,除了小部分他藏下的猎物之外,并没有不可对沈家河交代的。这一次也同往常一样,他将今日的收获和开销一一说与沈家河听。

    沈家河每回都是安静地听着,从不插话。媳妇比他会管钱,他只要大致知道家里还有多少钱即可,别的不用他操心。这是和方天林一起生活四个多月后,沈家河自动产生的念头。

    自打有了媳妇后,沈家河日子过得比以前要舒心许多,特别是得知他有了身孕之后,更是吃喝水准比以前提升了一大截。美中不足的是,怀孩子的是他,要是媳妇有身孕,那该多好!每每想起孩子的事,沈家河眉毛都要纠结成一团。他是既高兴,又有些难为情。

    见到沈家河愁眉苦脸的样子,方天林知道自个媳妇估计又在想孩子的事。他将面前那一堆铜钱推到沈家河面前:“这是今天净赚的钱,我还没来得及数,你和我一块清点。”

    方天林都数了好几枚,沈家河才开始行动。

    见此,方天林叹了一口气。沈家河有这么个身体缺陷在,确实只要性子稍微急一点的人,就算生活在一起,对双方而言那都是一种折磨。

    方天林自忖他不是个慢性子,连他都很佩服自己,竟然耐得下心和这么个做什么都反应慢半拍的人搭伙过日子,还从没觉得厌烦,莫非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这个时候,方天林都还有心思打趣自己,看来他真是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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