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追猎三千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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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士,我们找到这个。”几个屯兵哨骑将一片粗树皮交给公孙覆。
公孙覆接过一看,上面用血写着一个汉字“三”,还划了一个箭头。
箭头通常用来指示方向,公孙覆立刻问哨骑:“你们在哪捡到这个?当时树皮的箭头指向什么方向?”
一个哨骑向前方小树林一指:“在林子边捡到的,当时箭头指向前方河流。”
公孙覆点点头,那边林子有大批人畜活动的痕迹,而且到了河岸就断了,看来这箭头确实是指明方向的。接下来却有疑问了,这是谁放的?这“三”字又做何解?
最大的可能,应该是被俘的汉民做的,用的多半是宰杀牲畜的血……只是这个“三”字做何解?
一时不得要领,追猎队继续前行。
渡过河后,又走了近百里,哨骑又有发现。还是树皮,还是血字,还是箭头。不同的是,这次箭头指向正东,而且,血字也变了,现在是个“二”字。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其意。
丘仲搔搔头道:“该不会是这人不认字吧……”丘仲的话还真有几分道理,毕竟这年头普通百姓没几个认字的,多是扁担倒了不知是个“一”字……能写几个数字的,算不错了,但这哑迷就让人费解了。
班行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忽道:“不,此人非但识字,而且,还有极强的计距能力。”
公孙覆惊讶望向班行:“计距?”
“对!诸位注意到没有,从发现这片树皮至现在,我们走了多少里路?”
“大约百里。”受张放影响,对地形路程有非同一般注重的韩重脱口而出,旋即眼睛一亮,“三是三百里!二是二百里!”
这、这怎可能?公孙覆惊讶得瞪大眼晴,难道这人能猜到背后尾随着追猎队?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着,莫顿等人也能猜到?
班行猜测对不对,明日再赶一程就能明白。
果然,第二天追猎队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树皮,指向东北,上面的血字,还是“二”——看起来好像不对的样子,但所有人的表情都没有不对,眼睛更亮。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露出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速进发,明日可期。”
……
莫顿与他的鞮汗部,的确就在东北二百里外一片水洼边扎营。莫顿骑着马,亲自与哨骑登上北面高坡观看周边地势。
“牧草茂盛,山高林深,草原平缓,还有湖泊沼泽,真是一处好所在。”莫顿边看边赞,显然很是心动。不过,草原虽大,多已有主。这片地方那么好,要说没主,连他自己都不信,现在就看这片地方的主人实力如何了。
莫顿已决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势大,则投靠之;莫实力相当,则分割之;若实力弱小,嘿嘿,那就对不住了……
半个时辰后,哨探返回禀报:“大人,找到几个牧羊人,据他们说,这片地方,是属于一个叫乌丹支离的部落。”
“乌丹支离?!”莫顿扯着胡须,翻了半天眼珠子,想起来了。当年他率阖部落勇士围攻东庚烽燧,就曾与几个乌丹支离人打过交道,似乎还是什么都尉……不过,草原上战战和和再寻常不过,当年交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个可以套交情的契机。而且据他所知,这个乌丹支离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部落,人数不多。当然,草原上的事谁也说不准,这都五年过去了,也许人家扩允了呢,得好生探探虚实。
“乌丹支离人在哪聚居?”
“牧羊人说在北面,离这二百多里,不过……”
“不过什么?”
“据说在三十里外,有乌丹支离人的一个堡垒,时有乌丹支离人来巡守,有时来的还是都尉……”
“走,看看去。”
莫顿率一众骑卫远去之时,里许之外,一个裹着厚厚破袍的人收回目光,压低帽沿,用脚踩着一大捆杂草,双手用力拉紧束条,甩手扛上肩。
这人走回营,经过一片屠宰场时,一个挟着咩咩叫的肥羊的壮汉四顾无人留意,迅速向他靠近,低声道:“等会要宰羊了,今天是不是要写个‘一’字?”
那人摇摇头,抬手顶了顶帽沿,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警惕眼睛:“不必了,莫顿不会走了。”
“呃?你是说……”
“这么宜居的地方,换我也会留下。”
这两人对话之际,五官隐现,若是公孙覆见了,必定大吃一惊——这两人,一个是邓展的随从石牛,另一个,竟然是流民团主官墨秦!
石牛本就是随邓展一起被俘,他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但墨秦不是跑了么?怎么……
没错,墨秦是当天极少数幸运逃入芦苇泽,潜入水中,而躲过一劫的人。但失职的愧疚,使他没有返回乌垒城,也没在附近等候张放使节团发落,而是毅然化装成牧民,尾随鞮汗人迁徙路径,一路追踪。
不得不说,墨秦挺幸运,他不但在十天后追上了鞮汗人,而且还成功混了进去。
当时正好汉民队伍里有一个年轻人在匈奴人突袭之夜受伤,十多天后终于撑不住,当天夜里死去,其家人把尸体背出营地埋葬。
这时躲在暗处的墨秦看到,灵光一闪,从暗处现身。那家人着实吓得不轻,但在看清来人居然是他们的主官时,满脸不可置信……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墨秦冒充死而复活的年轻人,随那家人返回营地,就此潜伏下来。由于墨秦是流民团主官,认识他的人很多,身处险地,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所以墨秦前段时间装病,反正他是“伤员”,有病很正常。过了一个月后,他慢慢“恢复”,可以四下走动了,他在脸上涂着混合马粪的泥浆,一般人都认不出他。
墨秦本想联系班行及邓展,但这二人被匈奴人看守很严,无法接近,倒是无意中与被匈奴人安排屠宰的石牛接上了头。
墨秦从石牛那里,得知邓展的近况,同时,也看到了班行被屈突一行押着向南折返。墨秦是知道身后一直追着一支追猎队的,在看到班行脱队折返时,就知道事情的转机来了。
他估算着班行、屈突会在什么时候撞上追猎队,追猎队截杀屈突之后,必会全速追击,于是让石牛用羊血在树皮上做标志引导。之所以写得不清不楚,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写字的人石牛,他就认得自个名字,还有从一到十的数……
听说不用再写,石牛顿时激动起来,胳膊一叫劲,把羊挟得咩咩哀鸣,抑制不住兴奋低声道:“你的意思是说,有可能在明日……”
墨秦仰首西眺,眼睛眯起,有针尖样光芒闪动:“也许明日,也许,今夜……”(未完待续。)
“令士,我们找到这个。”几个屯兵哨骑将一片粗树皮交给公孙覆。
公孙覆接过一看,上面用血写着一个汉字“三”,还划了一个箭头。
箭头通常用来指示方向,公孙覆立刻问哨骑:“你们在哪捡到这个?当时树皮的箭头指向什么方向?”
一个哨骑向前方小树林一指:“在林子边捡到的,当时箭头指向前方河流。”
公孙覆点点头,那边林子有大批人畜活动的痕迹,而且到了河岸就断了,看来这箭头确实是指明方向的。接下来却有疑问了,这是谁放的?这“三”字又做何解?
最大的可能,应该是被俘的汉民做的,用的多半是宰杀牲畜的血……只是这个“三”字做何解?
一时不得要领,追猎队继续前行。
渡过河后,又走了近百里,哨骑又有发现。还是树皮,还是血字,还是箭头。不同的是,这次箭头指向正东,而且,血字也变了,现在是个“二”字。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其意。
丘仲搔搔头道:“该不会是这人不认字吧……”丘仲的话还真有几分道理,毕竟这年头普通百姓没几个认字的,多是扁担倒了不知是个“一”字……能写几个数字的,算不错了,但这哑迷就让人费解了。
班行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忽道:“不,此人非但识字,而且,还有极强的计距能力。”
公孙覆惊讶望向班行:“计距?”
“对!诸位注意到没有,从发现这片树皮至现在,我们走了多少里路?”
“大约百里。”受张放影响,对地形路程有非同一般注重的韩重脱口而出,旋即眼睛一亮,“三是三百里!二是二百里!”
这、这怎可能?公孙覆惊讶得瞪大眼晴,难道这人能猜到背后尾随着追猎队?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着,莫顿等人也能猜到?
班行猜测对不对,明日再赶一程就能明白。
果然,第二天追猎队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树皮,指向东北,上面的血字,还是“二”——看起来好像不对的样子,但所有人的表情都没有不对,眼睛更亮。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露出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速进发,明日可期。”
……
莫顿与他的鞮汗部,的确就在东北二百里外一片水洼边扎营。莫顿骑着马,亲自与哨骑登上北面高坡观看周边地势。
“牧草茂盛,山高林深,草原平缓,还有湖泊沼泽,真是一处好所在。”莫顿边看边赞,显然很是心动。不过,草原虽大,多已有主。这片地方那么好,要说没主,连他自己都不信,现在就看这片地方的主人实力如何了。
莫顿已决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势大,则投靠之;莫实力相当,则分割之;若实力弱小,嘿嘿,那就对不住了……
半个时辰后,哨探返回禀报:“大人,找到几个牧羊人,据他们说,这片地方,是属于一个叫乌丹支离的部落。”
“乌丹支离?!”莫顿扯着胡须,翻了半天眼珠子,想起来了。当年他率阖部落勇士围攻东庚烽燧,就曾与几个乌丹支离人打过交道,似乎还是什么都尉……不过,草原上战战和和再寻常不过,当年交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个可以套交情的契机。而且据他所知,这个乌丹支离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部落,人数不多。当然,草原上的事谁也说不准,这都五年过去了,也许人家扩允了呢,得好生探探虚实。
“乌丹支离人在哪聚居?”
“牧羊人说在北面,离这二百多里,不过……”
“不过什么?”
“据说在三十里外,有乌丹支离人的一个堡垒,时有乌丹支离人来巡守,有时来的还是都尉……”
“走,看看去。”
莫顿率一众骑卫远去之时,里许之外,一个裹着厚厚破袍的人收回目光,压低帽沿,用脚踩着一大捆杂草,双手用力拉紧束条,甩手扛上肩。
这人走回营,经过一片屠宰场时,一个挟着咩咩叫的肥羊的壮汉四顾无人留意,迅速向他靠近,低声道:“等会要宰羊了,今天是不是要写个‘一’字?”
那人摇摇头,抬手顶了顶帽沿,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警惕眼睛:“不必了,莫顿不会走了。”
“呃?你是说……”
“这么宜居的地方,换我也会留下。”
这两人对话之际,五官隐现,若是公孙覆见了,必定大吃一惊——这两人,一个是邓展的随从石牛,另一个,竟然是流民团主官墨秦!
石牛本就是随邓展一起被俘,他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但墨秦不是跑了么?怎么……
没错,墨秦是当天极少数幸运逃入芦苇泽,潜入水中,而躲过一劫的人。但失职的愧疚,使他没有返回乌垒城,也没在附近等候张放使节团发落,而是毅然化装成牧民,尾随鞮汗人迁徙路径,一路追踪。
不得不说,墨秦挺幸运,他不但在十天后追上了鞮汗人,而且还成功混了进去。
当时正好汉民队伍里有一个年轻人在匈奴人突袭之夜受伤,十多天后终于撑不住,当天夜里死去,其家人把尸体背出营地埋葬。
这时躲在暗处的墨秦看到,灵光一闪,从暗处现身。那家人着实吓得不轻,但在看清来人居然是他们的主官时,满脸不可置信……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墨秦冒充死而复活的年轻人,随那家人返回营地,就此潜伏下来。由于墨秦是流民团主官,认识他的人很多,身处险地,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所以墨秦前段时间装病,反正他是“伤员”,有病很正常。过了一个月后,他慢慢“恢复”,可以四下走动了,他在脸上涂着混合马粪的泥浆,一般人都认不出他。
墨秦本想联系班行及邓展,但这二人被匈奴人看守很严,无法接近,倒是无意中与被匈奴人安排屠宰的石牛接上了头。
墨秦从石牛那里,得知邓展的近况,同时,也看到了班行被屈突一行押着向南折返。墨秦是知道身后一直追着一支追猎队的,在看到班行脱队折返时,就知道事情的转机来了。
他估算着班行、屈突会在什么时候撞上追猎队,追猎队截杀屈突之后,必会全速追击,于是让石牛用羊血在树皮上做标志引导。之所以写得不清不楚,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写字的人石牛,他就认得自个名字,还有从一到十的数……
听说不用再写,石牛顿时激动起来,胳膊一叫劲,把羊挟得咩咩哀鸣,抑制不住兴奋低声道:“你的意思是说,有可能在明日……”
墨秦仰首西眺,眼睛眯起,有针尖样光芒闪动:“也许明日,也许,今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