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二章 寻灵{鲜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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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场长别尔格诺夫,今天特意穿了一身土库曼斯坦的传统民族服装。
白色羊皮缝制的高帽,领口精心修饰的长衬衫、肥大的裤子和东方式的长袍。让丁翔感觉他的这副形象,有点像是华夏戏剧里的人物。
可大胡子却说,这套行头是只有在迎接最尊贵的客人时,才会穿上的。
好吧,从一开始来种马场时,这货避而不见;到谈判期间的锱铢必争;再到如今“最尊贵的客人”,丁翔觉得他的这次中亚之行,就算是抛开密境的那一段,也颇为精彩。
只是不知道,这“最尊贵的客人”,与那几瓶以玉瓶精装的顶级红酒,会有几分关系。
“丁兄弟,其实,对于种马场中的这些‘孩子’,能够安家在华夏,我并不反对。我们土库曼斯坦,自古以来便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一站。而阿哈尔捷金马,也与华夏有着诸多的牵连。只是我很担心,华夏现在已经没有……伯乐了。之前那些买走马匹的人,并不是真的爱马、懂马!”
好吧,这也是丁翔所能想到的别尔格诺夫对他们一行所带来的大合同,并不太感兴趣的唯一的原因。不过,虽然华夏近些年在养马业方面并没有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甚至于在马术运动方面,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但说“华夏伯乐不在”,却是丁翔绝对不能接受的。
什么是伯乐?善相马者!而不是养马的人。想要有伯乐,前提是得先有好马不是?可千年前灵脉坍塌,圣境毁灭,龙马血系除密境中这一支外,再无传承。
其他马种,皆为凡庸,与之血统纯正的阿位伯马、阿尔哈捷金马甚至是欧洲的高头大马们相比,简直是……Low逼得不能再Low逼了。
更不要说当外形威猛、气势逼人的纯血马出现在国人面前时,所有的谥美之词便一股脑的加之于其身——话说,那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带“洋”字开头的东西,都要比本国东西好的愚者思想,还大有市场。
可大家就不想想,当年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骑兵,所骑乘的,不就是如今被视为“Low逼”的蒙古马吗?
铁蹄马、乌珠穆沁马、上都河马三大蒙古名马的嘶鸣声一出现,在数个世纪间,都曾让无数的蓝眼金发者胆颤心惊,纳拜称臣。
那是一个骑士至上的年代,亦是蒙古马无敌于天下的时代。不管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安达卢西亚马,还是德意志的汉诺威马,亦或是所谓的顿河龙骑,哪一种不是比蒙古马要高大许多,但在战场上与其交锋的结果,却无一不是倒地雌伏。
可随着时代的进步,无敌的蒙古马渐渐沦为了下等马,那些样子好看的“大洋马”却都成为了宠儿。可事实上,让英国的纯血马与蒙古马同样负重远行,先到达终点的一定会是蒙古马,更不要说,纯血马或许连全程都未必能跑完。
好吧,这是一个颜值重于实力的时代,对于马儿来说,更是如此。
与别尔格诺夫了感慨唏嘘了一阵,二人终于还是走到了种马场的马厩之中。因为阿哈尔捷金马在全球育马业中日益受到重视,价格飞涨,种马场的管理也逾加严格。
除指定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是根本不允许接近马厩的。但丁翔无疑不在此列,他与土库曼斯坦政府签订的马匹采购合同,其中最重要也是最为困难达成的一条便是“要由他亲自挑选马匹”,五十匹种马,全部如此。
大胡子场长曾是这项协议最为坚决的反对者,可现在……他却不厌其烦的为丁翔介绍着每一匹阿哈尔捷金马的特点。
那股热情劲,让丁翔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虽然,他的介绍,对于丁翔挑马没有任何的帮助,但丁翔还是决定:临走前,再送他几瓶灵境中珍藏的水晶天马。前提是……能如愿在种马场中,挑选到足够多的“灵马”。
没错,虽然已经找到了密境天马,但丁翔依然要花大价钱采购阿哈尔捷金马,可不是钱多了烧的,而是他早就瞄准了种马场中的灵马。
阿哈尔捷金马,虽然并非是真正的天山龙马的血统,但……天池蛟龙的血系依然强大。所谓的蛟马,与龙马相比较起来,或多有不足。甚至于,如斯诺那样的蛟马,还被其他龙马视为异类。
但不可否认的是,同样出自圣境的它们,会生出天赋灵根的比例,将会远超其他的马种。
尼亚佐夫种马场的面积相当的大,光是马厩就足有数十排。好在,经过了灵境中那匹老怪物的指点,还被贬损了无数次后,丁翔感应灵根存在,已经不用再笨笨的“两心相交”了。
据老马所言:“寻灵”是灵士阶段的修灵者,必须要修习的一种灵术。修灵,可不能只靠盘膝打坐,那样所获得的灵力增长几乎是微不足道的。
那些进境飞快的修灵者,无一不是屡获奇遇,依靠着天地奇珍、天材地宝的助力,迅速的提高体内灵力的境界。
“若是只靠打坐苦磨,怕是终其一生,也难得一小境的突破。”
修灵界的境界之分,有三大境九小境。灵士、大能、飞仙指的就是三大境。而这三大境中,每一境还有三小境。
听老马说完,丁翔才明白,《九方术》原来就是一本低阶的灵士之书,其中的三页,也正对应了灵士境的三小境。
“怪不得,我那位老祖宗,苦修了一生,直至寿终也没能翻开九方术的第二页。这么说来,我的天质还算不错了?在没有太多外力的帮助下,就突破至了灵士境的第二小境?”
“就你?还天质不错?我呸!你这样的,要是在圣境,本马早就一蹄……”
好吧,这货给他三分颜色,它就敢开染坊。在其刚想开骂之时,丁翔便神识微动,关闭了玉核法阵,将这货的聒噪封闭在灵境之中。
灵术“寻灵”,是利用自身的灵力,溢散至外界,并引起其他灵源的回应。事实上,丁翔之前在玉石街感应翡翠原石的原理,便与其大致相同。也可以说,丁翔已经自行摸索到了“寻灵”的施术方法,只是限于体内灵力境界,无法将其灵通发挥极致罢了。
有了老马的指点,虽然丁翔仍然无法翻开九方术的第三篇,但此时再施“寻灵”感应灵源,却是不再需要“两心相交”那般繁琐。
在马厩中,每隔一段距离,便溢散出些灵力,并在神识中仔细的感应着所收到的回应,这排马厩中附近的阿哈尔捷金马是否生有天赋灵根,亦或是普通的“废马”,就一清二楚了。
这样一来,什么父系、母系,什么毛色齿龄的,对于丁翔来说,了解与否都没有必要。至于别尔格诺夫的热情介绍……就当是有人陪着聊天,以免太寂寞。
作者龙骑士说:鲜花还差三朵,骑士就先加更了/HOHO,今晚就能补上的是吧?加油,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多多支持,我们的牧场,我们的天马!
大胡子场长别尔格诺夫,今天特意穿了一身土库曼斯坦的传统民族服装。
白色羊皮缝制的高帽,领口精心修饰的长衬衫、肥大的裤子和东方式的长袍。让丁翔感觉他的这副形象,有点像是华夏戏剧里的人物。
可大胡子却说,这套行头是只有在迎接最尊贵的客人时,才会穿上的。
好吧,从一开始来种马场时,这货避而不见;到谈判期间的锱铢必争;再到如今“最尊贵的客人”,丁翔觉得他的这次中亚之行,就算是抛开密境的那一段,也颇为精彩。
只是不知道,这“最尊贵的客人”,与那几瓶以玉瓶精装的顶级红酒,会有几分关系。
“丁兄弟,其实,对于种马场中的这些‘孩子’,能够安家在华夏,我并不反对。我们土库曼斯坦,自古以来便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一站。而阿哈尔捷金马,也与华夏有着诸多的牵连。只是我很担心,华夏现在已经没有……伯乐了。之前那些买走马匹的人,并不是真的爱马、懂马!”
好吧,这也是丁翔所能想到的别尔格诺夫对他们一行所带来的大合同,并不太感兴趣的唯一的原因。不过,虽然华夏近些年在养马业方面并没有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甚至于在马术运动方面,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但说“华夏伯乐不在”,却是丁翔绝对不能接受的。
什么是伯乐?善相马者!而不是养马的人。想要有伯乐,前提是得先有好马不是?可千年前灵脉坍塌,圣境毁灭,龙马血系除密境中这一支外,再无传承。
其他马种,皆为凡庸,与之血统纯正的阿位伯马、阿尔哈捷金马甚至是欧洲的高头大马们相比,简直是……Low逼得不能再Low逼了。
更不要说当外形威猛、气势逼人的纯血马出现在国人面前时,所有的谥美之词便一股脑的加之于其身——话说,那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带“洋”字开头的东西,都要比本国东西好的愚者思想,还大有市场。
可大家就不想想,当年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骑兵,所骑乘的,不就是如今被视为“Low逼”的蒙古马吗?
铁蹄马、乌珠穆沁马、上都河马三大蒙古名马的嘶鸣声一出现,在数个世纪间,都曾让无数的蓝眼金发者胆颤心惊,纳拜称臣。
那是一个骑士至上的年代,亦是蒙古马无敌于天下的时代。不管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安达卢西亚马,还是德意志的汉诺威马,亦或是所谓的顿河龙骑,哪一种不是比蒙古马要高大许多,但在战场上与其交锋的结果,却无一不是倒地雌伏。
可随着时代的进步,无敌的蒙古马渐渐沦为了下等马,那些样子好看的“大洋马”却都成为了宠儿。可事实上,让英国的纯血马与蒙古马同样负重远行,先到达终点的一定会是蒙古马,更不要说,纯血马或许连全程都未必能跑完。
好吧,这是一个颜值重于实力的时代,对于马儿来说,更是如此。
与别尔格诺夫了感慨唏嘘了一阵,二人终于还是走到了种马场的马厩之中。因为阿哈尔捷金马在全球育马业中日益受到重视,价格飞涨,种马场的管理也逾加严格。
除指定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是根本不允许接近马厩的。但丁翔无疑不在此列,他与土库曼斯坦政府签订的马匹采购合同,其中最重要也是最为困难达成的一条便是“要由他亲自挑选马匹”,五十匹种马,全部如此。
大胡子场长曾是这项协议最为坚决的反对者,可现在……他却不厌其烦的为丁翔介绍着每一匹阿哈尔捷金马的特点。
那股热情劲,让丁翔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虽然,他的介绍,对于丁翔挑马没有任何的帮助,但丁翔还是决定:临走前,再送他几瓶灵境中珍藏的水晶天马。前提是……能如愿在种马场中,挑选到足够多的“灵马”。
没错,虽然已经找到了密境天马,但丁翔依然要花大价钱采购阿哈尔捷金马,可不是钱多了烧的,而是他早就瞄准了种马场中的灵马。
阿哈尔捷金马,虽然并非是真正的天山龙马的血统,但……天池蛟龙的血系依然强大。所谓的蛟马,与龙马相比较起来,或多有不足。甚至于,如斯诺那样的蛟马,还被其他龙马视为异类。
但不可否认的是,同样出自圣境的它们,会生出天赋灵根的比例,将会远超其他的马种。
尼亚佐夫种马场的面积相当的大,光是马厩就足有数十排。好在,经过了灵境中那匹老怪物的指点,还被贬损了无数次后,丁翔感应灵根存在,已经不用再笨笨的“两心相交”了。
据老马所言:“寻灵”是灵士阶段的修灵者,必须要修习的一种灵术。修灵,可不能只靠盘膝打坐,那样所获得的灵力增长几乎是微不足道的。
那些进境飞快的修灵者,无一不是屡获奇遇,依靠着天地奇珍、天材地宝的助力,迅速的提高体内灵力的境界。
“若是只靠打坐苦磨,怕是终其一生,也难得一小境的突破。”
修灵界的境界之分,有三大境九小境。灵士、大能、飞仙指的就是三大境。而这三大境中,每一境还有三小境。
听老马说完,丁翔才明白,《九方术》原来就是一本低阶的灵士之书,其中的三页,也正对应了灵士境的三小境。
“怪不得,我那位老祖宗,苦修了一生,直至寿终也没能翻开九方术的第二页。这么说来,我的天质还算不错了?在没有太多外力的帮助下,就突破至了灵士境的第二小境?”
“就你?还天质不错?我呸!你这样的,要是在圣境,本马早就一蹄……”
好吧,这货给他三分颜色,它就敢开染坊。在其刚想开骂之时,丁翔便神识微动,关闭了玉核法阵,将这货的聒噪封闭在灵境之中。
灵术“寻灵”,是利用自身的灵力,溢散至外界,并引起其他灵源的回应。事实上,丁翔之前在玉石街感应翡翠原石的原理,便与其大致相同。也可以说,丁翔已经自行摸索到了“寻灵”的施术方法,只是限于体内灵力境界,无法将其灵通发挥极致罢了。
有了老马的指点,虽然丁翔仍然无法翻开九方术的第三篇,但此时再施“寻灵”感应灵源,却是不再需要“两心相交”那般繁琐。
在马厩中,每隔一段距离,便溢散出些灵力,并在神识中仔细的感应着所收到的回应,这排马厩中附近的阿哈尔捷金马是否生有天赋灵根,亦或是普通的“废马”,就一清二楚了。
这样一来,什么父系、母系,什么毛色齿龄的,对于丁翔来说,了解与否都没有必要。至于别尔格诺夫的热情介绍……就当是有人陪着聊天,以免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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