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七章 相逢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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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回到阿什哈巴德,让大家都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土国政府居然派出了多名高官接见了丁翔一行,甚至,其中还有一位副总统。
看得出,华夏官方对于丁翔在土国遇险一事的高度关注,使得其紧急提高了接待规格。之前,就连保罗丶艾伦的专机抵达,土方也未如此重视,顶多就是由本国商会负责人出面迎接。
借此东风,丁翔与尼亚佐夫总统种马场的采购合同,也得以顺利签订。大胡子场长在签字之后,还有些酸溜溜的拍了拍丁翔的肩膀:“请一定要爱护好这些孩子!”
“一定!”
丁翔正容作答。与那些衣冠楚楚、高谈阔论的官员们相比,大胡子才是位真正的爱马、懂马之人。他将阿哈尔捷金马称之为“孩子”,也让人相当的动容。
在天马牧场中,丁翔又何尝不是将每一只灵兽灵禽都视为“孩子”。无论是中华的修灵界,还是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话……丁翔觉得,大胡子这样的人,都最配被称之为“最亲近自然的……德鲁伊”。
“别尔格诺夫场长,您是真正的爱马之人,您对马儿们的付出赢得了我的尊敬,希望我们还能有机会再次见面,天马牧场的大门,永远会对朋友敞开!”
“谢谢!我爱阿哈尔捷金马,更爱我的祖国。我这一辈子,或者直到退休,都会一直留在种马场的!”
大胡子婉言谢绝了丁翔隐晦的邀请,而在场的其他几位土国官员们却是不由眼睛一亮。“天马牧场”这四个字对于他们的吸引力,远大于一位种马场长当面被挖墙角……一个两个人,那都是小事不是?哪怕是别尔格诺夫的确是养马业的专家,但种马场可不是缺他不可。
如果能加入天马牧场,并借机将“明星牛”引入土库曼斯坦,那岂不是……跟天下掉馅饼也没什么区别吧!
可……这个固执得跟头牛的家伙,居然毫不犹豫的就放弃了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有位部长都恨不得直接把他拽过去送到丁翔的面前:只要能同意对土库曼斯坦开放明星牛的引进,这家伙就算是你的人了。
可他是政府高官,不是人贩子。这样的事,若是在这样的场合说出来,不过是徒留败笔、贻笑大方罢了。
部长先生眼珠一转,面带春风的走了过去:“丁翔先生,您什么时候去种马场挑马?到时请别尔格诺夫场长提前安排好,务必要使丁翔先生达到满意。”
玛蛋,当年小鬼子侵华的时候,那些汉奸小人就都是这种嘴脸,丁翔打心里瞧不起这种人。可人家是地头蛇,买马的事儿,要是有他从中作梗,还真是不好办。
勉强咧出了一丝笑意:“谢谢部长先生,我想……别尔格诺夫场长,一定会让我满意的。”
大胡子扁着嘴,耸了耸肩:“合同都已经签完了,种马场中的马,当然是任由你挑选。”
“哈哈……”
干笑了几声,丁翔都觉得自己笑得很假。而大胡子更是非常的不适应这种场合,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原回种马场与那些马儿呆在一起,也不愿与这些政客打交道。
签约酒会的后续环节,对于他俩来说,都是无趣而又繁冗的。但世道就是这样,哪怕是他们再不喜,也终不能免俗。
于是,在应付完了那位部长先生的过度热情之后,两个人坐在了一起,抛开了那些虚伪的场面应酬,自顾的聊起了……马!
这或者是他们唯一的共同话题,也是他们最喜欢的话题。
别尔格诺夫一生与马打交道,如今,在世界上,也是鼎鼎有名的汗血马繁育养殖专家。而丁翔……不提他那一长串的显赫名头,光是上一年度全美两岁马“三冠王”的马主身份,就足以让大胡子对其不敢小觑了不是?
之前,还对于丁翔在谈判中的咄咄逼人有些不喜的大胡子场长,突然的发现,这满大厅的人群中,唯有眼前的这个华夏小伙子,才是他的知音。
二人一聊,便是许久。杯中的红酒,都不知让侍者续了多少次,后来,急性子的别尔格诺夫干脆让侍者送过了两瓶过来:“不用你了,我自己倒!”
“不瞒丁兄弟你,我这辈子,根本就不是当官的料。平生我只爱两宗……”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哈哈,没错!这诗我听过,写的太好了。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没想到大胡子也是个华夏通,两句唐诗的发音虽然听起来有些别扭,但他一个歪果仁能背出这首《凉州词》,已本属不易。
话说,天马牧场中的牛仔们,大多都在学说华夏语,可真若是让他们背出一首古诗,估计也就是“床前明月光,地下鞋两双;天王盖地虎,提莫一米五”的水准。
在直播间里学汉语,老铁们能教得出好的才是怪事。
“话说……别尔格诺夫大哥,我的牧场里不仅养牛养马,还有许多最顶级的美食。另外,我还有一个酒庄,听说过水晶天马吗?”
“当然……我说丁兄弟,别告诉我水晶天马也是你的……哎呀,我这脑子,你的牧场就叫天马牧场呀。天呀,两万多新马纳特(土国货币,1新马特大约可兑换2.4人民币)才能买到一瓶的水晶天马,居然是我别尔格纳夫的兄弟家的,我的天……真主在上……”
丁翔:“……”
不就是一瓶红葡萄酒吗?虽然以水晶天马的产量和爱欢迎程度,在土库曼斯坦这等中亚国家,想要买到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可……尼玛一瓶水晶天马在美帝的出庄价,也“不过”是一千八百六十刀,折合成新马纳特,顶多就是五千多,可听大胡子所说,在这里的售价居然翻了四倍以上。在华夏,加了高额关税后,也才不过卖一万多……软妹子不是?
与大胡子相谈甚欢,他其实很想说:我送你几瓶!可旋即想起,他自己珍藏的那几瓶顶级红酒,都在玉核灵境里呢。这会只穿着西装,两手空空,突然的拿出来几瓶酒,还不把这位刚认的大哥吓个好歹呀!
“那就等去种马场挑马的时候再送吧!”
对于这个大胡子,丁翔觉得,他可能是整个土国中,最让他欣赏的一个人。与其聊天,还颇有点“相逢有酒且教斟,高山流水觅知音”的感觉。
车队回到阿什哈巴德,让大家都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土国政府居然派出了多名高官接见了丁翔一行,甚至,其中还有一位副总统。
看得出,华夏官方对于丁翔在土国遇险一事的高度关注,使得其紧急提高了接待规格。之前,就连保罗丶艾伦的专机抵达,土方也未如此重视,顶多就是由本国商会负责人出面迎接。
借此东风,丁翔与尼亚佐夫总统种马场的采购合同,也得以顺利签订。大胡子场长在签字之后,还有些酸溜溜的拍了拍丁翔的肩膀:“请一定要爱护好这些孩子!”
“一定!”
丁翔正容作答。与那些衣冠楚楚、高谈阔论的官员们相比,大胡子才是位真正的爱马、懂马之人。他将阿哈尔捷金马称之为“孩子”,也让人相当的动容。
在天马牧场中,丁翔又何尝不是将每一只灵兽灵禽都视为“孩子”。无论是中华的修灵界,还是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话……丁翔觉得,大胡子这样的人,都最配被称之为“最亲近自然的……德鲁伊”。
“别尔格诺夫场长,您是真正的爱马之人,您对马儿们的付出赢得了我的尊敬,希望我们还能有机会再次见面,天马牧场的大门,永远会对朋友敞开!”
“谢谢!我爱阿哈尔捷金马,更爱我的祖国。我这一辈子,或者直到退休,都会一直留在种马场的!”
大胡子婉言谢绝了丁翔隐晦的邀请,而在场的其他几位土国官员们却是不由眼睛一亮。“天马牧场”这四个字对于他们的吸引力,远大于一位种马场长当面被挖墙角……一个两个人,那都是小事不是?哪怕是别尔格诺夫的确是养马业的专家,但种马场可不是缺他不可。
如果能加入天马牧场,并借机将“明星牛”引入土库曼斯坦,那岂不是……跟天下掉馅饼也没什么区别吧!
可……这个固执得跟头牛的家伙,居然毫不犹豫的就放弃了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有位部长都恨不得直接把他拽过去送到丁翔的面前:只要能同意对土库曼斯坦开放明星牛的引进,这家伙就算是你的人了。
可他是政府高官,不是人贩子。这样的事,若是在这样的场合说出来,不过是徒留败笔、贻笑大方罢了。
部长先生眼珠一转,面带春风的走了过去:“丁翔先生,您什么时候去种马场挑马?到时请别尔格诺夫场长提前安排好,务必要使丁翔先生达到满意。”
玛蛋,当年小鬼子侵华的时候,那些汉奸小人就都是这种嘴脸,丁翔打心里瞧不起这种人。可人家是地头蛇,买马的事儿,要是有他从中作梗,还真是不好办。
勉强咧出了一丝笑意:“谢谢部长先生,我想……别尔格诺夫场长,一定会让我满意的。”
大胡子扁着嘴,耸了耸肩:“合同都已经签完了,种马场中的马,当然是任由你挑选。”
“哈哈……”
干笑了几声,丁翔都觉得自己笑得很假。而大胡子更是非常的不适应这种场合,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原回种马场与那些马儿呆在一起,也不愿与这些政客打交道。
签约酒会的后续环节,对于他俩来说,都是无趣而又繁冗的。但世道就是这样,哪怕是他们再不喜,也终不能免俗。
于是,在应付完了那位部长先生的过度热情之后,两个人坐在了一起,抛开了那些虚伪的场面应酬,自顾的聊起了……马!
这或者是他们唯一的共同话题,也是他们最喜欢的话题。
别尔格诺夫一生与马打交道,如今,在世界上,也是鼎鼎有名的汗血马繁育养殖专家。而丁翔……不提他那一长串的显赫名头,光是上一年度全美两岁马“三冠王”的马主身份,就足以让大胡子对其不敢小觑了不是?
之前,还对于丁翔在谈判中的咄咄逼人有些不喜的大胡子场长,突然的发现,这满大厅的人群中,唯有眼前的这个华夏小伙子,才是他的知音。
二人一聊,便是许久。杯中的红酒,都不知让侍者续了多少次,后来,急性子的别尔格诺夫干脆让侍者送过了两瓶过来:“不用你了,我自己倒!”
“不瞒丁兄弟你,我这辈子,根本就不是当官的料。平生我只爱两宗……”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哈哈,没错!这诗我听过,写的太好了。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没想到大胡子也是个华夏通,两句唐诗的发音虽然听起来有些别扭,但他一个歪果仁能背出这首《凉州词》,已本属不易。
话说,天马牧场中的牛仔们,大多都在学说华夏语,可真若是让他们背出一首古诗,估计也就是“床前明月光,地下鞋两双;天王盖地虎,提莫一米五”的水准。
在直播间里学汉语,老铁们能教得出好的才是怪事。
“话说……别尔格诺夫大哥,我的牧场里不仅养牛养马,还有许多最顶级的美食。另外,我还有一个酒庄,听说过水晶天马吗?”
“当然……我说丁兄弟,别告诉我水晶天马也是你的……哎呀,我这脑子,你的牧场就叫天马牧场呀。天呀,两万多新马纳特(土国货币,1新马特大约可兑换2.4人民币)才能买到一瓶的水晶天马,居然是我别尔格纳夫的兄弟家的,我的天……真主在上……”
丁翔:“……”
不就是一瓶红葡萄酒吗?虽然以水晶天马的产量和爱欢迎程度,在土库曼斯坦这等中亚国家,想要买到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可……尼玛一瓶水晶天马在美帝的出庄价,也“不过”是一千八百六十刀,折合成新马纳特,顶多就是五千多,可听大胡子所说,在这里的售价居然翻了四倍以上。在华夏,加了高额关税后,也才不过卖一万多……软妹子不是?
与大胡子相谈甚欢,他其实很想说:我送你几瓶!可旋即想起,他自己珍藏的那几瓶顶级红酒,都在玉核灵境里呢。这会只穿着西装,两手空空,突然的拿出来几瓶酒,还不把这位刚认的大哥吓个好歹呀!
“那就等去种马场挑马的时候再送吧!”
对于这个大胡子,丁翔觉得,他可能是整个土国中,最让他欣赏的一个人。与其聊天,还颇有点“相逢有酒且教斟,高山流水觅知音”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