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出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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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聊着,刘悦敲门进来,递给唐啸天一份文件,朝吴庸点点头,礼貌的离开了,唐啸天打开一看,然后递给了吴庸,吴庸好奇的一看,是外交部发来的,说外交部和伊国驻华夏国大使取得了联系,对方答应和我国加强石油贸易往来。
吴庸脑海中闪过蝎子的影子,不由笑了,将文件还给了唐啸天,说道:“看来,这个蝎子还是言而有信的嘛,咱们没白救他。”
“嗯,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怎么走?”唐啸天将话题拉了回来。
“队伍准备好了就动身,事不宜迟。”吴庸说道。
“好,那就以三天为限,具体事宜我来安排。”唐啸天马上说道。
离开国安总部后,吴庸已经没有去公司转转的兴趣了,带着胖子直接回到了家里,找到庄蝶和柳菲菲,四人关好门密谋起来,吴庸将情况通报了一遍,然后说道:“此事事关重大,你们俩就不用去了,老规矩,远处协助。”
“不行。”庄蝶和柳菲菲几乎异口同声的说道。
“呃?”吴庸惊讶的看着两人,没想到两人这么大反应,庄蝶抢先说道:“上次你一个人跑了,吓得我天天担心,这次绝对不行,要死死一起,再说,我的体力不会成为拖累,说不定用得上,别忘了上次咱俩去那个无名岛救人的事情。”
吴庸听着有些道理,便看向柳菲菲,柳菲菲也理直气壮的说道:“上次你和蝎子的事情,如果当时我在场,你根本不用担心和外界联络的问题,也不用担心情报问题,这次去更加危险的地方,有我肯定不一样。”
“呃?”两人说的振振有词,仔细一想,还真有几分道理,吴庸沉思片刻后认真的说道:“小妹,我们去的地方是原始森林,你的身体素质跟不上。”
“打打杀杀有你们,跟上队伍绝对没问题,我练过三年跆拳道,虽然离你们差距很大,甚至都不敢真的杀人,但跟上队伍应该问题不大。”柳菲菲坚持道。
“吴爷,让她去吧,我们需要情报。”胖子在旁边劝解道。
“好吧,你们俩这几天好好修炼一下,临阵磨枪也好,三天后出发,需要什么装备提前准备,把清单给我,我去找国家要。”吴庸说道。
大家商量了一阵子,庄蝶的装备都是自己的,根本不用,柳菲菲已经有了特制的手提电脑,提出要一款腕表,可以一定距离作为联络工具的那种,还能定位识别,特工产品,吴庸用过,便记下了。
最后,柳菲菲列了一个无线电子设备清单,说是自己组装一台小型信号器,既可以发射信号,加强联络通讯,又能起到雷达的作用,用于侦查敌情信号、收集情报等等,有效半径为十公里,吴庸一听还有这么好的东西,马上将清单通报给了唐啸天,让唐啸天帮忙准备。
安排好了事情后,吴庸开车来到北郊的中草药市场,大量采购各种解毒属性的草药,塞满了车尾箱,然后回到家,躲在家里闭门不出,炼制起药丸来,原始森林这种地方到处都是毒气、病菌,不准备可不行。
三天后,吴庸将一百颗药丸撞到一个塑料瓶子里,每颗不过小拇指大小,并不占多大地方,走出房门后,将药丸交给胖子保管,自己开车来到了国安总部,推开了唐啸天的办公室。
唐啸天早就在办公室等着,见吴庸过来,拿出一份清单来,吴庸接过去一看,上面清楚的写着每个人的武器装备包括狙击枪一把、手枪一把,军匕一把,子弹和手雷自己定,每个人体能不一样,携带量自然也不一样,防水、防火迷彩服一套,防爆军鞋一双,避弹衣一件,防弹钢盔一个,虎纹通用型迷彩伪装一套,还有帐篷、急救包、干粮和防风防水打火机、食盐等野外生存用品。
清单上列的东西很多,能用的都有,吴庸认真看了一下后面的附录说明,狙击枪有两款,一款是SSG69狙击枪,这是一款被所有优秀狙击手青睐的远程大杀器,由于经常涂有绿色伪装,有些人更称SSG69为“绿枪”。可别小看了这把不起眼的绿枪,它拥有致命的精度,狙击手习惯于把它形容为“装在牛车上的精确制导武器”,就算不谙于设计的人,800米距离对运动靶的命中率不少于80%,SSG69的准确性几乎已经变成了传奇故事。
另外一款是G22狙击枪,配用的瞄准镜是特制的3-12×56瞄准镜,可近距离射击,也可以远程狙杀,采用7.62毫米子弹,在距离1000米时的首发命中率达到90%,在狙击枪世界里有着难以撼动的地位,深得狙击手们喜欢。
两款狙击枪不可能都携带,弹药不匹配,吴庸知道枪只能带一种,这样大家的子弹可以通用,想了一会儿,觉得原始森林到处都是树木遮挡,带远程的狙击枪反倒不合适,一千米以内就够了,吴庸便选着了绿枪。
至于手枪,提供的是一款叫着西格p20的手枪,这款手枪绝对称得上是手枪之王,无论精确度还是射速,绝对一顶一,这款枪固然好,但吴庸觉得不太合适,如果敌人要用手枪来解决时,在原始森林还不如冷兵器来的实用,如果遇到野兽之类的敌人,这款手枪的威力就显得不足了,所以,吴庸将手枪改成了沙漠之鹰,够强悍,破坏力够猛,一枪过去,就算是野狼也能爆头。
其他装备吴庸都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就是希望唐啸天能够没人增加一件避弹衣,而且都必须要是最好的那种,唐啸天解释现在提供的避弹衣已经是最好的了,但也同意多增加一件,问吴庸还需要什么。
吴庸想了想,热兵器已经够多了,冷兵器方面只有军匕显然有些不够,而且军匕都是制式的,吴庸总觉得短了些,便将这个想法提了出来,唐啸天马上想到了另外一款军匕,拿出图样给吴庸看,确实长了两寸,血槽更深更大了些,一看就是一把凶器,吴庸当即拍板。
冷兵器解决了军匕问题后,吴庸寻思着自己有一把妖刀村正,这次正好可以带上,但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想了想,说道:“听说军队里面有一种手弩,可以连发,对不对?”
“有。”唐啸天马上从电脑里面调出图样来,一款袖珍式手弩,还可以拆卸折叠,弩箭只有七寸长,而且重量很轻,正是吴庸想要的那种,一把弩加上一百枚弩箭也不过两斤重,绝对是大杀器,不由大喜,马上要求每人装备一把。
这么一来,热兵器有狙击枪、沙漠之鹰和各种手雷、燃烧弹等;冷兵器有军匕和手弩,统一制式,坏了还可以拆卸有用的零件维修,补充;联络工具有腕表,能一定距离内定位和通讯,还有指南针等功能,为了确保万一,还配备耳麦;防身有双重避弹衣。
有了这些装备,吴庸对接下来的亚马逊之行多了几分信心,有了上次无名岛之行的经验,吴庸要求唐啸天再没人配备一个夜视仪,狙击枪虽然有夜视瞄准器,但发生夜战的时候总不能拆卸下来吧?
详细的聊了一些细节后,两人谈到了集合的地点和交通方式,唐啸天告诉吴庸,队伍已经选拔出来了,无论政治水平还是军事技能,都是万中挑一,这件事军委给了很大的支持,至于交通方式,还是坐核潜艇过去,穿过太平洋,到了秘国地界后秘密登岸,顺着乌卡河北上亚马逊河,就能达到目的地了。
吴庸研究了一下地图,觉得这样安排也不错,犹豫增加了一些装备,唐啸天需要另外准备一下,出发时间改为一天后,吴庸也不反对,只是叮嘱唐啸天密切关注山姆国,别他们将消息出卖给其他人,那这次行动就麻烦了。
唐啸天也不是省油的灯,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告诉吴庸自己还没有将教授们交给山姆国,等大家回来再说,有了人质的要挟,谅山姆国也不敢出卖消息,吴庸一听,内心大定。
闲聊了一会儿,吴庸开车回到了家,将情况告诉了胖子等人,大家自然没有任何异议,吴庸见柳菲菲还在捣鼓她那个小型信号器,一个小匣子,家用普通的路由器大小,问了一句,得知已经弄好,正在完善,松了口气,叮嘱大家准备一下,两天后的早上准时出发。
大家各自准备去了,庄蝶却将吴庸拉到一旁提醒道:“咱们这一走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师父那边已经沟通好了,没事,你打算怎么跟你爸妈说?”
吴庸想到这个问题就头疼,肯定不能说实情的,要不然非担心死不可,搞不好自己父母不会让自己去,想了半天,没有好的主意,庄蝶提议道:“干脆,就说去祭拜你的师父,反正一年时间就快到了,咱们回来的时候去一趟,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确实需要去祭拜一下了,等把师兄救出来咱们一起去,就你说的这个理由了。”吴庸大喜,走出了房间。***
正聊着,刘悦敲门进来,递给唐啸天一份文件,朝吴庸点点头,礼貌的离开了,唐啸天打开一看,然后递给了吴庸,吴庸好奇的一看,是外交部发来的,说外交部和伊国驻华夏国大使取得了联系,对方答应和我国加强石油贸易往来。
吴庸脑海中闪过蝎子的影子,不由笑了,将文件还给了唐啸天,说道:“看来,这个蝎子还是言而有信的嘛,咱们没白救他。”
“嗯,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怎么走?”唐啸天将话题拉了回来。
“队伍准备好了就动身,事不宜迟。”吴庸说道。
“好,那就以三天为限,具体事宜我来安排。”唐啸天马上说道。
离开国安总部后,吴庸已经没有去公司转转的兴趣了,带着胖子直接回到了家里,找到庄蝶和柳菲菲,四人关好门密谋起来,吴庸将情况通报了一遍,然后说道:“此事事关重大,你们俩就不用去了,老规矩,远处协助。”
“不行。”庄蝶和柳菲菲几乎异口同声的说道。
“呃?”吴庸惊讶的看着两人,没想到两人这么大反应,庄蝶抢先说道:“上次你一个人跑了,吓得我天天担心,这次绝对不行,要死死一起,再说,我的体力不会成为拖累,说不定用得上,别忘了上次咱俩去那个无名岛救人的事情。”
吴庸听着有些道理,便看向柳菲菲,柳菲菲也理直气壮的说道:“上次你和蝎子的事情,如果当时我在场,你根本不用担心和外界联络的问题,也不用担心情报问题,这次去更加危险的地方,有我肯定不一样。”
“呃?”两人说的振振有词,仔细一想,还真有几分道理,吴庸沉思片刻后认真的说道:“小妹,我们去的地方是原始森林,你的身体素质跟不上。”
“打打杀杀有你们,跟上队伍绝对没问题,我练过三年跆拳道,虽然离你们差距很大,甚至都不敢真的杀人,但跟上队伍应该问题不大。”柳菲菲坚持道。
“吴爷,让她去吧,我们需要情报。”胖子在旁边劝解道。
“好吧,你们俩这几天好好修炼一下,临阵磨枪也好,三天后出发,需要什么装备提前准备,把清单给我,我去找国家要。”吴庸说道。
大家商量了一阵子,庄蝶的装备都是自己的,根本不用,柳菲菲已经有了特制的手提电脑,提出要一款腕表,可以一定距离作为联络工具的那种,还能定位识别,特工产品,吴庸用过,便记下了。
最后,柳菲菲列了一个无线电子设备清单,说是自己组装一台小型信号器,既可以发射信号,加强联络通讯,又能起到雷达的作用,用于侦查敌情信号、收集情报等等,有效半径为十公里,吴庸一听还有这么好的东西,马上将清单通报给了唐啸天,让唐啸天帮忙准备。
安排好了事情后,吴庸开车来到北郊的中草药市场,大量采购各种解毒属性的草药,塞满了车尾箱,然后回到家,躲在家里闭门不出,炼制起药丸来,原始森林这种地方到处都是毒气、病菌,不准备可不行。
三天后,吴庸将一百颗药丸撞到一个塑料瓶子里,每颗不过小拇指大小,并不占多大地方,走出房门后,将药丸交给胖子保管,自己开车来到了国安总部,推开了唐啸天的办公室。
唐啸天早就在办公室等着,见吴庸过来,拿出一份清单来,吴庸接过去一看,上面清楚的写着每个人的武器装备包括狙击枪一把、手枪一把,军匕一把,子弹和手雷自己定,每个人体能不一样,携带量自然也不一样,防水、防火迷彩服一套,防爆军鞋一双,避弹衣一件,防弹钢盔一个,虎纹通用型迷彩伪装一套,还有帐篷、急救包、干粮和防风防水打火机、食盐等野外生存用品。
清单上列的东西很多,能用的都有,吴庸认真看了一下后面的附录说明,狙击枪有两款,一款是SSG69狙击枪,这是一款被所有优秀狙击手青睐的远程大杀器,由于经常涂有绿色伪装,有些人更称SSG69为“绿枪”。可别小看了这把不起眼的绿枪,它拥有致命的精度,狙击手习惯于把它形容为“装在牛车上的精确制导武器”,就算不谙于设计的人,800米距离对运动靶的命中率不少于80%,SSG69的准确性几乎已经变成了传奇故事。
另外一款是G22狙击枪,配用的瞄准镜是特制的3-12×56瞄准镜,可近距离射击,也可以远程狙杀,采用7.62毫米子弹,在距离1000米时的首发命中率达到90%,在狙击枪世界里有着难以撼动的地位,深得狙击手们喜欢。
两款狙击枪不可能都携带,弹药不匹配,吴庸知道枪只能带一种,这样大家的子弹可以通用,想了一会儿,觉得原始森林到处都是树木遮挡,带远程的狙击枪反倒不合适,一千米以内就够了,吴庸便选着了绿枪。
至于手枪,提供的是一款叫着西格p20的手枪,这款手枪绝对称得上是手枪之王,无论精确度还是射速,绝对一顶一,这款枪固然好,但吴庸觉得不太合适,如果敌人要用手枪来解决时,在原始森林还不如冷兵器来的实用,如果遇到野兽之类的敌人,这款手枪的威力就显得不足了,所以,吴庸将手枪改成了沙漠之鹰,够强悍,破坏力够猛,一枪过去,就算是野狼也能爆头。
其他装备吴庸都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就是希望唐啸天能够没人增加一件避弹衣,而且都必须要是最好的那种,唐啸天解释现在提供的避弹衣已经是最好的了,但也同意多增加一件,问吴庸还需要什么。
吴庸想了想,热兵器已经够多了,冷兵器方面只有军匕显然有些不够,而且军匕都是制式的,吴庸总觉得短了些,便将这个想法提了出来,唐啸天马上想到了另外一款军匕,拿出图样给吴庸看,确实长了两寸,血槽更深更大了些,一看就是一把凶器,吴庸当即拍板。
冷兵器解决了军匕问题后,吴庸寻思着自己有一把妖刀村正,这次正好可以带上,但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想了想,说道:“听说军队里面有一种手弩,可以连发,对不对?”
“有。”唐啸天马上从电脑里面调出图样来,一款袖珍式手弩,还可以拆卸折叠,弩箭只有七寸长,而且重量很轻,正是吴庸想要的那种,一把弩加上一百枚弩箭也不过两斤重,绝对是大杀器,不由大喜,马上要求每人装备一把。
这么一来,热兵器有狙击枪、沙漠之鹰和各种手雷、燃烧弹等;冷兵器有军匕和手弩,统一制式,坏了还可以拆卸有用的零件维修,补充;联络工具有腕表,能一定距离内定位和通讯,还有指南针等功能,为了确保万一,还配备耳麦;防身有双重避弹衣。
有了这些装备,吴庸对接下来的亚马逊之行多了几分信心,有了上次无名岛之行的经验,吴庸要求唐啸天再没人配备一个夜视仪,狙击枪虽然有夜视瞄准器,但发生夜战的时候总不能拆卸下来吧?
详细的聊了一些细节后,两人谈到了集合的地点和交通方式,唐啸天告诉吴庸,队伍已经选拔出来了,无论政治水平还是军事技能,都是万中挑一,这件事军委给了很大的支持,至于交通方式,还是坐核潜艇过去,穿过太平洋,到了秘国地界后秘密登岸,顺着乌卡河北上亚马逊河,就能达到目的地了。
吴庸研究了一下地图,觉得这样安排也不错,犹豫增加了一些装备,唐啸天需要另外准备一下,出发时间改为一天后,吴庸也不反对,只是叮嘱唐啸天密切关注山姆国,别他们将消息出卖给其他人,那这次行动就麻烦了。
唐啸天也不是省油的灯,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告诉吴庸自己还没有将教授们交给山姆国,等大家回来再说,有了人质的要挟,谅山姆国也不敢出卖消息,吴庸一听,内心大定。
闲聊了一会儿,吴庸开车回到了家,将情况告诉了胖子等人,大家自然没有任何异议,吴庸见柳菲菲还在捣鼓她那个小型信号器,一个小匣子,家用普通的路由器大小,问了一句,得知已经弄好,正在完善,松了口气,叮嘱大家准备一下,两天后的早上准时出发。
大家各自准备去了,庄蝶却将吴庸拉到一旁提醒道:“咱们这一走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师父那边已经沟通好了,没事,你打算怎么跟你爸妈说?”
吴庸想到这个问题就头疼,肯定不能说实情的,要不然非担心死不可,搞不好自己父母不会让自己去,想了半天,没有好的主意,庄蝶提议道:“干脆,就说去祭拜你的师父,反正一年时间就快到了,咱们回来的时候去一趟,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确实需要去祭拜一下了,等把师兄救出来咱们一起去,就你说的这个理由了。”吴庸大喜,走出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