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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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越狱
阴间和阳间,时间尽管并不同步,但大致上也能够揣摩一二。
我尽管不算走阴老手,但也是被轩辕老爷子千叮咛万嘱咐,对其中的诀窍很清楚,而走阴最大的忌讳,便是耽搁太久,容易出岔子。这也是俗称的夜长梦多,万一耽搁太久,始终没法回魂,那尸体会渐渐冰冷,甚至死去,而魂魄也将被阴间侵蚀,被同化为此地的孤魂野鬼。
尽管说,从深夜零点整,到黎明的六点时,我依旧有充沛的时间,但也就是六个小时罢了,说少虽然不少,说多也未必就多,倘若我不加把劲儿的话,很容易迷失。
而且,黎明前我如果没法归来,早餐时不露面的话,势必会引起蛊王的警惕。
他们只需闯入我们的房间,稍微一瞧,就将发现我们的秘密,到时候怕是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我必须得尽早回去才能解决掉麻烦。
正因如此,找到一条归去的路,才是势在必行的。
我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尾行在所有鬼魂的身后,向着它们的目的地进发。
然而,一连两个小时之后,我竟然依旧是没有找到任何的路,这让我不禁有些莫名其妙。
都说十八层地狱广袤无垠,每一层,都能够媲美阳间的大小,而我只靠着双足,怕是就算走十万八千里路,也没法抵达目的地啊!在两个小时的消耗后,我就仅剩下四个小时,该死的,我该如何是好?
心中惊疑的我,不得不停下来歇脚,暂时休息。
思忖半晌后,我决意抓两只鬼魂来拷问一番。
尽管他们多数都浑浑噩噩,但数量如此之多的鬼魂,终归会有一些老而成精的,或许我就能够撬开他们的嘴巴,得知秘密。
所以,我直接就地取材,凭空绘制出一张镇鬼符。
在肉身形态下,我需要朱砂、黄纸等才能够绘制灵符,但在三魂七魄的状态下,根本无需如此麻烦,我只需在地狱中摘下一片叶子,就能够在其上用指甲刻出符文,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魂魄材质,非常容易承载我的法力。
“镇!”我贴在一个鬼鬼祟祟的鬼魂脸上,直接将它拖入死角。
“别……别吃我!”当我将镇鬼符摘下来时,那只鬼魂顿时蜷缩成一团,露出本尊模样,赫然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惊恐欲绝地看向我。
我不禁有些惊奇:“你……貌似意识很强啊,完全没有受到地狱的干扰。”
“啊?大哥哥,你也没有变成行尸走肉啊。”那男孩也是满脸惊喜地看着我,露出一抹诡异神色,“我以为在地狱中,所有的生灵都是被抹去神智,被孟婆汤搞得智慧全无,只能终生在此徘徊,被屠宰杀死呢。”
“屠宰?”我不禁一怔,为何在地狱中会存在这种情况呢?
“这里是拔舌地狱。”小男孩随口解释,“大部分的鬼魂因为生前因为说话犯罪,被投入拔舌地狱,而他们的舌头被摘除后,相当于被生生剥夺去一个魂魄。它们的大部分记忆都在喝下孟婆汤后被消除,所以,只能那样活着,就像一群肉猪!但在拔舌地狱中,生活着到一群土著。”
他忽然压低嗓音,话语中难免带上一丝惊惧的恐慌。
我微微一怔,心中也是毛骨悚然,忍不住就想到我唯一认识的地狱土著——魑魅魍魉。它们的恐怖,至今令我记忆犹新,而且是心有余悸。
想当初,若非是李枭风主动赴死,甘愿用自己的性命去解决掉它俩,怕是我也只能逃之夭夭,绝对不敢在那座城市逗留。
“土著是什么东西?”我忍不住问。
“一群山魈。”男孩轻声叹道,“它们能够释放出一种非常独特的异香,吸引着千百里外的鬼魂蜂拥前往,聚集到他们身旁去,然后它们就会将这些魂魄吸干,将它们杀死。”
“阴曹地府不管的吗?”我皱了皱眉,觉得很蹊跷。既然是魂魄,那就属于阴曹地府的管辖范围,山魈们如此嚣张,地府岂能装聋作哑?
“它们就是地府中人。”男孩露出惊恐的神色,告诉我一条震惊的消息,“阴曹地府放逐到十八层地狱的鬼魂,谁干掉都无所谓,它们本就是罪人。所以,山魈们吞噬鬼魂,令他们魂飞魄散,却根本就没人愿意理会。而且山魈很强悍,他们成群结队,在阴影中穿梭,如果谁被他们盯上,十有八九有死无生呐。”
我不禁微微色变,心中难免有些忌惮,甚至是有些绝望:既然山魈就是阴曹地府的人,那就意味着……很可能在拔舌地狱中,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阎王判官等存在,只有山魈在肆无忌惮地猎杀!
我回去的希望,瞬间变得极其渺茫。
仰首看天,望着苍茫大地,我不禁陷入沉思中,在这种真正的绝境中,我该如何是好呢?怎样才能活下去?
“不如,我们俩携手越狱吧!”男孩忽然伸出手来,露出爽朗微笑,唇角勾起一丝邪魅诡笑,仿佛天生阴鸷一样,“我叫小蒙,你呢?”
我瞧着他跟外表截然不同的老练行动,不禁有些迟疑。
“哦?你很忌惮我?你是在怕我吗?”小蒙笑得很是诡谲,让我有些发糗,我岂能畏惧一个孩子?
但他给我的感觉,却绝不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啊。
“别把我当成不谙世事的蠢笨小男孩来看待。”他轻易看破我的心思,不满地冷哼道,“在拔舌地狱中,从身体去判断一个人毫无意义。你可别忘了,当我们入地狱时,肉身就已经没了,再也不可能有任何的成长,仅剩下魂魄。所以,外形也就失去了价值。而我,初来乍到时是一只鬼婴,从娘胎里出来,就险些被我的生母吞噬掉,因为她已经被孟婆汤洗去灵智,仅剩下生存本能。”
“后来呢?”我忍不住问。
“我靠着本能活下来,生长到七岁,也是吞噬了一些魂魄,从而学会了伪装。”小蒙倒是很爽快,丝毫没有隐瞒,他腾地爆碎成一团烟雾,然后又出现一个全新的形象:蜂腰翘臀的裸体美少女,凹凸窈窕,性感妖娆。
我目瞪口呆,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接着就想到我竟然被一个小男孩变幻的幻象撩拨得险些受不了,真是蛋疼。
“好了好了,收回你的神通吧,哥哥遭不住。”我赶紧摆摆手。
小蒙嗤笑,接着又是化成一团烟雾,这回又变成一个金发的混血美少女,身材比先前更加火爆,撩人得很。
“靠,别变来变去的。”我没好气地提醒她,“在拔舌地狱中,这种变化有用吗?”
“当然了。”小蒙斩钉截铁地说,“皮相变幻,自然是效果显著的,那些魂魄虽然被抹去意识,但你既然跟他们遭遇过,想必,同样很清楚,他们的本能尚且存在。”
我立刻想到他们来猎食我的那一幕,的确如此,毋庸置疑。
“我从娘胎里出来时,只是一个鬼婴,孱弱得很,幸亏是出生的地方有一颗阴鬼树,我钻入树身中,勉强靠着它的能量维生,而到现在已经是整整十六年了,我碰到过无数的鬼魂,跟它们中的很多交流过,自然不再是一个小男孩。”小蒙咯咯笑着说。
然后,她就又变回刚才窈窕美少女的模样,唇角勾起一丝浅笑:“你以为小男孩形态才是我的本尊?那我告诉你,现在这才是我的魂魄本相,你信吗?”
我一呆,无话可说。
但小蒙爱怎样都无所谓,他能够肆意变形,所以任何一个形象都是他无疑。
“你说……越狱?”我将话题引回原本的轨道。
“没错!”小蒙一本正经地眨着美眸看向我,也是露出凝重之色,“本来,想找到一个合作者难如登天。但是近期,我听闻了一桩消息,说是地狱十八层的魑魅魍魉,竟然能够成功跑出地狱,在外界猖獗肆虐了好久,直到自己犯蠢,惹上神通强悍的大能者,才被干掉。参考它们的情报,我已经想到一个上好的法子!”
我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魑魅魍魉的事情,反倒是在今天成为我的救命稻草。
对我来说,当务之急,的确是找出一条活路,尽可能立马地冲出拔舌地狱,然后才能够找白熙文交涉,让他帮忙传递消息。
“你有什么法子,但说无妨。”我想先听听小蒙的意思,再徐徐图之。尽管心急如焚,但却也没必要手忙脚乱嘛。
“我带你去一个缝隙,那里是拔舌地狱和其他地狱链接的边境,有时空缺口,能够趁着鬼门关闭时,开启一瞬间,然后你将我捎带出去!你本就不是像我们这样的孤魂野鬼,对不对?”他说。
我讶然地看向他:“你怎么知道的?”但心里,却是想到了魑魅魍魉去都市中肆虐造成的恐怖结局,所以,我真的不想将他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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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越狱
阴间和阳间,时间尽管并不同步,但大致上也能够揣摩一二。
我尽管不算走阴老手,但也是被轩辕老爷子千叮咛万嘱咐,对其中的诀窍很清楚,而走阴最大的忌讳,便是耽搁太久,容易出岔子。这也是俗称的夜长梦多,万一耽搁太久,始终没法回魂,那尸体会渐渐冰冷,甚至死去,而魂魄也将被阴间侵蚀,被同化为此地的孤魂野鬼。
尽管说,从深夜零点整,到黎明的六点时,我依旧有充沛的时间,但也就是六个小时罢了,说少虽然不少,说多也未必就多,倘若我不加把劲儿的话,很容易迷失。
而且,黎明前我如果没法归来,早餐时不露面的话,势必会引起蛊王的警惕。
他们只需闯入我们的房间,稍微一瞧,就将发现我们的秘密,到时候怕是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我必须得尽早回去才能解决掉麻烦。
正因如此,找到一条归去的路,才是势在必行的。
我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尾行在所有鬼魂的身后,向着它们的目的地进发。
然而,一连两个小时之后,我竟然依旧是没有找到任何的路,这让我不禁有些莫名其妙。
都说十八层地狱广袤无垠,每一层,都能够媲美阳间的大小,而我只靠着双足,怕是就算走十万八千里路,也没法抵达目的地啊!在两个小时的消耗后,我就仅剩下四个小时,该死的,我该如何是好?
心中惊疑的我,不得不停下来歇脚,暂时休息。
思忖半晌后,我决意抓两只鬼魂来拷问一番。
尽管他们多数都浑浑噩噩,但数量如此之多的鬼魂,终归会有一些老而成精的,或许我就能够撬开他们的嘴巴,得知秘密。
所以,我直接就地取材,凭空绘制出一张镇鬼符。
在肉身形态下,我需要朱砂、黄纸等才能够绘制灵符,但在三魂七魄的状态下,根本无需如此麻烦,我只需在地狱中摘下一片叶子,就能够在其上用指甲刻出符文,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魂魄材质,非常容易承载我的法力。
“镇!”我贴在一个鬼鬼祟祟的鬼魂脸上,直接将它拖入死角。
“别……别吃我!”当我将镇鬼符摘下来时,那只鬼魂顿时蜷缩成一团,露出本尊模样,赫然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惊恐欲绝地看向我。
我不禁有些惊奇:“你……貌似意识很强啊,完全没有受到地狱的干扰。”
“啊?大哥哥,你也没有变成行尸走肉啊。”那男孩也是满脸惊喜地看着我,露出一抹诡异神色,“我以为在地狱中,所有的生灵都是被抹去神智,被孟婆汤搞得智慧全无,只能终生在此徘徊,被屠宰杀死呢。”
“屠宰?”我不禁一怔,为何在地狱中会存在这种情况呢?
“这里是拔舌地狱。”小男孩随口解释,“大部分的鬼魂因为生前因为说话犯罪,被投入拔舌地狱,而他们的舌头被摘除后,相当于被生生剥夺去一个魂魄。它们的大部分记忆都在喝下孟婆汤后被消除,所以,只能那样活着,就像一群肉猪!但在拔舌地狱中,生活着到一群土著。”
他忽然压低嗓音,话语中难免带上一丝惊惧的恐慌。
我微微一怔,心中也是毛骨悚然,忍不住就想到我唯一认识的地狱土著——魑魅魍魉。它们的恐怖,至今令我记忆犹新,而且是心有余悸。
想当初,若非是李枭风主动赴死,甘愿用自己的性命去解决掉它俩,怕是我也只能逃之夭夭,绝对不敢在那座城市逗留。
“土著是什么东西?”我忍不住问。
“一群山魈。”男孩轻声叹道,“它们能够释放出一种非常独特的异香,吸引着千百里外的鬼魂蜂拥前往,聚集到他们身旁去,然后它们就会将这些魂魄吸干,将它们杀死。”
“阴曹地府不管的吗?”我皱了皱眉,觉得很蹊跷。既然是魂魄,那就属于阴曹地府的管辖范围,山魈们如此嚣张,地府岂能装聋作哑?
“它们就是地府中人。”男孩露出惊恐的神色,告诉我一条震惊的消息,“阴曹地府放逐到十八层地狱的鬼魂,谁干掉都无所谓,它们本就是罪人。所以,山魈们吞噬鬼魂,令他们魂飞魄散,却根本就没人愿意理会。而且山魈很强悍,他们成群结队,在阴影中穿梭,如果谁被他们盯上,十有八九有死无生呐。”
我不禁微微色变,心中难免有些忌惮,甚至是有些绝望:既然山魈就是阴曹地府的人,那就意味着……很可能在拔舌地狱中,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阎王判官等存在,只有山魈在肆无忌惮地猎杀!
我回去的希望,瞬间变得极其渺茫。
仰首看天,望着苍茫大地,我不禁陷入沉思中,在这种真正的绝境中,我该如何是好呢?怎样才能活下去?
“不如,我们俩携手越狱吧!”男孩忽然伸出手来,露出爽朗微笑,唇角勾起一丝邪魅诡笑,仿佛天生阴鸷一样,“我叫小蒙,你呢?”
我瞧着他跟外表截然不同的老练行动,不禁有些迟疑。
“哦?你很忌惮我?你是在怕我吗?”小蒙笑得很是诡谲,让我有些发糗,我岂能畏惧一个孩子?
但他给我的感觉,却绝不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啊。
“别把我当成不谙世事的蠢笨小男孩来看待。”他轻易看破我的心思,不满地冷哼道,“在拔舌地狱中,从身体去判断一个人毫无意义。你可别忘了,当我们入地狱时,肉身就已经没了,再也不可能有任何的成长,仅剩下魂魄。所以,外形也就失去了价值。而我,初来乍到时是一只鬼婴,从娘胎里出来,就险些被我的生母吞噬掉,因为她已经被孟婆汤洗去灵智,仅剩下生存本能。”
“后来呢?”我忍不住问。
“我靠着本能活下来,生长到七岁,也是吞噬了一些魂魄,从而学会了伪装。”小蒙倒是很爽快,丝毫没有隐瞒,他腾地爆碎成一团烟雾,然后又出现一个全新的形象:蜂腰翘臀的裸体美少女,凹凸窈窕,性感妖娆。
我目瞪口呆,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接着就想到我竟然被一个小男孩变幻的幻象撩拨得险些受不了,真是蛋疼。
“好了好了,收回你的神通吧,哥哥遭不住。”我赶紧摆摆手。
小蒙嗤笑,接着又是化成一团烟雾,这回又变成一个金发的混血美少女,身材比先前更加火爆,撩人得很。
“靠,别变来变去的。”我没好气地提醒她,“在拔舌地狱中,这种变化有用吗?”
“当然了。”小蒙斩钉截铁地说,“皮相变幻,自然是效果显著的,那些魂魄虽然被抹去意识,但你既然跟他们遭遇过,想必,同样很清楚,他们的本能尚且存在。”
我立刻想到他们来猎食我的那一幕,的确如此,毋庸置疑。
“我从娘胎里出来时,只是一个鬼婴,孱弱得很,幸亏是出生的地方有一颗阴鬼树,我钻入树身中,勉强靠着它的能量维生,而到现在已经是整整十六年了,我碰到过无数的鬼魂,跟它们中的很多交流过,自然不再是一个小男孩。”小蒙咯咯笑着说。
然后,她就又变回刚才窈窕美少女的模样,唇角勾起一丝浅笑:“你以为小男孩形态才是我的本尊?那我告诉你,现在这才是我的魂魄本相,你信吗?”
我一呆,无话可说。
但小蒙爱怎样都无所谓,他能够肆意变形,所以任何一个形象都是他无疑。
“你说……越狱?”我将话题引回原本的轨道。
“没错!”小蒙一本正经地眨着美眸看向我,也是露出凝重之色,“本来,想找到一个合作者难如登天。但是近期,我听闻了一桩消息,说是地狱十八层的魑魅魍魉,竟然能够成功跑出地狱,在外界猖獗肆虐了好久,直到自己犯蠢,惹上神通强悍的大能者,才被干掉。参考它们的情报,我已经想到一个上好的法子!”
我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魑魅魍魉的事情,反倒是在今天成为我的救命稻草。
对我来说,当务之急,的确是找出一条活路,尽可能立马地冲出拔舌地狱,然后才能够找白熙文交涉,让他帮忙传递消息。
“你有什么法子,但说无妨。”我想先听听小蒙的意思,再徐徐图之。尽管心急如焚,但却也没必要手忙脚乱嘛。
“我带你去一个缝隙,那里是拔舌地狱和其他地狱链接的边境,有时空缺口,能够趁着鬼门关闭时,开启一瞬间,然后你将我捎带出去!你本就不是像我们这样的孤魂野鬼,对不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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