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你不会再爱我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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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口气,无奈地笑了。
剪不断,理还乱,最苦是情丝。
门突然被推开,进来一个人,床头的小灯幽幽暗暗,照不清那人的脸,我皱了皱眉,抬手摁下了日光灯。
煞白的灯光一下子将整间病房照得透亮,来人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十分苍白,跟前几天的春风得意、趾高气昂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卫砺的眼皮子动了动,模模糊糊地呓语两声,坐起身子,打了个哈欠,无意识地问:“诺诺,你醒了?怎么不再睡会儿?”
“来客人了。”我低笑,眉眼弯弯地看着来人,礼貌地说,“程总请坐。”
程信义脸色一僵,像是没料到卫砺会在,讪讪地放下手里拎着的一篮水果,尴尬了好一会子,才说:“诺诺,你好些了吗?”
“如程总所见,小命保住了。”我咧嘴一笑,“刚动过手术,把脾脏摘了,不能站起来迎接程总,程总不会嫌我没礼貌吗?”
程信义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尴尬得不行,呵呵干笑道:“卫总也在啊,真是辛苦你了,替我照料女儿。”
卫砺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很没形象地说:“刚睡醒,没刷牙没洗脸,真是让程总见笑了,你们聊,我先洗漱去。”
卫砺说完,居然真的去了卫生间。
“诺诺啊,爸爸来找你,是有事想跟你说。”程信义搬了一张凳子,在我床边坐下,叹了口气,神情十分懊恼,“你弟弟还小,不懂事,他也不是故意要伤害你,你就原谅他吧!别再难为他了!”
我眨了眨眼,一脸无辜:“程总这话倒是有意思了,我现在忙着动手术打点滴,养伤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难为别人!”
程信义皱眉,像是对我的态度很不爽,却又不敢发火,强压下火气,说:“不是你叫人打伤你弟弟的?他断了两条胳膊两条腿,三根肋骨,脾破裂,肺对穿,刚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就有人又到医院来闹了。”
前面的我知道,桃子已经告诉我了,可是后面的,我还真不知道。
“我没有让人打他啊!”我无辜地摇头,“我好歹也是公众人物,怎么可能做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我是守法公民,有问题,找法律。程才无缘无故把我打成重伤,我肯定会起诉,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但是绝对不会做找人打他这种事情。”
“还用你去找么?”程信义冷笑,语气里满满的都是不耐烦,“你只要在微博上哭诉两声,你的粉丝就足够把你弟弟生吞活剥了!”
“被人打成重伤,还不准发个微博吐槽一下吗?哦,对了,我这些天要安心养伤,已经被禁止用手机了,微博不是我发的。”我好笑地看着程信义,“不过既然你说了,那我怎么着也得给你个面子,以后就不发微博了。”
“你不发,可有人发!”程信义咬牙切齿,恨恨道,“再说你的粉丝们都跟磕了药似的,现在针对我们根本停不下来,你弟弟伤得半死不活,却追究不到行凶者,你妈一天到晚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家里的门都快被砸了!”
我冷下脸,不悦地说:“程总,请你自重,我妈已经死了二十年了,请尊重死者,不要动不动拿我妈说事!”
“你!”程信义眉头一皱,目光顿时冷了下来,“程诺!你别给脸不要脸!”
什么?
我没听错吧?
程信义居然让我别给脸不要脸?
他啥时候给过我脸了?
“程总,别冲动,来,喝杯水消消气。诺诺年轻不懂事,要是有什么冲撞你的地方,你别跟她计较。”卫砺走过来,笑吟吟地说,右手捏着一支牙刷,左手端了一只刷牙用的杯子,嘴上的牙膏沫子还没擦干净。
虽然这副形象很滑稽可笑,可我却莫名地觉得,我跟了卫砺这三年多以来,卫砺就今天最帅,简直帅到掉渣!
程信义半张脸都抽了,看着卫砺,既尴尬又窝火,想发火却又不敢。
程信义这些年混得不赖,在A市也算是二流豪门了,大概跟宋承瑞那个渣男他老子一个级别的,但是在卫砺面前,他连个毛毛都不算,别说卫砺,就是如今的我都能弄得他半死不活了。
但是很显然,程信义对我的印象,大约还停留在二十年前那个没妈的可怜虫上,或者是十多年前的逆来顺受上,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现在的程诺早就不是他那个只会缩在墙角掉眼泪的可怜女儿了。
我说过,这个世界对我从来没有温柔以待过,我又怎么会有一颗柔软善良的心?全世界都不爱我,我要是再不爱自己,那我还活个什么劲?
所以,现在的程信义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不,我恨他,恨沈欢,我的底线是不主动报复他们,但要是他们主动招惹我,那么很抱歉,我不会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了。
“程总,诺诺重伤在身,需要好好休息,你可别大嗓门,我怕影响到她的心情,会使病情加重。”卫砺一本正经地说,将刷牙的杯子往床头柜上一放。
我瞥了一眼,里面居然还有半杯水,杯子底部还有一块蓝色的牙膏。我失声笑了,不得不说,卫砺还是那么毒舌,还是能分分钟花式羞辱人而保持文明礼貌。
程信义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像是拼尽全力克制似的,站起身,对卫砺说:“卫总,犬子无知,误伤卫总的员工,犬子已经付出了代价,请卫总高抬贵手,放犬子一马。”
“误伤?”卫砺故作惊讶,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难道我看错了?我记得明明是程少爷用力踹了诺诺的肚子,导致诺诺当场昏迷,脾脏破裂,内伤出血,最后动手术摘除了脾脏。”
程信义老脸一红,闪过一丝尴尬。
“我还记得,程少爷好像说过‘程诺,别以为自己当了大明星,就真是个人物了!你在我们程家就是一条狗!我呸!’,敢情我卫氏集团是养狗场啊!我卫砺就是个铲屎官啊!”卫砺摇头晃脑,一脸恍然大悟。
“卫总……您……犬子无知,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黄口小儿一般见识。”程信义的眼神明显慌乱了,无措地辩解。
惹了我没关系,毕竟在程信义心里,我可能真的连程家的一条狗都不如,狗再狠,也不过是咬他们两口,逼急了,他们可以把我这条狗变成狗肉火锅。
可要是惹恼了卫砺,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就连木林森都不敢在卫砺面前横,更何况是区区一个程信义?
“程总有这个闲心,还不如去病房守着,免得义愤填膺的吃瓜群众克制不住一腔愤懑,再去做出什么替天行道的好事。”卫砺言笑晏晏,看起来一副衷心建议的样子,其实说的却是无比辛辣的讽刺话语。
程信义听到这话,顿时不敢再做纠缠,匆匆向卫砺说了几句软话,又对我说:“诺诺,看在程才是你亲弟弟的份上,看在爸爸亲自来求你的份上,让你的粉丝们理智一点,别再闹了,好不好?”
“程总,对狗说人话,狗是听不懂的。”我咧着嘴笑得无比灿烂,毫不客气地一口回绝。
我没有煽/动粉丝做任何事,自然也不会要求粉丝们罢手,这件事从始至终都跟我无关,我是受害者,哪有受害者要求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正义人士放过施暴者的?
程信义走后,卫砺倚着门框,隔着五六米的距离看着我,默默地看了很久,略有些悲哀地说:“诺诺,你真狠。我真没想到,你能这么狠。”
“狠吗?”我怅然一叹,“也许吧!”
可我真的柔软不起来。
你能体会到一个六岁的孩子,幼儿园放学后,一个人等到八点钟,被爸爸的小/三告知妈妈死了,却连遗体都没见到的心情吗?
你能体会到一个六岁的孩子,妈妈死不到一个月,爸爸就摆了三十桌宴席,迎娶带着四岁儿子的小/三,却在婚礼上因为不肯叫小/三妈妈,而被亲生爸爸当众掌掴的心情吗?
你能体会到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初次月/经来/潮,没有人教导,误以为自己得了绝症,躲在被窝里哭了一夜,却因为弄脏了床单而被继母罚,在大冬天跪着用冷水洗床单,一天不准吃饭的绝望无助吗?
那个时候,我的亲生爸爸在做什么?
我想想……唔……在忙着拍婚纱照,准备婚礼,急不可耐地将妖媚的小/三扶正,在往私生子的碗里夹鸡腿、舀鸡汤。
我相信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如果一个人特别坏,特别心狠手辣,那么他一定遭受过更坏、更心狠手辣的对待。
我相信我还是善良的,可是我的善良仅限于对那些真心对我好的人,至少,也得是从来没有害过我的人。
电视剧里那种被别人扇了一巴掌,还给人递红花油舒活筋骨的圣母白莲花太过超尘脱俗,境界太高,我程诺是个庸俗到了极致的凡人,我做不到。
卫砺叹息着走过来,把我搂在怀里,怅然问道:“诺诺,你不会再爱我了,对不对?”
我叹口气,无奈地笑了。
剪不断,理还乱,最苦是情丝。
门突然被推开,进来一个人,床头的小灯幽幽暗暗,照不清那人的脸,我皱了皱眉,抬手摁下了日光灯。
煞白的灯光一下子将整间病房照得透亮,来人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十分苍白,跟前几天的春风得意、趾高气昂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卫砺的眼皮子动了动,模模糊糊地呓语两声,坐起身子,打了个哈欠,无意识地问:“诺诺,你醒了?怎么不再睡会儿?”
“来客人了。”我低笑,眉眼弯弯地看着来人,礼貌地说,“程总请坐。”
程信义脸色一僵,像是没料到卫砺会在,讪讪地放下手里拎着的一篮水果,尴尬了好一会子,才说:“诺诺,你好些了吗?”
“如程总所见,小命保住了。”我咧嘴一笑,“刚动过手术,把脾脏摘了,不能站起来迎接程总,程总不会嫌我没礼貌吗?”
程信义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尴尬得不行,呵呵干笑道:“卫总也在啊,真是辛苦你了,替我照料女儿。”
卫砺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很没形象地说:“刚睡醒,没刷牙没洗脸,真是让程总见笑了,你们聊,我先洗漱去。”
卫砺说完,居然真的去了卫生间。
“诺诺啊,爸爸来找你,是有事想跟你说。”程信义搬了一张凳子,在我床边坐下,叹了口气,神情十分懊恼,“你弟弟还小,不懂事,他也不是故意要伤害你,你就原谅他吧!别再难为他了!”
我眨了眨眼,一脸无辜:“程总这话倒是有意思了,我现在忙着动手术打点滴,养伤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难为别人!”
程信义皱眉,像是对我的态度很不爽,却又不敢发火,强压下火气,说:“不是你叫人打伤你弟弟的?他断了两条胳膊两条腿,三根肋骨,脾破裂,肺对穿,刚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就有人又到医院来闹了。”
前面的我知道,桃子已经告诉我了,可是后面的,我还真不知道。
“我没有让人打他啊!”我无辜地摇头,“我好歹也是公众人物,怎么可能做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我是守法公民,有问题,找法律。程才无缘无故把我打成重伤,我肯定会起诉,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但是绝对不会做找人打他这种事情。”
“还用你去找么?”程信义冷笑,语气里满满的都是不耐烦,“你只要在微博上哭诉两声,你的粉丝就足够把你弟弟生吞活剥了!”
“被人打成重伤,还不准发个微博吐槽一下吗?哦,对了,我这些天要安心养伤,已经被禁止用手机了,微博不是我发的。”我好笑地看着程信义,“不过既然你说了,那我怎么着也得给你个面子,以后就不发微博了。”
“你不发,可有人发!”程信义咬牙切齿,恨恨道,“再说你的粉丝们都跟磕了药似的,现在针对我们根本停不下来,你弟弟伤得半死不活,却追究不到行凶者,你妈一天到晚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家里的门都快被砸了!”
我冷下脸,不悦地说:“程总,请你自重,我妈已经死了二十年了,请尊重死者,不要动不动拿我妈说事!”
“你!”程信义眉头一皱,目光顿时冷了下来,“程诺!你别给脸不要脸!”
什么?
我没听错吧?
程信义居然让我别给脸不要脸?
他啥时候给过我脸了?
“程总,别冲动,来,喝杯水消消气。诺诺年轻不懂事,要是有什么冲撞你的地方,你别跟她计较。”卫砺走过来,笑吟吟地说,右手捏着一支牙刷,左手端了一只刷牙用的杯子,嘴上的牙膏沫子还没擦干净。
虽然这副形象很滑稽可笑,可我却莫名地觉得,我跟了卫砺这三年多以来,卫砺就今天最帅,简直帅到掉渣!
程信义半张脸都抽了,看着卫砺,既尴尬又窝火,想发火却又不敢。
程信义这些年混得不赖,在A市也算是二流豪门了,大概跟宋承瑞那个渣男他老子一个级别的,但是在卫砺面前,他连个毛毛都不算,别说卫砺,就是如今的我都能弄得他半死不活了。
但是很显然,程信义对我的印象,大约还停留在二十年前那个没妈的可怜虫上,或者是十多年前的逆来顺受上,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现在的程诺早就不是他那个只会缩在墙角掉眼泪的可怜女儿了。
我说过,这个世界对我从来没有温柔以待过,我又怎么会有一颗柔软善良的心?全世界都不爱我,我要是再不爱自己,那我还活个什么劲?
所以,现在的程信义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不,我恨他,恨沈欢,我的底线是不主动报复他们,但要是他们主动招惹我,那么很抱歉,我不会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了。
“程总,诺诺重伤在身,需要好好休息,你可别大嗓门,我怕影响到她的心情,会使病情加重。”卫砺一本正经地说,将刷牙的杯子往床头柜上一放。
我瞥了一眼,里面居然还有半杯水,杯子底部还有一块蓝色的牙膏。我失声笑了,不得不说,卫砺还是那么毒舌,还是能分分钟花式羞辱人而保持文明礼貌。
程信义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像是拼尽全力克制似的,站起身,对卫砺说:“卫总,犬子无知,误伤卫总的员工,犬子已经付出了代价,请卫总高抬贵手,放犬子一马。”
“误伤?”卫砺故作惊讶,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难道我看错了?我记得明明是程少爷用力踹了诺诺的肚子,导致诺诺当场昏迷,脾脏破裂,内伤出血,最后动手术摘除了脾脏。”
程信义老脸一红,闪过一丝尴尬。
“我还记得,程少爷好像说过‘程诺,别以为自己当了大明星,就真是个人物了!你在我们程家就是一条狗!我呸!’,敢情我卫氏集团是养狗场啊!我卫砺就是个铲屎官啊!”卫砺摇头晃脑,一脸恍然大悟。
“卫总……您……犬子无知,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黄口小儿一般见识。”程信义的眼神明显慌乱了,无措地辩解。
惹了我没关系,毕竟在程信义心里,我可能真的连程家的一条狗都不如,狗再狠,也不过是咬他们两口,逼急了,他们可以把我这条狗变成狗肉火锅。
可要是惹恼了卫砺,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就连木林森都不敢在卫砺面前横,更何况是区区一个程信义?
“程总有这个闲心,还不如去病房守着,免得义愤填膺的吃瓜群众克制不住一腔愤懑,再去做出什么替天行道的好事。”卫砺言笑晏晏,看起来一副衷心建议的样子,其实说的却是无比辛辣的讽刺话语。
程信义听到这话,顿时不敢再做纠缠,匆匆向卫砺说了几句软话,又对我说:“诺诺,看在程才是你亲弟弟的份上,看在爸爸亲自来求你的份上,让你的粉丝们理智一点,别再闹了,好不好?”
“程总,对狗说人话,狗是听不懂的。”我咧着嘴笑得无比灿烂,毫不客气地一口回绝。
我没有煽/动粉丝做任何事,自然也不会要求粉丝们罢手,这件事从始至终都跟我无关,我是受害者,哪有受害者要求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正义人士放过施暴者的?
程信义走后,卫砺倚着门框,隔着五六米的距离看着我,默默地看了很久,略有些悲哀地说:“诺诺,你真狠。我真没想到,你能这么狠。”
“狠吗?”我怅然一叹,“也许吧!”
可我真的柔软不起来。
你能体会到一个六岁的孩子,幼儿园放学后,一个人等到八点钟,被爸爸的小/三告知妈妈死了,却连遗体都没见到的心情吗?
你能体会到一个六岁的孩子,妈妈死不到一个月,爸爸就摆了三十桌宴席,迎娶带着四岁儿子的小/三,却在婚礼上因为不肯叫小/三妈妈,而被亲生爸爸当众掌掴的心情吗?
你能体会到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初次月/经来/潮,没有人教导,误以为自己得了绝症,躲在被窝里哭了一夜,却因为弄脏了床单而被继母罚,在大冬天跪着用冷水洗床单,一天不准吃饭的绝望无助吗?
那个时候,我的亲生爸爸在做什么?
我想想……唔……在忙着拍婚纱照,准备婚礼,急不可耐地将妖媚的小/三扶正,在往私生子的碗里夹鸡腿、舀鸡汤。
我相信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如果一个人特别坏,特别心狠手辣,那么他一定遭受过更坏、更心狠手辣的对待。
我相信我还是善良的,可是我的善良仅限于对那些真心对我好的人,至少,也得是从来没有害过我的人。
电视剧里那种被别人扇了一巴掌,还给人递红花油舒活筋骨的圣母白莲花太过超尘脱俗,境界太高,我程诺是个庸俗到了极致的凡人,我做不到。
卫砺叹息着走过来,把我搂在怀里,怅然问道:“诺诺,你不会再爱我了,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