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七章 探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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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探听消息
“啊……”
李安哀嚎了一声,整个身子猛然爆炸开来。
漫天的黑气从李安身体里面散发出来,这黑气似乎是受到了吸引一般,又钻进了那个混血儿古坝的身体里。
结局是一样的,古坝跟李安双双被灭了口。
之前看到情形不对,我跟王侯早就已经退远了,看到这一幕,我有些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这是杀人灭口?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了,而且毫无预兆。
王侯靠了一声,恨恨的砸了一下身边的树木,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这个组织不简单啊,我估计他们在获得力量的同时,就已经被下了禁制之类的东西,如果是想透露组织的消息,就会爆体而亡。”
南九的声音传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跑到马车外头来了。
“行了,他们也算是咎由自取,咱们也算是知道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王侯有些苦恼:“你们说,这两个家伙口中的组织跟那五个元素之体是不是一伙的?”
我摇了摇头:“鬼知道,不过这对我们来说都算是一个不好的消息。”
南九倒是乐观:“这就叫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不过这么看来,这个李安遇见了我们倒真的是个意外。对方不是冲着我们来的,这就不错。”
我跟王侯对视了一眼,同时叹了一口气,这确实算是个不错的消息。
一路没再耽搁,我们在天亮之前赶到了通天岭附近的一个小镇子,说是镇子,但在我看来已经有往城市发展的趋势了。
这儿有一家很有特色的酒店,通体是用竹子搭建而成的,装修也是古色古香,不过听说这里以前是个半路店,所以生意并不怎么好。
毕竟是个镇子,离城市不算太近,平时也没那么多客人,最近这里的客人多起来还是因为考古发掘带动起来的。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什么是半路客栈,真要说起来的话,这东西是跟湘西这地界的特殊职业有关系,之前就有提起过,那就是赶尸。咱们国内讲究的是一个故土难离,落叶归根,人死了之后是必须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的,以前因为运输能力有限,而且尸体容易腐烂,不容易保存,所以赶尸这个行当就盛行起来。
赶尸人有特殊的本事,可以驱赶尸体,保证尸体不腐烂,但有些路途遥远的,赶尸人需要歇脚,一般的客店是不会接受这些人的,因为带着尸体,晦气。
做生意的人,最怕的就是沾染晦气,后来有个老一辈的赶尸人把本事传给了徒弟,不干了,就自己用竹子搭建了一个二层小楼,第一层比较简单,只是有一张小床,而且这第一层基本上都是要半截在土里的。
这就是为了给赶尸人休息,因为赶尸也有个讲究,阴人过路,生人回避,要避不避,后果自理。这几句话就导致这些人是没法子在白天赶尸,一般都是在夜里。
而自古以来就有阴阳之分,尸体会吸收太阴之气,就是月光中的精华,然后容易尸变,产生僵尸,所以赶路的时候会给尸体套上斗篷。
而客店一层半截埋在土里,就是为了防止尸体接触月光。
这种客店往往是无人看守的,大门成日不关,有人歇脚就就尸体赶到一层,人在二层歇息,离开之时留下钱财算是补给客店吃喝用品,时间久了,也就慢慢形成了这个规矩,基本上有半路客栈的地方就渐渐形成了一条赶尸专用的道路,大家也都知道,一般人轻易是不会走到这条路上来的。
这样一来,赶尸人的生活有了保证,而且免去了很多麻烦,倒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这也是为什么长久以来赶尸人很神秘的原因,因为他们有专用的通道,一般不跟外人接触。
而我们住的这家酒店,以前就是一个半路店,但后来这儿发展成了城镇,这店里的老板就保留了原来的特色,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面积。
不过第一层却是没有埋在图里半截,毕竟这是给活人住的。
但是有一点,就是知道这个故事的人,是一般不会住在第一层的,大家都怕晦气。但是有一些经济比较一般,或者是单纯寻求刺激的人,也会选择第一层,这么久也没出过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们算是在这里安顿了下来,因为不知道要在这呆多久的时间,客栈也不是很方便,所以我们打算在这租一个房子,好在镇子上也有中介公司,当天下午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农家小院,房子还挺大,看样子是刚刚装修不久,还有东西厢房,据房东说这个房子就是为了出租的,他们一家人都要搬到城里去了。
各项设施都挺齐全,太阳能的热水器,我还满意。
而且这个院子位于这个镇子的出入口位置,有什么风吹草动倒是便于我们观察。
交了定金,付了四个月的房租,这里我要汗一下,因为不知道我们在这逗留多久,而且正好清水县那边最近比较危险,所以我们一行人才打算在这住一段时间。
毕竟是农村,物价水平倒是不高,吃喝不丑,农贸市场就在不远处。
一行人退了房,又浩浩荡荡的开往了我们的新住处。
不过我们这么大一群人很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但是我另有计较,如果这考古队出事整件事情是个阴谋的话,那么别有用心的人必定会找上门来。
我们两眼一抹黑,他们来找我们倒是给了我们很大的方便。
自从上次说了一通红叶之后,这丫头现在去哪倒是知道知会一声,而且她似乎做探子做上了瘾,自己说要去查探消息,就跑了出去。
我倒也不是很担心她,然而我没想到的是短短两天时间,这丫头就成了孩子王,整个镇子十来岁的小伙子小姑娘全都变成了她的小弟,这倒是让我始料不及,这丫头可以啊。
孩子永远是最好的眼线,因为他们做什么,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的,就因为这个,我们集体给红叶点了一个赞。
第377章探听消息
“啊……”
李安哀嚎了一声,整个身子猛然爆炸开来。
漫天的黑气从李安身体里面散发出来,这黑气似乎是受到了吸引一般,又钻进了那个混血儿古坝的身体里。
结局是一样的,古坝跟李安双双被灭了口。
之前看到情形不对,我跟王侯早就已经退远了,看到这一幕,我有些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这是杀人灭口?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了,而且毫无预兆。
王侯靠了一声,恨恨的砸了一下身边的树木,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这个组织不简单啊,我估计他们在获得力量的同时,就已经被下了禁制之类的东西,如果是想透露组织的消息,就会爆体而亡。”
南九的声音传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跑到马车外头来了。
“行了,他们也算是咎由自取,咱们也算是知道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王侯有些苦恼:“你们说,这两个家伙口中的组织跟那五个元素之体是不是一伙的?”
我摇了摇头:“鬼知道,不过这对我们来说都算是一个不好的消息。”
南九倒是乐观:“这就叫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不过这么看来,这个李安遇见了我们倒真的是个意外。对方不是冲着我们来的,这就不错。”
我跟王侯对视了一眼,同时叹了一口气,这确实算是个不错的消息。
一路没再耽搁,我们在天亮之前赶到了通天岭附近的一个小镇子,说是镇子,但在我看来已经有往城市发展的趋势了。
这儿有一家很有特色的酒店,通体是用竹子搭建而成的,装修也是古色古香,不过听说这里以前是个半路店,所以生意并不怎么好。
毕竟是个镇子,离城市不算太近,平时也没那么多客人,最近这里的客人多起来还是因为考古发掘带动起来的。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什么是半路客栈,真要说起来的话,这东西是跟湘西这地界的特殊职业有关系,之前就有提起过,那就是赶尸。咱们国内讲究的是一个故土难离,落叶归根,人死了之后是必须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的,以前因为运输能力有限,而且尸体容易腐烂,不容易保存,所以赶尸这个行当就盛行起来。
赶尸人有特殊的本事,可以驱赶尸体,保证尸体不腐烂,但有些路途遥远的,赶尸人需要歇脚,一般的客店是不会接受这些人的,因为带着尸体,晦气。
做生意的人,最怕的就是沾染晦气,后来有个老一辈的赶尸人把本事传给了徒弟,不干了,就自己用竹子搭建了一个二层小楼,第一层比较简单,只是有一张小床,而且这第一层基本上都是要半截在土里的。
这就是为了给赶尸人休息,因为赶尸也有个讲究,阴人过路,生人回避,要避不避,后果自理。这几句话就导致这些人是没法子在白天赶尸,一般都是在夜里。
而自古以来就有阴阳之分,尸体会吸收太阴之气,就是月光中的精华,然后容易尸变,产生僵尸,所以赶路的时候会给尸体套上斗篷。
而客店一层半截埋在土里,就是为了防止尸体接触月光。
这种客店往往是无人看守的,大门成日不关,有人歇脚就就尸体赶到一层,人在二层歇息,离开之时留下钱财算是补给客店吃喝用品,时间久了,也就慢慢形成了这个规矩,基本上有半路客栈的地方就渐渐形成了一条赶尸专用的道路,大家也都知道,一般人轻易是不会走到这条路上来的。
这样一来,赶尸人的生活有了保证,而且免去了很多麻烦,倒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这也是为什么长久以来赶尸人很神秘的原因,因为他们有专用的通道,一般不跟外人接触。
而我们住的这家酒店,以前就是一个半路店,但后来这儿发展成了城镇,这店里的老板就保留了原来的特色,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面积。
不过第一层却是没有埋在图里半截,毕竟这是给活人住的。
但是有一点,就是知道这个故事的人,是一般不会住在第一层的,大家都怕晦气。但是有一些经济比较一般,或者是单纯寻求刺激的人,也会选择第一层,这么久也没出过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们算是在这里安顿了下来,因为不知道要在这呆多久的时间,客栈也不是很方便,所以我们打算在这租一个房子,好在镇子上也有中介公司,当天下午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农家小院,房子还挺大,看样子是刚刚装修不久,还有东西厢房,据房东说这个房子就是为了出租的,他们一家人都要搬到城里去了。
各项设施都挺齐全,太阳能的热水器,我还满意。
而且这个院子位于这个镇子的出入口位置,有什么风吹草动倒是便于我们观察。
交了定金,付了四个月的房租,这里我要汗一下,因为不知道我们在这逗留多久,而且正好清水县那边最近比较危险,所以我们一行人才打算在这住一段时间。
毕竟是农村,物价水平倒是不高,吃喝不丑,农贸市场就在不远处。
一行人退了房,又浩浩荡荡的开往了我们的新住处。
不过我们这么大一群人很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但是我另有计较,如果这考古队出事整件事情是个阴谋的话,那么别有用心的人必定会找上门来。
我们两眼一抹黑,他们来找我们倒是给了我们很大的方便。
自从上次说了一通红叶之后,这丫头现在去哪倒是知道知会一声,而且她似乎做探子做上了瘾,自己说要去查探消息,就跑了出去。
我倒也不是很担心她,然而我没想到的是短短两天时间,这丫头就成了孩子王,整个镇子十来岁的小伙子小姑娘全都变成了她的小弟,这倒是让我始料不及,这丫头可以啊。
孩子永远是最好的眼线,因为他们做什么,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的,就因为这个,我们集体给红叶点了一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