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七、何去何从来时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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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琦想了想,说:“你们所里的叶主管昨天来律师协会了,哎哟,你说现在的女人怎么回事啊,一个个美的跟天仙似的,这个叶主管可不是省油的灯啊,姐夫现在当主任了,你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把他牢牢绑住,别被狐狸精迷了去。”
“林沐琦,你能不能别老乌鸦嘴,无事生非。”
“你嫌我乌鸦嘴,被我说中啦?对了,我姐夫呢?你大晚上的跑到我这干什么?”
“章柳出差了,烦死了,以后再也不来了。”
“你还生气,肯定发生什么事了。”
“你变得跟妈一样啰嗦了,我走了。”
“算了,算了,我不说了,到我房间看看我新买的包,喜欢的话随便拿。”
“你又买包了?商先生不是刚从美国给你带了一个二十多万块的包。”
“女人嘛,买包是天性。”
林睿随她进了衣帽间,这个比她们娘家客厅还要大的房间里被衣服、鞋子、皮包塞的满满当当,玲琅满目。
林睿边打量边感叹,“几天没来,感觉你又买了好多东西啊。”
“老刘说让我看到喜欢的就买,反正他买的起。”
衣柜拔地而起,一直到顶,林睿仰头欣赏沐琦败家的成果,无意瞥见天花板上有一块地方落了涂料,在装修豪华的房子里显得很突兀,不由让她想起章柳房间里的天花板上也有一处落了涂料,还是她跟他一起去找工人来重新粉刷的。
林睿指着那块斑驳道:“这是漏水了吗?小心落到你金贵的衣服上,你这里可价值连城。”
“不是,是保姆在阁楼里折腾,差点把地板戳了一个洞。”
听说章柳房间里落涂料也是杜向梅造成的,现在的保姆都好强悍啊,林睿想了想,说:“小周夜里也折腾吗?”
沐琦一边扒拉包,一边在林睿身上比划,漫不经心的说:“没注意,你老谈一个保姆干嘛,真扫兴,姐,这个黑包配你,你正好可以把笔记本放在里面,我买了还没用过,吊牌都没剪,送你吧。”
林睿被拉回注意力,“这是真皮的吧?多少钱啊?啊!要三千多。”
“三千块算个屁,跟我还客气,送你了!”
沐琦起了兴致,又为林睿挑了两个包和两条裙子,活脱脱的阔太作风。然后小周过来说开饭了,餐桌上摆着香煎龙利鱼,胡萝卜丝炒牛肉,青菜香菇和奶油炖菜,闻着香味就胃口大开,说不吃晚饭的沐琦也忍不住吃了一点。
小周的手艺的确叫好,和杜向梅做的菜不同,她做的饭有家的味道,笑起来也是家人的样子,无声无息的,知道什么时候该出现,什么时候该走开,给人很自在,很舒服的感觉。客厅里看不到她任何私人物品,没有钢琴、瑜伽垫等等奇怪的存在,她是极守规矩的保姆。
难怪沐琦讨厌她,作为一个保姆,看来她最大的缺点是长的太漂亮了。
吃饱喝足,带着被动收的礼物回到自己家,一路孤单落寞,灯火阑珊,手机安静的躺在那,仿佛已经死了。站在楼底下趁黑,迎风抽了一包烟,抽的体内全是烟味,天气恶劣有恶劣的好处,面上的烟丝一吹就散了。
何佩兰在床上酝酿睡眠,听到开门的声音,跑出来看是林睿,惊讶的道:“你怎么回来了?”
“我今晚上住这。”
“姑爷呢?”
“他出差了。”
“哦,吃饭了吗?”
“吃过了。”
“你眼睛怎么红了?哭了?”
“风吹的吧,外面好冷。”
“快洗澡进被窝吧,我给你再加床被子。”
“哎。”
何佩兰收拾完,不大放心,贴在卫生间的门上听哗哗水声,叫道:“睿睿,没什么事吧?有事跟妈讲啊。”
林睿嗖的哽咽了,她多想此刻跟家人倾诉,可没办法开口啊,万一让她们知道叶雅歌是谁,家里肯定要炸开锅,形势只会愈来愈糟。她用手掌窝着水扑到脸上,借着扑哧扑哧的声音,含糊道:“没事啊,妈,你去睡吧。”
何佩兰疑疑惑惑的回到房间,想想章柳的为人,又安心的睡了,睿睿是个好姑娘,不会每次都遇到负心汉的,是的,不会的。
这一夜,林睿和章柳都眼睁睁的在黑暗中发呆。
原本下班的时候,章柳见窗外狂风卷落叶,想着应该送林睿回家,终于鼓起勇气去找她,却发现她已经走了。急急忙忙下楼,开车,追到公交站台时,眼睁睁的看着林睿上了卢拉萨的车。
他想来想去,一阵阵揪心。
商陆在安抚于白薇入睡,今天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确诊怀孕了。医生说有先兆流产的迹象,让她少运动,多静躺,于白薇听了,非常紧张,到家后就卧在床上,大动作不敢有一个。
商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听说于白薇怀孕时那么兴奋,在心里差点叫了出来,仿佛漂浮不定的灵魂寻找到了着陆的港湾,他的孩子,和他血肉相连,从此就有了牵绊的理由。
这个先兆流产让他也紧张了,他渴望这个孩子,推掉工作,守在床前陪伴。于白薇拽着他的手,两个人互相安慰,互相释压,好像生活多年的老夫老妻。
她卸净铅华,柔美祥和的躺着时,商陆甚至生出了不计前嫌,以后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的念头。
半睡半醒间,于白薇呢喃道:“商商,孩子生下来要上户口,我们没有结婚证不行。”
柔软的感觉一下子被打破了,商陆微皱眉,说:“我知道,先睡吧。”
于白薇甜蜜的闭上眼睛,肚子里装的不仅是孩子,更是尚方宝剑。
商陆从梦境跌回现实,冲昏了头的开心渐渐消散,他清醒了,恍然意识到每次鱼水承欢,他都是采取防护措施的。
但也不能排除怀孕的概率。
他沉默了一会,出了房间关上门,家里的保姆同样处在紧张和兴奋的状态里,递给商陆一张纸,说:“先生,这是我为于小姐准备的菜谱,请你过目一下,于小姐现在不能多走动,我就打算多做一些软和的煲汤,滋补身子,又好消化,你看呢?”
商陆没瞥一眼,说:“丁阿姨,你看着做吧,谢谢。”
“不客气先生,恭喜你要当爸爸了。”
商陆扯出一丝微笑,走到阳台上,关上阳台和客厅之间的移拉门。今天他没有抽烟,白天激动之下,出于对准妈妈和宝宝的健康考虑,将家里储备的烟全部扔了。
他觉得缺了点什么,仰起头望天空,月黑风高,竟仍有一颗明亮的星星在闪烁。打通章柳的手机,似不经意的问:“睡了吗?”
“在睡。”
“你嫂子要在家保胎了。”
“哦,我改天去看她,需要帮忙吗?”
“不用,你能做什么,边上这么安静,一个人?”
“嗯。”
“林睿呢?”
“她不在。”
“你们真的开始冷战了?”
章柳发出长长的叹息,“困了。”
“睡吧。”
挂掉电话,商陆丢失了睡眠,隔天于白薇未醒时,他就去公司了。日上三竿,于白薇才睁开眼,发现家里多了两个保姆,突然变得好热闹。
她叫着丁姨,丁阿姨笑跑过来,于白薇道:“商陆呢?”
“他上班去了。”
“他有没有说什么?”
“先生说他晚上不回来吃饭。”
于白薇的眼睛一红,原以为怀孕了生活会发生重大改观,到头来一个样,他仍旧喜欢待在外面花天酒地。
丁阿姨察觉到于白薇的不高兴,哄道:“先生工作忙,但他想着你呢,又找了两个阿姨照顾你,于小姐,你是太太命噢。”
于白薇在心里冷笑,太太命?贱命!
她起身下床洗漱后,新来的阿姨把早饭端到床上,边看电视边吃,吃饱了又困了,睡睡吃吃,恍恍的混时间。
林睿在家里连住了一个多礼拜,何佩兰彻底慌了,她盘问林睿章柳怎么不来了,林睿总说他太忙,何佩兰的疑心历来很重,轻飘飘的搪塞说服不了她。
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显而易见的矛盾,而是那些“膈应人的”,没法解决的,见孔即入的琐碎,把人拖的疲惫和劳累的别扭。她和章柳在所里基本上不说话,下班离开所里时,要么恰好撞见他被叶雅歌堵住,要么她走时,他已经走了,或者还待在办公室里。
但凡叶雅歌像黄昏时的晚霞,定点定时出现,林睿就完全失去了跟章柳推心置腹好好谈谈的欲望,章柳望见林睿阴沉的面孔,也生不出约她吃饭,给她打电话的想法,感觉已经不对了。
他们好像以沉默表示“分手”了,虽然谁也没主动说出这两个字,叶雅歌卯足了劲抓住时机,而美丽的女人天生具备许多的优势,干任何事都是美的。烦到极致,也让人讨厌不起来,反倒习惯了,哭笑不得,章柳有时甚至觉得她挺可爱的,她变了,却有了另一种味道,或者说,曾刻在骨子和血液里的叶雅歌,以另一种形式重生了。
沐琦想了想,说:“你们所里的叶主管昨天来律师协会了,哎哟,你说现在的女人怎么回事啊,一个个美的跟天仙似的,这个叶主管可不是省油的灯啊,姐夫现在当主任了,你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把他牢牢绑住,别被狐狸精迷了去。”
“林沐琦,你能不能别老乌鸦嘴,无事生非。”
“你嫌我乌鸦嘴,被我说中啦?对了,我姐夫呢?你大晚上的跑到我这干什么?”
“章柳出差了,烦死了,以后再也不来了。”
“你还生气,肯定发生什么事了。”
“你变得跟妈一样啰嗦了,我走了。”
“算了,算了,我不说了,到我房间看看我新买的包,喜欢的话随便拿。”
“你又买包了?商先生不是刚从美国给你带了一个二十多万块的包。”
“女人嘛,买包是天性。”
林睿随她进了衣帽间,这个比她们娘家客厅还要大的房间里被衣服、鞋子、皮包塞的满满当当,玲琅满目。
林睿边打量边感叹,“几天没来,感觉你又买了好多东西啊。”
“老刘说让我看到喜欢的就买,反正他买的起。”
衣柜拔地而起,一直到顶,林睿仰头欣赏沐琦败家的成果,无意瞥见天花板上有一块地方落了涂料,在装修豪华的房子里显得很突兀,不由让她想起章柳房间里的天花板上也有一处落了涂料,还是她跟他一起去找工人来重新粉刷的。
林睿指着那块斑驳道:“这是漏水了吗?小心落到你金贵的衣服上,你这里可价值连城。”
“不是,是保姆在阁楼里折腾,差点把地板戳了一个洞。”
听说章柳房间里落涂料也是杜向梅造成的,现在的保姆都好强悍啊,林睿想了想,说:“小周夜里也折腾吗?”
沐琦一边扒拉包,一边在林睿身上比划,漫不经心的说:“没注意,你老谈一个保姆干嘛,真扫兴,姐,这个黑包配你,你正好可以把笔记本放在里面,我买了还没用过,吊牌都没剪,送你吧。”
林睿被拉回注意力,“这是真皮的吧?多少钱啊?啊!要三千多。”
“三千块算个屁,跟我还客气,送你了!”
沐琦起了兴致,又为林睿挑了两个包和两条裙子,活脱脱的阔太作风。然后小周过来说开饭了,餐桌上摆着香煎龙利鱼,胡萝卜丝炒牛肉,青菜香菇和奶油炖菜,闻着香味就胃口大开,说不吃晚饭的沐琦也忍不住吃了一点。
小周的手艺的确叫好,和杜向梅做的菜不同,她做的饭有家的味道,笑起来也是家人的样子,无声无息的,知道什么时候该出现,什么时候该走开,给人很自在,很舒服的感觉。客厅里看不到她任何私人物品,没有钢琴、瑜伽垫等等奇怪的存在,她是极守规矩的保姆。
难怪沐琦讨厌她,作为一个保姆,看来她最大的缺点是长的太漂亮了。
吃饱喝足,带着被动收的礼物回到自己家,一路孤单落寞,灯火阑珊,手机安静的躺在那,仿佛已经死了。站在楼底下趁黑,迎风抽了一包烟,抽的体内全是烟味,天气恶劣有恶劣的好处,面上的烟丝一吹就散了。
何佩兰在床上酝酿睡眠,听到开门的声音,跑出来看是林睿,惊讶的道:“你怎么回来了?”
“我今晚上住这。”
“姑爷呢?”
“他出差了。”
“哦,吃饭了吗?”
“吃过了。”
“你眼睛怎么红了?哭了?”
“风吹的吧,外面好冷。”
“快洗澡进被窝吧,我给你再加床被子。”
“哎。”
何佩兰收拾完,不大放心,贴在卫生间的门上听哗哗水声,叫道:“睿睿,没什么事吧?有事跟妈讲啊。”
林睿嗖的哽咽了,她多想此刻跟家人倾诉,可没办法开口啊,万一让她们知道叶雅歌是谁,家里肯定要炸开锅,形势只会愈来愈糟。她用手掌窝着水扑到脸上,借着扑哧扑哧的声音,含糊道:“没事啊,妈,你去睡吧。”
何佩兰疑疑惑惑的回到房间,想想章柳的为人,又安心的睡了,睿睿是个好姑娘,不会每次都遇到负心汉的,是的,不会的。
这一夜,林睿和章柳都眼睁睁的在黑暗中发呆。
原本下班的时候,章柳见窗外狂风卷落叶,想着应该送林睿回家,终于鼓起勇气去找她,却发现她已经走了。急急忙忙下楼,开车,追到公交站台时,眼睁睁的看着林睿上了卢拉萨的车。
他想来想去,一阵阵揪心。
商陆在安抚于白薇入睡,今天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确诊怀孕了。医生说有先兆流产的迹象,让她少运动,多静躺,于白薇听了,非常紧张,到家后就卧在床上,大动作不敢有一个。
商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听说于白薇怀孕时那么兴奋,在心里差点叫了出来,仿佛漂浮不定的灵魂寻找到了着陆的港湾,他的孩子,和他血肉相连,从此就有了牵绊的理由。
这个先兆流产让他也紧张了,他渴望这个孩子,推掉工作,守在床前陪伴。于白薇拽着他的手,两个人互相安慰,互相释压,好像生活多年的老夫老妻。
她卸净铅华,柔美祥和的躺着时,商陆甚至生出了不计前嫌,以后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的念头。
半睡半醒间,于白薇呢喃道:“商商,孩子生下来要上户口,我们没有结婚证不行。”
柔软的感觉一下子被打破了,商陆微皱眉,说:“我知道,先睡吧。”
于白薇甜蜜的闭上眼睛,肚子里装的不仅是孩子,更是尚方宝剑。
商陆从梦境跌回现实,冲昏了头的开心渐渐消散,他清醒了,恍然意识到每次鱼水承欢,他都是采取防护措施的。
但也不能排除怀孕的概率。
他沉默了一会,出了房间关上门,家里的保姆同样处在紧张和兴奋的状态里,递给商陆一张纸,说:“先生,这是我为于小姐准备的菜谱,请你过目一下,于小姐现在不能多走动,我就打算多做一些软和的煲汤,滋补身子,又好消化,你看呢?”
商陆没瞥一眼,说:“丁阿姨,你看着做吧,谢谢。”
“不客气先生,恭喜你要当爸爸了。”
商陆扯出一丝微笑,走到阳台上,关上阳台和客厅之间的移拉门。今天他没有抽烟,白天激动之下,出于对准妈妈和宝宝的健康考虑,将家里储备的烟全部扔了。
他觉得缺了点什么,仰起头望天空,月黑风高,竟仍有一颗明亮的星星在闪烁。打通章柳的手机,似不经意的问:“睡了吗?”
“在睡。”
“你嫂子要在家保胎了。”
“哦,我改天去看她,需要帮忙吗?”
“不用,你能做什么,边上这么安静,一个人?”
“嗯。”
“林睿呢?”
“她不在。”
“你们真的开始冷战了?”
章柳发出长长的叹息,“困了。”
“睡吧。”
挂掉电话,商陆丢失了睡眠,隔天于白薇未醒时,他就去公司了。日上三竿,于白薇才睁开眼,发现家里多了两个保姆,突然变得好热闹。
她叫着丁姨,丁阿姨笑跑过来,于白薇道:“商陆呢?”
“他上班去了。”
“他有没有说什么?”
“先生说他晚上不回来吃饭。”
于白薇的眼睛一红,原以为怀孕了生活会发生重大改观,到头来一个样,他仍旧喜欢待在外面花天酒地。
丁阿姨察觉到于白薇的不高兴,哄道:“先生工作忙,但他想着你呢,又找了两个阿姨照顾你,于小姐,你是太太命噢。”
于白薇在心里冷笑,太太命?贱命!
她起身下床洗漱后,新来的阿姨把早饭端到床上,边看电视边吃,吃饱了又困了,睡睡吃吃,恍恍的混时间。
林睿在家里连住了一个多礼拜,何佩兰彻底慌了,她盘问林睿章柳怎么不来了,林睿总说他太忙,何佩兰的疑心历来很重,轻飘飘的搪塞说服不了她。
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显而易见的矛盾,而是那些“膈应人的”,没法解决的,见孔即入的琐碎,把人拖的疲惫和劳累的别扭。她和章柳在所里基本上不说话,下班离开所里时,要么恰好撞见他被叶雅歌堵住,要么她走时,他已经走了,或者还待在办公室里。
但凡叶雅歌像黄昏时的晚霞,定点定时出现,林睿就完全失去了跟章柳推心置腹好好谈谈的欲望,章柳望见林睿阴沉的面孔,也生不出约她吃饭,给她打电话的想法,感觉已经不对了。
他们好像以沉默表示“分手”了,虽然谁也没主动说出这两个字,叶雅歌卯足了劲抓住时机,而美丽的女人天生具备许多的优势,干任何事都是美的。烦到极致,也让人讨厌不起来,反倒习惯了,哭笑不得,章柳有时甚至觉得她挺可爱的,她变了,却有了另一种味道,或者说,曾刻在骨子和血液里的叶雅歌,以另一种形式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