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6.第706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黄雀不知弓在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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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一片混乱,不少病人从病房探出了头,除了一些主要人员,其余人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盲目地凑热闹,场面非常混乱。
也有脾气大不把这些保镖放在眼里的,被打扰安静,愤怒的咒骂道:“CallLaoYe,扑李个街,闹甚闹考你白的,冚家铲!”
“顶你个肺啊!啊老豆咁系要嘅安静!”
楚楚开口解释道:“大家不要惊慌,是医院进了小偷,我们也只是在保护大家的私人财产。”
这话一出来,众人安静不少,多数人选择了关门。
“大小姐,刺客在楼顶,他已经跑不掉了!”这时一名保镖,跑了过来。
李三儿不爱说话,打了下手势,就带着兄弟们冲了上去。
楚楚也准备跟上去,可脚还没抬起来,就感觉一只手臂,搭在了她的肩头。
她心中一惊,以为是刺客的同伙,下意识甩肘转身。
“嘭——”
攻击被对方轻轻的有指尖弹飞化解,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是我。”
“沈欢?”看到来人是沈欢后,楚楚大松了口气。
沈欢没好气得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脑门,“不懂礼貌,叫叔叔。”
“我现在没工夫和你开玩笑,刺客就在天台,我必须抓到他!这样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对我爸下黑手的——你干嘛?”
楚楚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欢拉住了小手儿,手心和手指拳头的关节上到处都是老茧,说实话,如果不看脸的话,单凭感觉,很像是一只男人的手。
这些老茧应该不单单是练武造成的,更多可能是在苦力活中日积月累下来的。
“跟我走。”沈欢没有多做解释,说话时也没回头,他没看到的是,楚楚的脸蛋上多出了一抹红晕。
若换个情景来看,比如在大婚之夜,自己的前男女忽然出现在了婚礼上,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拉着自己的手说道:“跟我走。”
楚楚再怎么坚强,但骨子里依旧是个女人,准确来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最柔软的部位。
沈欢这霸道的牵手,正好戳中了楚楚少女心所在的部位。
感情这种东西没人能解释的明白,爱上你,也许只是因为你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句关切的问候,又或者只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而你穿了一件我爱的白衬衫……
当沈欢等人都离开以后,孙鹰轻轻将病房门关上,并且将其反锁,接着徐徐转身走到了张展鹏的病床前。
“大哥,你放心,现在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了,我绝对不会让外人伤到你,不过……”孙鹰的嘴角轻微翘起,眼帘的笑意逐渐从温和过度到冰冷狠辣,“自己人除外,而我刚好就是自己人!”
唰——
一抹寒光赫然间出现在孙鹰的手中,映照在他的鹰钩鼻上,眼眸之中流露着森寒杀机,嘴角溢出几分轻蔑戏谑的笑意,淡淡的开口道“一群傻子,他们和你一样,都太信任我了,难道就没有听过调虎离山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些话吗?”
孙鹰脸上带着阴寒的笑意,轻轻地朝着刀身吹了口气,一层淡淡的薄雾出现在刀身上。
“大哥,我们做兄弟出生入死也已经几十年了,你一直把我当做亲兄弟来照顾。”如鹰隼般的眸子掠过了一丝温和,“当初你不让我进这套路,但我执意要入,为的就是给你开疆辟土,收我入门的那天,你我喝了很多酒,你说……这是一条不归路,既然走上了,那就好好活着。”
“三十五年了,我一直记得你这句话,每次出事儿我都冲锋在前,兄弟们说我是拼命三郎,可是他们错了,每次冲锋在前,我脑海中想的不是怎么做好这件事儿,而是怎么活下来,我成功了,但也失败了!”孙鹰目光陡然间闪过几分疯狂与暴戾,紧紧盯着床榻上躺在病床上的张展鹏,“因为到底我都没有坐上萧帮帮主的宝座,有你的存在,社团上下只听命于你一人,而我孙二爷,看似风光,其实不过只是你的马前卒而已!”
“我不甘心!”孙鹰用手拍打着自己的胸口,忽然间又露出了温和的笑容,“大哥,你说的,人生在世若无野心和咸鱼有什么区别?你说的每一句话,我孙鹰全都牢牢地记在心里,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我的野心是你给的,而这个野心就是——成为像你一样的男人,站在华夏社团的顶端,一声令下就可以号令群雄!”
“但是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张展鹏,因为先天的限制,我永远无法达到你这样的高度——我不服!你之所以能够这样,只不过是因为有个好父亲罢了!因为你是张二爷的孙子,因为你的父亲是华夏狼牙大队的总队长!”
“如果真的只是因为这样,我绝对不会想着取代你,张天浩只是一个义子,但他的儿子,却继承了张二爷留下来的遗产!”
“为什么,为什么我付出了十倍百倍的努力,却永远无法达到你的高度?本来我准备等等,觉得以你我的关系,在你走后,大哥这个地位一定会是我的,可是你做了什么?你竟然听信了张天浩那个老瘪三的话,配合国家政策,不仅要解散萧帮,还要平定所有的社团!”
“你不仅断绝了我成为大哥的希望,还直接斩断了我的财路!我当孙二爷的时候,虽然不是最风光的,但哪个人见到我不是拱手哈腰?转正的那五年,谁他妈给过我好脸色?”
“你自己说的话,自己却忘了,这条路进了就再也没办法回头!”
“对了,你还记得二嫂的死吗?是我干的!我花费了大量的力气,和她勾搭在了起,就是为了生个男孩,就算我继承不了位置,他也会继承,可在你转正后,那个已经怀孕的碧池,竟然想把真相告诉你。”
“所以就杀了她,不仅是她,还有她肚子里的骨肉,那是我儿子!你逼我杀了自己的儿子!”
孙鹰深吸了口气,平淡了不少,“大哥,你忘掉的不只是一句话,还有另一句,你说过,在道上混,绝对不能轻易地信任一个人,如果不是你选择相信我,现在也不会这么惨!”
“可惜,我没想到你的命竟然这么大,我以我的名义约你喝酒,设下埋伏,请了十几个人,用十几根钢管砸在你的脑袋上,都没能把你给弄死,看来,这是天意——”孙鹰嘴角翘起一丝残忍的笑意,“你注定要死在我的手上!”
“你知道所有的事情,所以我绝对不会让你醒过来,绝对!”
“退路?”孙鹰笑了笑,“除了那个沈欢,不,连他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怀疑过我,你放心,就算我把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喂狗,他们也不会想到是我做的!”
“至于嫂子和楚楚,一个风韵犹存,一个风华正茂,我会帮你好好照顾她们的,一定会好好照顾!”
说起照顾这两个字,孙鹰眼中闪过一丝****的目光——汝妻儿吾养之。
“安心上路吧!”
“嘭——”
就在孙鹰准备下手之际,一记响亮至极的踢门声音蓦然响起,就如平地惊雷一般!
孙鹰吓得差点跌落手中的匕首,猛然转身,在看到来人后,瞳孔骤然放大——他们两个怎么会回来?!
顶楼一片混乱,不少病人从病房探出了头,除了一些主要人员,其余人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盲目地凑热闹,场面非常混乱。
也有脾气大不把这些保镖放在眼里的,被打扰安静,愤怒的咒骂道:“CallLaoYe,扑李个街,闹甚闹考你白的,冚家铲!”
“顶你个肺啊!啊老豆咁系要嘅安静!”
楚楚开口解释道:“大家不要惊慌,是医院进了小偷,我们也只是在保护大家的私人财产。”
这话一出来,众人安静不少,多数人选择了关门。
“大小姐,刺客在楼顶,他已经跑不掉了!”这时一名保镖,跑了过来。
李三儿不爱说话,打了下手势,就带着兄弟们冲了上去。
楚楚也准备跟上去,可脚还没抬起来,就感觉一只手臂,搭在了她的肩头。
她心中一惊,以为是刺客的同伙,下意识甩肘转身。
“嘭——”
攻击被对方轻轻的有指尖弹飞化解,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是我。”
“沈欢?”看到来人是沈欢后,楚楚大松了口气。
沈欢没好气得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脑门,“不懂礼貌,叫叔叔。”
“我现在没工夫和你开玩笑,刺客就在天台,我必须抓到他!这样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对我爸下黑手的——你干嘛?”
楚楚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欢拉住了小手儿,手心和手指拳头的关节上到处都是老茧,说实话,如果不看脸的话,单凭感觉,很像是一只男人的手。
这些老茧应该不单单是练武造成的,更多可能是在苦力活中日积月累下来的。
“跟我走。”沈欢没有多做解释,说话时也没回头,他没看到的是,楚楚的脸蛋上多出了一抹红晕。
若换个情景来看,比如在大婚之夜,自己的前男女忽然出现在了婚礼上,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拉着自己的手说道:“跟我走。”
楚楚再怎么坚强,但骨子里依旧是个女人,准确来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最柔软的部位。
沈欢这霸道的牵手,正好戳中了楚楚少女心所在的部位。
感情这种东西没人能解释的明白,爱上你,也许只是因为你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句关切的问候,又或者只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而你穿了一件我爱的白衬衫……
当沈欢等人都离开以后,孙鹰轻轻将病房门关上,并且将其反锁,接着徐徐转身走到了张展鹏的病床前。
“大哥,你放心,现在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了,我绝对不会让外人伤到你,不过……”孙鹰的嘴角轻微翘起,眼帘的笑意逐渐从温和过度到冰冷狠辣,“自己人除外,而我刚好就是自己人!”
唰——
一抹寒光赫然间出现在孙鹰的手中,映照在他的鹰钩鼻上,眼眸之中流露着森寒杀机,嘴角溢出几分轻蔑戏谑的笑意,淡淡的开口道“一群傻子,他们和你一样,都太信任我了,难道就没有听过调虎离山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些话吗?”
孙鹰脸上带着阴寒的笑意,轻轻地朝着刀身吹了口气,一层淡淡的薄雾出现在刀身上。
“大哥,我们做兄弟出生入死也已经几十年了,你一直把我当做亲兄弟来照顾。”如鹰隼般的眸子掠过了一丝温和,“当初你不让我进这套路,但我执意要入,为的就是给你开疆辟土,收我入门的那天,你我喝了很多酒,你说……这是一条不归路,既然走上了,那就好好活着。”
“三十五年了,我一直记得你这句话,每次出事儿我都冲锋在前,兄弟们说我是拼命三郎,可是他们错了,每次冲锋在前,我脑海中想的不是怎么做好这件事儿,而是怎么活下来,我成功了,但也失败了!”孙鹰目光陡然间闪过几分疯狂与暴戾,紧紧盯着床榻上躺在病床上的张展鹏,“因为到底我都没有坐上萧帮帮主的宝座,有你的存在,社团上下只听命于你一人,而我孙二爷,看似风光,其实不过只是你的马前卒而已!”
“我不甘心!”孙鹰用手拍打着自己的胸口,忽然间又露出了温和的笑容,“大哥,你说的,人生在世若无野心和咸鱼有什么区别?你说的每一句话,我孙鹰全都牢牢地记在心里,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我的野心是你给的,而这个野心就是——成为像你一样的男人,站在华夏社团的顶端,一声令下就可以号令群雄!”
“但是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张展鹏,因为先天的限制,我永远无法达到你这样的高度——我不服!你之所以能够这样,只不过是因为有个好父亲罢了!因为你是张二爷的孙子,因为你的父亲是华夏狼牙大队的总队长!”
“如果真的只是因为这样,我绝对不会想着取代你,张天浩只是一个义子,但他的儿子,却继承了张二爷留下来的遗产!”
“为什么,为什么我付出了十倍百倍的努力,却永远无法达到你的高度?本来我准备等等,觉得以你我的关系,在你走后,大哥这个地位一定会是我的,可是你做了什么?你竟然听信了张天浩那个老瘪三的话,配合国家政策,不仅要解散萧帮,还要平定所有的社团!”
“你不仅断绝了我成为大哥的希望,还直接斩断了我的财路!我当孙二爷的时候,虽然不是最风光的,但哪个人见到我不是拱手哈腰?转正的那五年,谁他妈给过我好脸色?”
“你自己说的话,自己却忘了,这条路进了就再也没办法回头!”
“对了,你还记得二嫂的死吗?是我干的!我花费了大量的力气,和她勾搭在了起,就是为了生个男孩,就算我继承不了位置,他也会继承,可在你转正后,那个已经怀孕的碧池,竟然想把真相告诉你。”
“所以就杀了她,不仅是她,还有她肚子里的骨肉,那是我儿子!你逼我杀了自己的儿子!”
孙鹰深吸了口气,平淡了不少,“大哥,你忘掉的不只是一句话,还有另一句,你说过,在道上混,绝对不能轻易地信任一个人,如果不是你选择相信我,现在也不会这么惨!”
“可惜,我没想到你的命竟然这么大,我以我的名义约你喝酒,设下埋伏,请了十几个人,用十几根钢管砸在你的脑袋上,都没能把你给弄死,看来,这是天意——”孙鹰嘴角翘起一丝残忍的笑意,“你注定要死在我的手上!”
“你知道所有的事情,所以我绝对不会让你醒过来,绝对!”
“退路?”孙鹰笑了笑,“除了那个沈欢,不,连他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怀疑过我,你放心,就算我把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喂狗,他们也不会想到是我做的!”
“至于嫂子和楚楚,一个风韵犹存,一个风华正茂,我会帮你好好照顾她们的,一定会好好照顾!”
说起照顾这两个字,孙鹰眼中闪过一丝****的目光——汝妻儿吾养之。
“安心上路吧!”
“嘭——”
就在孙鹰准备下手之际,一记响亮至极的踢门声音蓦然响起,就如平地惊雷一般!
孙鹰吓得差点跌落手中的匕首,猛然转身,在看到来人后,瞳孔骤然放大——他们两个怎么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