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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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故事都有开始,而这个故事的开始发表在作品相关里。)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
下午。
凛冽的寒风在街道上呼啸而过,街上为数不多的路人各个都包裹的很是严实,厚手套、围巾、毛绒帽、大羽绒服等等,每个人都生怕寒风吹走了自己体表那点微暖的热度。此刻在这个地方,男女基本一样,没有哪个为了漂亮或风度而选择让自己的肌肤尽可能多地显露在外面。
当然坐在温暖的车里的人就另当别论了。
在街上,那一排排的汽车如甲壳虫般秩序井然地行驶着。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那么平平凡凡,让人觉得今天又是和昨天、前天以及大前天一样吧。
忽地,画面中出现一位画风明显与其他人不同的女子。
她的出现引得周围无论是女子还是男人,走在路上的还是坐在车上的纷纷侧目。
对,就是侧目,或许还有些许同情。
原因就在她穿的,很,不,一,样。
首先,她穿的没有别人那么多,甚至把小腿以下的肌肤都显露出来了,而且不得不说这小腿真是完美,先是笔直无比,其次不粗不细,大概“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则瘦”就是说的这种吧,再然后,真真是肌如白雪,看着就像精心雕刻的白玉一般。
其次,她穿的衣服怎么看都像是男人的衣服。噢,上面里面的棕色线衣是男女通用款,但外面的很大很大直接到大腿处的军大衣,这个绝对是男款的!不过还好的是,她穿的不是那种绿色或蓝色的军大衣,而是纯黑色的。至于为何如此肯定她穿的是男款,原因很简单,这种款式的军大衣是给男兵穿的,女兵的则要更轻简些。
最后,不出意料的是,鞋子也有问题。
她的鞋子应是七八十年代流行的白塑料底布鞋,而且如果没猜错的话,穿的就是七八十年代的鞋子,只不过保存的比较完好,只是白色底泛黄了而已。因为有眼力的中年妇女可以看出,那双鞋是七八十年代上海制造的老牌布鞋,那个时候上海的白塑料底布鞋可是很抢手的。有条件的女孩儿如果听说有熟人去上海或是北京,总要缠着家长托熟人捎来几双。可见那时布鞋的受欢迎程度。
可是那时好归好,可现在穿这鞋子......
最紧要的是,还是大冬天......
于是乎,众人开始猜测这女生到底经历什么?
一时间五花八门、光怪陆离的原因开始在各自脑海里自动脑补出来了......
当然,那是大部分无聊人所做的事,真正有事的人依旧行色匆匆......
一位开着一辆新的奔驰S65 AMG的男子此刻恰恰没事。
他也在思索着什么。
而当事人---沈晨雪,在经历了不可思议之事后,此刻却没那么多心思去考虑别人怎样去想她了。也许以前的她被这么多人怪异地看着、评论着,会窘迫地脸红,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吧。
但此时的沈晨雪却不会。
她现在打算去火车站,然后坐火车回家。现在她身上除了身份证,还有五百块钱。身份证是她之前随身携带的,而五百元钱是她出了荒山,然后到的一个小乡村,收留她的一个老爷爷偷偷给她的。
......
那时,寒风比这还要冷,给人以暖意的太阳也要下班了。
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里,一位老人躺在躺椅上,慢悠悠地晃着。
那满布皱纹的脸上却有着不服输的精气神,浑浊的双眼却明亮地望着那染红小半边天的夕阳。
风吹起白雪发出沙沙的声音,院里养的一只土狗趴在那里,其尾巴也正在洒洒地扫着雪。
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和谐。
过了一段时间,那土狗竟猛地坐了起来,双目凝视着远方。慢慢地老人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他仿佛听出那“沙沙”的声音竟大了许多。
那土狗似乎也感觉到主人的情绪变化,开始朝着远方“汪汪汪”地吠了起来。
老人坐起身来,目光朝着狗吠的方向望去,忽地瞳孔放大,他竟发现远方竟有一所穿不多的女孩缓缓走来!
此时沈晨雪刚刚走出荒山,身上除了破破烂烂的衣服遮挡必要部位外,就只有攥在手里的身份证了。而且她已经独自一人在荒山里行走了两天一夜,如果不是脑海里始终有着复仇的声音,她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在这两天里,她先是爬出洞口,然后凭着记忆慢慢往上爬,一路上陆陆续续找回了身份证以及一些食物,当然还有已经不能用的手机。
在衣服方面,最初沈晨雪就丢掉了沾满鲜血的衣物;后来路上又在背包里找到一些,虽然被雪水沾湿后又冻成冰棍一样硬,但好在可以遮挡一下寒风。
如果是平常人的话,恐怕就不止衣服变成了冰棍,整个人也不能幸免,但沈晨雪却始终没事,或许是他的缘故,也或许是内心有放不下的东西。
说到他,沈晨雪很是疑惑,自己对他的神奇很是清楚,那天自己答应献祭后,他就帮着治好了自己,而且看起来丝毫没有受过伤的样子。可接着却不知他去了哪里,感觉是进了自己的身体里,但这两天却又丝毫没有感应。
唯一有点奇怪的地方是在荒山里晚上那次。
尽管沈晨雪很是小心,但还是惊动了雪狼,随着雪狼的一声嚎叫,整个狼群开始奔向她所在的位置。
她对狼群仍很是畏惧,第一反应就是拼命逃跑,她可不想自己还没看到那人的代价就饮恨狼群。
跑的过程中,她跌倒了,不顾疼痛也没有犹豫站起身来继续奔跑。
衣服掉了,自己没有停下,仍在奔跑。
可,她的敌人是狼啊!
无论她怎么挣扎,怎么奔跑,渐渐地狼群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她已经感觉到自己身后那离自己最近的雪群身上的热度了,还有那嚎叫声是那么的刺耳,那么的让人感觉到恐惧与无力。
但她仍没放弃,还在奔跑,想要跑出狼群的猎杀,想要跑出这命运的囚牢。
就在她身后那雪狼觉得不好玩没意思,想要给猎物致命一击结束这游戏时,忽地一声低沉而又愤怒的吼叫声从她的身体中传了出来。
“嗷呜~~!”
连她都感到奇怪,奇怪的不仅是这声音为何从自己身体里传了出来,还有奇怪的是那些雪狼听到这声音后不知犯了什么风,掉头就跑,而且这速度比之追自己时快了不止十倍。
之后,沈晨雪呆愣了许久,想要问问是不是他做的,却又不知该叫他什么。
等到她想好说辞,却发现无论自己怎么说,都还只是自己一个人在说,没有一点回应。哪怕一点点都没有。
就这样,沈晨雪又继续上路了,出了荒山,来到了这个村庄,之后就被那位老爷爷看着可怜,给收留了一晚。
经过交谈,沈晨雪知晓这位老爷爷有两子四女,算是个大家庭,而且家境都不错。几个孩子几次三番要接老爷子去大城市过好日子去,却都被老爷子给拒绝了。
按老爷子的话来说,这里有吃有住,还有卫生所,看病什么都挺方便的,干嘛去大城市那里,那里又没有这里的山,没有这里的水。
沈晨雪一开始以为老爷子是对这故乡爱的深沉,后来看到墙壁上挂的各式各样的勋章奖状,才知道老爷子原是河南人,曾经服役于原上海空四军某师部,后来自己的伴侣想要回老家看看再加上林元帅出事了,就申请转到地方工作。
之后老爷子就到了西-安市工作,然后在老伴村里盖了一栋崭新的新房,说是补给老伴的。
然后接下来的事,无论沈晨雪怎么问,老爷子都不说了,沈晨雪开玩笑说:“嘿嘿,看不出来,爷爷还挺倔强嘛。”
老爷子听了后,眼角竟湿润了,说沈晨雪有点像她年轻时,之后就什么都不说了。
尽管老爷子没说,但沈晨雪看见屋里有几双旧的白塑料底布鞋保存的很是小心,一时间想起来自己小时候,那时妈妈穿的也是这样的鞋子。
一时,竟有些想家了。
沈晨雪虽不知道这是七八十年代的鞋子,但也从老爷子这样小心保护,猜出这鞋子肯定对老爷子有很重要的意义。
但第二天就让沈晨雪跌破眼睛,当自己要走时,老爷子竟拿了一双布鞋让自己试试,还说这布鞋是没人穿过的,你没鞋的话可以试试这个。
当然在说这话之前,老爷子已经把能穿在沈晨雪身上的衣服都拿了出来。
沈晨雪看了看,然后选了一件线衣。
老爷子一看,忙说道:“不行!”又硬给她穿上一件新款纯黑色军大衣,说是今年他的儿子给他送来的一件。
至于裤子,实在是没有合适的,而且沈晨雪一口咬定她不冷,有大衣就够了。
这一次,老爷子竟没有再出声反对,不知是否是因为知道年轻人很有活力的原因。
而鞋子,是沈晨雪在试过老爷子的男款鞋,实在太大才换的布鞋。
最后,沈晨雪试过布鞋后,竟惊人的发现,可以穿!
虽然有点小,但还算合适,于是老爷子死活不让沈晨雪脱了下来。
沈晨雪在老爷的目光下走出了院子,而她在心里默默念了“李忠庚”这个名字,这是她在墙上奖状上看来的,这份恩情她永远不会忘。
沈晨雪很感激那位老爷爷,不仅仅是昨天晚上收留了自己,对自己像亲孙女一样爱护,更重要的是他让自己明白了原来这世上还有真情在,还有很多需要自己去爱护的人在,自己并不只是为了复仇而活。
而是为了自己而活!
......
此刻,众人只见那女子站在路边朝着过往车辆摆手,才明白她好像想打车,却始终没车停下。而这一幕刚好被坐在奔驰S65 AMG的男子看到了。
于是乎,这男子就开着车朝着沈晨雪驶去了。
当车离沈晨雪较近时,男子才看清沈晨雪的脸。
当他看清她的面容时,顿时呆了,竟不由自主地说道:“我之前都白活了!”
沈晨雪看见有辆车朝着自己过来,虽然不懂车,但她还是知道这是豪车。
见男子摇下车窗,没等他开口就主动问道:“西-安南站,走吗?”
男子一愣,半响才道:“南留村那个?”
沈晨雪听完后直接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对的,走吧。”
(每一个故事都有开始,而这个故事的开始发表在作品相关里。)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
下午。
凛冽的寒风在街道上呼啸而过,街上为数不多的路人各个都包裹的很是严实,厚手套、围巾、毛绒帽、大羽绒服等等,每个人都生怕寒风吹走了自己体表那点微暖的热度。此刻在这个地方,男女基本一样,没有哪个为了漂亮或风度而选择让自己的肌肤尽可能多地显露在外面。
当然坐在温暖的车里的人就另当别论了。
在街上,那一排排的汽车如甲壳虫般秩序井然地行驶着。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那么平平凡凡,让人觉得今天又是和昨天、前天以及大前天一样吧。
忽地,画面中出现一位画风明显与其他人不同的女子。
她的出现引得周围无论是女子还是男人,走在路上的还是坐在车上的纷纷侧目。
对,就是侧目,或许还有些许同情。
原因就在她穿的,很,不,一,样。
首先,她穿的没有别人那么多,甚至把小腿以下的肌肤都显露出来了,而且不得不说这小腿真是完美,先是笔直无比,其次不粗不细,大概“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则瘦”就是说的这种吧,再然后,真真是肌如白雪,看着就像精心雕刻的白玉一般。
其次,她穿的衣服怎么看都像是男人的衣服。噢,上面里面的棕色线衣是男女通用款,但外面的很大很大直接到大腿处的军大衣,这个绝对是男款的!不过还好的是,她穿的不是那种绿色或蓝色的军大衣,而是纯黑色的。至于为何如此肯定她穿的是男款,原因很简单,这种款式的军大衣是给男兵穿的,女兵的则要更轻简些。
最后,不出意料的是,鞋子也有问题。
她的鞋子应是七八十年代流行的白塑料底布鞋,而且如果没猜错的话,穿的就是七八十年代的鞋子,只不过保存的比较完好,只是白色底泛黄了而已。因为有眼力的中年妇女可以看出,那双鞋是七八十年代上海制造的老牌布鞋,那个时候上海的白塑料底布鞋可是很抢手的。有条件的女孩儿如果听说有熟人去上海或是北京,总要缠着家长托熟人捎来几双。可见那时布鞋的受欢迎程度。
可是那时好归好,可现在穿这鞋子......
最紧要的是,还是大冬天......
于是乎,众人开始猜测这女生到底经历什么?
一时间五花八门、光怪陆离的原因开始在各自脑海里自动脑补出来了......
当然,那是大部分无聊人所做的事,真正有事的人依旧行色匆匆......
一位开着一辆新的奔驰S65 AMG的男子此刻恰恰没事。
他也在思索着什么。
而当事人---沈晨雪,在经历了不可思议之事后,此刻却没那么多心思去考虑别人怎样去想她了。也许以前的她被这么多人怪异地看着、评论着,会窘迫地脸红,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吧。
但此时的沈晨雪却不会。
她现在打算去火车站,然后坐火车回家。现在她身上除了身份证,还有五百块钱。身份证是她之前随身携带的,而五百元钱是她出了荒山,然后到的一个小乡村,收留她的一个老爷爷偷偷给她的。
......
那时,寒风比这还要冷,给人以暖意的太阳也要下班了。
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里,一位老人躺在躺椅上,慢悠悠地晃着。
那满布皱纹的脸上却有着不服输的精气神,浑浊的双眼却明亮地望着那染红小半边天的夕阳。
风吹起白雪发出沙沙的声音,院里养的一只土狗趴在那里,其尾巴也正在洒洒地扫着雪。
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和谐。
过了一段时间,那土狗竟猛地坐了起来,双目凝视着远方。慢慢地老人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他仿佛听出那“沙沙”的声音竟大了许多。
那土狗似乎也感觉到主人的情绪变化,开始朝着远方“汪汪汪”地吠了起来。
老人坐起身来,目光朝着狗吠的方向望去,忽地瞳孔放大,他竟发现远方竟有一所穿不多的女孩缓缓走来!
此时沈晨雪刚刚走出荒山,身上除了破破烂烂的衣服遮挡必要部位外,就只有攥在手里的身份证了。而且她已经独自一人在荒山里行走了两天一夜,如果不是脑海里始终有着复仇的声音,她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在这两天里,她先是爬出洞口,然后凭着记忆慢慢往上爬,一路上陆陆续续找回了身份证以及一些食物,当然还有已经不能用的手机。
在衣服方面,最初沈晨雪就丢掉了沾满鲜血的衣物;后来路上又在背包里找到一些,虽然被雪水沾湿后又冻成冰棍一样硬,但好在可以遮挡一下寒风。
如果是平常人的话,恐怕就不止衣服变成了冰棍,整个人也不能幸免,但沈晨雪却始终没事,或许是他的缘故,也或许是内心有放不下的东西。
说到他,沈晨雪很是疑惑,自己对他的神奇很是清楚,那天自己答应献祭后,他就帮着治好了自己,而且看起来丝毫没有受过伤的样子。可接着却不知他去了哪里,感觉是进了自己的身体里,但这两天却又丝毫没有感应。
唯一有点奇怪的地方是在荒山里晚上那次。
尽管沈晨雪很是小心,但还是惊动了雪狼,随着雪狼的一声嚎叫,整个狼群开始奔向她所在的位置。
她对狼群仍很是畏惧,第一反应就是拼命逃跑,她可不想自己还没看到那人的代价就饮恨狼群。
跑的过程中,她跌倒了,不顾疼痛也没有犹豫站起身来继续奔跑。
衣服掉了,自己没有停下,仍在奔跑。
可,她的敌人是狼啊!
无论她怎么挣扎,怎么奔跑,渐渐地狼群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她已经感觉到自己身后那离自己最近的雪群身上的热度了,还有那嚎叫声是那么的刺耳,那么的让人感觉到恐惧与无力。
但她仍没放弃,还在奔跑,想要跑出狼群的猎杀,想要跑出这命运的囚牢。
就在她身后那雪狼觉得不好玩没意思,想要给猎物致命一击结束这游戏时,忽地一声低沉而又愤怒的吼叫声从她的身体中传了出来。
“嗷呜~~!”
连她都感到奇怪,奇怪的不仅是这声音为何从自己身体里传了出来,还有奇怪的是那些雪狼听到这声音后不知犯了什么风,掉头就跑,而且这速度比之追自己时快了不止十倍。
之后,沈晨雪呆愣了许久,想要问问是不是他做的,却又不知该叫他什么。
等到她想好说辞,却发现无论自己怎么说,都还只是自己一个人在说,没有一点回应。哪怕一点点都没有。
就这样,沈晨雪又继续上路了,出了荒山,来到了这个村庄,之后就被那位老爷爷看着可怜,给收留了一晚。
经过交谈,沈晨雪知晓这位老爷爷有两子四女,算是个大家庭,而且家境都不错。几个孩子几次三番要接老爷子去大城市过好日子去,却都被老爷子给拒绝了。
按老爷子的话来说,这里有吃有住,还有卫生所,看病什么都挺方便的,干嘛去大城市那里,那里又没有这里的山,没有这里的水。
沈晨雪一开始以为老爷子是对这故乡爱的深沉,后来看到墙壁上挂的各式各样的勋章奖状,才知道老爷子原是河南人,曾经服役于原上海空四军某师部,后来自己的伴侣想要回老家看看再加上林元帅出事了,就申请转到地方工作。
之后老爷子就到了西-安市工作,然后在老伴村里盖了一栋崭新的新房,说是补给老伴的。
然后接下来的事,无论沈晨雪怎么问,老爷子都不说了,沈晨雪开玩笑说:“嘿嘿,看不出来,爷爷还挺倔强嘛。”
老爷子听了后,眼角竟湿润了,说沈晨雪有点像她年轻时,之后就什么都不说了。
尽管老爷子没说,但沈晨雪看见屋里有几双旧的白塑料底布鞋保存的很是小心,一时间想起来自己小时候,那时妈妈穿的也是这样的鞋子。
一时,竟有些想家了。
沈晨雪虽不知道这是七八十年代的鞋子,但也从老爷子这样小心保护,猜出这鞋子肯定对老爷子有很重要的意义。
但第二天就让沈晨雪跌破眼睛,当自己要走时,老爷子竟拿了一双布鞋让自己试试,还说这布鞋是没人穿过的,你没鞋的话可以试试这个。
当然在说这话之前,老爷子已经把能穿在沈晨雪身上的衣服都拿了出来。
沈晨雪看了看,然后选了一件线衣。
老爷子一看,忙说道:“不行!”又硬给她穿上一件新款纯黑色军大衣,说是今年他的儿子给他送来的一件。
至于裤子,实在是没有合适的,而且沈晨雪一口咬定她不冷,有大衣就够了。
这一次,老爷子竟没有再出声反对,不知是否是因为知道年轻人很有活力的原因。
而鞋子,是沈晨雪在试过老爷子的男款鞋,实在太大才换的布鞋。
最后,沈晨雪试过布鞋后,竟惊人的发现,可以穿!
虽然有点小,但还算合适,于是老爷子死活不让沈晨雪脱了下来。
沈晨雪在老爷的目光下走出了院子,而她在心里默默念了“李忠庚”这个名字,这是她在墙上奖状上看来的,这份恩情她永远不会忘。
沈晨雪很感激那位老爷爷,不仅仅是昨天晚上收留了自己,对自己像亲孙女一样爱护,更重要的是他让自己明白了原来这世上还有真情在,还有很多需要自己去爱护的人在,自己并不只是为了复仇而活。
而是为了自己而活!
......
此刻,众人只见那女子站在路边朝着过往车辆摆手,才明白她好像想打车,却始终没车停下。而这一幕刚好被坐在奔驰S65 AMG的男子看到了。
于是乎,这男子就开着车朝着沈晨雪驶去了。
当车离沈晨雪较近时,男子才看清沈晨雪的脸。
当他看清她的面容时,顿时呆了,竟不由自主地说道:“我之前都白活了!”
沈晨雪看见有辆车朝着自己过来,虽然不懂车,但她还是知道这是豪车。
见男子摇下车窗,没等他开口就主动问道:“西-安南站,走吗?”
男子一愣,半响才道:“南留村那个?”
沈晨雪听完后直接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对的,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