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要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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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小羽不惮其烦的过问了案情、又看了证物,很称许太守办的案,许诺说太守一定会有前途的。太守大喜,请安大人入席。
安小羽很随和,用了餐,也笑纳了太守的孝心。
然后安大人的下属来报:“人找到了。”安大人就欠身对太守一声“请了”,道:“本官还有要务办理,少陪了。”
太守一路恭送,将他送出去。回来之后,他的全家都还处在兴奋的阶段。连他一向比较端庄的夫人,都忍不住道:“安大人好相貌啊!听说还未娶妻?”
太守看了看那些含羞掩面的小女儿们一眼,无奈的对夫人道:“没娶妻,也轮不到咱们!”要是这么容易就定亲了,那人家早就有妻房了好吗!
那传鹰仍在这一带界面上流浪。看他是在雪谷里失去了记忆,否则不会像孤魂野鬼一般没有方向,连谋生的手段也没有。
而青巾军也真是被镇国王给困死了,外头失了眼线,不然见到传鹰,就可以把他带回去,免他飘零。
有那么几次,传鹰确乎是从天宝商号的店面前走过。但是天宝商号里的人作人员,大多数只是普通的商业人员而已。就有那么几个,是知道内情、又见过传鹰的,没那么巧在这里。
传鹰从当铺出来之后,根本不知道他走了以后出了人命案。他吃完了拿来的馒头。后来又花完了三个钱买了馒头,有肉的有菜的。肉的比菜的好吃。一会儿又吃完了,这才发觉钱真是不经花、吃东西真费钱啊!
他也奇了怪了:他已经买最便宜的东西了——至少铺子里的人说这馒头是最便宜的了。怎么还是不经吃呢?
他哪里知道:普通百姓基本不靠买外头做好的东西填肚子!买米买面买菜自己做!再省的还挖野菜拣菜皮吃!顿顿下馆子哪儿成呢?
再说天又黑了,越来越冷了。传鹰头一天晚上就是将就过去的。第二个晚上实在不知睡哪。他走到一个老区,房子东倒西歪就像废墟。在一个屋檐下,有个洞不知像窗口还是像狗洞更多。里面探出两个头,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对传鹰死盯着,亮起嗓门叫他。传鹰停下来,朝四处看看。
他一叫,其他洞口后面窥视的眼睛就缩回去了。男人对传鹰道:“叫你!你快过来。不然你把我撕开!”
传鹰想:他能撕开我?他有这么本事?
传鹰就盯着那男人看,也注意到旁边女人有一只眼睛被揍青了。他慢慢的走近男人,还是看不出那男人有什么本事。
那男人看他走近了,也惊愕于他的身材之高大、肌肉之健壮。不过传鹰力气还是很衰弱,脚下虚浮、气色不好。男人就斗胆抓住了传鹰的衣襟。
传鹰觉得很难受。不过那女人嘴巴慢慢的动着,嚼着什么。传鹰被食物吸引了注意力,就没有挣脱那男人。
那男人看传鹰很老实,就放心了,抓着他的衣服问:“你是哪儿来的?”
传鹰想了想:“山。”雪山是他最早的记忆。
男人更放心了,又问:“你要到哪里去?”
传鹰无法作答。男人有数了,道:“你是干啥的?我看你是个小偷吧?”
传鹰很愤怒。他瞄着男人的头,想把男人的头拧下来。
男人被他的目光看得有点慌,怒色更浓道:“你敢这样看我?我把你的脑袋打破!你小心点。”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传鹰,问:“你身上有多少钱?”
女人拼命朝传鹰做眼色,似乎是叫他客气一点。但传鹰实在没钱,就老实道:“没有。”两个字显得硬梆梆的。男人冷怒的瞪着他:“什么意思?一个钱都没有?”传鹰只是摇头。男人对他道:“好啊!你还穿着我侄儿的鞋,啥意思?给我!”
他看中传鹰那双鞋还可以,要那双鞋。传鹰不想再理他了,往后一挣,就从他手里挣出去。男人痛骂,要跳出来追传鹰。女人拉住男人,似乎是劝他积点德。结果又被男人打倒在地。
传鹰怒了,回过头,扳住男人的肩。
要是照他受伤之前,这一搭手,就能把男人按到地里去!但现在肋部疼痛,有力使不出。那男人也是练过的,鼓起双腮,脸色发红,双掌横胸,五爪似钩,掌心发烫,一起朝传鹰推出。拇指如龙头般翘在前面,扎到了可以让人血流如注。
传鹰肩膀一让,脚下有真章,肘部一转,旋即在他的胸上猛击一记。那男人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无数洞口后面,有无数的眼睛闪了闪。没有一个人敢出头。
传鹰打倒了男人,愣了愣,想起他家可能会有吃的,又慢慢往回走——肋部妄动力气牵动伤口,痛到不行。
女人还在窗口那儿,一动都没动,看着传鹰走过来,也好像是吓傻了。传鹰呆了呆,正想着怎么跟她说话呢,有一只狗小步跑了过来。
传鹰一看有门,就拿这只狗果腹好了!不过,狗有尖牙,也凶!现在传鹰的力气稍微恢复了一点点,可惜还不够。他还是没本事举手就打死一只狗,跟玩儿似的……唉,当年的英雄豪力。此情只待成追忆!
那只狗,他打了好久才打死,自己也挂了彩。
女人在窗后看着他打狗的壮举,深为感动。他拖着狗走了,女人悄悄的从洞里溜出来,跟在外面,想着:跟这个男人走,也许会比前面一个男人好一点?
可是她还是太胆怯,没有敢跟得很近。跟了一会儿,跟丢了传鹰。她沿着墙慢慢滑到地上,不出声的哭:她知道她的人生已经没希望了。
传鹰带着伤,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就甩开了。这个举动多消耗了他一些体力,但是那只狗却给了他很多的滋养。安小羽拜访太守时,他吃完了这只狗,觉得自己恢复得更好了。再打一只狗,他肯定不会受那么多的伤了!
他在路上走着走着,想着下顿的伙食在哪儿呢?
他的眼睛往路边溜,想再抓只狗:他发现在人们居住的地方,狗是最常见的动物了!而且不像鸡那样被人保护得那么好。他上次吃的饭,就是狗,这是有原因的。他以后一直吃狗好像也不错。
他眼角溜着墙根直瞟,忽略路上所有人投给他的异样目光。忽然之间,有双很漂亮也很干净的靴子站在了他面前。他抬头,看见雪白的狐毛。
这狐裘价值千金。传鹰想的只是:如果是只真的动物就好了,可以抓来吃吧……他现在知道人是不可以随便抓来吃的了,却哪里知道,这一件衣服,可以抵过几条人命哩!
安小羽拥着狐裘,凝视传鹰,目光闪闪,似乎很同情的问:“怎么,冷吗?”
传鹰逞强:“不neng!”可怜冻得都有鼻音了。
安小羽伸出了手,手里一块肉。传鹰两眼顿时放出光来!
就用一块肉,安小羽把传鹰招走了。传鹰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类似道场的地方,又据说叫作学院。学院里已经有一些“学生”,有的跟他一样面有菜色、有的则是满面红光,但有一点很相似:都闪烁着某种激动、或者说贪婪。
据说在这里可以学到至上的秘法……如果你能把其他同学都打倒的话。传鹰对那些并不在意,只是喜欢吃饱穿暖的感觉。
在安小羽的学院里,的确是可以穿衣吃饭,米面管饱。就是有一点:普通的饭不好吃。只有中餐,是特别配料,不但特别好吃、而且还增灵力!然而份量特别的少。你想多吃的话,就要靠抢!
所以在学院里,每到中午,就是一场恶斗!
一到投食的饭点,那就是一场血雨腥风啊!有些脑子够好的,还合纵联横,发展出了团体战。每天中午开战信号,叫作“午时已到!”
午时是开斩的时间。饭点的团体战,也的确会是出人命的。因为安小羽在学院里不禁止杀人。传鹰也不介意杀人,他觉得这样抢饭吃也挺好的。干脆!
打死的人,安小羽就喂给血杀鼠了。死人的等级越高、死得越惨,血杀鼠就吃得越开心。安小羽的灵力也提升得越快。
他这是像在喂蛊虫一样。蛊虫们忽然争斗、越斗越高明。等到最后一只蛊虫吃下去,那肯定是大补啊!
上次他被思凌打得差点魂飞魄散,之后就得到教训了,不急着去打,先提升自己再说。上次他被打得差点死掉,太子督国也得到教训了,对他比较珍惜使用了。他要的滋补,太子也基本会满足他。
而思凌在夏再道那里,也得到了再生花。可惜还不能使用。她可不想像夏再道那样,整天都要种在泥土里!
思凌试过,是不是可以用烟花诀制造出幻境,让再生花以为已经呆在泥土里了。她就可以带着它到处走了?
结果是,再生花并不排斥烟花幻境,但是也不再生长。
看来烟花诀无法提供再生花成长需要的养料。它还是需要真正的泥土。这可怎么办呢?思凌犯了难。
夏再道与再生花解除契约之后,倒是不怪思凌夺了灵器,而深深感谢思凌将他从泥土里解脱出来。他帮思凌出主意道:“我听说有个奇人,名为敖灵灵,人送外号六合仙女。她手里有一种灵泥,很有滋养之功。如果能做成个花盆来种再生花,也许就不需要再种到地里去了?”
思凌笑问:“咦!有这么好的事,你怎么不去找她?”
夏再道惭愧道:“我发现自己要被种在泥土里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自己已经走不开了,也派了徒弟去找,哪里找得到。不过公子吉人天相、天赋异禀,本事应该比我高超。你应该能找到的。”
李烟原在山谷中等着,看山中灵光变幻,想着思凌应该能得手了。思凌放出烟花信号去,李烟看到,就上了山来。
思凌把再生花给李烟看、把夏再道的话也告诉李烟。李烟道:“听说是‘六合仙女’敖灵灵手里有灵泥,当年饥荒时,在水里滚了滚,那沃水就变得比米汤肉汤更肥,养活了几万人呢!只是她后来不喜见人,有要找她的,都不知所踪,也不知是不是凶多吉少了。夏先生劝你去找,也不知是盼着你失踪、还是盼着你找到。”
他这话是当着夏再道的面儿说的,夏再道脸上有点下不来:“我盼着你们出事干什么?你们养不养花、出不出事,都不关我的事。”
思凌也道:“能不能找到她还不一定呢。说不定根本是没影儿的事。”
夏再道又贱了一句嘴:“我们是找不到,斯公子可能能找到的。听说六合仙女最喜欢年轻英俊潇洒有文化的公子。像斯公子这样的人品,也许六合仙女视为有缘人,不需要公子找她,她自己就来找公子了。”
思凌笑道:“你这也是开玩笑了。她凭什么来找我?难道我树个招牌,说我英俊潇洒,包她满意,请速来找?”
夏再道对思凌道:“其实六合仙女还有个心事,她一直都说自己会有一劫,也不知能不能度过。如果斯公子能放出话去,说能破劫。她想来不找都难啊。”
李烟便道:“看吧,他是巴不得咱们遇上敖灵灵,不知所踪呢。”
夏再道简直怨念了:有这么当面不给脸的人吗?思凌也只好打圆场:“咱们遇不遇得上还不一定呢!那个,夏先生,就此别过。”
完了之后,思凌抱怨李烟:“他是不是害我们,我们也难以决断。你就算当面给他没脸,只会遭他恨,哪里有什么用处?”
李烟道:“我遭他恨不怕呀,知道你会罩着我。”
“你——”思凌一句“你就仗着我宠你”说不出口。其实她也不算宠他。只是自己人,总归要罩着,李烟恃宠而骄,打蛇随棍上,叫她怎么办?
李烟又道:“你在外面要大家风范,有的话不好说。我索性尖刻一点说出来,就算没用,总算叫人知道别拿我们当傻子。”(未完待续。)
安小羽不惮其烦的过问了案情、又看了证物,很称许太守办的案,许诺说太守一定会有前途的。太守大喜,请安大人入席。
安小羽很随和,用了餐,也笑纳了太守的孝心。
然后安大人的下属来报:“人找到了。”安大人就欠身对太守一声“请了”,道:“本官还有要务办理,少陪了。”
太守一路恭送,将他送出去。回来之后,他的全家都还处在兴奋的阶段。连他一向比较端庄的夫人,都忍不住道:“安大人好相貌啊!听说还未娶妻?”
太守看了看那些含羞掩面的小女儿们一眼,无奈的对夫人道:“没娶妻,也轮不到咱们!”要是这么容易就定亲了,那人家早就有妻房了好吗!
那传鹰仍在这一带界面上流浪。看他是在雪谷里失去了记忆,否则不会像孤魂野鬼一般没有方向,连谋生的手段也没有。
而青巾军也真是被镇国王给困死了,外头失了眼线,不然见到传鹰,就可以把他带回去,免他飘零。
有那么几次,传鹰确乎是从天宝商号的店面前走过。但是天宝商号里的人作人员,大多数只是普通的商业人员而已。就有那么几个,是知道内情、又见过传鹰的,没那么巧在这里。
传鹰从当铺出来之后,根本不知道他走了以后出了人命案。他吃完了拿来的馒头。后来又花完了三个钱买了馒头,有肉的有菜的。肉的比菜的好吃。一会儿又吃完了,这才发觉钱真是不经花、吃东西真费钱啊!
他也奇了怪了:他已经买最便宜的东西了——至少铺子里的人说这馒头是最便宜的了。怎么还是不经吃呢?
他哪里知道:普通百姓基本不靠买外头做好的东西填肚子!买米买面买菜自己做!再省的还挖野菜拣菜皮吃!顿顿下馆子哪儿成呢?
再说天又黑了,越来越冷了。传鹰头一天晚上就是将就过去的。第二个晚上实在不知睡哪。他走到一个老区,房子东倒西歪就像废墟。在一个屋檐下,有个洞不知像窗口还是像狗洞更多。里面探出两个头,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对传鹰死盯着,亮起嗓门叫他。传鹰停下来,朝四处看看。
他一叫,其他洞口后面窥视的眼睛就缩回去了。男人对传鹰道:“叫你!你快过来。不然你把我撕开!”
传鹰想:他能撕开我?他有这么本事?
传鹰就盯着那男人看,也注意到旁边女人有一只眼睛被揍青了。他慢慢的走近男人,还是看不出那男人有什么本事。
那男人看他走近了,也惊愕于他的身材之高大、肌肉之健壮。不过传鹰力气还是很衰弱,脚下虚浮、气色不好。男人就斗胆抓住了传鹰的衣襟。
传鹰觉得很难受。不过那女人嘴巴慢慢的动着,嚼着什么。传鹰被食物吸引了注意力,就没有挣脱那男人。
那男人看传鹰很老实,就放心了,抓着他的衣服问:“你是哪儿来的?”
传鹰想了想:“山。”雪山是他最早的记忆。
男人更放心了,又问:“你要到哪里去?”
传鹰无法作答。男人有数了,道:“你是干啥的?我看你是个小偷吧?”
传鹰很愤怒。他瞄着男人的头,想把男人的头拧下来。
男人被他的目光看得有点慌,怒色更浓道:“你敢这样看我?我把你的脑袋打破!你小心点。”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传鹰,问:“你身上有多少钱?”
女人拼命朝传鹰做眼色,似乎是叫他客气一点。但传鹰实在没钱,就老实道:“没有。”两个字显得硬梆梆的。男人冷怒的瞪着他:“什么意思?一个钱都没有?”传鹰只是摇头。男人对他道:“好啊!你还穿着我侄儿的鞋,啥意思?给我!”
他看中传鹰那双鞋还可以,要那双鞋。传鹰不想再理他了,往后一挣,就从他手里挣出去。男人痛骂,要跳出来追传鹰。女人拉住男人,似乎是劝他积点德。结果又被男人打倒在地。
传鹰怒了,回过头,扳住男人的肩。
要是照他受伤之前,这一搭手,就能把男人按到地里去!但现在肋部疼痛,有力使不出。那男人也是练过的,鼓起双腮,脸色发红,双掌横胸,五爪似钩,掌心发烫,一起朝传鹰推出。拇指如龙头般翘在前面,扎到了可以让人血流如注。
传鹰肩膀一让,脚下有真章,肘部一转,旋即在他的胸上猛击一记。那男人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无数洞口后面,有无数的眼睛闪了闪。没有一个人敢出头。
传鹰打倒了男人,愣了愣,想起他家可能会有吃的,又慢慢往回走——肋部妄动力气牵动伤口,痛到不行。
女人还在窗口那儿,一动都没动,看着传鹰走过来,也好像是吓傻了。传鹰呆了呆,正想着怎么跟她说话呢,有一只狗小步跑了过来。
传鹰一看有门,就拿这只狗果腹好了!不过,狗有尖牙,也凶!现在传鹰的力气稍微恢复了一点点,可惜还不够。他还是没本事举手就打死一只狗,跟玩儿似的……唉,当年的英雄豪力。此情只待成追忆!
那只狗,他打了好久才打死,自己也挂了彩。
女人在窗后看着他打狗的壮举,深为感动。他拖着狗走了,女人悄悄的从洞里溜出来,跟在外面,想着:跟这个男人走,也许会比前面一个男人好一点?
可是她还是太胆怯,没有敢跟得很近。跟了一会儿,跟丢了传鹰。她沿着墙慢慢滑到地上,不出声的哭:她知道她的人生已经没希望了。
传鹰带着伤,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就甩开了。这个举动多消耗了他一些体力,但是那只狗却给了他很多的滋养。安小羽拜访太守时,他吃完了这只狗,觉得自己恢复得更好了。再打一只狗,他肯定不会受那么多的伤了!
他在路上走着走着,想着下顿的伙食在哪儿呢?
他的眼睛往路边溜,想再抓只狗:他发现在人们居住的地方,狗是最常见的动物了!而且不像鸡那样被人保护得那么好。他上次吃的饭,就是狗,这是有原因的。他以后一直吃狗好像也不错。
他眼角溜着墙根直瞟,忽略路上所有人投给他的异样目光。忽然之间,有双很漂亮也很干净的靴子站在了他面前。他抬头,看见雪白的狐毛。
这狐裘价值千金。传鹰想的只是:如果是只真的动物就好了,可以抓来吃吧……他现在知道人是不可以随便抓来吃的了,却哪里知道,这一件衣服,可以抵过几条人命哩!
安小羽拥着狐裘,凝视传鹰,目光闪闪,似乎很同情的问:“怎么,冷吗?”
传鹰逞强:“不neng!”可怜冻得都有鼻音了。
安小羽伸出了手,手里一块肉。传鹰两眼顿时放出光来!
就用一块肉,安小羽把传鹰招走了。传鹰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类似道场的地方,又据说叫作学院。学院里已经有一些“学生”,有的跟他一样面有菜色、有的则是满面红光,但有一点很相似:都闪烁着某种激动、或者说贪婪。
据说在这里可以学到至上的秘法……如果你能把其他同学都打倒的话。传鹰对那些并不在意,只是喜欢吃饱穿暖的感觉。
在安小羽的学院里,的确是可以穿衣吃饭,米面管饱。就是有一点:普通的饭不好吃。只有中餐,是特别配料,不但特别好吃、而且还增灵力!然而份量特别的少。你想多吃的话,就要靠抢!
所以在学院里,每到中午,就是一场恶斗!
一到投食的饭点,那就是一场血雨腥风啊!有些脑子够好的,还合纵联横,发展出了团体战。每天中午开战信号,叫作“午时已到!”
午时是开斩的时间。饭点的团体战,也的确会是出人命的。因为安小羽在学院里不禁止杀人。传鹰也不介意杀人,他觉得这样抢饭吃也挺好的。干脆!
打死的人,安小羽就喂给血杀鼠了。死人的等级越高、死得越惨,血杀鼠就吃得越开心。安小羽的灵力也提升得越快。
他这是像在喂蛊虫一样。蛊虫们忽然争斗、越斗越高明。等到最后一只蛊虫吃下去,那肯定是大补啊!
上次他被思凌打得差点魂飞魄散,之后就得到教训了,不急着去打,先提升自己再说。上次他被打得差点死掉,太子督国也得到教训了,对他比较珍惜使用了。他要的滋补,太子也基本会满足他。
而思凌在夏再道那里,也得到了再生花。可惜还不能使用。她可不想像夏再道那样,整天都要种在泥土里!
思凌试过,是不是可以用烟花诀制造出幻境,让再生花以为已经呆在泥土里了。她就可以带着它到处走了?
结果是,再生花并不排斥烟花幻境,但是也不再生长。
看来烟花诀无法提供再生花成长需要的养料。它还是需要真正的泥土。这可怎么办呢?思凌犯了难。
夏再道与再生花解除契约之后,倒是不怪思凌夺了灵器,而深深感谢思凌将他从泥土里解脱出来。他帮思凌出主意道:“我听说有个奇人,名为敖灵灵,人送外号六合仙女。她手里有一种灵泥,很有滋养之功。如果能做成个花盆来种再生花,也许就不需要再种到地里去了?”
思凌笑问:“咦!有这么好的事,你怎么不去找她?”
夏再道惭愧道:“我发现自己要被种在泥土里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自己已经走不开了,也派了徒弟去找,哪里找得到。不过公子吉人天相、天赋异禀,本事应该比我高超。你应该能找到的。”
李烟原在山谷中等着,看山中灵光变幻,想着思凌应该能得手了。思凌放出烟花信号去,李烟看到,就上了山来。
思凌把再生花给李烟看、把夏再道的话也告诉李烟。李烟道:“听说是‘六合仙女’敖灵灵手里有灵泥,当年饥荒时,在水里滚了滚,那沃水就变得比米汤肉汤更肥,养活了几万人呢!只是她后来不喜见人,有要找她的,都不知所踪,也不知是不是凶多吉少了。夏先生劝你去找,也不知是盼着你失踪、还是盼着你找到。”
他这话是当着夏再道的面儿说的,夏再道脸上有点下不来:“我盼着你们出事干什么?你们养不养花、出不出事,都不关我的事。”
思凌也道:“能不能找到她还不一定呢。说不定根本是没影儿的事。”
夏再道又贱了一句嘴:“我们是找不到,斯公子可能能找到的。听说六合仙女最喜欢年轻英俊潇洒有文化的公子。像斯公子这样的人品,也许六合仙女视为有缘人,不需要公子找她,她自己就来找公子了。”
思凌笑道:“你这也是开玩笑了。她凭什么来找我?难道我树个招牌,说我英俊潇洒,包她满意,请速来找?”
夏再道对思凌道:“其实六合仙女还有个心事,她一直都说自己会有一劫,也不知能不能度过。如果斯公子能放出话去,说能破劫。她想来不找都难啊。”
李烟便道:“看吧,他是巴不得咱们遇上敖灵灵,不知所踪呢。”
夏再道简直怨念了:有这么当面不给脸的人吗?思凌也只好打圆场:“咱们遇不遇得上还不一定呢!那个,夏先生,就此别过。”
完了之后,思凌抱怨李烟:“他是不是害我们,我们也难以决断。你就算当面给他没脸,只会遭他恨,哪里有什么用处?”
李烟道:“我遭他恨不怕呀,知道你会罩着我。”
“你——”思凌一句“你就仗着我宠你”说不出口。其实她也不算宠他。只是自己人,总归要罩着,李烟恃宠而骄,打蛇随棍上,叫她怎么办?
李烟又道:“你在外面要大家风范,有的话不好说。我索性尖刻一点说出来,就算没用,总算叫人知道别拿我们当傻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