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出奇制胜【2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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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墨左右开弓,“一夫当关”和“刀枪箭戟”即将完成。
马仲双手持握鼓槌,敲击节奏越来越快,乐声高低起伏,鼓声清晰且音节分明。
胖子教谕脸上露出欣慰之色,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掌握阴阳五行鼓的用法,马仲堪为我琴道分院的楷模。”
此鼓不同于普通的鼓,最重要的区别便是鼓皮上的那些刻痕,不同区域代表不同的音节,少有不慎就会出现错音,导致整个曲子废掉。
由于刻痕极为轻微,加上鼓面纵放于前,就算是操鼓者也未必能看的清楚,马仲能够记住每一个发音区域,实属难得。
四方脸教谕笑着说:“此战必胜。”
另一边的观众席上,古孟低声说:“马仲用的是古曲《吴子励士》。”
贺昶点点头,说:“看来他是想要召唤大魏武卒,就是不知道他会组什么队形。”
大魏武卒,乃是战国初期魏国大将吴起所创,选拔身强体壮、意志坚定的青壮年进行训练,身披三层重甲,手持长戈、盾牌,腰悬青铜剑,背负硬弓以及五十支箭,携带三日口粮,半天能走一百里路程。
吴起率领这支铁军南征北战,大小仗共计七十二场,全胜六十四场,剩下的八场是为平手。
最突出的一场胜利当属阴晋之战,五万大魏武卒击败了十倍于已的秦军,是华夏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
秦墨率先写完“一夫当关”,八名古代持矛士兵将他和书案围在中间,担任防御任务。
而后,他的右手完成“刀枪箭戟”,幻化出关羽、张飞、黄忠和吕布的组合。
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他把“剑”换成了“箭”,原来是以战力更高的黄忠替代刘大耳。
在一片赞扬声中,作为这句连字的创造者,古孟脸上有光。
贺昶竖起大拇指,说:“古博士大才,只改了一个字,便将前人所创的连字成倍提升,本学正佩服之至。”
秦墨只有书道童生文位而已,并无创造连字的能力,所以只能是出自古孟之手。
古孟谦虚道:“学正大人谬赞了,微末之道而已。”
贺昶突然眉毛一挑,说:“子翊为什么没有停下来,他还在写字,这不符合常理啊!”
古孟很有深意的说:“是【笔断意连】,他可以在连字之后再写一个单字。”
贺昶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的说:“子翊竟然掌握了【笔断意连】的技能,加上原本的【一心二用】,相当于两个童生的实力。”
古孟笑而不语,心道你离开的这段时间,秦墨不光掌握了这一项新技能,还有【头角狰狞】和【落笔有声】呢。
不说是因为这里人多嘴杂,保密还是很有必要的。
秦墨完成“枪”字的一半时,马仲敲响第十四个音节,书案前方出现强烈的文力波动,快速形成十四名身穿重甲的大魏武卒。
三层重甲分别是最外面的青铜硬甲,以胸甲、肩甲为主要组成部分,由青铜浇铸而成,厚度达到近一寸;
第二层是青铜叶甲,覆盖武卒的躯干和四肢,以及一尺半长的裙甲;
最后是褐色的软皮甲,保证贴身穿戴的舒适性。
他们右手持尺长的青铜重戈,既可劈砍、横扫,也能进行突刺,是为利器。
左手为厚重的木盾,上面刻有造型狰狞的猛兽,腰悬两尺短剑,背着硬弓和箭囊,可谓全副武装。
只是赛场上这么近的距离,难以完成弓箭和近战武器的转换,除非是组成阵型,才能将这两种武器完美的结合起来。
十四名大魏武卒迅速组成鱼鳞阵,前方三排士兵持近战武器,第四排五人放下戈盾,摘下硬弓握在手中。
鱼鳞阵乍一看有点儿像矢形阵,也就是三角阵,但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不同之处。
鱼鳞阵是以一层压住一层的方式结阵,第一排两人人,第二排三人,第三排四人,第四排五人,由于排与排之间士兵并不在一条线上,优点是快速推进的时候能更有效的保持阵型,不会形成相互推挤的混乱局面。
秦墨一边继续写“枪”字,一边微微抬起左手里的三毫乾坤笔。
八名负责防守的士兵排成一个横排,站在书案前方,用来对抗敌方放出的羽箭。
与此同时,他完成“枪”字的书写,字迹化为白马银枪的蜀汉大将赵子龙。
赵云和关、张、黄三人同属五虎大将,如果再来一个马超,五个人就聚齐了。
如果是放在三国时期,四人加上吕布的组合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吕布并不属于蜀汉阵营,但是在千百年后的今天,这种组合早已被人习以为常,并无怪异之处。
战力最强的吕布居中,左边是关、张组合,右边是赵、黄二将,五人同时催马前行,朝着鱼鳞阵进发。
马仲再次加快敲击战鼓的节奏,前三排九名大魏武卒同时将长戈平端,齐声高喊:“杀!”
骑兵是步兵的天敌,但步兵战阵又是克制启禀的最好选择,加上场地距离有限,骑兵难以发挥正常的速度优势,所以双方算得上势均力敌。
嗖嗖!
大魏武卒率先发起攻击,五支羽箭直指五名猛将。
关、张、赵、吕四人分别挥动兵器将羽箭击落,黄忠侧身躲避,用刚刚腾出来的右手一抄,将羽箭握在手中,而后左手拿出大黄弓,右手搭箭,将其原封不动的送还给对方。
当!
羽箭击中前方一名武卒的腹部,被弹开。
秦墨微微皱眉,黄忠并未选择盔甲最为厚实的地方作为攻击目标,但还是未能奏效,由此证明大魏武卒在防御方面有多么优秀。
马仲面露得意之色,命令战阵一边向前推进,一边继续放箭。
因为距离有限,黄忠只有一次放箭的机会,他不得不放下大黄弓,抄起挂在马鞍上的长柄大刀。
对方五名武卒放出第二轮箭,其中三支被关张赵打落,剩下两支是本着秦墨来的,被负责防守的士兵击落。
“卑鄙!”古孟皱眉骂道,说:“自己提出不许攻击对手本人,可他还是对着子翊放冷箭。”
贺昶耸耸肩,有些无奈的说:“他可以厚着脸皮说这是试探性攻击,毕竟子翊这边有八个人负责防守,如果连两支箭都挡不住,实在是解释不通。”
双方展开激烈大战,五名武卒放下弓箭,加入到近战中。
五对十四,势均力敌。
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各有损伤,到最后一名大魏武卒被砍倒的时候,秦墨这边也只剩下老将黄忠一人,而且身形虚幻,显然是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了。
黄忠用最快的速度弯弓搭箭,朝着马仲而去。
严格说来这也是犯规行为,但是裁判并未出声阻止,因为马仲犯规时他没有表态,秦墨以相同的方式进行报复,是为有情可原。
马仲不慌不忙,两只鼓槌同时砸在鼓皮上,面前凭空出现一面虚幻的盾牌,将羽箭挡住。
主裁判朗声道:“你二人需注意,不允许再攻击对方本人,否则按照违犯君子协定论处。”
秦墨点头示意,马仲不理不睬,只顾着抓紧时间改变曲调。
这次他用的是《王师出征》,同样是战国古曲,描述大秦变法之后新军出征的壮烈场景,以最精锐的铁鹰锐士为蓝本。
为了报当年的阴晋一战之耻,大秦励精图治,组建新军二十万,大将司马错从中挑选精锐之士一千六百人,组成铁鹰锐士,上马可与赵国的胡刀骑士相抗衡,下马能跟大魏武卒肉搏而不落下风,是为精锐中的精锐。
这一千六百人之中,有一千人配给白起,成为他百战百胜的保障,成就杀神之名。
秦墨持紫电凝霜笔重新写字,这次写的还是个“枪”字。
由于写法不同,所以算不得重复内容。
只有一个字,而且是用行书写法,加上紫电凝霜笔的增幅,他在两息之间完成,字迹化作手持霸王枪胯下乌骓马的霸王项羽。
他没有停下来,而是运用【笔断意连】再写一个变体的“枪”字。
从古到今“枪”字的终极写法不计其数,多数是以幻化战神项羽为主,最出名的乃是唐朝书圣张旭和怀素的写法。
他现在用的便是怀素写法,片刻之后出现第二位霸王。
两位霸王除了长相不同之外,衣甲和兵器的样式也有些许区别,这是因为不同书者对历史人物形象的差别造成。
“反对!”
琴道分院这边,方脸教谕高声喊道:“秦墨违反君子协定,连续两次写同一个字!”
胖子教谕补充说:“是三次,刚才他已经写过一次了!加上‘刀枪箭戟’中的‘枪’字,已经是第四次出现。”
主裁判不假思索的说:“反对无效!连字不同于单字,所以不存在四次之说,虽然‘枪’字出现三次,但每次的写法不同,跟君子协定并无冲突。”
胖子不服,正欲高声理论,方脸将他一把拉住,说:“别冲动,公然挑衅裁判不是明智之举。”
胖子这才坐回到原位,但脸上仍是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马仲一头冷汗,虽然他加快敲击节奏,但尚未达到幻化大秦锐士的要求,而两名衣甲鲜亮的霸王已然冲杀过来。(未完待续。)
秦墨左右开弓,“一夫当关”和“刀枪箭戟”即将完成。
马仲双手持握鼓槌,敲击节奏越来越快,乐声高低起伏,鼓声清晰且音节分明。
胖子教谕脸上露出欣慰之色,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掌握阴阳五行鼓的用法,马仲堪为我琴道分院的楷模。”
此鼓不同于普通的鼓,最重要的区别便是鼓皮上的那些刻痕,不同区域代表不同的音节,少有不慎就会出现错音,导致整个曲子废掉。
由于刻痕极为轻微,加上鼓面纵放于前,就算是操鼓者也未必能看的清楚,马仲能够记住每一个发音区域,实属难得。
四方脸教谕笑着说:“此战必胜。”
另一边的观众席上,古孟低声说:“马仲用的是古曲《吴子励士》。”
贺昶点点头,说:“看来他是想要召唤大魏武卒,就是不知道他会组什么队形。”
大魏武卒,乃是战国初期魏国大将吴起所创,选拔身强体壮、意志坚定的青壮年进行训练,身披三层重甲,手持长戈、盾牌,腰悬青铜剑,背负硬弓以及五十支箭,携带三日口粮,半天能走一百里路程。
吴起率领这支铁军南征北战,大小仗共计七十二场,全胜六十四场,剩下的八场是为平手。
最突出的一场胜利当属阴晋之战,五万大魏武卒击败了十倍于已的秦军,是华夏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
秦墨率先写完“一夫当关”,八名古代持矛士兵将他和书案围在中间,担任防御任务。
而后,他的右手完成“刀枪箭戟”,幻化出关羽、张飞、黄忠和吕布的组合。
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他把“剑”换成了“箭”,原来是以战力更高的黄忠替代刘大耳。
在一片赞扬声中,作为这句连字的创造者,古孟脸上有光。
贺昶竖起大拇指,说:“古博士大才,只改了一个字,便将前人所创的连字成倍提升,本学正佩服之至。”
秦墨只有书道童生文位而已,并无创造连字的能力,所以只能是出自古孟之手。
古孟谦虚道:“学正大人谬赞了,微末之道而已。”
贺昶突然眉毛一挑,说:“子翊为什么没有停下来,他还在写字,这不符合常理啊!”
古孟很有深意的说:“是【笔断意连】,他可以在连字之后再写一个单字。”
贺昶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的说:“子翊竟然掌握了【笔断意连】的技能,加上原本的【一心二用】,相当于两个童生的实力。”
古孟笑而不语,心道你离开的这段时间,秦墨不光掌握了这一项新技能,还有【头角狰狞】和【落笔有声】呢。
不说是因为这里人多嘴杂,保密还是很有必要的。
秦墨完成“枪”字的一半时,马仲敲响第十四个音节,书案前方出现强烈的文力波动,快速形成十四名身穿重甲的大魏武卒。
三层重甲分别是最外面的青铜硬甲,以胸甲、肩甲为主要组成部分,由青铜浇铸而成,厚度达到近一寸;
第二层是青铜叶甲,覆盖武卒的躯干和四肢,以及一尺半长的裙甲;
最后是褐色的软皮甲,保证贴身穿戴的舒适性。
他们右手持尺长的青铜重戈,既可劈砍、横扫,也能进行突刺,是为利器。
左手为厚重的木盾,上面刻有造型狰狞的猛兽,腰悬两尺短剑,背着硬弓和箭囊,可谓全副武装。
只是赛场上这么近的距离,难以完成弓箭和近战武器的转换,除非是组成阵型,才能将这两种武器完美的结合起来。
十四名大魏武卒迅速组成鱼鳞阵,前方三排士兵持近战武器,第四排五人放下戈盾,摘下硬弓握在手中。
鱼鳞阵乍一看有点儿像矢形阵,也就是三角阵,但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不同之处。
鱼鳞阵是以一层压住一层的方式结阵,第一排两人人,第二排三人,第三排四人,第四排五人,由于排与排之间士兵并不在一条线上,优点是快速推进的时候能更有效的保持阵型,不会形成相互推挤的混乱局面。
秦墨一边继续写“枪”字,一边微微抬起左手里的三毫乾坤笔。
八名负责防守的士兵排成一个横排,站在书案前方,用来对抗敌方放出的羽箭。
与此同时,他完成“枪”字的书写,字迹化为白马银枪的蜀汉大将赵子龙。
赵云和关、张、黄三人同属五虎大将,如果再来一个马超,五个人就聚齐了。
如果是放在三国时期,四人加上吕布的组合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吕布并不属于蜀汉阵营,但是在千百年后的今天,这种组合早已被人习以为常,并无怪异之处。
战力最强的吕布居中,左边是关、张组合,右边是赵、黄二将,五人同时催马前行,朝着鱼鳞阵进发。
马仲再次加快敲击战鼓的节奏,前三排九名大魏武卒同时将长戈平端,齐声高喊:“杀!”
骑兵是步兵的天敌,但步兵战阵又是克制启禀的最好选择,加上场地距离有限,骑兵难以发挥正常的速度优势,所以双方算得上势均力敌。
嗖嗖!
大魏武卒率先发起攻击,五支羽箭直指五名猛将。
关、张、赵、吕四人分别挥动兵器将羽箭击落,黄忠侧身躲避,用刚刚腾出来的右手一抄,将羽箭握在手中,而后左手拿出大黄弓,右手搭箭,将其原封不动的送还给对方。
当!
羽箭击中前方一名武卒的腹部,被弹开。
秦墨微微皱眉,黄忠并未选择盔甲最为厚实的地方作为攻击目标,但还是未能奏效,由此证明大魏武卒在防御方面有多么优秀。
马仲面露得意之色,命令战阵一边向前推进,一边继续放箭。
因为距离有限,黄忠只有一次放箭的机会,他不得不放下大黄弓,抄起挂在马鞍上的长柄大刀。
对方五名武卒放出第二轮箭,其中三支被关张赵打落,剩下两支是本着秦墨来的,被负责防守的士兵击落。
“卑鄙!”古孟皱眉骂道,说:“自己提出不许攻击对手本人,可他还是对着子翊放冷箭。”
贺昶耸耸肩,有些无奈的说:“他可以厚着脸皮说这是试探性攻击,毕竟子翊这边有八个人负责防守,如果连两支箭都挡不住,实在是解释不通。”
双方展开激烈大战,五名武卒放下弓箭,加入到近战中。
五对十四,势均力敌。
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各有损伤,到最后一名大魏武卒被砍倒的时候,秦墨这边也只剩下老将黄忠一人,而且身形虚幻,显然是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了。
黄忠用最快的速度弯弓搭箭,朝着马仲而去。
严格说来这也是犯规行为,但是裁判并未出声阻止,因为马仲犯规时他没有表态,秦墨以相同的方式进行报复,是为有情可原。
马仲不慌不忙,两只鼓槌同时砸在鼓皮上,面前凭空出现一面虚幻的盾牌,将羽箭挡住。
主裁判朗声道:“你二人需注意,不允许再攻击对方本人,否则按照违犯君子协定论处。”
秦墨点头示意,马仲不理不睬,只顾着抓紧时间改变曲调。
这次他用的是《王师出征》,同样是战国古曲,描述大秦变法之后新军出征的壮烈场景,以最精锐的铁鹰锐士为蓝本。
为了报当年的阴晋一战之耻,大秦励精图治,组建新军二十万,大将司马错从中挑选精锐之士一千六百人,组成铁鹰锐士,上马可与赵国的胡刀骑士相抗衡,下马能跟大魏武卒肉搏而不落下风,是为精锐中的精锐。
这一千六百人之中,有一千人配给白起,成为他百战百胜的保障,成就杀神之名。
秦墨持紫电凝霜笔重新写字,这次写的还是个“枪”字。
由于写法不同,所以算不得重复内容。
只有一个字,而且是用行书写法,加上紫电凝霜笔的增幅,他在两息之间完成,字迹化作手持霸王枪胯下乌骓马的霸王项羽。
他没有停下来,而是运用【笔断意连】再写一个变体的“枪”字。
从古到今“枪”字的终极写法不计其数,多数是以幻化战神项羽为主,最出名的乃是唐朝书圣张旭和怀素的写法。
他现在用的便是怀素写法,片刻之后出现第二位霸王。
两位霸王除了长相不同之外,衣甲和兵器的样式也有些许区别,这是因为不同书者对历史人物形象的差别造成。
“反对!”
琴道分院这边,方脸教谕高声喊道:“秦墨违反君子协定,连续两次写同一个字!”
胖子教谕补充说:“是三次,刚才他已经写过一次了!加上‘刀枪箭戟’中的‘枪’字,已经是第四次出现。”
主裁判不假思索的说:“反对无效!连字不同于单字,所以不存在四次之说,虽然‘枪’字出现三次,但每次的写法不同,跟君子协定并无冲突。”
胖子不服,正欲高声理论,方脸将他一把拉住,说:“别冲动,公然挑衅裁判不是明智之举。”
胖子这才坐回到原位,但脸上仍是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马仲一头冷汗,虽然他加快敲击节奏,但尚未达到幻化大秦锐士的要求,而两名衣甲鲜亮的霸王已然冲杀过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