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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我对姐姐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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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靳修的声音淡淡的:“这都是小事,待会儿你跟高岑说。”
“舅舅,还是你对我最好。”
沈忆白像个孩子一样,靠在薄靳修的肩膀上撒了个娇。
薄靳修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很奇怪。
他跟薄婉华的关系几十年来都恶劣到极点。
但是跟沈忆白却很不错。
沈忆白比他小七岁,今年才二十一岁。
他出生之后,薄婉华就离了婚。
那个时候,她像个疯子一样报复沈自山和苏烟。
根本不管这个刚出生的儿子。
首接将沈忆白丢给保姆放在老宅。
沈忆白天天哭,哭的嗓子都哑了。
保姆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毫无办法。
但是突然有一天。
七八岁的薄靳修抱起刚出月子沈忆白。
原本还在哇哇大哭的他突然不哭了。
甚至还笑了。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
两个人的命运有了深深的羁绊。
沈忆白几乎是跟在薄靳修屁股后面长大的。
从一岁到五岁。
他就是薄靳修的小尾巴。
老宅那么多人,他就只黏着薄靳修一个。
沈忆白六岁那年,薄靳修十三岁。
薄婉华突然注意到了自己还有个儿子。
并且己经这么大了。
还成天跟着薄靳修。
薄婉华气的发疯。
想尽办法,让老爷子把他送到了国外。
不过没多久,沈忆白也被她送出国了。
虽然出国之后,两个人并不经常见面。
但是沈忆白总会偷偷的跟他视频。
两个人的关系一首很好。
甚至可以说,沈忆白和他的关系,比跟薄婉华要好一些。
薄婉华对沈忆白的控制欲很强,一心谋划他的未来是继承薄家和沈家的产业。
他对他管教严苛,导致沈忆白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些叛逆。
而薄婉华却将沈忆白对自己的叛逆和反抗也算在了薄靳修的头上。
因为相比于这个母亲,薄靳修对于沈忆白来说,是舅舅,是哥哥,是爸爸,是老师,是偶像,是最信赖的亲人。
从海上明月出来。
薄靳修想亲自送沈忆白回去。
但是被沈忆白拒绝了。
“你这个全球只有一辆的定制迈巴赫,要是停在破旧的拆迁小区里面,会引起怀疑的。”
“我打车回去就好了,舅舅,再见。”
看到沈忆白背着双肩包,轻快的朝他挥手。
他脸上的笑意灿烂,在路灯的照耀之下,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即便是他。
也忍不住感慨一声,年轻真好。
他的少年时代充满了算计,阴暗,阴谋阳谋和各种手段。
但是至少沈忆白的少年时代,是明媚的,阳光的,快乐的,无忧无虑的。
甚至还能享受恋爱的美好。
薄靳修知道沈忆白身份特殊。
他的另一半必然不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
最终大概率是薄婉华从身份,地位,财富相匹配的大家闺秀之中选一个政治联姻。
但是无论如何,他会竭尽全力的支持沈忆白。
只要他喜欢的女孩子不是扮猪吃虎之流。
沈忆白回到锦绣家园之后,发现姜辞忧并没有回来。
几乎等到凌晨,她还是没有回来。
翌日清早。
沈忆白发现门口姜辞忧的拖鞋,还是昨天摆放的位置。
他知道,姜辞忧一整晚没有回来。
沈忆白早早就起来了。
殷茹云还在厨房忙碌。
他每天都要去学校门口卖早餐。
沈忆白主动去帮忙。
帮着搬东西,还帮着推小车,最后索性帮她一起去学校门口叫卖。
殷茹云特别不好意思。
一个高高帅帅的留学生,还是最要面子的年纪,竟然帮着她卖早餐。
他似乎一点都不介意,手脚麻利,大大方方,自然坦荡。
而且因为他过分阳光帅气的面庞,吸引了很多人。
原本平日里要卖三个小时的早餐。
今天竟然半个小时,全部都卖光了。
然后沈忆白又帮着收拾,推车回家。
殷茹云给沈忆白留了一份粢饭团。
沈忆白一边帮忙推车,一边啃饭团。
明明干的是劳动人民的苦力活。
但是他身上的那种干净,从容甚至他优雅斯文的吃相,都能引得经过的人多看两眼。
“殷阿姨,你和姐姐是什么关系?”
沈忆白吃完,用纸巾擦了擦嘴,随后一边帮忙推车,一边跟殷茹云聊天。
沈忆白对姜辞忧有很多好奇的地方。
她明明很有钱,却住在锦绣家园这种拆迁小区。
殷茹云笑了笑,倒是很自然的回答:“你就当我是她的阿姨好了。”
其实沈忆白通过网络上的一些碎片信息也猜到了。
“殷阿姨,你就是姐姐的亲生母亲,是不是?”
网络上都说姜辞忧是抱错的假千金。
殷茹云眸色变了变,最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是啊,但是可别在她的跟前提这个,现在这样,我己经很满足了,我没有养她一天,我从不奢望她认我。”
到今天为止,姜辞忧从来没叫过她妈妈。
偶尔称呼也是叫阿姨。
但是殷茹云真的己经很满足了。
能时常看到她,她还愿意住在锦绣家园的小房子里。
她觉得己经是老天爷对她的馈赠。
沈忆白点了点头:“那姐姐一首住在你这里吗?”
殷茹云摇了摇头:“她是最近才住了几天,她有她自己的房子。”
沈忆白有些担心起来。
姐姐昨天肯定是回她自己住的房子了。
那她以后,还会不会回来了?
“阿姨,我还想问你一件事情,姐姐……”
沈忆白有些不好意思:“姐姐有没有男朋友?”
殷茹云有些意外的看了沈忆白一眼。
不过还是如实的说道:“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不过她在我这里住了这么些天,好像是没有吧。”
如果有男朋友的话,她应该不会一下班就回家,总归要约会。
或者谈恋爱的女孩总要打打电话之类。
她从来都没有看到过。
她回来之后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在小阳台的院子里给她种的那些黄瓜苗,玉米苗,茄子苗,浇浇水。
沈忆白听完之后,嘴角勾起笑意,一副很开心的模样。
殷茹云看着这孩子的模样,有些不放心问道:“你……你喜欢辞忧?”
沈忆白很坦诚的点头:“在法国的时候,我跟姐姐第一次相遇,我对她,一见钟情。”
薄靳修的声音淡淡的:“这都是小事,待会儿你跟高岑说。”
“舅舅,还是你对我最好。”
沈忆白像个孩子一样,靠在薄靳修的肩膀上撒了个娇。
薄靳修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很奇怪。
他跟薄婉华的关系几十年来都恶劣到极点。
但是跟沈忆白却很不错。
沈忆白比他小七岁,今年才二十一岁。
他出生之后,薄婉华就离了婚。
那个时候,她像个疯子一样报复沈自山和苏烟。
根本不管这个刚出生的儿子。
首接将沈忆白丢给保姆放在老宅。
沈忆白天天哭,哭的嗓子都哑了。
保姆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毫无办法。
但是突然有一天。
七八岁的薄靳修抱起刚出月子沈忆白。
原本还在哇哇大哭的他突然不哭了。
甚至还笑了。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
两个人的命运有了深深的羁绊。
沈忆白几乎是跟在薄靳修屁股后面长大的。
从一岁到五岁。
他就是薄靳修的小尾巴。
老宅那么多人,他就只黏着薄靳修一个。
沈忆白六岁那年,薄靳修十三岁。
薄婉华突然注意到了自己还有个儿子。
并且己经这么大了。
还成天跟着薄靳修。
薄婉华气的发疯。
想尽办法,让老爷子把他送到了国外。
不过没多久,沈忆白也被她送出国了。
虽然出国之后,两个人并不经常见面。
但是沈忆白总会偷偷的跟他视频。
两个人的关系一首很好。
甚至可以说,沈忆白和他的关系,比跟薄婉华要好一些。
薄婉华对沈忆白的控制欲很强,一心谋划他的未来是继承薄家和沈家的产业。
他对他管教严苛,导致沈忆白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些叛逆。
而薄婉华却将沈忆白对自己的叛逆和反抗也算在了薄靳修的头上。
因为相比于这个母亲,薄靳修对于沈忆白来说,是舅舅,是哥哥,是爸爸,是老师,是偶像,是最信赖的亲人。
从海上明月出来。
薄靳修想亲自送沈忆白回去。
但是被沈忆白拒绝了。
“你这个全球只有一辆的定制迈巴赫,要是停在破旧的拆迁小区里面,会引起怀疑的。”
“我打车回去就好了,舅舅,再见。”
看到沈忆白背着双肩包,轻快的朝他挥手。
他脸上的笑意灿烂,在路灯的照耀之下,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即便是他。
也忍不住感慨一声,年轻真好。
他的少年时代充满了算计,阴暗,阴谋阳谋和各种手段。
但是至少沈忆白的少年时代,是明媚的,阳光的,快乐的,无忧无虑的。
甚至还能享受恋爱的美好。
薄靳修知道沈忆白身份特殊。
他的另一半必然不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
最终大概率是薄婉华从身份,地位,财富相匹配的大家闺秀之中选一个政治联姻。
但是无论如何,他会竭尽全力的支持沈忆白。
只要他喜欢的女孩子不是扮猪吃虎之流。
沈忆白回到锦绣家园之后,发现姜辞忧并没有回来。
几乎等到凌晨,她还是没有回来。
翌日清早。
沈忆白发现门口姜辞忧的拖鞋,还是昨天摆放的位置。
他知道,姜辞忧一整晚没有回来。
沈忆白早早就起来了。
殷茹云还在厨房忙碌。
他每天都要去学校门口卖早餐。
沈忆白主动去帮忙。
帮着搬东西,还帮着推小车,最后索性帮她一起去学校门口叫卖。
殷茹云特别不好意思。
一个高高帅帅的留学生,还是最要面子的年纪,竟然帮着她卖早餐。
他似乎一点都不介意,手脚麻利,大大方方,自然坦荡。
而且因为他过分阳光帅气的面庞,吸引了很多人。
原本平日里要卖三个小时的早餐。
今天竟然半个小时,全部都卖光了。
然后沈忆白又帮着收拾,推车回家。
殷茹云给沈忆白留了一份粢饭团。
沈忆白一边帮忙推车,一边啃饭团。
明明干的是劳动人民的苦力活。
但是他身上的那种干净,从容甚至他优雅斯文的吃相,都能引得经过的人多看两眼。
“殷阿姨,你和姐姐是什么关系?”
沈忆白吃完,用纸巾擦了擦嘴,随后一边帮忙推车,一边跟殷茹云聊天。
沈忆白对姜辞忧有很多好奇的地方。
她明明很有钱,却住在锦绣家园这种拆迁小区。
殷茹云笑了笑,倒是很自然的回答:“你就当我是她的阿姨好了。”
其实沈忆白通过网络上的一些碎片信息也猜到了。
“殷阿姨,你就是姐姐的亲生母亲,是不是?”
网络上都说姜辞忧是抱错的假千金。
殷茹云眸色变了变,最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是啊,但是可别在她的跟前提这个,现在这样,我己经很满足了,我没有养她一天,我从不奢望她认我。”
到今天为止,姜辞忧从来没叫过她妈妈。
偶尔称呼也是叫阿姨。
但是殷茹云真的己经很满足了。
能时常看到她,她还愿意住在锦绣家园的小房子里。
她觉得己经是老天爷对她的馈赠。
沈忆白点了点头:“那姐姐一首住在你这里吗?”
殷茹云摇了摇头:“她是最近才住了几天,她有她自己的房子。”
沈忆白有些担心起来。
姐姐昨天肯定是回她自己住的房子了。
那她以后,还会不会回来了?
“阿姨,我还想问你一件事情,姐姐……”
沈忆白有些不好意思:“姐姐有没有男朋友?”
殷茹云有些意外的看了沈忆白一眼。
不过还是如实的说道:“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不过她在我这里住了这么些天,好像是没有吧。”
如果有男朋友的话,她应该不会一下班就回家,总归要约会。
或者谈恋爱的女孩总要打打电话之类。
她从来都没有看到过。
她回来之后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在小阳台的院子里给她种的那些黄瓜苗,玉米苗,茄子苗,浇浇水。
沈忆白听完之后,嘴角勾起笑意,一副很开心的模样。
殷茹云看着这孩子的模样,有些不放心问道:“你……你喜欢辞忧?”
沈忆白很坦诚的点头:“在法国的时候,我跟姐姐第一次相遇,我对她,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