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一章 体验者牢先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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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算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利,我实在没想到,竟然会有荆轲那般的搅局者出现,当时那郡主,本来已经送书到容城求援了,只要能够镇压下自己侄儿的军队,他还有点胜算,然而,荆轲带着军队过来了,他自知自己已经无力抗衡,才选择了自刎。 ≈”
“玩弄别人的一切,很开心么?局势永远不会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
我怔怔的看着徐福,他开心的点了点头。
“确实,这两千多年来,我们经历了无数的事情,人心,最容易给掌控,而又最不容易控制,所以说,很奇妙啊,这一切。”
徐福缓缓的站起身来,看着我。
“牢崇元的故事,你应该知道,也必须知道。”
我心中一惊,看着徐福。
“之前他一手创立了一个叫葬鬼队的组织,你应该知道吧,虽然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和他说过话了,甚至他的组织,怎么样了,我不得而知,但唯一清楚的是,他是我们13个家伙里,最为特别的一个,我所说的是,性格脾气上,就好像,有无数个人格,在他的身体里,而究竟哪一个是真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吞咽了一口,看着徐福,牢崇元的事情,我听过,也看过,他在葬鬼队建立之初,与摄魄鬼刃的对话,到现在我还记得。
存在的意义,这或许是牢崇元直到现在,还在追求着的东西。
“他的兴趣,也是我们13个里,最为独特的,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兴趣,我们才得救的。”
“快看,牢先生又在作弄什么东西啦。”
一堆村民,围在一起,看着一个年约3o,皮肤细嫩,一脸英气的人,穿着寻常农夫的粗布衣,拿着锄头,正在开垦着一片荒田,荒田的四周围,都已经用小石子,做好了引水的沟渠,这是一个连续好多年干旱的村子。
这人叫牢崇元,是容城当地,牢家的独子,父母已经去了,他独自一人继承了庞大的家业,他饱腹经纶,做事情也深得人心,在容城的建设,以及其他的很多方面,他都出钱出力,备受容郡主的青睐。
但这牢崇元,有一点和常人不同的地方,他每隔一段时间,会突然间从家里消失,而直到给人认出来,他才微笑着,离开,他会伪装成乞丐,过上几天乞丐的生活,会伪装成酒楼的跑堂,给人端水洗脚。
甚至还曾经混入过军队,但结果第二天就给认出来,害的容郡主马上跑过来,还痛骂了军队里的统领一顿。
从23岁继承家业,到现在的29岁,牢崇元终日都在寻思着,去过别人的生活,好多人背地里都说他脑子有毛病,但对于牢崇元这人,容城的人,都很信服,甚至有些崇拜,他不像那些富家的公子哥,总是面带微笑,很和善,给予那些有困难的人,会提供帮助。
这里的村民,因为之前的饥荒,后来牢崇元拿了很多粮食过来,帮助他们度过了饥荒,村民们,都很喜欢牢崇元这个人。
之前,村里还有个恶霸,总是欺凌村民,而那恶霸给牢崇元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再也不敢欺负别人了。
这样一个家室雄厚,长相英俊,身手不错的人,自然让城内的姑娘们,挤破头,都想要和他扯上点关系。
牢崇元到村子里来,当农夫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好多人甚至不惜山道的艰险,跑到了这个村落里来。
荒田的旁边,站着不少打扮得很漂亮的姑娘,以及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他们在一旁等候着,就希望能够和牢崇元说几句话。
连日来的耕作,让牢崇元的双手,双脚,都磨出了血泡来,以前从没干过这种粗活,牢崇元今次算是彻底的体验了一把,他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在田间,不断的开垦着。
一整天很快就过去了,牢崇元谢绝了很多人,独自开始烧火煮饭,那些富甲很是无奈,牢崇元的这怪脾气,是出了名的。
之前牢崇元曾经留了很多胡子,装作一个浪人,在城内活动了2o多天,才终于给人觉了,他甚至还给一家财主做了护卫。
吃着热腾腾的米饭,桌子上,摆着的也是寻常的菜肴,牢崇元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一脸苦相。
“还是少点什么,这样的日子,虽然无聊,都很有味道,以往的那些都是如此,究竟,缺少了点什么呢?”
第二天一大早,牢崇元便起床开始劳作了,已经开垦出来的荒地,好多农夫都劝他,这样杂草丛生,一点都不肥沃的地,是种不出东西来的,但牢崇元清理荒地的时候,看到了生长的杂草,他觉得,既然草能够生长,那么庄家作物,也可以。
内心里,很急躁,牢崇元虽然很开心,但终日来的劳作,却让他很急,内心里,似乎在渴求着什么,但这一切,他却不知道,究竟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而这是自己的喜好,还是其他的东西,他也说不清。
开始引水了,看着水流,溢满了荒地,牢崇元打算观望一段日子,但这会,家里的管家,急匆匆的过来了。
“老爷,你还是回去一趟吧。”
牢崇元一言不,看着这老管家,叹了口气。
“这田,刚刚灌水,还需要些时日。”
老管家知道牢崇元的脾气,自小他就是如此,也不好劝,只能在村子里厚着。
在听说了牢崇元的事情后,王都里的很多人,都对这个家伙觉得很有意思,因为牢家的亲戚,在王都里,算是比较有权势的,他们眼看着牢崇元都快要年过3o了,便撮合了下,让栗太尉的孙女,与牢崇元结理。
这些事情都是在牢崇元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而劳家的那些叔叔伯伯,也一并过来,并且这门婚事是得到了燕王喜的亲自点提,在这样的状况下,牢崇元不可能不答应。
老管家也不敢把这事情告诉牢崇元,他很清楚,牢崇元现在的身份,是农夫,一旦触怒了牢崇元,他会大怒的,从小到大,他见过好几次,已故的老爷,因为不满牢崇元偷偷跑出去,扮作一些市井之徒的做法,拆穿了牢崇元,结果牢崇元甚至以死相逼,十分的愤怒。
牢崇元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大街小巷,都有他的传闻,他曾经装作下层的人,还惩治过不少的恶人,这些事迹,在民间,他俨然就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侠客。
“老爷,那个........”
到了晚上,老管家侯在一边,几次欲言又止,牢崇元看到他似乎有急事,想了想便说道。
“老李,你说吧,我不火。”
老管家马上就把这一切的事情说了出来,牢崇元的眉宇,马上就挤在了一起,他一脸厌恶的样子。
“太尉的孙女,唉,我可高攀不起。”
但马上老管家就说起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来,其中最致命的便是这是燕王喜,亲自提示过的事情,如果不答应,恐怕会有很大的麻烦。
这时候,牢崇元突然间,露出了一个笑容来,摆摆手。
“你连夜回去吧,家里的一切,还需要你打理,我会回去的,在他们到来的当天。”
牢崇元说话,从来都是一言九鼎,老管家也安心的连夜,坐着马车就回去了。
早在好多天前,这个事情就让容城满城风雨了,大家都觉得,牢崇元如果结婚了,应该会改掉他那古怪的脾气。
“呵呵,下一次是,好丈夫,好女婿,好儿子,而后,是好父亲么,唉,还从来没有体验过,呵呵。”
牢崇元说着,站了起来,第二天,他继续去观察了水田的状况,这会其他的田地里,已经种上了作物,牢崇元有些等不及了。
到了第三天,他开始插秧,也不要村里人帮忙,虽然插得有些歪扭,但还一整天,还是做完了,而太尉的孙女,以及自己的那些亲戚,来到容城,还有两天的时间。
牢崇元告知村里的人,让他们帮忙打理这块农田,等麦子长出来了,一定要派人通知他,他便收拾好东西,决定徒步回到容城。
“这次扮什么好呢?”
牢崇元仔细想了想,马上就笑了起来,他拿出了一块黑布,而后找了一些黑泥,乔装打扮了一番后,他成了一个独眼的剑客,而且连日来,他没有修剪胡子,他决定先去看一看,自己的新娘,如何对方只是骄阳跋扈的千金小姐,那么婚后,他也不会是一个好丈夫。
打定主意的牢崇元,走上了通往容城的道路。
一路上,牢崇元见到了很多人,一些人,对于他的独眼,有点好奇,一些小孩子甚至还过来指着他的眼睛哈哈大笑,但给牢崇元拔出的剑,吓得哭了,他的外表,这会,看起来很凶狠。
将近一个来月的田间劳作,让他原本白皙的皮肤,晒黑了,身上也沾染了不少的污垢,看着很邋遢,加之他用黑泥,在脸上弄了一些麻子,没有人会认得出来。
“当时算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利,我实在没想到,竟然会有荆轲那般的搅局者出现,当时那郡主,本来已经送书到容城求援了,只要能够镇压下自己侄儿的军队,他还有点胜算,然而,荆轲带着军队过来了,他自知自己已经无力抗衡,才选择了自刎。 ≈”
“玩弄别人的一切,很开心么?局势永远不会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
我怔怔的看着徐福,他开心的点了点头。
“确实,这两千多年来,我们经历了无数的事情,人心,最容易给掌控,而又最不容易控制,所以说,很奇妙啊,这一切。”
徐福缓缓的站起身来,看着我。
“牢崇元的故事,你应该知道,也必须知道。”
我心中一惊,看着徐福。
“之前他一手创立了一个叫葬鬼队的组织,你应该知道吧,虽然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和他说过话了,甚至他的组织,怎么样了,我不得而知,但唯一清楚的是,他是我们13个家伙里,最为特别的一个,我所说的是,性格脾气上,就好像,有无数个人格,在他的身体里,而究竟哪一个是真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吞咽了一口,看着徐福,牢崇元的事情,我听过,也看过,他在葬鬼队建立之初,与摄魄鬼刃的对话,到现在我还记得。
存在的意义,这或许是牢崇元直到现在,还在追求着的东西。
“他的兴趣,也是我们13个里,最为独特的,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兴趣,我们才得救的。”
“快看,牢先生又在作弄什么东西啦。”
一堆村民,围在一起,看着一个年约3o,皮肤细嫩,一脸英气的人,穿着寻常农夫的粗布衣,拿着锄头,正在开垦着一片荒田,荒田的四周围,都已经用小石子,做好了引水的沟渠,这是一个连续好多年干旱的村子。
这人叫牢崇元,是容城当地,牢家的独子,父母已经去了,他独自一人继承了庞大的家业,他饱腹经纶,做事情也深得人心,在容城的建设,以及其他的很多方面,他都出钱出力,备受容郡主的青睐。
但这牢崇元,有一点和常人不同的地方,他每隔一段时间,会突然间从家里消失,而直到给人认出来,他才微笑着,离开,他会伪装成乞丐,过上几天乞丐的生活,会伪装成酒楼的跑堂,给人端水洗脚。
甚至还曾经混入过军队,但结果第二天就给认出来,害的容郡主马上跑过来,还痛骂了军队里的统领一顿。
从23岁继承家业,到现在的29岁,牢崇元终日都在寻思着,去过别人的生活,好多人背地里都说他脑子有毛病,但对于牢崇元这人,容城的人,都很信服,甚至有些崇拜,他不像那些富家的公子哥,总是面带微笑,很和善,给予那些有困难的人,会提供帮助。
这里的村民,因为之前的饥荒,后来牢崇元拿了很多粮食过来,帮助他们度过了饥荒,村民们,都很喜欢牢崇元这个人。
之前,村里还有个恶霸,总是欺凌村民,而那恶霸给牢崇元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再也不敢欺负别人了。
这样一个家室雄厚,长相英俊,身手不错的人,自然让城内的姑娘们,挤破头,都想要和他扯上点关系。
牢崇元到村子里来,当农夫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好多人甚至不惜山道的艰险,跑到了这个村落里来。
荒田的旁边,站着不少打扮得很漂亮的姑娘,以及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他们在一旁等候着,就希望能够和牢崇元说几句话。
连日来的耕作,让牢崇元的双手,双脚,都磨出了血泡来,以前从没干过这种粗活,牢崇元今次算是彻底的体验了一把,他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在田间,不断的开垦着。
一整天很快就过去了,牢崇元谢绝了很多人,独自开始烧火煮饭,那些富甲很是无奈,牢崇元的这怪脾气,是出了名的。
之前牢崇元曾经留了很多胡子,装作一个浪人,在城内活动了2o多天,才终于给人觉了,他甚至还给一家财主做了护卫。
吃着热腾腾的米饭,桌子上,摆着的也是寻常的菜肴,牢崇元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一脸苦相。
“还是少点什么,这样的日子,虽然无聊,都很有味道,以往的那些都是如此,究竟,缺少了点什么呢?”
第二天一大早,牢崇元便起床开始劳作了,已经开垦出来的荒地,好多农夫都劝他,这样杂草丛生,一点都不肥沃的地,是种不出东西来的,但牢崇元清理荒地的时候,看到了生长的杂草,他觉得,既然草能够生长,那么庄家作物,也可以。
内心里,很急躁,牢崇元虽然很开心,但终日来的劳作,却让他很急,内心里,似乎在渴求着什么,但这一切,他却不知道,究竟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而这是自己的喜好,还是其他的东西,他也说不清。
开始引水了,看着水流,溢满了荒地,牢崇元打算观望一段日子,但这会,家里的管家,急匆匆的过来了。
“老爷,你还是回去一趟吧。”
牢崇元一言不,看着这老管家,叹了口气。
“这田,刚刚灌水,还需要些时日。”
老管家知道牢崇元的脾气,自小他就是如此,也不好劝,只能在村子里厚着。
在听说了牢崇元的事情后,王都里的很多人,都对这个家伙觉得很有意思,因为牢家的亲戚,在王都里,算是比较有权势的,他们眼看着牢崇元都快要年过3o了,便撮合了下,让栗太尉的孙女,与牢崇元结理。
这些事情都是在牢崇元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而劳家的那些叔叔伯伯,也一并过来,并且这门婚事是得到了燕王喜的亲自点提,在这样的状况下,牢崇元不可能不答应。
老管家也不敢把这事情告诉牢崇元,他很清楚,牢崇元现在的身份,是农夫,一旦触怒了牢崇元,他会大怒的,从小到大,他见过好几次,已故的老爷,因为不满牢崇元偷偷跑出去,扮作一些市井之徒的做法,拆穿了牢崇元,结果牢崇元甚至以死相逼,十分的愤怒。
牢崇元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大街小巷,都有他的传闻,他曾经装作下层的人,还惩治过不少的恶人,这些事迹,在民间,他俨然就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侠客。
“老爷,那个........”
到了晚上,老管家侯在一边,几次欲言又止,牢崇元看到他似乎有急事,想了想便说道。
“老李,你说吧,我不火。”
老管家马上就把这一切的事情说了出来,牢崇元的眉宇,马上就挤在了一起,他一脸厌恶的样子。
“太尉的孙女,唉,我可高攀不起。”
但马上老管家就说起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来,其中最致命的便是这是燕王喜,亲自提示过的事情,如果不答应,恐怕会有很大的麻烦。
这时候,牢崇元突然间,露出了一个笑容来,摆摆手。
“你连夜回去吧,家里的一切,还需要你打理,我会回去的,在他们到来的当天。”
牢崇元说话,从来都是一言九鼎,老管家也安心的连夜,坐着马车就回去了。
早在好多天前,这个事情就让容城满城风雨了,大家都觉得,牢崇元如果结婚了,应该会改掉他那古怪的脾气。
“呵呵,下一次是,好丈夫,好女婿,好儿子,而后,是好父亲么,唉,还从来没有体验过,呵呵。”
牢崇元说着,站了起来,第二天,他继续去观察了水田的状况,这会其他的田地里,已经种上了作物,牢崇元有些等不及了。
到了第三天,他开始插秧,也不要村里人帮忙,虽然插得有些歪扭,但还一整天,还是做完了,而太尉的孙女,以及自己的那些亲戚,来到容城,还有两天的时间。
牢崇元告知村里的人,让他们帮忙打理这块农田,等麦子长出来了,一定要派人通知他,他便收拾好东西,决定徒步回到容城。
“这次扮什么好呢?”
牢崇元仔细想了想,马上就笑了起来,他拿出了一块黑布,而后找了一些黑泥,乔装打扮了一番后,他成了一个独眼的剑客,而且连日来,他没有修剪胡子,他决定先去看一看,自己的新娘,如何对方只是骄阳跋扈的千金小姐,那么婚后,他也不会是一个好丈夫。
打定主意的牢崇元,走上了通往容城的道路。
一路上,牢崇元见到了很多人,一些人,对于他的独眼,有点好奇,一些小孩子甚至还过来指着他的眼睛哈哈大笑,但给牢崇元拔出的剑,吓得哭了,他的外表,这会,看起来很凶狠。
将近一个来月的田间劳作,让他原本白皙的皮肤,晒黑了,身上也沾染了不少的污垢,看着很邋遢,加之他用黑泥,在脸上弄了一些麻子,没有人会认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