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仙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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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七日,木曜,辰时
清早,太阳初升,朝霞似火,天边一片金灿灿,昭示今日又是一个晴朗好天气。
琅琊洞天内,繁花竞开中。
长生在一棵白翘柯莉树之下,朝东而坐,迎着旭日,铺上等白玉湘纸,轻沾梨乡墨,提笔慢写,偶有微风吹动树梢,花瓣缓慢轻扬,惬意非常……才怪!
长生正在吭哧吭哧地把刻录在玉简中的小说抄到纸上,太久没用毛笔写字了,自从有了玉简之后,手写说不上累,但实在有够麻烦。
问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写到纸上?
因为玉简太方便,就像电脑一样,高效,快捷,易携带,可随意更改,还易保存,但手写就不同了,需要纸和笔,还要动手磨墨,实在费劲,而且能承载灵力的纸还挺贵,不过长生只是写小说,没那么讲究,上次就直接在凡间界批发了一些纸墨笔砚。
真痛苦啊,尤其一想到还有近五十来万字的誊抄工作,又不能写狂草(怕他人看不懂狂草),用正楷字一笔一画的书写,长生就有种想罢工的冲动。
别奇怪为什么有“正楷”、“狂草”之类的专有名词,因为这个世界的通用语就是地球上的汉语,哦,爵崛大陆地称之为“古语”。很巧合吧,更令人称奇的是这种“古语”同时被四块大陆使用。在传送阵发明之前,爵崛大地就像蛋糕一样被横断山脉平均分成了四分,也就是四块大陆,大陆之间被这条呈十字形的山脉完全阻隔,至今无人能翻越,但巧就巧在从无交流的四块大陆,不约而同的都使用了“古语”。
细思极怖。每每想到这里,长生就觉得不寒而粟,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随意创造着这个世界,拿捏着所有人的命运。更令她惊心的是,从来没有人觉得奇怪过,从来没有。
就好像忽然有一天传送阵被发现了,然后四大陆就开始了交流。没错,传送阵是被发现的,而不是被发明的!
上次从奈何手中拿到的《清天手记》,长生连夜看完,本以为能找到一些有关空间原理的记载,但里面只有清天发现传送阵的巧合经过——他的童子因醉酒误事,给他准备绘制聚灵阵材料时出了错,而清天也阴差阳错的把错料拿来绘阵,期间绘阵的符水还不一小心被大风吹洒过,他扶起圆盆,不以为意,踏上了“聚灵阵”……
爵崛大陆地的人们,见证历史的时刻来了,没错,他成为了史上第一个穿棱大陆的人!清天的一小步,代表着人类前进的一大步啊!
此处应该有掌声。
清天被传送到了大峨大陆。在仙魔大战前,大峨还未被商人们占领,那里的人全民皆修魔,清天一个灵修无论躲到哪里都象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那么明亮,那么拉轰,他差点没死在那儿。后来历尽磨难,清天终于在基友的帮助下,重新绘制了一个传送阵,他没被传送回来,却到了全是和尚尼姑的大宝大陆,因宗教信仰修道的不同,又差点没被围攻致死。清天决定离开这个危险的大陆,有了上一次经验,他又成功绘制出了一个新的传送阵……
俗话说,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清天千辛万苦踏上回家路,结果到了皇朝制的大申大陆。
爵崛大陆地的人们,见证历史的时刻来了,没错,是他!就是他!他是发现了四块大陆的第一人!清天的一小步,代表着人类进程的一大步啊!
此处应该有掌声!
掌声:啪啪啪啪啪!
欢呼声:哦耶~厉害~好棒~雅嘛蝶~
在大申,他被龙傲天他爹——也就是前任皇帝——也就是龙日天隆重接见,那场面,好家伙,人山人海,锣鼓宣天,鞭炮齐鸣,清天在皇帝的热情难耐之下,他决定留在龙阳,作一个龙阳人!毕竟穿越大陆有风险,传送阵不完善,万一死在穿梭途中可怎么办,他还没谈恋爱呢。
于是,清天留在了龙阳,在那里生活了二百多年,但是就快到沉渊河大泛滥的季节,再加上思乡之情越发浓烈。然后,在一个金秋菊花盛开的季节,他决定向皇帝辞行,皇帝挽留道:“你走了,我只怕见不到你了。”
清天摘了朵菊花给皇帝,道:“想我就看看这朵菊花,见花如见人。”
然后他就乘着传送阵走了,几经辗转,终于回到了大浩。
看完之后,长生的表情是这样的=_=,内心是抓狂的,她感觉自己简直是【哗——】了狗了,这哪是记录传送阵的手记,这根本就是《清天·波罗游记》外加《修真基佬传》啊!对于传送阵只记录了一些规律!空间原理什么的完全没有!
难怪奈何这么大方就给了!真想知道他是用何等卧操的心情看完这本《清天手记》的。
……
喔哟,写错了。
誊抄太琐碎,难免走神,长生看着这中间歪扭着多出一横的“口”字,默了默,然后用毛笔蘸了点墨,啪地涂成一坨,拿起纸吹干,嗯……还好不影响
接着誊抄……唉,为什么这个世界没有能把玉简里的内容誊抄到纸上的术法呢?真是……真是……真是……
嗯,没墨了?!
长生转头看去,旁侧立有一个身着青衣,身似弱柳,状若扶风的女子,完全忘记了侍女的工作,正盯着长生写完的纸张看得入神。
“好看吗?”长生好奇的问。
“好看……”青丝下意识的回答,眼睛却不离纸上的字。
小说的魅力果然很大,不愧是她写了又写,改了又改,才得到的终稿。长生好笑地用笔杆敲敲她的头,“回神,磨墨啦。”
青丝痛呼一声,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不由脸色急变,惶恐地跪地求饶,“奴,奴不……奴有罪,还请尊上责罚!”
长生看着跪在地上的如青丝,惶恐得像一只小鸟,楚楚可怜。她与另外紫简和黑岩求饶的方式一脉相承,从来不辩解,只请罪。很高明。
这让她不由想起灵活离开前的话,“尊者,您那个叫紫简的部下,只三分忠心,却有七分奸诈,十分狠毒。请尊者定要……小心呀。”
这句明显挑拨离间的话,长歌并不是太过在意,她不并不相信灵活能在短短时间内看透了另一个人,更何况未来是不确定的,就算一个人极恶的人也会有极善时候,极善之人也会产生恶念,人心难测,有谁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的内心呢?
只怕自己也没有答案……
再说,紫简于她十分眼熟,似乎曾经见过,不,是一定见过!但凭她出色的记忆力,却搜寻不到,这很奇怪,长生想找到真相,所以,就算紫简有私心,留下他又何妨。
青丝久久未听到长生的声音,跪坐着吓得魂不附体,面色苍白,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流,更添一丝柔弱风情。
长生打量着青丝,摸着下巴微微沉思片刻,然后笑了笑,“想让我饶了你,也可以,只不过嘛……你得说说对这部小说的看法,不许敷衍!”
主上竟这么容易就饶了她,青丝竟有些不太敢相信,她偷偷地松了口气,复又结结巴巴的道:“多,多谢主上!”对于这本小说的看法,青丝不敢放肆说话,只是小心的措词,“尊上写的这本书……很好看……”
挑眉,就这样?不再多夸一下吗?
“还有呢?”长生追问。
“还有……还有,还有就是乐笙歌这个魔头太残忍。”青丝一脸纠结,“还有……长歌好似没有‘向’字辈的弟子?”
长歌的确没有“向”字辈的弟子,男女主角的名字是长生杜撰的,男的叫乐笙歌,女的叫向晚,取自朱自清的《笙歌唱尽,阑珊处孤独向晚》。
这是一个魔头与正派弟子的恋情,长生并不想美化魔道之人,所以乐笙歌是残忍的,因为他是魔头,向晚也是残忍的,因为她面对着魔头。
事实上,在这个故事里,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好人和坏人,魔人是残酷血腥的,长歌也像机器一般无情的,男主与女主的身后都背负了太多,但他们自己也没有料到,他们相爱了,相互吸引,却又相互伤害,相互纠缠,最后相互包容,舍弃一切一起离开。
没错,这就是一篇虐文,开头虐,中间虐,结尾虐,相爱虐,不爱虐,反正就虐虐虐,就是要虐得读者伤心伤肺,要死要活,哈哈哈哈哈哈!
在故事的开头,乐笙歌与向晚的第一次交手,就是一场宏大的战争,这是一场发生在仙魔大战正式开始之前的战争,是真实存在的,却未被公开记载,长生在藏书塔林的禁区里意外翻到的秘闻,主要是这场战争的过程太骇人听闻,只能封存。
长生把它拿出来,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吸引读者的目光,修士们那么吝啬时间,怎样才能让他们看小说呢?长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拿出一些普通修士接触不到的消息或者秘闻放入其中,当然,经过艺术加工,自然是有真有假,半真半假,这就考验读者们的智商了,相信或者不相信,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这场战争的输赢,直接奠定了男女主角双方今后的命运,但长生还没誊抄几页纸,青丝才看了个开头,战争都没结束。若她知道这写得是仙魔相恋的故事,不知道还会不会如此评价。
“起来吧,别愣着了,墨水都干了。”
青丝松了口气,重新拿起墨锭,长生又开始了工程浩大的誊抄工作。
青丝经过刚才的事,一开始还是拘谨的,但随着剧情的展开,她的眼睛情不自禁的被粘在上面,好在这次她留了个神,没耽误磨墨,达到了工作娱乐两不误的境界。
随着剧情的深入,青丝面上的表情不由自主的凝重起来,战争的惨烈超乎她的想象,她感到有些透不过气来,有些沉重,却又放不下两位主角之间的令人拍案叫绝的斗智斗勇,这更使得战斗的结果扑朔迷离,到底谁输谁赢笑到最后?
青丝紧张的心脏都提起来了,战斗时都没有这么紧张过,手下墨锭与砚台不自觉的发出刺耳的摩擦声,目不转睛地看着长生一行一字的写下去,结果长生却在最后关头放下笔,放下笔不写了!
青丝一口血差点没憋死,脱口道:“尊上怎么不写了?”
但她马上发现自己又犯了个错误,她哪里能质问尊上的决定,但好在尊上没有追究。
“有些累了。”长生活动手腕,问道:“这本书我取名叫《仙魔传》,你觉得怎么样?”
原本想干脆就叫《笙歌唱尽,阑珊处孤独向晚》算了,你看要意境有意境,要押韵有押韵,但考虑到这个名字太过文艺和前卫,长生怕大家接受不了,否定了,取了《仙魔传》这个中规中矩的名字。
“《仙魔传》?”青丝细嚼着这个名字,仙魔,仙是向晚,魔是乐笙歌,尊上写得是他们两人,一男一女再加上这个名字……嗯?她怎么忽然觉得有种暧昧飘来。
九月十七日,木曜,辰时
清早,太阳初升,朝霞似火,天边一片金灿灿,昭示今日又是一个晴朗好天气。
琅琊洞天内,繁花竞开中。
长生在一棵白翘柯莉树之下,朝东而坐,迎着旭日,铺上等白玉湘纸,轻沾梨乡墨,提笔慢写,偶有微风吹动树梢,花瓣缓慢轻扬,惬意非常……才怪!
长生正在吭哧吭哧地把刻录在玉简中的小说抄到纸上,太久没用毛笔写字了,自从有了玉简之后,手写说不上累,但实在有够麻烦。
问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写到纸上?
因为玉简太方便,就像电脑一样,高效,快捷,易携带,可随意更改,还易保存,但手写就不同了,需要纸和笔,还要动手磨墨,实在费劲,而且能承载灵力的纸还挺贵,不过长生只是写小说,没那么讲究,上次就直接在凡间界批发了一些纸墨笔砚。
真痛苦啊,尤其一想到还有近五十来万字的誊抄工作,又不能写狂草(怕他人看不懂狂草),用正楷字一笔一画的书写,长生就有种想罢工的冲动。
别奇怪为什么有“正楷”、“狂草”之类的专有名词,因为这个世界的通用语就是地球上的汉语,哦,爵崛大陆地称之为“古语”。很巧合吧,更令人称奇的是这种“古语”同时被四块大陆使用。在传送阵发明之前,爵崛大地就像蛋糕一样被横断山脉平均分成了四分,也就是四块大陆,大陆之间被这条呈十字形的山脉完全阻隔,至今无人能翻越,但巧就巧在从无交流的四块大陆,不约而同的都使用了“古语”。
细思极怖。每每想到这里,长生就觉得不寒而粟,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随意创造着这个世界,拿捏着所有人的命运。更令她惊心的是,从来没有人觉得奇怪过,从来没有。
就好像忽然有一天传送阵被发现了,然后四大陆就开始了交流。没错,传送阵是被发现的,而不是被发明的!
上次从奈何手中拿到的《清天手记》,长生连夜看完,本以为能找到一些有关空间原理的记载,但里面只有清天发现传送阵的巧合经过——他的童子因醉酒误事,给他准备绘制聚灵阵材料时出了错,而清天也阴差阳错的把错料拿来绘阵,期间绘阵的符水还不一小心被大风吹洒过,他扶起圆盆,不以为意,踏上了“聚灵阵”……
爵崛大陆地的人们,见证历史的时刻来了,没错,他成为了史上第一个穿棱大陆的人!清天的一小步,代表着人类前进的一大步啊!
此处应该有掌声。
清天被传送到了大峨大陆。在仙魔大战前,大峨还未被商人们占领,那里的人全民皆修魔,清天一个灵修无论躲到哪里都象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那么明亮,那么拉轰,他差点没死在那儿。后来历尽磨难,清天终于在基友的帮助下,重新绘制了一个传送阵,他没被传送回来,却到了全是和尚尼姑的大宝大陆,因宗教信仰修道的不同,又差点没被围攻致死。清天决定离开这个危险的大陆,有了上一次经验,他又成功绘制出了一个新的传送阵……
俗话说,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清天千辛万苦踏上回家路,结果到了皇朝制的大申大陆。
爵崛大陆地的人们,见证历史的时刻来了,没错,是他!就是他!他是发现了四块大陆的第一人!清天的一小步,代表着人类进程的一大步啊!
此处应该有掌声!
掌声:啪啪啪啪啪!
欢呼声:哦耶~厉害~好棒~雅嘛蝶~
在大申,他被龙傲天他爹——也就是前任皇帝——也就是龙日天隆重接见,那场面,好家伙,人山人海,锣鼓宣天,鞭炮齐鸣,清天在皇帝的热情难耐之下,他决定留在龙阳,作一个龙阳人!毕竟穿越大陆有风险,传送阵不完善,万一死在穿梭途中可怎么办,他还没谈恋爱呢。
于是,清天留在了龙阳,在那里生活了二百多年,但是就快到沉渊河大泛滥的季节,再加上思乡之情越发浓烈。然后,在一个金秋菊花盛开的季节,他决定向皇帝辞行,皇帝挽留道:“你走了,我只怕见不到你了。”
清天摘了朵菊花给皇帝,道:“想我就看看这朵菊花,见花如见人。”
然后他就乘着传送阵走了,几经辗转,终于回到了大浩。
看完之后,长生的表情是这样的=_=,内心是抓狂的,她感觉自己简直是【哗——】了狗了,这哪是记录传送阵的手记,这根本就是《清天·波罗游记》外加《修真基佬传》啊!对于传送阵只记录了一些规律!空间原理什么的完全没有!
难怪奈何这么大方就给了!真想知道他是用何等卧操的心情看完这本《清天手记》的。
……
喔哟,写错了。
誊抄太琐碎,难免走神,长生看着这中间歪扭着多出一横的“口”字,默了默,然后用毛笔蘸了点墨,啪地涂成一坨,拿起纸吹干,嗯……还好不影响
接着誊抄……唉,为什么这个世界没有能把玉简里的内容誊抄到纸上的术法呢?真是……真是……真是……
嗯,没墨了?!
长生转头看去,旁侧立有一个身着青衣,身似弱柳,状若扶风的女子,完全忘记了侍女的工作,正盯着长生写完的纸张看得入神。
“好看吗?”长生好奇的问。
“好看……”青丝下意识的回答,眼睛却不离纸上的字。
小说的魅力果然很大,不愧是她写了又写,改了又改,才得到的终稿。长生好笑地用笔杆敲敲她的头,“回神,磨墨啦。”
青丝痛呼一声,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不由脸色急变,惶恐地跪地求饶,“奴,奴不……奴有罪,还请尊上责罚!”
长生看着跪在地上的如青丝,惶恐得像一只小鸟,楚楚可怜。她与另外紫简和黑岩求饶的方式一脉相承,从来不辩解,只请罪。很高明。
这让她不由想起灵活离开前的话,“尊者,您那个叫紫简的部下,只三分忠心,却有七分奸诈,十分狠毒。请尊者定要……小心呀。”
这句明显挑拨离间的话,长歌并不是太过在意,她不并不相信灵活能在短短时间内看透了另一个人,更何况未来是不确定的,就算一个人极恶的人也会有极善时候,极善之人也会产生恶念,人心难测,有谁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的内心呢?
只怕自己也没有答案……
再说,紫简于她十分眼熟,似乎曾经见过,不,是一定见过!但凭她出色的记忆力,却搜寻不到,这很奇怪,长生想找到真相,所以,就算紫简有私心,留下他又何妨。
青丝久久未听到长生的声音,跪坐着吓得魂不附体,面色苍白,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流,更添一丝柔弱风情。
长生打量着青丝,摸着下巴微微沉思片刻,然后笑了笑,“想让我饶了你,也可以,只不过嘛……你得说说对这部小说的看法,不许敷衍!”
主上竟这么容易就饶了她,青丝竟有些不太敢相信,她偷偷地松了口气,复又结结巴巴的道:“多,多谢主上!”对于这本小说的看法,青丝不敢放肆说话,只是小心的措词,“尊上写的这本书……很好看……”
挑眉,就这样?不再多夸一下吗?
“还有呢?”长生追问。
“还有……还有,还有就是乐笙歌这个魔头太残忍。”青丝一脸纠结,“还有……长歌好似没有‘向’字辈的弟子?”
长歌的确没有“向”字辈的弟子,男女主角的名字是长生杜撰的,男的叫乐笙歌,女的叫向晚,取自朱自清的《笙歌唱尽,阑珊处孤独向晚》。
这是一个魔头与正派弟子的恋情,长生并不想美化魔道之人,所以乐笙歌是残忍的,因为他是魔头,向晚也是残忍的,因为她面对着魔头。
事实上,在这个故事里,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好人和坏人,魔人是残酷血腥的,长歌也像机器一般无情的,男主与女主的身后都背负了太多,但他们自己也没有料到,他们相爱了,相互吸引,却又相互伤害,相互纠缠,最后相互包容,舍弃一切一起离开。
没错,这就是一篇虐文,开头虐,中间虐,结尾虐,相爱虐,不爱虐,反正就虐虐虐,就是要虐得读者伤心伤肺,要死要活,哈哈哈哈哈哈!
在故事的开头,乐笙歌与向晚的第一次交手,就是一场宏大的战争,这是一场发生在仙魔大战正式开始之前的战争,是真实存在的,却未被公开记载,长生在藏书塔林的禁区里意外翻到的秘闻,主要是这场战争的过程太骇人听闻,只能封存。
长生把它拿出来,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吸引读者的目光,修士们那么吝啬时间,怎样才能让他们看小说呢?长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拿出一些普通修士接触不到的消息或者秘闻放入其中,当然,经过艺术加工,自然是有真有假,半真半假,这就考验读者们的智商了,相信或者不相信,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这场战争的输赢,直接奠定了男女主角双方今后的命运,但长生还没誊抄几页纸,青丝才看了个开头,战争都没结束。若她知道这写得是仙魔相恋的故事,不知道还会不会如此评价。
“起来吧,别愣着了,墨水都干了。”
青丝松了口气,重新拿起墨锭,长生又开始了工程浩大的誊抄工作。
青丝经过刚才的事,一开始还是拘谨的,但随着剧情的展开,她的眼睛情不自禁的被粘在上面,好在这次她留了个神,没耽误磨墨,达到了工作娱乐两不误的境界。
随着剧情的深入,青丝面上的表情不由自主的凝重起来,战争的惨烈超乎她的想象,她感到有些透不过气来,有些沉重,却又放不下两位主角之间的令人拍案叫绝的斗智斗勇,这更使得战斗的结果扑朔迷离,到底谁输谁赢笑到最后?
青丝紧张的心脏都提起来了,战斗时都没有这么紧张过,手下墨锭与砚台不自觉的发出刺耳的摩擦声,目不转睛地看着长生一行一字的写下去,结果长生却在最后关头放下笔,放下笔不写了!
青丝一口血差点没憋死,脱口道:“尊上怎么不写了?”
但她马上发现自己又犯了个错误,她哪里能质问尊上的决定,但好在尊上没有追究。
“有些累了。”长生活动手腕,问道:“这本书我取名叫《仙魔传》,你觉得怎么样?”
原本想干脆就叫《笙歌唱尽,阑珊处孤独向晚》算了,你看要意境有意境,要押韵有押韵,但考虑到这个名字太过文艺和前卫,长生怕大家接受不了,否定了,取了《仙魔传》这个中规中矩的名字。
“《仙魔传》?”青丝细嚼着这个名字,仙魔,仙是向晚,魔是乐笙歌,尊上写得是他们两人,一男一女再加上这个名字……嗯?她怎么忽然觉得有种暧昧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