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 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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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时势造英雄。
那么,什么是英雄。
若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那么大部分的英雄,都会掩埋在岁月的尘埃里,如同沙子中那些许微小的金粒子,永远不能露出自己的光华。
他们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姓名,更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功绩,他们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吃喝拉撒,生儿育女,最后死在坟墓中。
可现在元朝崩坏,天下烽烟顿起。
当太平日子过不下去,造反杀人只能是唯一出路的时候,英雄豪杰开始从平平无奇的百姓之中诞生。
草莽最是英雄地,王侯岂能代代续。
天地无道干戈动,骄雄只从百姓起。
小九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对那些历史上的人物都是仰望的。
但是现在,在别人看来,出身乞丐,年纪不到二十,就在红巾军中被称为九爷,小主帅的小九,也是个英雄豪杰,还是个少年英雄。
淮地大地,数次大战之后,小九的名声已经越来越响亮,年纪轻轻的束发少年,在死人堆里七进七出,这本身就是传奇。
而且在真正的有识之士的眼中,小九更不可多得的是,他身上没有骄狂之气,也不骄横,更不残忍。
他的常胜军,不说所过之处秋毫无犯,但是起码能保证地盘内百姓的民生安稳,不去抢劫勒索,不去祸害百姓,相反还组织屯田,安顿流民。
要知道,乱世的英雄都是杀人杀出来的。
可是小九这个少年英雄,却能一边杀人,一边救人,不免让人刮目相看。
同时,也让许多有见识的人认为,乱世之中跟着这样的人,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英雄豪杰这世上有许多,但不是每个人从造反的初期就想着,老子一定要称王称霸。
只有这些英雄豪杰死的差不多了,最后剩下的人才有资格称王,称皇。而乱世中,很多男人都活不到那个时候。
所以,大多数有眼光,有远见,有才能的人在草莽中崛起的时候,想的是如何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如何找到一支能长远发展的队伍,如何能找到一名英明的领路人。
两万常胜军大军,沿着山路浩浩荡荡而过。两万人给人带来的冲击,不亚于十万人,因为反正都是一眼望不到头。
此刻,无名山上一对兄弟,看着山下军容齐整,脚步铿锵有力,相互比赛唱歌行军的常胜军,满脸的赞叹。
兄长三十左右,弟弟二十六七。兄长一身儒装,弟弟一身武人打扮。
这两人是山后冯家寨子的当家人,冯家算是个中等人家,家中田地百亩,若是太平年月,一边种地,一边读书,未尝不是出路。
可是现在兵荒马乱,人人不能自保。冯家老大冯国用饱读学问,很有眼光。于是散尽家财,组织了几百号壮丁结寨自保。
他这么做是对的,他冯家的田地保住了。但是保得了一时,保不住一世,他们只有几百人,随时都有被人吞并的风险。
“哥!”冯家老二,冯胜看着上下的队伍说道,“真要去投朱九爷!”
冯国用点头,“背靠大树好乘凉,这乱世若不能早寻明主,只怕你我兄弟,死无葬身之地!”
说着,看看自家兄弟,“听说朱九爷仁义,咱们去了,也是个好去处!起码不用做打家劫舍,祸害百姓的勾当!”
冯胜点头道,“朱九爷不但仁义,而且名声好。投奔了他,不算辱没了咱冯家的门风!”
~~~~~
“快点,快点,跑起来!”
小九在马上挥舞马鞭,“磨磨唧唧,天黑前赶到滁州城!”
“喏!”周围的亲兵答应。
紧接着,队伍中骑马的亲兵,在各队伍边上游走大喊,“九爷有令,加快速度!”
各营的指挥使军官,都笑着大喊,“兄弟们,跑起来,给小朱帅,看看咱们的腿脚!”
哗,哗。
行进的脚步变成小跑,依旧整齐划一。
小九咧嘴大笑,前方巴音战马回报。
“安达,前边路上,有两个骑马的人要见你!”
“谁呀?”小九纳闷,自己又不是啥人物,怎么这么多人要见。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挥舞马鞭和巴音一起向前。
视线中,两个面容相似的兄弟,站在一起,年长的面容儒雅,年轻的有些剽悍。
“俺是朱小九,您二位?”
“在下冯国用!”
“在下冯胜!”
两人拱手行礼,不卑不亢。
“嘶!”小九咬着后槽牙,抽一口冷气,心道,“名有些耳熟,可能是啥名人!要投奔红巾军?行吧,看在你们名字耳熟的份上,老子就收了你们!”
当下,小九敏捷的从战马跳下,拿着马鞭笑道,“两位,可是要入伙?”
冯家兄弟顿时一愣,随后相视一眼。
怪不得朱九爷小小年纪好大名头,好大的威望,居然如此洞彻人心。
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
“九爷慧眼如炬,在下兄弟二人,却是来投奔您的!”冯国用笑道。
小九见他一身儒装,举手投足有礼有节,一看就是读过书的人,比军中那些骂娘的粗痞,不知好处多少。于是心中欢喜,大笑着说道。
“看您也是读书人,俺不说啥大话了。如今在战乱,天下已经容不得读书人的书桌。若是不嫌弃,就在俺军中。只要有才能,俺和哥哥拿你当宝贝。就算是没啥才学,进了俺地门,俺也拿你们当手足兄弟。”
说着,小九拱拱手,“乱世中,好男儿扎堆儿才能有好出路。俺朱小九志不在此,不可能一辈子做个万把人的军头。只要拿俺当兄弟,以后咱们大伙一块富贵,有俺的,就有你们的。”
说到这,满是郑重,“两位看得起俺朱小九,是俺的荣幸!”
冯胜年轻,喜欢刀枪武事,见小九嘴中之华豪气万丈,心中早就欢喜的不行。
而冯国用虽然老成,也被小九一句话说得感叹不已。
天下之大,已经容不下读书人的书桌了。
是呀,这天下,哪还有人的活路!
想到此处,冯国用拱手道,“如此,在下兄弟俩,以后就跟着九爷,鞍前马后!”
说完,两兄弟齐齐拜倒。
“快快请起!”小九扶起笑道,“俺他妈也就是一念之差,当了这么个小朱帅,往后大伙一块照应!”说着,一摆手,“酒!”
巴音好酒,随身带着酒囊。
哗啦啦,顷刻之间,三碗酒倒满。
“来,咱们歃血为盟!”小九抽出短刀,在手心嗖地下。
一阵凉风之后,血冒了出来。
冯国用有些傻眼,“这.......九爷这规矩,倒是奇特!”
“咋?”小九眨眨眼,“不用歃血为盟?”
“用也可以,不用也可以!”冯国用笑道,“不过,在下是第一次见这样的规矩!”说着,也给自己来了一下,又给他弟弟来了一下。
三人滴血入碗,仰头喝干。
小九脸色有些古怪,用也可以不用也可以。那他娘的当初华云龙那大蠢货入伙,老子不是白割了吗?
“请九爷派人跟在下兄弟走一趟,寨子中还有几百兄弟,需要收拢!”
说着冯国用有些惭愧,“九爷,能不能先给些粮食,在下那些兄弟们,已经许久......”
“李老疤!”小九大喊,“让后队拿出一马车粮食来,你带着跟着两位走!”
“得嘞!”李老疤大声答应,随后笑道,“九爷,要是李先生在这,肯定心疼的翻白眼!”
都说,时势造英雄。
那么,什么是英雄。
若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那么大部分的英雄,都会掩埋在岁月的尘埃里,如同沙子中那些许微小的金粒子,永远不能露出自己的光华。
他们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姓名,更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功绩,他们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吃喝拉撒,生儿育女,最后死在坟墓中。
可现在元朝崩坏,天下烽烟顿起。
当太平日子过不下去,造反杀人只能是唯一出路的时候,英雄豪杰开始从平平无奇的百姓之中诞生。
草莽最是英雄地,王侯岂能代代续。
天地无道干戈动,骄雄只从百姓起。
小九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对那些历史上的人物都是仰望的。
但是现在,在别人看来,出身乞丐,年纪不到二十,就在红巾军中被称为九爷,小主帅的小九,也是个英雄豪杰,还是个少年英雄。
淮地大地,数次大战之后,小九的名声已经越来越响亮,年纪轻轻的束发少年,在死人堆里七进七出,这本身就是传奇。
而且在真正的有识之士的眼中,小九更不可多得的是,他身上没有骄狂之气,也不骄横,更不残忍。
他的常胜军,不说所过之处秋毫无犯,但是起码能保证地盘内百姓的民生安稳,不去抢劫勒索,不去祸害百姓,相反还组织屯田,安顿流民。
要知道,乱世的英雄都是杀人杀出来的。
可是小九这个少年英雄,却能一边杀人,一边救人,不免让人刮目相看。
同时,也让许多有见识的人认为,乱世之中跟着这样的人,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英雄豪杰这世上有许多,但不是每个人从造反的初期就想着,老子一定要称王称霸。
只有这些英雄豪杰死的差不多了,最后剩下的人才有资格称王,称皇。而乱世中,很多男人都活不到那个时候。
所以,大多数有眼光,有远见,有才能的人在草莽中崛起的时候,想的是如何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如何找到一支能长远发展的队伍,如何能找到一名英明的领路人。
两万常胜军大军,沿着山路浩浩荡荡而过。两万人给人带来的冲击,不亚于十万人,因为反正都是一眼望不到头。
此刻,无名山上一对兄弟,看着山下军容齐整,脚步铿锵有力,相互比赛唱歌行军的常胜军,满脸的赞叹。
兄长三十左右,弟弟二十六七。兄长一身儒装,弟弟一身武人打扮。
这两人是山后冯家寨子的当家人,冯家算是个中等人家,家中田地百亩,若是太平年月,一边种地,一边读书,未尝不是出路。
可是现在兵荒马乱,人人不能自保。冯家老大冯国用饱读学问,很有眼光。于是散尽家财,组织了几百号壮丁结寨自保。
他这么做是对的,他冯家的田地保住了。但是保得了一时,保不住一世,他们只有几百人,随时都有被人吞并的风险。
“哥!”冯家老二,冯胜看着上下的队伍说道,“真要去投朱九爷!”
冯国用点头,“背靠大树好乘凉,这乱世若不能早寻明主,只怕你我兄弟,死无葬身之地!”
说着,看看自家兄弟,“听说朱九爷仁义,咱们去了,也是个好去处!起码不用做打家劫舍,祸害百姓的勾当!”
冯胜点头道,“朱九爷不但仁义,而且名声好。投奔了他,不算辱没了咱冯家的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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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快点,跑起来!”
小九在马上挥舞马鞭,“磨磨唧唧,天黑前赶到滁州城!”
“喏!”周围的亲兵答应。
紧接着,队伍中骑马的亲兵,在各队伍边上游走大喊,“九爷有令,加快速度!”
各营的指挥使军官,都笑着大喊,“兄弟们,跑起来,给小朱帅,看看咱们的腿脚!”
哗,哗。
行进的脚步变成小跑,依旧整齐划一。
小九咧嘴大笑,前方巴音战马回报。
“安达,前边路上,有两个骑马的人要见你!”
“谁呀?”小九纳闷,自己又不是啥人物,怎么这么多人要见。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挥舞马鞭和巴音一起向前。
视线中,两个面容相似的兄弟,站在一起,年长的面容儒雅,年轻的有些剽悍。
“俺是朱小九,您二位?”
“在下冯国用!”
“在下冯胜!”
两人拱手行礼,不卑不亢。
“嘶!”小九咬着后槽牙,抽一口冷气,心道,“名有些耳熟,可能是啥名人!要投奔红巾军?行吧,看在你们名字耳熟的份上,老子就收了你们!”
当下,小九敏捷的从战马跳下,拿着马鞭笑道,“两位,可是要入伙?”
冯家兄弟顿时一愣,随后相视一眼。
怪不得朱九爷小小年纪好大名头,好大的威望,居然如此洞彻人心。
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
“九爷慧眼如炬,在下兄弟二人,却是来投奔您的!”冯国用笑道。
小九见他一身儒装,举手投足有礼有节,一看就是读过书的人,比军中那些骂娘的粗痞,不知好处多少。于是心中欢喜,大笑着说道。
“看您也是读书人,俺不说啥大话了。如今在战乱,天下已经容不得读书人的书桌。若是不嫌弃,就在俺军中。只要有才能,俺和哥哥拿你当宝贝。就算是没啥才学,进了俺地门,俺也拿你们当手足兄弟。”
说着,小九拱拱手,“乱世中,好男儿扎堆儿才能有好出路。俺朱小九志不在此,不可能一辈子做个万把人的军头。只要拿俺当兄弟,以后咱们大伙一块富贵,有俺的,就有你们的。”
说到这,满是郑重,“两位看得起俺朱小九,是俺的荣幸!”
冯胜年轻,喜欢刀枪武事,见小九嘴中之华豪气万丈,心中早就欢喜的不行。
而冯国用虽然老成,也被小九一句话说得感叹不已。
天下之大,已经容不下读书人的书桌了。
是呀,这天下,哪还有人的活路!
想到此处,冯国用拱手道,“如此,在下兄弟俩,以后就跟着九爷,鞍前马后!”
说完,两兄弟齐齐拜倒。
“快快请起!”小九扶起笑道,“俺他妈也就是一念之差,当了这么个小朱帅,往后大伙一块照应!”说着,一摆手,“酒!”
巴音好酒,随身带着酒囊。
哗啦啦,顷刻之间,三碗酒倒满。
“来,咱们歃血为盟!”小九抽出短刀,在手心嗖地下。
一阵凉风之后,血冒了出来。
冯国用有些傻眼,“这.......九爷这规矩,倒是奇特!”
“咋?”小九眨眨眼,“不用歃血为盟?”
“用也可以,不用也可以!”冯国用笑道,“不过,在下是第一次见这样的规矩!”说着,也给自己来了一下,又给他弟弟来了一下。
三人滴血入碗,仰头喝干。
小九脸色有些古怪,用也可以不用也可以。那他娘的当初华云龙那大蠢货入伙,老子不是白割了吗?
“请九爷派人跟在下兄弟走一趟,寨子中还有几百兄弟,需要收拢!”
说着冯国用有些惭愧,“九爷,能不能先给些粮食,在下那些兄弟们,已经许久......”
“李老疤!”小九大喊,“让后队拿出一马车粮食来,你带着跟着两位走!”
“得嘞!”李老疤大声答应,随后笑道,“九爷,要是李先生在这,肯定心疼的翻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