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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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宽敞空荡的法院大厅里,长凳冰冷而狭长。
白梓岑醒来的时候,身旁只剩下了曾兆一人,而她正卧倒在他的怀里。白梓岑记得,自己是哭晕在了梁延川的怀里,只是现在对象换成了曾兆,倒是让她有些不自在了。
她匆忙地从曾兆的怀里挣扎而起,掩了掩肿成核桃一般大小的眼睛,不敢直视曾兆的目光。
“小岑,醒了吗?没事吧?”曾兆像是个没事人。甚至,连刚刚亲眼目睹的白梓岑与梁延川的亲昵,如同也一并忘去了。
“嗯,没事。”白梓岑支支吾吾。
曾兆温柔地望了她一眼,小心翼翼地牵起了她的手,扶她起来,“既然没事了,那我们就回家吧。今天是周五,小舟正好休假,一起回我家吃个饭吧。”
两人才一同走了三步不到,白梓岑就不落痕迹地松开了他的掌心。于是,他走在前,她走在后。
“兆哥……”她停下步子,不轻不重地唤了他一声。
“嗯?”从鼻腔里发出的声响,依旧是温柔至极的。
白梓岑大着胆子,“你难道不想听我亲口解释,关于我和梁延川的关系吗?”
他回过头来,隔着半米的距离,一瞬不瞬地望着她,眼神绵柔依旧:“如果你不愿意提起的话,我可以就当它是一件往事,过了就算了。毕竟,我和你要进行的是未来,而不是徘徊在过去。但是……”他顿了顿,终于将心底的话,说出来:“如果你愿意解释的话,我确实很想知道。虽然,那只是一段过去。”
曾兆尽量把自己的在意,描述地稀松平常。不过很可惜,他并不是一个擅长伪装的人。
“兆哥,我应该跟你说过的,我有个不见了的孩子。”
“嗯。”
“那个孩子,是我和梁延川的。”她语气艰涩,像是从牙缝里,才终于将这句话挤出来。
“我看出来了。”
白梓岑沉默良久,才终于抬起头来,与他目光交接,朝他相视一笑:“如果你不介意浪费你的时间的话,我想跟你讲个故事。”
“当然不介意。”曾兆的笑容温柔依旧。
她朝他迈进一步,眼里有曾兆看不懂的光辉:“十年多前有个小女孩,他的爸爸得罪了沅江市的第一把交椅梁振升。于是,梁振升处处和他作对。甚至,还绑架了她的女儿,将她拐卖到了一处偏远的山村里,过了整整六年苦不堪言的生活。”
曾兆是震惊的,他并不知道,白梓岑的拐卖竟是事出有因的。山里的人贩子委实多,而曾兆一直单纯的以为,白梓岑只是人贩子捕获的又一猎物而已。
她嘴角微扬,抿成一股自嘲的弧度:“她本以为,这样的生活已经够惨了。然而,现实仍是再次给了她强有力的一刀。她好不容易从山村里逃出去,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觉自己的父母已经车祸亡故,甚至她唯一的哥哥,也在车祸中成了植物人。”
曾兆喉头像是被哽住了鱼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小岑,你……”
白梓岑朝他做了一个“嘘”的动作,说:“你先别打断我,让我继续说下去,不然我真怕我这辈子再也没有勇气将这些话说出来了。”
“从山里逃回家之后,她一直刻苦学习,希望考上最好的学校,有最好的工作。这样,等以后有了钱她就能给她的哥哥用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苍天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沅江市最好的大学。然而很可惜的是,她大二的那年,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分水岭。就在那个时候,她所有的梦想,都破灭了。”
“为什么?”
“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人,梁延川。”当那无比熟稔的名字从白梓岑口中说出的时候,她不禁有些眷恋。“他们像所有人一样相爱,然而,却像是命里相克一样。某一天,她忽然发现,她爱了很久的男人,竟然是害她被拐卖,间接害死她父母的罪魁祸首。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她疯了。”
“她曾经有多恨毁了她家庭的人,那时候她就有多么想要报复的心。她做了她这一生最后悔的决定,报复,彻彻底底的报复。只是,她报复的人错了。她选择报复的人,不是梁振升。而是,他的亲生儿子……梁延川。”
她平静地笑着,将这个情节翻涌的故事,继续说了下去:“于是,她继续装作不知情的样子接近梁延川。只为了等到某一天能够亲眼见到梁振升,然后亲手杀了他。为了这个近乎可怕目的,她彻底毁了自己。她二十岁的时候就跟他同居,二十一岁的时候,就不顾一切为他生下了孩子。然而,还未等她来得及实施报复,梁延川就发现了她的目的。那时候她已经疯了,眼看自己的计划全部泡汤,她竟然拿起了刀子捅了他。刀子扎在了他的心口,他差一点就死了……”
尾音尚未落下,曾兆就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她。“小岑,可以了,别说了,别再揭自己的伤口了。”
时值傍晚,法院大厅外夕阳正好,晚霞彩光稀稀落落地洒进室内,温暖了一片。白梓岑别开脸,望着灿烂的霞光,自言自语似的说:“揭开自己的伤口有什么不好呢,我甚至希望能在上面撒点盐。这样,或许下次想起来的时候,就能不那么疼了。我现在有时候都会想,是不是梁延川……会比我更疼。”
晚霞衬得她眉目温和,她笑了笑,问他:“兆哥,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特别心狠的人。我明知道梁延川是无辜的,但我还是发了疯似的利用了他,就单纯是为了报复。”
“小岑,别这么说自己,你当时只是被仇恨迷昏了头脑。”
“其实在晓晓出生之后,我曾一度想要放弃报复,就单纯地跟他过一辈子。只可惜我终究是瞒不过他。我有时候觉得,我现在活得这么狼狈也是件好事,至少面对他的时候,我能心安理得地告诉自己。我的错,已经得到报应了。”白梓岑抬起眼睑,与曾兆四目相对。而后,嘴唇微启,吐出的话,足够让曾兆怔在当场。
“兆哥,你知道吗?连晓晓都是我亲手扔掉的。”
“什么?!”曾兆难以置信。
她笑得平静无波:“你别看现在我找她找得发疯,但当时确实是我亲手扔掉的她。只是因为……不想让她成为仇人的孙女。我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对吧?”
曾兆沉默了,许久之后,才不紧不慢地走到白梓岑面前,温柔地握住了她的手。彼时,余光正好从窗户缝隙里扫了过来,隔开了一片阴暗。于是,白梓岑在暗里,他在光底。
他语气迟缓:“小岑,你还爱他吗?”
得闻曾兆的话,白梓岑被握住的那只手微颤了颤。而后稍稍侧过脸,不让曾兆看见她的表情。
“他……知道你坐过牢吗?”
她笑了笑,并未回应。
“是……因为他?”曾兆蹙眉。
她又笑了笑。
曾兆伸出手,第一次大胆地捧住了白梓岑的脸颊,逼迫她直视自己:“小岑,当年还在村里的时候,我就想娶你。这个愿望,直到现在都从未变过。”
“兆哥……”白梓岑是想拒绝的。
“小岑,你该忘记他了。”他冷不防地打断她,不让她的拒绝再有机会说出口:“你刚才听到那个女嫌犯说的话了吗?晓晓被扔在了垃圾桶里,那么冷的天,再加上肺炎,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成活的几率几乎为零。白梓岑,你该醒醒,她怎么可能还活得下来……”
如果说刚才女嫌犯的话,对白梓岑来说是无比巨大的打击。那现在曾兆的话,更像是一盆冷水,将她希望的火苗,从心底浇灭,从此永不复燃。
望着白梓岑僵硬的表情,曾兆第一次大着胆子跟她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陪着你一起忘了梁延川,陪你一起忘了晓晓。我们可以有另外的孩子,我会陪着你,看着他一起慢慢长大,然后我们一起看他结婚生子。他不会再有晓晓一样的命运,他会很幸福地活在你身边。”
曾兆的话,对于一个失孤的母亲来说,如同是一枚天大的诱惑。
曾兆握住她的手,轻柔地捧到唇边,在她的手背上烙下一吻:“小岑,从今天起我们好好在一起吧。我向你求婚,我想娶你。未来,我们会有可爱的孩子。还有小舟……你不是一直很喜欢他吗?”
有一刹那的瞬间,白梓岑是真的领悟了。
她真的不想再执迷于梁延川这个名字了。因为,那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旅程。
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她已经学会,不会再幻想着白马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她也懂得,不是所有母子分离都能最终像电视剧里一样得到团圆。天差地别的爱情,终究是没有结果的。她一个坐过牢,活在社会底层的女人,哪有可能再回到他的身边。
这不过短短五年的岁月,她就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连心都一并老了。
眼眶里有些温热,她朝着曾兆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而后,任由他温热地唇,覆上她的额头。
白梓岑曾看过一本书,书里说,亲吻额头,是不含一丝杂念的,是男人对于女人最为纯洁且虔诚的吻。
白梓岑记得,似乎也有人如曾兆一般虔诚亲吻过她的额头,甚至还不止一次。
那个人似乎是梁延川。
只是这一刻,这个人是不是他,已经不再重要了。
第三十一章
宽敞空荡的法院大厅里,长凳冰冷而狭长。
白梓岑醒来的时候,身旁只剩下了曾兆一人,而她正卧倒在他的怀里。白梓岑记得,自己是哭晕在了梁延川的怀里,只是现在对象换成了曾兆,倒是让她有些不自在了。
她匆忙地从曾兆的怀里挣扎而起,掩了掩肿成核桃一般大小的眼睛,不敢直视曾兆的目光。
“小岑,醒了吗?没事吧?”曾兆像是个没事人。甚至,连刚刚亲眼目睹的白梓岑与梁延川的亲昵,如同也一并忘去了。
“嗯,没事。”白梓岑支支吾吾。
曾兆温柔地望了她一眼,小心翼翼地牵起了她的手,扶她起来,“既然没事了,那我们就回家吧。今天是周五,小舟正好休假,一起回我家吃个饭吧。”
两人才一同走了三步不到,白梓岑就不落痕迹地松开了他的掌心。于是,他走在前,她走在后。
“兆哥……”她停下步子,不轻不重地唤了他一声。
“嗯?”从鼻腔里发出的声响,依旧是温柔至极的。
白梓岑大着胆子,“你难道不想听我亲口解释,关于我和梁延川的关系吗?”
他回过头来,隔着半米的距离,一瞬不瞬地望着她,眼神绵柔依旧:“如果你不愿意提起的话,我可以就当它是一件往事,过了就算了。毕竟,我和你要进行的是未来,而不是徘徊在过去。但是……”他顿了顿,终于将心底的话,说出来:“如果你愿意解释的话,我确实很想知道。虽然,那只是一段过去。”
曾兆尽量把自己的在意,描述地稀松平常。不过很可惜,他并不是一个擅长伪装的人。
“兆哥,我应该跟你说过的,我有个不见了的孩子。”
“嗯。”
“那个孩子,是我和梁延川的。”她语气艰涩,像是从牙缝里,才终于将这句话挤出来。
“我看出来了。”
白梓岑沉默良久,才终于抬起头来,与他目光交接,朝他相视一笑:“如果你不介意浪费你的时间的话,我想跟你讲个故事。”
“当然不介意。”曾兆的笑容温柔依旧。
她朝他迈进一步,眼里有曾兆看不懂的光辉:“十年多前有个小女孩,他的爸爸得罪了沅江市的第一把交椅梁振升。于是,梁振升处处和他作对。甚至,还绑架了她的女儿,将她拐卖到了一处偏远的山村里,过了整整六年苦不堪言的生活。”
曾兆是震惊的,他并不知道,白梓岑的拐卖竟是事出有因的。山里的人贩子委实多,而曾兆一直单纯的以为,白梓岑只是人贩子捕获的又一猎物而已。
她嘴角微扬,抿成一股自嘲的弧度:“她本以为,这样的生活已经够惨了。然而,现实仍是再次给了她强有力的一刀。她好不容易从山村里逃出去,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觉自己的父母已经车祸亡故,甚至她唯一的哥哥,也在车祸中成了植物人。”
曾兆喉头像是被哽住了鱼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小岑,你……”
白梓岑朝他做了一个“嘘”的动作,说:“你先别打断我,让我继续说下去,不然我真怕我这辈子再也没有勇气将这些话说出来了。”
“从山里逃回家之后,她一直刻苦学习,希望考上最好的学校,有最好的工作。这样,等以后有了钱她就能给她的哥哥用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苍天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沅江市最好的大学。然而很可惜的是,她大二的那年,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分水岭。就在那个时候,她所有的梦想,都破灭了。”
“为什么?”
“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人,梁延川。”当那无比熟稔的名字从白梓岑口中说出的时候,她不禁有些眷恋。“他们像所有人一样相爱,然而,却像是命里相克一样。某一天,她忽然发现,她爱了很久的男人,竟然是害她被拐卖,间接害死她父母的罪魁祸首。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她疯了。”
“她曾经有多恨毁了她家庭的人,那时候她就有多么想要报复的心。她做了她这一生最后悔的决定,报复,彻彻底底的报复。只是,她报复的人错了。她选择报复的人,不是梁振升。而是,他的亲生儿子……梁延川。”
她平静地笑着,将这个情节翻涌的故事,继续说了下去:“于是,她继续装作不知情的样子接近梁延川。只为了等到某一天能够亲眼见到梁振升,然后亲手杀了他。为了这个近乎可怕目的,她彻底毁了自己。她二十岁的时候就跟他同居,二十一岁的时候,就不顾一切为他生下了孩子。然而,还未等她来得及实施报复,梁延川就发现了她的目的。那时候她已经疯了,眼看自己的计划全部泡汤,她竟然拿起了刀子捅了他。刀子扎在了他的心口,他差一点就死了……”
尾音尚未落下,曾兆就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她。“小岑,可以了,别说了,别再揭自己的伤口了。”
时值傍晚,法院大厅外夕阳正好,晚霞彩光稀稀落落地洒进室内,温暖了一片。白梓岑别开脸,望着灿烂的霞光,自言自语似的说:“揭开自己的伤口有什么不好呢,我甚至希望能在上面撒点盐。这样,或许下次想起来的时候,就能不那么疼了。我现在有时候都会想,是不是梁延川……会比我更疼。”
晚霞衬得她眉目温和,她笑了笑,问他:“兆哥,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特别心狠的人。我明知道梁延川是无辜的,但我还是发了疯似的利用了他,就单纯是为了报复。”
“小岑,别这么说自己,你当时只是被仇恨迷昏了头脑。”
“其实在晓晓出生之后,我曾一度想要放弃报复,就单纯地跟他过一辈子。只可惜我终究是瞒不过他。我有时候觉得,我现在活得这么狼狈也是件好事,至少面对他的时候,我能心安理得地告诉自己。我的错,已经得到报应了。”白梓岑抬起眼睑,与曾兆四目相对。而后,嘴唇微启,吐出的话,足够让曾兆怔在当场。
“兆哥,你知道吗?连晓晓都是我亲手扔掉的。”
“什么?!”曾兆难以置信。
她笑得平静无波:“你别看现在我找她找得发疯,但当时确实是我亲手扔掉的她。只是因为……不想让她成为仇人的孙女。我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对吧?”
曾兆沉默了,许久之后,才不紧不慢地走到白梓岑面前,温柔地握住了她的手。彼时,余光正好从窗户缝隙里扫了过来,隔开了一片阴暗。于是,白梓岑在暗里,他在光底。
他语气迟缓:“小岑,你还爱他吗?”
得闻曾兆的话,白梓岑被握住的那只手微颤了颤。而后稍稍侧过脸,不让曾兆看见她的表情。
“他……知道你坐过牢吗?”
她笑了笑,并未回应。
“是……因为他?”曾兆蹙眉。
她又笑了笑。
曾兆伸出手,第一次大胆地捧住了白梓岑的脸颊,逼迫她直视自己:“小岑,当年还在村里的时候,我就想娶你。这个愿望,直到现在都从未变过。”
“兆哥……”白梓岑是想拒绝的。
“小岑,你该忘记他了。”他冷不防地打断她,不让她的拒绝再有机会说出口:“你刚才听到那个女嫌犯说的话了吗?晓晓被扔在了垃圾桶里,那么冷的天,再加上肺炎,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成活的几率几乎为零。白梓岑,你该醒醒,她怎么可能还活得下来……”
如果说刚才女嫌犯的话,对白梓岑来说是无比巨大的打击。那现在曾兆的话,更像是一盆冷水,将她希望的火苗,从心底浇灭,从此永不复燃。
望着白梓岑僵硬的表情,曾兆第一次大着胆子跟她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陪着你一起忘了梁延川,陪你一起忘了晓晓。我们可以有另外的孩子,我会陪着你,看着他一起慢慢长大,然后我们一起看他结婚生子。他不会再有晓晓一样的命运,他会很幸福地活在你身边。”
曾兆的话,对于一个失孤的母亲来说,如同是一枚天大的诱惑。
曾兆握住她的手,轻柔地捧到唇边,在她的手背上烙下一吻:“小岑,从今天起我们好好在一起吧。我向你求婚,我想娶你。未来,我们会有可爱的孩子。还有小舟……你不是一直很喜欢他吗?”
有一刹那的瞬间,白梓岑是真的领悟了。
她真的不想再执迷于梁延川这个名字了。因为,那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旅程。
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她已经学会,不会再幻想着白马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她也懂得,不是所有母子分离都能最终像电视剧里一样得到团圆。天差地别的爱情,终究是没有结果的。她一个坐过牢,活在社会底层的女人,哪有可能再回到他的身边。
这不过短短五年的岁月,她就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连心都一并老了。
眼眶里有些温热,她朝着曾兆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而后,任由他温热地唇,覆上她的额头。
白梓岑曾看过一本书,书里说,亲吻额头,是不含一丝杂念的,是男人对于女人最为纯洁且虔诚的吻。
白梓岑记得,似乎也有人如曾兆一般虔诚亲吻过她的额头,甚至还不止一次。
那个人似乎是梁延川。
只是这一刻,这个人是不是他,已经不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