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锻造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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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酒村,先前被达拉等人在霜槌山救出的小孩已经平安归家,霜巨人和冬狼也分别遭到重击,很长一段时间内,应该都不会再袭击此地。
麦酒村的矮人们将达拉等人相助救人,以及捣毁狼穴的事情上报国王,不多时,锻魂城内便传来消息,称国王对托达克往昔的过错已经既往不咎,也允许托达克再回锻魂城安居,但达拉等人却必须即日启程离开。
这无疑是矮人国王下达给达拉他们的驱逐令了。
托达克心里歉然,坚持要去锻魂城跟国王面谈,为达拉他们求情。
米雅莉淡漠地说道:“这里大事已了,我们还有要事,就算你们国王不说,我们也不会久留。早该走了。”
武士迈克道:“说得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达拉心中也记挂着“时光之河”的下落,不愿在极地苔原久待,忙对托达克道:“不错,现在我们当务之急是寻找‘时光之河’,”瞥见托达克有些花白的长胡子,忽然想起老矮人年事已高,前面几次冒险,已经显得体力不支,不忍再让托达克继续和自己一起奔波,于是又道,“你最好回去,慢慢相劝国王,即使他不信未来战争一说,不肯大举用兵,但有备无患总是件好事。”
托达克胡子一吹,瞪着达拉道:“岂有此理。想丢下我这把矮人老骨头!不成!除非你当真嫌我老了,给你们添麻烦?”
侏儒从旁笑嘻嘻地插嘴道:“达拉,我们不能从锻魂城过去,只能绕路。但这里到处天寒地冻,没有老矮人,咱们可哪里也去不了啦。”
达拉一想也是。
于是,一行人打点齐备,再次上路,这一回,却是取道东北方向,径直朝老矮人口中所说的矮人辖区“斯特尔”而去,并且,除了达拉、米雅莉、迈克、托达克、包迪拿、伊莎贝拉、厉娜、娇妮以及丹吉尔一行原班人马之外,又多了一个不速之客,便是先前达拉在狼穴之中救出的人类红发少女。
一来,自然是因为矮人国王的旨令,使得他们无法再从锻魂城经过,而雷鸣裂谷又大又深又宽阔,纵横数百里,他们又没有飞行坐骑,只得绕道而行,计划由斯特尔辖区到达卡林杉港,再取道南下。
二来,托达克手中的战斧几次对战受挫,这一次下定决心,务必要到矮人盛产寒铁的锻造之地“斯特尔”地区采得好矿石,打造一柄精致战斧,因而也极力撺掇众人由斯特尔地区横越。
三来,他们在狼穴之中拯救出来的人类少女,早已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狼孩,无论达拉等人如何诚恳相待,那少女对众人的疑惧憎恶之心却始终不减。
达拉送去的饭菜饮水,少女尽管日渐消瘦,饿得皮包骨头,却仍然纹丝不动。
达拉见她疑心很重,每样都在她面前亲自吃过一点,少女这才开始进食喝水,但显得小心翼翼,一面吃喝,一面却紧紧盯着达拉,眼光神色之中大是狐疑,对众人的敌对之意也始终没有减轻,以至于达拉只得继续任由她被矮人们专门为她所做的铁链子拴住,不敢放松。
本来想将她留在麦酒村中,但村里的矮人对冬狼恨之入骨,这少女又是十足的狼孩,只怕自己一旦离开,矮人们激于义愤,错手打死了这女孩,那自己当初还不如不救她,留她在狼穴中继续生活。
因而,明知道带了这个狼孩少女,是个大大的累赘,却还是不忍将她独个儿留在麦酒村,终于还是带了同行。
对此,厉娜非常不满,几次说道:“达拉大英雄本事不见长了多少,队伍倒是越带越大,真让人佩服。”
厉娜一人说倒也罢了,偏偏还加上一个侏儒,夹七夹八,掺混不清,连连附和道:“而且还是各个种族汇集,老老小小,男男女女都有,达拉,你真厉害啊!”
达拉哭笑不得,只得由他们去。
不过,他们说得倒也是实情,这一次带队,比之在布洛斯草原上,更加困难百倍。
那时候,好歹大家还都是从兽人部落一起逃出来的,又有追兵在后,怎么说,也勉强算同仇敌忾,但这一次,人人各怀心事。
精灵米雅莉现在是越来越冷了,不但刻意与达拉保持距离,而且似乎只要找到“时光之河”,完成任务便会随时离开。
武士迈克来路不明,一直跟随众人,虽然没有见他做出什么坏事,却也没做什么特别的好事。
牧师伊莎贝拉虽然不是坏人,但她一个娇怯怯的女孩子,跟在他们身边,也是有害无益,关键时刻还得分心去照顾她。
因而达拉打定主意,一旦再次回到卡林杉港,就送牧师回神庙。
至于厉娜,这位大小姐脾气古怪,又和黑道组织来往密切,以前在米德兰森林便已见识过她的心狠手辣,她最近三番四次相救自己,表现古怪,或许有其他目的也不一定。
就连直肠子的老矮人托达克,也对自己坚持相救狼孩少女大起疑心,有过小小的不快。
一眼望去,仿佛只有小女孩娇妮、侏儒包迪拿、岩底矮人丹吉尔这三个小家伙还无忧无虑,对自己毫无机心。
达拉再一次感到肩头担子沉重,不明白为什么“好运”总是三番四次地找上自己,甩也甩不掉。
想来想去,或许都是自己太爱管闲事的缘故。但细细一想,每件事,每个人,都各有达拉不得不管的理由。他总是想,如果我不管他们,谁又来管他们了?却从未想过自己管来管去,又有谁来管自己了。
不过,让达拉感到宽慰的是,这一次带队,虽然队伍大了,人也多了,而且大家都各有脾气,但却没有像上一次在布洛斯草原时所带的队伍那样,弄得鬼哭狼嚎,让人心烦。
一行人都默不作声地赶路,达拉要扎营便扎营,要启程便启程,无形之中,众人还真都当了达拉是他们的领头人一般,这反倒让达拉惊诧。
其实,在其他人看来,达拉是他们之中,脾气、性格、气度都最适合做领头人的人,换了别人,哪怕本事再高,也未必服众。
要说本事,这里人人皆知,米雅莉盛名之下,本事最大,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听命于冷若冰霜、傲气十足的精灵法师。
老矮人托达克虽然武技高强,为人也比精灵和善,颇得小女孩娇妮等人的喜欢,但他脾气暴躁,又很贪杯。虽然在矮人中,他也有过护卫队队长的职务,可是到任以来,他就是喝酒喝到烂醉如泥的时候居多,连矮人的护卫队也没有好好管过,又哪里有心思管这一大群种族混杂的队伍?更何况,即使他肯管,精灵也未必肯听。
至于武士迈克,这人最明显的缺点就是好色,一目了然,让他带队,更是没有一个人放心。而且,就他自己来说,也对达拉这领头人的位置没什么兴趣。只要他能继续留在几个美女身边,心情已经非常愉快了。至于路上可能遇到的风险,他却毫不放在心上。他一个人左右无事也是冒险,现在跟了达拉等人一起冒险,可以伴美女同行,又可以“拯救世界”,当真其乐无穷。
剩下的伊莎贝拉、厉娜、娇妮等人,不是娇滴滴的弱女子,便是脾气不好的大小姐,或者年齿尚幼的小女孩,根本难担大任,至于侏儒、岩底矮人之流,就更不足道了。
因而,对于达拉无形中担任了众人的领头人这一事实,大家也都默许了。只是,对于达拉坚持带着狼孩少女同行,众人却多多少少有些怨言。
首先,这狼孩身上带了铁链,行走很慢,大大拖累了行程。
其次,这女孩终究是冬狼养大的,从小便听冬狼说了不少有关类人生物如何凶残的坏话,现在见达拉等人捉了自己用铁链拴住,不知道还要怎么折磨自己,因而无论达拉如何温言软语相劝,始终不肯开口说话,神色之间更是凶狠万状,对达拉等人咬牙切齿,显得恨之入骨。
人人都说这狼孩终究狼子野心,留在身边,只怕祸患无穷。
达拉心中也有些惴惴不安,知道众人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只是狠不下心来对待女孩。
不出几日,达拉一行人便来到了斯特尔地区的冬狼平原,这里是众多冬狼纵横之地,他们日前捣毁了一个大型冬狼狼穴,虽说不可能再出现为祸村庄的大狼群,但这里的小型狼群也不少。
尽管这些小狼群对达拉一行人构不成什么威胁,但他们此行只为赶路,不愿节外生枝,步履匆匆,只管避开狼群的踪迹而行,很快便又离开了冬狼平原,折而向南,进入斯特尔平原。
斯特尔平原地处南北两个气候带的交汇之处,因而也呈现出南北两个气候带大不相同的景色。
靠北一带毗邻冬狼平原,大都冰雪交加,虽然不像极北之地那般天寒地冻,却也银装素裹,寒风阵阵,雪花飘零。
越往南走,则渐渐风雪停止,显现出雪花消融之下的草原面目,只是这里的草原上所长的,十之八九都是贴紧地面生长的苔藓类植物,一根像样的草叶也没有。
达拉等人行到苔原地带,气候不似北方那么寒冷,身上的狼皮大衣便再也穿不住了,都纷纷脱了,换成较为单薄的鹿皮衣服,只有狼孩少女不肯换装,又踢又咬,不容靠近。
众人只得由她继续穿着厚厚的银灰色冬狼毛皮,在行走的过程中大汗淋漓。
走了一天,狼孩少女身上汗流浃背,最后终于病倒,发起高烧,说起胡话来。
牧师伊莎贝拉明知无效,还是连声祷告,但对少女的病情却没有丝毫帮助。
其他众人都不怎么关心,一路上,他们对这狼孩早失掉了耐心与同情心,厉娜心中更是巴不得这累赘就此病死。
只有达拉依旧关切无比,甚至还找出自己背包之中的药草煎了药,亲自端给少女喝。
少女非但不喝,还把药碗也打了,昏乱中又在达拉手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娇妮见状,要打那女孩,却被达拉拖开去,让老矮人托达克看管着。
达拉重又熬了药,这回留了神,先让侏儒包迪拿给铁链加了把锁,又让岩底矮人箍住少女手臂,女孩病后无力,加上岩底矮人那股气味儿,连闻惯了冬狼动物骚味儿的狼孩也抵敌不住,昏了过去。
达拉这才撬开少女嘴巴,将药水一股脑儿灌下去。
少女次日醒转,精神已经好了些儿,头脑也清楚起来,达拉又再坚持灌药。
终于,到了第三天,少女病情好转,人已经完全清醒,看着达拉的眼光开始变得柔和起来,不似先前那般凶恶。
这一日中午,众人行不多时,达拉提议休息,之后便又熬了药,要来给少女灌下,谁知少女见他端了药来,居然开口说道:“我……我……自己……喝。”
达拉惊喜异常,道:“你会说话?”
少女道:“会。”
其他的人见狼孩说话,除了精灵还是远远站着,都纷纷围拢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问这问那。
少女只看着达拉,对其他人的问话恍若不闻。
达拉只得代替众人,重复地问了遍:“你叫什么名字?你怎么会和狼一起生活?”
少女道:“我叫‘火头发’,从小就和斯克瑞姆一起生活。”
侏儒拍手道:“火头发,你那一头红发,还真像一团火!”
达拉问道:“斯克瑞姆是谁?”
“火头发”道:“是我父亲。”指了指身上的银灰色冬狼皮,道:“这就是他。”
“你杀了你父亲,然后又剥了它的皮?”侏儒惊奇地睁大眼睛,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火头发大怒,道:“呸!我很爱我的父亲!他是老死的。我现在穿着他,是为了让他永远陪在我身边。”
达拉皱眉道:“这么说来,斯克瑞姆是一只冬狼?”
火头发端详着达拉的神色,道:“你看不起冬狼吗?我也是一只冬狼。”
众人闻言,都暗暗摇头。只有一个小家伙哈哈笑道:“你明明就是个人,哈哈,却非要说自己是只狼。”
达拉不得不让老矮人托达克把侏儒架开,然后才郑重地对火头发说道:“你是人!你不是冬狼!”
“胡说!”火头发怒道,“人又邪恶,又自私,我才不是人!”
“这话倒不假。”精灵法师米雅莉忽然在远处淡漠地说道,同时瞥了厉娜一眼。不知道她赞成的是前半句话,还是后半句话,不过,她的眼神补充说明了一切。
被瞥的厉娜瞬间便明白过来,不由得怒气上冲,不快地对精灵道:“你说谁呢?”
精灵掉过头去,对于厉娜的问话置若罔闻。
厉娜讨个没趣,便将一腔怒火都发泄在火头发身上,对她狠狠地说道:“你当然不是人!你是畜牲!”
“厉娜!”达拉低声吼道,接着又转过头来问火头发,“斯克瑞姆教了你那些话?”
火头发点点头。
达拉想了想,才指着自己对火头发说道:“你看,你和我们,五官,手脚,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是不是都长得很像?”
火头发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达拉,摇摇头道:“我们的毛发不一样。”
达拉又好气,又好笑,只得说道:“那你自己觉得,你的外表像我们这些人多点呢,还是像冬狼多点?”
火头发心里何尝不知道自己是冬狼群中最为不同的一员,但她从小在狼群中长大,上一任冬狼首领斯克瑞姆更是以她的父亲自居,给她讲了许多有关类人生物如何残暴,如何可怕的事情,对于类人生物的恐惧,早就已经根植于她小小的心灵之中。
现在,经过一路上的长时间观察,她虽然直觉地感到,达拉等人对她并无恶意,尤其是达拉,无论她如何拳打脚踢,口咬爪撕,始终温和地对待她,而且还亲自煎药,救了她一命,和往昔斯克瑞姆口中的所说坏人大不相同。
难道,在类人生物之中,也有不是那么邪恶与可怕的人吗?
见火头发默不作声,达拉继续说道:“你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你分明就是一个人,只是从小被冬狼掳获,在狼穴之中长大而已。说不定你的亲生父母,都早被那些冬狼害了。”
火头发猛地一抬头,怒道:“你骗我!”
达拉问:“我骗你什么?”
火头发为之语塞,内心深处已经有些相信达拉所言,虽然她在狼穴之中长大,但从小受到的待遇,和冬狼的幼崽便有极大区别,想来也因她的确不是冬狼的缘故。
达拉见她语气缓和,神色松动,想她从小就在狼穴之中长大,许多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一时间想要凭自己的三言两语说动对方也不大可能,好在她肯交谈,以后总会慢慢地教她懂得文明礼仪。又见火头发被铁链拴住,行走不便,不禁心生恻隐,对火头发道:“你以后不乱踢乱咬了,我就放开你,你跟着我们走,好不好?”
火头发连连摇头,道:“不好。”
达拉奇道:“为什么?难道你喜欢给铁链子拴住?”
火头发仍是摇头,道:“不是,我不想跟你们走,我想回狼穴。”
达拉叹口气,想不到她现在都还想回狼穴。
早知道这样,当初不救她出来,反倒是好事一件。又想,自己虽然是好意一番,可是勉强火头发来过人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
也许在自己看来,她在那狼穴之中生活,非常可怜,自己带她出来,是在救她。
但是,在狼穴之中长大的火头发,对于那种生活早已习惯,而且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人类,对于达拉他们这些攻进狼穴,带走她的人,自然会视为敌人,况且还有一只叫“斯克瑞姆”的老冬狼给她灌输了不少这类谎言,她现在能消融敌意,和自己开口说话,已经是大大不易了。又何必再勉强她继续跟随自己一行人出外冒险。
想到这里,达拉对火头发道:“那么,我放你回去,你得答应我两件事。”
火头发吃惊地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真的?什么事?”
达拉道:“第一件,你不许再伤害人,因为你自己也是人。第二件,你要好好保护自己,如果别人害你,你得保证自己的安全。”
众人听达拉此时的意思又是要放火头发回去,一时都有点摸不着头脑,当初是他再三坚持,才将火头发从狼穴之中带出,带到麦酒村,又从麦酒村一路带到斯特尔地区。现在几句话之间,怎么突然又要放走她?
火头发从小在狼穴长大,群狼对她虽然不恶,但也决计谈不上好,老冬狼斯克瑞姆讲了不少有关类人生物的坏话,说他们如何狡诈,但她日常见到的,却是有好些类人生物被冬狼们或智诱,或力取,都变成了大家果腹的食物,也不过是些跟驯鹿没有多大区别的可怜虫。
这一次遇到的达拉等人,才真正称得上是厉害人物,但听他们的口气,杀死狼群的人另有其人,他们似乎也很害怕。
原以为他们会丢下自己不管,哪知道达拉一路维护,现在还忽然答应放自己离开,火头发起先的欢愉之情顿时消失,想起群狼惨死的场景,心道:斯克瑞姆说得对,这些人类都狡猾得很。他现在放我,多半另有目的。
这么一想,火头发对于回狼穴一事,也不再热心,又想群狼已死,她独自回到狼穴,只怕斗不过别的狼群,而且,就算遇不到别的狼群,夜里没有了狼们彼此相偎的暖烘烘毛茸茸的身体,也会被那里极其寒冷的天气冻死。
几个念头转下来,火头发便不想再回狼穴,于是对达拉说道:“我又不想走啦,以后你去哪儿,我就跟着去哪儿。”
达拉大喜:“那再好不过,我这就放开你。”
米雅莉冷冷地插嘴道:“狼子野心,还是提防点好。”
老矮人托达克素来不喜欢精灵,但这一次却对精灵所说的话深以为然,尽管与达拉还隔着一段距离,仍是大叫道:“不错,达拉,这狼崽子肯定在骗你。依我说,那些冬狼害死了那么多人,她为狼作恶,咱们就是一斧头砍了她,也不必受什么良心谴责。”
牧师伊莎贝拉霎时吓得脸色惨白,只低头祷告。
达拉摇了摇头,露出失望为难的神情,一旁的厉娜见了大为气恼,不由得提高声音道:“我看你们也别劝某些不知好歹的人了。他呀,一看对方是妙龄少女,就不问青红皂白救了出来。英雄救美,原本就是某些人的拿手好戏。”
达拉皱了皱眉头,厉娜这番话莫名其妙,显得他救火头发只为对方是个年轻的女孩,心里知道其余的人不会相信,但还是有些着慌,忙看看精灵法师,法师脸上神色淡漠,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
达拉急道:“厉娜,别胡说,就算火头发是个男孩,我也一样救他。”
厉娜还没有答话,米雅莉倒是轻哼一声,道:“无聊。”说完,举步便走。
其他人愣了愣,不知道精灵法师是说达拉一人,还是将众人都说在内,倒也不好接口。但看着她快步而去的身影,又看看达拉,却一时也拿不定主意是该追上去,还是继续停留在原地。
达拉见米雅莉走开,对于释放火头发一事便忘得一干二净,忙对其他人道:“咱们还是快赶路吧,争取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宿营。”
“正是,”托达克道,“前面就有一座矮人的村庄,叫斯特尔村,只是这一带时有地精出没,大家还是要小心行事。”
傍晚时分,达拉一行人紧赶慢赶,终于来到托达克所说的矮人村庄“斯特尔”村外,这座小村庄除了气候比较暖和一点,其余的布局陈设,倒和麦酒村没有太大的区别。
村外,也是一片针叶林,林中,一条小路弯弯曲曲通往村里。
达拉他们跟在老矮人身后,刚刚踏上那条小路。
老矮人正自唠叨,说他这把矮人老骨头这趟冒险走得路程可实在遥远,却突然被走在身旁的精灵用力拉住后领,正惊怒交加,却听到精灵悄声道:“嘘——”又朝他打了个手势,指指小树林,道:“那树丛中。”
托达克盯着那片树丛,开始动手卸下背上的战斧,他自己也不记得这是他出了锻魂城以来换的第几柄斧头了。
达拉一看两人的架势,心中便明白了几分,也不暇细想,就已经拔剑在手,又对迈克等人做了个手势,让他们小心戒备,不要出声。
众人都停下脚步,顺着精灵的目光看向那片小树林,各自凝神戒备。
落日的余晖照在树丛之中,米雅莉敏锐的精灵视线再次看到那里有什么金属光泽一闪而过,失去踪影,随即又再浮现。
就在此时,太阳西沉,树林渐渐被暮色所笼罩。
托达克睁大眼睛,死命地瞧,却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达拉也道:“我什么也没看见。”
米雅莉淡淡地说:“我看得见。”她的精灵视力让她逐渐看清拿着金属的生物,以及生物身上散发的温暖红光——只有精灵才能看见的景象。
紧接着,米雅莉比出一个手势,一道闪电击中树丛,随即从树丛那边传来一声惨叫。
“什么人?”武士迈克趁机朝树丛大喊。
哗啦啦一阵响,从树林中奔出一群生物,这些生物初看像是人,不但直立行走,而且奔跑迅速,手中还执有锤子盾牌之类的武器。个个脸孔宽大,鼻子扁平,尖耳大嘴,口中嗬嗬作声,发出难闻的臭味儿,像猪一样的粉红色眼睛紧紧盯着达拉等人,霎时间便将他们团团围住了。
托达克挥了挥战斧,确定自己使用这把新斧头也能很快找回平衡感之后,对那些围住他们的生物说道:“很好,上吧!”
矮人挥舞斧头露出的这两手,一看便是训练有素的战士,让那群生物不由自主地缩了缩,又惊又诧,对付普通的过路旅客,它们倒是手到擒来,但要对付经验十足的战士,却是没有必胜的把握。
其中一两只已经在心里打定主意,待会儿稍有不及,它们便夺路而逃。
一时间,除了那骑在一只个头颇高的座狼身上的生物,其余的脸上都露出了些惊惧之情。那生物直直地坐在座狼身上,扁平的鼻子和粉红色的猪眼里满是不屑,它大大的肚皮耷拉在座狼身上,几乎连那只座狼的四肢也遮住。这种情景,让看在眼里的达拉既感到有些恐惧,又感到不可思议地滑稽可笑。
那肥胖的大家伙不屑地看着达拉等人,说道:“兄弟们,看到了吗?咱们在斯特尔村遇到的对手就是这种货色。”说完,干笑了两声。
达拉等人只觉得臭气扑面而来,登时人人心中作呕。
侏儒道:“这家伙的味道跟丹吉尔有得一比啦。”
托达克喃喃自语道:“除了岩底矮人,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地精!”
肥胖的地精狂笑着挥舞起自己手中的钉头锤,双腿一夹,犹如赶马一样催动身下的座狼朝达拉奔了过来,口中叫道:“我可是大地精……”
话犹未了,这蠢材自个儿奔跑速度过快,一头撞在达拉的剑刃上,惨叫一声,脑袋落地,死在地上。
达拉先还听得那大地精口出狂言,还以为对手十分厉害,一直只是凝神戒备,并不主动出手,万万想不到它竟会自己撞上剑刃送死。
顿时,只觉得一股刺鼻的臭味从大地精的死尸身上传来,顿感恶心无比,手中所握雷剑也在轻轻颤动,那种气闷的感觉逼得达拉差点儿喘不过气来。一个念头刚刚转过,听得身边惨叫连连,忙斜眼去看,只见其他众人也都各自与一两只地精对战。
老矮人砍倒一只地精后,刚刚拔出斧头,便听到脑后风声,急忙跳了开去,避开那只地精的从背后打来的致命一击,旁边一只地精见老矮人落足不稳,立刻舞动钉头锤朝托达克脑袋又再度砸将过去。
此时,达拉与老矮人相距甚远,自己也还在分心“照顾”另外两只冲到身边的地精,见老矮人情势危急,忍不住惊呼出声。
随即一个尖锐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叫:“这些地精来者不拒,随便扔给它们一些烂狗肉打发了就是,还打什么?”
“烂狗肉?”那个地精一听就冒火了,对托达克的那一锤子也不再砸出,而是转身朝托达克身边不远处的侏儒扑了过去,嘴里笑道,“换成侏儒肉更好。”
侏儒飞快地拔出匕首,朝地精胸口狠命一掷,心想自己手小力小,多半掷它不准,赶忙逃了开去。
却听“扑通”一声响,侏儒回头一看,那地精双手紧紧抓着侏儒掷出的匕首,脸上同样也是难以置信的表情,仰面倒在地上,已然死去。
四周传来吧嗒吧嗒的声音,原来是其余的地精见达拉一行人凶猛,都飞快地四散逃开。
战斗结束了。
达拉环顾周围横七竖八,臭味四溢的地精尸首,想起坏掉的臭鱼,皱了皱眉头,对托达克道:“这些地精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托达克一面擦着自己斧头上沾染的地精黑血,一面说道:“大地精居然出现在斯特尔村外……哎哟,不好,村里出事了!咱们快进村。”
其他的人都纷纷点头称是,跟在老矮人身后,急忙朝村子里走去,只有侏儒有些遗憾地看着地精尸身上插着的匕首,想要过去把它拔出来。
手刚刚握到匕首剑柄,躺在地上的地精居然一下子睁开眼睛,连滚带爬地一骨碌窜出去,胸前还歪歪斜斜地插着侏儒的小匕首,飞快地跑开。
不过,这家伙没跑出几步,就被一道闪电击中,瞬间再次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侏儒转过头来,见精灵法师一行人都已快步朝村里走去,也不愿在原地久留,急忙跟了上去。
达拉回头,见侏儒闷闷不乐的样子,知道他还在为那柄小匕首感到遗憾,忙安慰道:“等进了村,我再给你买一柄新的。”
侏儒眉开眼笑道:“那太好啦!”接着,他仿佛又记起了什么似的,咯咯地笑了起来,说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柄匕首,其实是托达克的……”
老矮人闻言,赶忙在腰间摸了摸,果然他从麦酒村带出来的小匕首已经不见了。紧接着他转过身来,朝侏儒扑了过去。
达拉无奈地抱起侏儒,对气势汹汹的老矮人说道:“先进村。”
托达克恶狠狠地瞪着在达拉怀中喜笑颜开得意洋洋的侏儒,哼了一声,接着摸摸胡子,大踏步朝村里走去。
斯特尔村。
达拉他们进村后,并没有发现地精的踪迹,达拉随即判断出他们在村子外遭遇的地精只是被派来打探消息的先遣部队,就它们的带队头领有乘座狼这一点来看,这支地精部队的规模应该不下百人。
尽管小群的地精大都胆小怕事,蠢如驯鹿,可是一旦集结成大部落,往往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以及破坏力,会给一个不设防的村庄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因而,达拉立刻让托达克通知了当地的矮人进行防备。
防备是防备,但对于斯特尔村的矮人们来说,几乎每个当地居民都会在黄昏时分抽空到当地的小旅店中附带的小酒馆泡一泡,因为喝酒是矮人们最不可或缺的享受。
今晚酒馆的生意特别兴隆,除了当地的矮人之外,还多出一行来自异乡的旅客,这队旅客中有矮人,有人类,有精灵,有侏儒,甚至还有岩底矮人和上了铁链的狼孩,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有的貌美无比,有的粗陋不堪,正是达拉一行人。
这种景象,在斯特尔这个外人鲜少涉足的小村庄来说,可真是一件稀罕事。
结果达拉他们一进村,就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几乎全村的矮人都涌进了旅店一楼的小酒馆之中,达拉他们虽然被瞧得颇为不自在,但比起在锻魂城中受到的冷待,这里的矮人显然热情许多。
尤其是那些小孩子,更是围着达拉等人,缠磨着他们讲起在村外遇到地精的那场战斗,以及他们在外面冒险时遭遇的一切。
一群人中,最高兴的莫过于武士迈克了,也只有他对于这种被人瞩目的状况毫不感到窘迫,反而兴奋无比,不多时便将孩子们都吸引到他身边去了。
老矮人则在一旁喝得酩酊大醉。
其余的人由于长途跋涉,加上在村外遭遇地精时又狠狠干了一架,都感到疲累不堪,在吃完饭后都早早爬上床,不多时便都沉沉睡去。
只有达拉在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久久地坐在桌前,看着昏黄的油灯,陷入了沉思之中。
麦酒村,先前被达拉等人在霜槌山救出的小孩已经平安归家,霜巨人和冬狼也分别遭到重击,很长一段时间内,应该都不会再袭击此地。
麦酒村的矮人们将达拉等人相助救人,以及捣毁狼穴的事情上报国王,不多时,锻魂城内便传来消息,称国王对托达克往昔的过错已经既往不咎,也允许托达克再回锻魂城安居,但达拉等人却必须即日启程离开。
这无疑是矮人国王下达给达拉他们的驱逐令了。
托达克心里歉然,坚持要去锻魂城跟国王面谈,为达拉他们求情。
米雅莉淡漠地说道:“这里大事已了,我们还有要事,就算你们国王不说,我们也不会久留。早该走了。”
武士迈克道:“说得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达拉心中也记挂着“时光之河”的下落,不愿在极地苔原久待,忙对托达克道:“不错,现在我们当务之急是寻找‘时光之河’,”瞥见托达克有些花白的长胡子,忽然想起老矮人年事已高,前面几次冒险,已经显得体力不支,不忍再让托达克继续和自己一起奔波,于是又道,“你最好回去,慢慢相劝国王,即使他不信未来战争一说,不肯大举用兵,但有备无患总是件好事。”
托达克胡子一吹,瞪着达拉道:“岂有此理。想丢下我这把矮人老骨头!不成!除非你当真嫌我老了,给你们添麻烦?”
侏儒从旁笑嘻嘻地插嘴道:“达拉,我们不能从锻魂城过去,只能绕路。但这里到处天寒地冻,没有老矮人,咱们可哪里也去不了啦。”
达拉一想也是。
于是,一行人打点齐备,再次上路,这一回,却是取道东北方向,径直朝老矮人口中所说的矮人辖区“斯特尔”而去,并且,除了达拉、米雅莉、迈克、托达克、包迪拿、伊莎贝拉、厉娜、娇妮以及丹吉尔一行原班人马之外,又多了一个不速之客,便是先前达拉在狼穴之中救出的人类红发少女。
一来,自然是因为矮人国王的旨令,使得他们无法再从锻魂城经过,而雷鸣裂谷又大又深又宽阔,纵横数百里,他们又没有飞行坐骑,只得绕道而行,计划由斯特尔辖区到达卡林杉港,再取道南下。
二来,托达克手中的战斧几次对战受挫,这一次下定决心,务必要到矮人盛产寒铁的锻造之地“斯特尔”地区采得好矿石,打造一柄精致战斧,因而也极力撺掇众人由斯特尔地区横越。
三来,他们在狼穴之中拯救出来的人类少女,早已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狼孩,无论达拉等人如何诚恳相待,那少女对众人的疑惧憎恶之心却始终不减。
达拉送去的饭菜饮水,少女尽管日渐消瘦,饿得皮包骨头,却仍然纹丝不动。
达拉见她疑心很重,每样都在她面前亲自吃过一点,少女这才开始进食喝水,但显得小心翼翼,一面吃喝,一面却紧紧盯着达拉,眼光神色之中大是狐疑,对众人的敌对之意也始终没有减轻,以至于达拉只得继续任由她被矮人们专门为她所做的铁链子拴住,不敢放松。
本来想将她留在麦酒村中,但村里的矮人对冬狼恨之入骨,这少女又是十足的狼孩,只怕自己一旦离开,矮人们激于义愤,错手打死了这女孩,那自己当初还不如不救她,留她在狼穴中继续生活。
因而,明知道带了这个狼孩少女,是个大大的累赘,却还是不忍将她独个儿留在麦酒村,终于还是带了同行。
对此,厉娜非常不满,几次说道:“达拉大英雄本事不见长了多少,队伍倒是越带越大,真让人佩服。”
厉娜一人说倒也罢了,偏偏还加上一个侏儒,夹七夹八,掺混不清,连连附和道:“而且还是各个种族汇集,老老小小,男男女女都有,达拉,你真厉害啊!”
达拉哭笑不得,只得由他们去。
不过,他们说得倒也是实情,这一次带队,比之在布洛斯草原上,更加困难百倍。
那时候,好歹大家还都是从兽人部落一起逃出来的,又有追兵在后,怎么说,也勉强算同仇敌忾,但这一次,人人各怀心事。
精灵米雅莉现在是越来越冷了,不但刻意与达拉保持距离,而且似乎只要找到“时光之河”,完成任务便会随时离开。
武士迈克来路不明,一直跟随众人,虽然没有见他做出什么坏事,却也没做什么特别的好事。
牧师伊莎贝拉虽然不是坏人,但她一个娇怯怯的女孩子,跟在他们身边,也是有害无益,关键时刻还得分心去照顾她。
因而达拉打定主意,一旦再次回到卡林杉港,就送牧师回神庙。
至于厉娜,这位大小姐脾气古怪,又和黑道组织来往密切,以前在米德兰森林便已见识过她的心狠手辣,她最近三番四次相救自己,表现古怪,或许有其他目的也不一定。
就连直肠子的老矮人托达克,也对自己坚持相救狼孩少女大起疑心,有过小小的不快。
一眼望去,仿佛只有小女孩娇妮、侏儒包迪拿、岩底矮人丹吉尔这三个小家伙还无忧无虑,对自己毫无机心。
达拉再一次感到肩头担子沉重,不明白为什么“好运”总是三番四次地找上自己,甩也甩不掉。
想来想去,或许都是自己太爱管闲事的缘故。但细细一想,每件事,每个人,都各有达拉不得不管的理由。他总是想,如果我不管他们,谁又来管他们了?却从未想过自己管来管去,又有谁来管自己了。
不过,让达拉感到宽慰的是,这一次带队,虽然队伍大了,人也多了,而且大家都各有脾气,但却没有像上一次在布洛斯草原时所带的队伍那样,弄得鬼哭狼嚎,让人心烦。
一行人都默不作声地赶路,达拉要扎营便扎营,要启程便启程,无形之中,众人还真都当了达拉是他们的领头人一般,这反倒让达拉惊诧。
其实,在其他人看来,达拉是他们之中,脾气、性格、气度都最适合做领头人的人,换了别人,哪怕本事再高,也未必服众。
要说本事,这里人人皆知,米雅莉盛名之下,本事最大,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听命于冷若冰霜、傲气十足的精灵法师。
老矮人托达克虽然武技高强,为人也比精灵和善,颇得小女孩娇妮等人的喜欢,但他脾气暴躁,又很贪杯。虽然在矮人中,他也有过护卫队队长的职务,可是到任以来,他就是喝酒喝到烂醉如泥的时候居多,连矮人的护卫队也没有好好管过,又哪里有心思管这一大群种族混杂的队伍?更何况,即使他肯管,精灵也未必肯听。
至于武士迈克,这人最明显的缺点就是好色,一目了然,让他带队,更是没有一个人放心。而且,就他自己来说,也对达拉这领头人的位置没什么兴趣。只要他能继续留在几个美女身边,心情已经非常愉快了。至于路上可能遇到的风险,他却毫不放在心上。他一个人左右无事也是冒险,现在跟了达拉等人一起冒险,可以伴美女同行,又可以“拯救世界”,当真其乐无穷。
剩下的伊莎贝拉、厉娜、娇妮等人,不是娇滴滴的弱女子,便是脾气不好的大小姐,或者年齿尚幼的小女孩,根本难担大任,至于侏儒、岩底矮人之流,就更不足道了。
因而,对于达拉无形中担任了众人的领头人这一事实,大家也都默许了。只是,对于达拉坚持带着狼孩少女同行,众人却多多少少有些怨言。
首先,这狼孩身上带了铁链,行走很慢,大大拖累了行程。
其次,这女孩终究是冬狼养大的,从小便听冬狼说了不少有关类人生物如何凶残的坏话,现在见达拉等人捉了自己用铁链拴住,不知道还要怎么折磨自己,因而无论达拉如何温言软语相劝,始终不肯开口说话,神色之间更是凶狠万状,对达拉等人咬牙切齿,显得恨之入骨。
人人都说这狼孩终究狼子野心,留在身边,只怕祸患无穷。
达拉心中也有些惴惴不安,知道众人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只是狠不下心来对待女孩。
不出几日,达拉一行人便来到了斯特尔地区的冬狼平原,这里是众多冬狼纵横之地,他们日前捣毁了一个大型冬狼狼穴,虽说不可能再出现为祸村庄的大狼群,但这里的小型狼群也不少。
尽管这些小狼群对达拉一行人构不成什么威胁,但他们此行只为赶路,不愿节外生枝,步履匆匆,只管避开狼群的踪迹而行,很快便又离开了冬狼平原,折而向南,进入斯特尔平原。
斯特尔平原地处南北两个气候带的交汇之处,因而也呈现出南北两个气候带大不相同的景色。
靠北一带毗邻冬狼平原,大都冰雪交加,虽然不像极北之地那般天寒地冻,却也银装素裹,寒风阵阵,雪花飘零。
越往南走,则渐渐风雪停止,显现出雪花消融之下的草原面目,只是这里的草原上所长的,十之八九都是贴紧地面生长的苔藓类植物,一根像样的草叶也没有。
达拉等人行到苔原地带,气候不似北方那么寒冷,身上的狼皮大衣便再也穿不住了,都纷纷脱了,换成较为单薄的鹿皮衣服,只有狼孩少女不肯换装,又踢又咬,不容靠近。
众人只得由她继续穿着厚厚的银灰色冬狼毛皮,在行走的过程中大汗淋漓。
走了一天,狼孩少女身上汗流浃背,最后终于病倒,发起高烧,说起胡话来。
牧师伊莎贝拉明知无效,还是连声祷告,但对少女的病情却没有丝毫帮助。
其他众人都不怎么关心,一路上,他们对这狼孩早失掉了耐心与同情心,厉娜心中更是巴不得这累赘就此病死。
只有达拉依旧关切无比,甚至还找出自己背包之中的药草煎了药,亲自端给少女喝。
少女非但不喝,还把药碗也打了,昏乱中又在达拉手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娇妮见状,要打那女孩,却被达拉拖开去,让老矮人托达克看管着。
达拉重又熬了药,这回留了神,先让侏儒包迪拿给铁链加了把锁,又让岩底矮人箍住少女手臂,女孩病后无力,加上岩底矮人那股气味儿,连闻惯了冬狼动物骚味儿的狼孩也抵敌不住,昏了过去。
达拉这才撬开少女嘴巴,将药水一股脑儿灌下去。
少女次日醒转,精神已经好了些儿,头脑也清楚起来,达拉又再坚持灌药。
终于,到了第三天,少女病情好转,人已经完全清醒,看着达拉的眼光开始变得柔和起来,不似先前那般凶恶。
这一日中午,众人行不多时,达拉提议休息,之后便又熬了药,要来给少女灌下,谁知少女见他端了药来,居然开口说道:“我……我……自己……喝。”
达拉惊喜异常,道:“你会说话?”
少女道:“会。”
其他的人见狼孩说话,除了精灵还是远远站着,都纷纷围拢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问这问那。
少女只看着达拉,对其他人的问话恍若不闻。
达拉只得代替众人,重复地问了遍:“你叫什么名字?你怎么会和狼一起生活?”
少女道:“我叫‘火头发’,从小就和斯克瑞姆一起生活。”
侏儒拍手道:“火头发,你那一头红发,还真像一团火!”
达拉问道:“斯克瑞姆是谁?”
“火头发”道:“是我父亲。”指了指身上的银灰色冬狼皮,道:“这就是他。”
“你杀了你父亲,然后又剥了它的皮?”侏儒惊奇地睁大眼睛,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火头发大怒,道:“呸!我很爱我的父亲!他是老死的。我现在穿着他,是为了让他永远陪在我身边。”
达拉皱眉道:“这么说来,斯克瑞姆是一只冬狼?”
火头发端详着达拉的神色,道:“你看不起冬狼吗?我也是一只冬狼。”
众人闻言,都暗暗摇头。只有一个小家伙哈哈笑道:“你明明就是个人,哈哈,却非要说自己是只狼。”
达拉不得不让老矮人托达克把侏儒架开,然后才郑重地对火头发说道:“你是人!你不是冬狼!”
“胡说!”火头发怒道,“人又邪恶,又自私,我才不是人!”
“这话倒不假。”精灵法师米雅莉忽然在远处淡漠地说道,同时瞥了厉娜一眼。不知道她赞成的是前半句话,还是后半句话,不过,她的眼神补充说明了一切。
被瞥的厉娜瞬间便明白过来,不由得怒气上冲,不快地对精灵道:“你说谁呢?”
精灵掉过头去,对于厉娜的问话置若罔闻。
厉娜讨个没趣,便将一腔怒火都发泄在火头发身上,对她狠狠地说道:“你当然不是人!你是畜牲!”
“厉娜!”达拉低声吼道,接着又转过头来问火头发,“斯克瑞姆教了你那些话?”
火头发点点头。
达拉想了想,才指着自己对火头发说道:“你看,你和我们,五官,手脚,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是不是都长得很像?”
火头发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达拉,摇摇头道:“我们的毛发不一样。”
达拉又好气,又好笑,只得说道:“那你自己觉得,你的外表像我们这些人多点呢,还是像冬狼多点?”
火头发心里何尝不知道自己是冬狼群中最为不同的一员,但她从小在狼群中长大,上一任冬狼首领斯克瑞姆更是以她的父亲自居,给她讲了许多有关类人生物如何残暴,如何可怕的事情,对于类人生物的恐惧,早就已经根植于她小小的心灵之中。
现在,经过一路上的长时间观察,她虽然直觉地感到,达拉等人对她并无恶意,尤其是达拉,无论她如何拳打脚踢,口咬爪撕,始终温和地对待她,而且还亲自煎药,救了她一命,和往昔斯克瑞姆口中的所说坏人大不相同。
难道,在类人生物之中,也有不是那么邪恶与可怕的人吗?
见火头发默不作声,达拉继续说道:“你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你分明就是一个人,只是从小被冬狼掳获,在狼穴之中长大而已。说不定你的亲生父母,都早被那些冬狼害了。”
火头发猛地一抬头,怒道:“你骗我!”
达拉问:“我骗你什么?”
火头发为之语塞,内心深处已经有些相信达拉所言,虽然她在狼穴之中长大,但从小受到的待遇,和冬狼的幼崽便有极大区别,想来也因她的确不是冬狼的缘故。
达拉见她语气缓和,神色松动,想她从小就在狼穴之中长大,许多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一时间想要凭自己的三言两语说动对方也不大可能,好在她肯交谈,以后总会慢慢地教她懂得文明礼仪。又见火头发被铁链拴住,行走不便,不禁心生恻隐,对火头发道:“你以后不乱踢乱咬了,我就放开你,你跟着我们走,好不好?”
火头发连连摇头,道:“不好。”
达拉奇道:“为什么?难道你喜欢给铁链子拴住?”
火头发仍是摇头,道:“不是,我不想跟你们走,我想回狼穴。”
达拉叹口气,想不到她现在都还想回狼穴。
早知道这样,当初不救她出来,反倒是好事一件。又想,自己虽然是好意一番,可是勉强火头发来过人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
也许在自己看来,她在那狼穴之中生活,非常可怜,自己带她出来,是在救她。
但是,在狼穴之中长大的火头发,对于那种生活早已习惯,而且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人类,对于达拉他们这些攻进狼穴,带走她的人,自然会视为敌人,况且还有一只叫“斯克瑞姆”的老冬狼给她灌输了不少这类谎言,她现在能消融敌意,和自己开口说话,已经是大大不易了。又何必再勉强她继续跟随自己一行人出外冒险。
想到这里,达拉对火头发道:“那么,我放你回去,你得答应我两件事。”
火头发吃惊地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真的?什么事?”
达拉道:“第一件,你不许再伤害人,因为你自己也是人。第二件,你要好好保护自己,如果别人害你,你得保证自己的安全。”
众人听达拉此时的意思又是要放火头发回去,一时都有点摸不着头脑,当初是他再三坚持,才将火头发从狼穴之中带出,带到麦酒村,又从麦酒村一路带到斯特尔地区。现在几句话之间,怎么突然又要放走她?
火头发从小在狼穴长大,群狼对她虽然不恶,但也决计谈不上好,老冬狼斯克瑞姆讲了不少有关类人生物的坏话,说他们如何狡诈,但她日常见到的,却是有好些类人生物被冬狼们或智诱,或力取,都变成了大家果腹的食物,也不过是些跟驯鹿没有多大区别的可怜虫。
这一次遇到的达拉等人,才真正称得上是厉害人物,但听他们的口气,杀死狼群的人另有其人,他们似乎也很害怕。
原以为他们会丢下自己不管,哪知道达拉一路维护,现在还忽然答应放自己离开,火头发起先的欢愉之情顿时消失,想起群狼惨死的场景,心道:斯克瑞姆说得对,这些人类都狡猾得很。他现在放我,多半另有目的。
这么一想,火头发对于回狼穴一事,也不再热心,又想群狼已死,她独自回到狼穴,只怕斗不过别的狼群,而且,就算遇不到别的狼群,夜里没有了狼们彼此相偎的暖烘烘毛茸茸的身体,也会被那里极其寒冷的天气冻死。
几个念头转下来,火头发便不想再回狼穴,于是对达拉说道:“我又不想走啦,以后你去哪儿,我就跟着去哪儿。”
达拉大喜:“那再好不过,我这就放开你。”
米雅莉冷冷地插嘴道:“狼子野心,还是提防点好。”
老矮人托达克素来不喜欢精灵,但这一次却对精灵所说的话深以为然,尽管与达拉还隔着一段距离,仍是大叫道:“不错,达拉,这狼崽子肯定在骗你。依我说,那些冬狼害死了那么多人,她为狼作恶,咱们就是一斧头砍了她,也不必受什么良心谴责。”
牧师伊莎贝拉霎时吓得脸色惨白,只低头祷告。
达拉摇了摇头,露出失望为难的神情,一旁的厉娜见了大为气恼,不由得提高声音道:“我看你们也别劝某些不知好歹的人了。他呀,一看对方是妙龄少女,就不问青红皂白救了出来。英雄救美,原本就是某些人的拿手好戏。”
达拉皱了皱眉头,厉娜这番话莫名其妙,显得他救火头发只为对方是个年轻的女孩,心里知道其余的人不会相信,但还是有些着慌,忙看看精灵法师,法师脸上神色淡漠,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
达拉急道:“厉娜,别胡说,就算火头发是个男孩,我也一样救他。”
厉娜还没有答话,米雅莉倒是轻哼一声,道:“无聊。”说完,举步便走。
其他人愣了愣,不知道精灵法师是说达拉一人,还是将众人都说在内,倒也不好接口。但看着她快步而去的身影,又看看达拉,却一时也拿不定主意是该追上去,还是继续停留在原地。
达拉见米雅莉走开,对于释放火头发一事便忘得一干二净,忙对其他人道:“咱们还是快赶路吧,争取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宿营。”
“正是,”托达克道,“前面就有一座矮人的村庄,叫斯特尔村,只是这一带时有地精出没,大家还是要小心行事。”
傍晚时分,达拉一行人紧赶慢赶,终于来到托达克所说的矮人村庄“斯特尔”村外,这座小村庄除了气候比较暖和一点,其余的布局陈设,倒和麦酒村没有太大的区别。
村外,也是一片针叶林,林中,一条小路弯弯曲曲通往村里。
达拉他们跟在老矮人身后,刚刚踏上那条小路。
老矮人正自唠叨,说他这把矮人老骨头这趟冒险走得路程可实在遥远,却突然被走在身旁的精灵用力拉住后领,正惊怒交加,却听到精灵悄声道:“嘘——”又朝他打了个手势,指指小树林,道:“那树丛中。”
托达克盯着那片树丛,开始动手卸下背上的战斧,他自己也不记得这是他出了锻魂城以来换的第几柄斧头了。
达拉一看两人的架势,心中便明白了几分,也不暇细想,就已经拔剑在手,又对迈克等人做了个手势,让他们小心戒备,不要出声。
众人都停下脚步,顺着精灵的目光看向那片小树林,各自凝神戒备。
落日的余晖照在树丛之中,米雅莉敏锐的精灵视线再次看到那里有什么金属光泽一闪而过,失去踪影,随即又再浮现。
就在此时,太阳西沉,树林渐渐被暮色所笼罩。
托达克睁大眼睛,死命地瞧,却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达拉也道:“我什么也没看见。”
米雅莉淡淡地说:“我看得见。”她的精灵视力让她逐渐看清拿着金属的生物,以及生物身上散发的温暖红光——只有精灵才能看见的景象。
紧接着,米雅莉比出一个手势,一道闪电击中树丛,随即从树丛那边传来一声惨叫。
“什么人?”武士迈克趁机朝树丛大喊。
哗啦啦一阵响,从树林中奔出一群生物,这些生物初看像是人,不但直立行走,而且奔跑迅速,手中还执有锤子盾牌之类的武器。个个脸孔宽大,鼻子扁平,尖耳大嘴,口中嗬嗬作声,发出难闻的臭味儿,像猪一样的粉红色眼睛紧紧盯着达拉等人,霎时间便将他们团团围住了。
托达克挥了挥战斧,确定自己使用这把新斧头也能很快找回平衡感之后,对那些围住他们的生物说道:“很好,上吧!”
矮人挥舞斧头露出的这两手,一看便是训练有素的战士,让那群生物不由自主地缩了缩,又惊又诧,对付普通的过路旅客,它们倒是手到擒来,但要对付经验十足的战士,却是没有必胜的把握。
其中一两只已经在心里打定主意,待会儿稍有不及,它们便夺路而逃。
一时间,除了那骑在一只个头颇高的座狼身上的生物,其余的脸上都露出了些惊惧之情。那生物直直地坐在座狼身上,扁平的鼻子和粉红色的猪眼里满是不屑,它大大的肚皮耷拉在座狼身上,几乎连那只座狼的四肢也遮住。这种情景,让看在眼里的达拉既感到有些恐惧,又感到不可思议地滑稽可笑。
那肥胖的大家伙不屑地看着达拉等人,说道:“兄弟们,看到了吗?咱们在斯特尔村遇到的对手就是这种货色。”说完,干笑了两声。
达拉等人只觉得臭气扑面而来,登时人人心中作呕。
侏儒道:“这家伙的味道跟丹吉尔有得一比啦。”
托达克喃喃自语道:“除了岩底矮人,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地精!”
肥胖的地精狂笑着挥舞起自己手中的钉头锤,双腿一夹,犹如赶马一样催动身下的座狼朝达拉奔了过来,口中叫道:“我可是大地精……”
话犹未了,这蠢材自个儿奔跑速度过快,一头撞在达拉的剑刃上,惨叫一声,脑袋落地,死在地上。
达拉先还听得那大地精口出狂言,还以为对手十分厉害,一直只是凝神戒备,并不主动出手,万万想不到它竟会自己撞上剑刃送死。
顿时,只觉得一股刺鼻的臭味从大地精的死尸身上传来,顿感恶心无比,手中所握雷剑也在轻轻颤动,那种气闷的感觉逼得达拉差点儿喘不过气来。一个念头刚刚转过,听得身边惨叫连连,忙斜眼去看,只见其他众人也都各自与一两只地精对战。
老矮人砍倒一只地精后,刚刚拔出斧头,便听到脑后风声,急忙跳了开去,避开那只地精的从背后打来的致命一击,旁边一只地精见老矮人落足不稳,立刻舞动钉头锤朝托达克脑袋又再度砸将过去。
此时,达拉与老矮人相距甚远,自己也还在分心“照顾”另外两只冲到身边的地精,见老矮人情势危急,忍不住惊呼出声。
随即一个尖锐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叫:“这些地精来者不拒,随便扔给它们一些烂狗肉打发了就是,还打什么?”
“烂狗肉?”那个地精一听就冒火了,对托达克的那一锤子也不再砸出,而是转身朝托达克身边不远处的侏儒扑了过去,嘴里笑道,“换成侏儒肉更好。”
侏儒飞快地拔出匕首,朝地精胸口狠命一掷,心想自己手小力小,多半掷它不准,赶忙逃了开去。
却听“扑通”一声响,侏儒回头一看,那地精双手紧紧抓着侏儒掷出的匕首,脸上同样也是难以置信的表情,仰面倒在地上,已然死去。
四周传来吧嗒吧嗒的声音,原来是其余的地精见达拉一行人凶猛,都飞快地四散逃开。
战斗结束了。
达拉环顾周围横七竖八,臭味四溢的地精尸首,想起坏掉的臭鱼,皱了皱眉头,对托达克道:“这些地精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托达克一面擦着自己斧头上沾染的地精黑血,一面说道:“大地精居然出现在斯特尔村外……哎哟,不好,村里出事了!咱们快进村。”
其他的人都纷纷点头称是,跟在老矮人身后,急忙朝村子里走去,只有侏儒有些遗憾地看着地精尸身上插着的匕首,想要过去把它拔出来。
手刚刚握到匕首剑柄,躺在地上的地精居然一下子睁开眼睛,连滚带爬地一骨碌窜出去,胸前还歪歪斜斜地插着侏儒的小匕首,飞快地跑开。
不过,这家伙没跑出几步,就被一道闪电击中,瞬间再次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侏儒转过头来,见精灵法师一行人都已快步朝村里走去,也不愿在原地久留,急忙跟了上去。
达拉回头,见侏儒闷闷不乐的样子,知道他还在为那柄小匕首感到遗憾,忙安慰道:“等进了村,我再给你买一柄新的。”
侏儒眉开眼笑道:“那太好啦!”接着,他仿佛又记起了什么似的,咯咯地笑了起来,说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柄匕首,其实是托达克的……”
老矮人闻言,赶忙在腰间摸了摸,果然他从麦酒村带出来的小匕首已经不见了。紧接着他转过身来,朝侏儒扑了过去。
达拉无奈地抱起侏儒,对气势汹汹的老矮人说道:“先进村。”
托达克恶狠狠地瞪着在达拉怀中喜笑颜开得意洋洋的侏儒,哼了一声,接着摸摸胡子,大踏步朝村里走去。
斯特尔村。
达拉他们进村后,并没有发现地精的踪迹,达拉随即判断出他们在村子外遭遇的地精只是被派来打探消息的先遣部队,就它们的带队头领有乘座狼这一点来看,这支地精部队的规模应该不下百人。
尽管小群的地精大都胆小怕事,蠢如驯鹿,可是一旦集结成大部落,往往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以及破坏力,会给一个不设防的村庄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因而,达拉立刻让托达克通知了当地的矮人进行防备。
防备是防备,但对于斯特尔村的矮人们来说,几乎每个当地居民都会在黄昏时分抽空到当地的小旅店中附带的小酒馆泡一泡,因为喝酒是矮人们最不可或缺的享受。
今晚酒馆的生意特别兴隆,除了当地的矮人之外,还多出一行来自异乡的旅客,这队旅客中有矮人,有人类,有精灵,有侏儒,甚至还有岩底矮人和上了铁链的狼孩,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有的貌美无比,有的粗陋不堪,正是达拉一行人。
这种景象,在斯特尔这个外人鲜少涉足的小村庄来说,可真是一件稀罕事。
结果达拉他们一进村,就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几乎全村的矮人都涌进了旅店一楼的小酒馆之中,达拉他们虽然被瞧得颇为不自在,但比起在锻魂城中受到的冷待,这里的矮人显然热情许多。
尤其是那些小孩子,更是围着达拉等人,缠磨着他们讲起在村外遇到地精的那场战斗,以及他们在外面冒险时遭遇的一切。
一群人中,最高兴的莫过于武士迈克了,也只有他对于这种被人瞩目的状况毫不感到窘迫,反而兴奋无比,不多时便将孩子们都吸引到他身边去了。
老矮人则在一旁喝得酩酊大醉。
其余的人由于长途跋涉,加上在村外遭遇地精时又狠狠干了一架,都感到疲累不堪,在吃完饭后都早早爬上床,不多时便都沉沉睡去。
只有达拉在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久久地坐在桌前,看着昏黄的油灯,陷入了沉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