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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锦衣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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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许尽欢等人钻出瓶口,进入地下暗河死里逃生,也是万分惊险,值得庆幸。

    河水冰冷,倒是不黑,因为到处都是水母,每一只都跟灯泡似的发光。

    水母这东西可是有毒的,所以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生怕被蛰到。然而地下暗河里这些水母倒是性情温顺,只是太温顺了,连带动作都是慢吞吞的。

    河道被它们堵着,众人竟然难以前进。

    前进不了,后面却还有漏洞在往下吸水,真是要了命了!

    万幸,那丹炉不算大,总有填满的一刻。等填满了,水流就该恢复。

    只是它们等得起吗?

    如此一想他们从丹炉钻到河里,不过是脱了虎口又入狼窝罢了。关键还是要找到出口,否则仍旧是死路一条!毕竟,人可不是水里的鱼!

    就上面耽搁这一会功夫,气就快憋不住了。

    幸而罗康是个弄潮潜水的好手,疍民自古有许多水下求生的秘法,其中一桩就是借水母的命!

    说是借水母的命,其实就是夺。夺什么呢?夺水母身体里那一口气。为了调节身体下沉上浮,水母会在体内含一口空气,原理类似于鱼鳔。

    靠这口气,就又能活一会!

    众人看着他用匕首把水母撕开,然后吞食那一口气,连忙都有样学样,开始“屠杀”水母。

    地下这群水母也是倒了大霉,千百年来无有天敌,无忧无虑在此生活,哪曾想从地下钻出这么四个“杀千刀”的,逮着它们就滥杀无辜。

    好在水母族群壮大,四个人左右开弓,横扫千军,也不过杀了万分之一。

    终于撑到丹炉填满,水流重新缓缓流动,水母们你挤我推的开始前进。

    四个人又各自抓住一只水母,跟着它们一起前进。

    也不知这些水母究竟要去往何方?前途又是否有出口?事到如今也只能听天由命,走一步算一步了。

    他们想得还蛮好,决定把命运托着给这些“灯泡”。哪知老天爷不开眼,丹炉灌满之后,热胀冷缩,竟然爆炸了。

    轰隆一声,地动山摇,地下神殿整个开始坍塌了。

    这一下传到水里动静不大,但巨大的陷落口把水流一下都吸走了。

    水母对水流变化极为敏感,此刻这些温顺的“大灯泡”也意识到事情大大不妙,于是一改慢吞吞的性子,舞动触须,扇动裙摆,全速狂奔,逃命去也。

    好这下四个人可遭了秧了,别看这些水母柔软,可个头大,力气大,跟橡皮球似的敦敦敦,拱这他们往前游。

    水母们行动讯孙,游的飞快,众人赶之不及,半路在一处开阔水域就被丢下了。

    四个人咕咚咕咚往下沉,也是命不该绝,遇上了底部的强水流,噗的又给吹到了另一条支流。

    那条支流水流湍急,滚滚而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水流虽急,但并不满,和洞口还有空隙,也就有了空气。

    福生无量天尊!这一口气总算接上!可也只顾得接一口气,就被冲的晕头转向,不知所以。

    等恢复意识的时候,四个人只觉得眼皮外面强光灼眼,嘈杂的声音不绝于耳!

    出什么事了?到什么地方了?

    *

    武隆后坪天坑风景区。

    游客们正围在一口池塘边吵吵嚷嚷。

    “哎呀哎呀,你看,有人在水下游泳啊!”

    “咦,这里不是禁止下水的吗?还能游泳?”

    “导游,你看这不是有人在游泳的嘛!我们也要游!”

    “游个屁!这特么都溺水了!快救命!”

    然后就是咚咚咚,几位急公好义的游客跳下了水,哗啦哗啦去救人。

    “哎呀!你们不要下水啊!这里不许游泳的!下水罚款五十元!”景区工作人员一边喊一边追过来。

    “底下有人溺水了,他们是去救人的!”

    “哎,我看那几个人都不动了,是不是已经死了?”

    “啊?死了?哦哟,幸亏我们没下去游泳。看来这里是真不能下水,要死人的!”

    “啊?死人啦?要命!快来人啊!出人命啦!”

    中国就是人多,人多力量大。

    靠着群众帮忙,把这四个人都抬上了岸。好这一上岸,呼啦啦就围满了人。游客也无心看风景,连导游也不讲解了,都停下来看热闹。

    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这还怎么救人?

    也幸好工作人员懂点急救知识,连忙把四个人都趴着侧脸躺,抬高脚,免得呛水。

    “哟,都还这么年轻啊!还有个小姑娘呢!”

    “是不是死了?你看他们都不动了?”

    “那个老的腿上还有伤?他们做什么的呀?”

    “这么年轻就死了,好可惜!”

    许尽欢在嘈杂的人声里皱了皱眉,然后噗的吐出一口水,咳嗽起来。兴许是她的咳嗽惊醒了其他人,也都纷纷吐水咳嗽起来。

    “呀!小姑娘还活着,还活着!”

    “小伙子也吐水了,两个都吐了,都活着!”

    “哦哟,这运气好的嘞!山神爷爷保佑!”

    “快快,让开让开,赶紧送医院,送医院!”

    这一下又是群情激奋,大家你抬手我抬脚,群众也都让开一条道,把这四个人抬了出去。

    景区只有卫生站,所以四人被抬上一辆面包车,赶紧的送到市区去了。

    等裴思建赶到武汉第一人民医院VIP病区看望许尽欢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

    自从他们一行人失联以后,在天坑里的众人也展开了积极抢救。然而,态度积极,效果甚微。

    马克和安妮穿上设备下水搜寻,只找到被团队丢弃在十五公里处的设备。一行人,把赖以生存的设备都丢了,这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没有设备,在水下他们如何生存?

    想想都觉得绝望!

    然而裴思建知道,他们一定没有死。就算其它人都死了,许尽欢也不会死。

    段迦康身上是带着信号发射器的,但是在地下信号受到了干扰,无法传递出来。

    他们在天坑那边等了两天两夜,终于在第三天接收到信号。

    竟然在三十公里外的武汉!怎么去了哪里?

    管他们是怎么去的,先去看看再说!既然段迦康能出来,那么许尽欢也一定出来了。

    等他赶到医院的时候,解语花已经提前出院了。医生是建议他留院观察,因为发现他身体多项指标异常,最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过他自己签字,提前“离队”。

    段迦康和罗康都还在,罗康的腿感染了,需要做起码一个星期的抗生素治疗,否则就要面临截肢。这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

    段迦康已经提前跟马克和安妮通了电话,告知他们威廉姆斯兄弟不幸遇难,这让两位年轻人很难接受。

    尤其是马克,小威是他的恋人。两人志趣相投,结伴同行,感情深厚。难得这样的关系还得到队友和家人的认同,堪称完美。然而上天似乎就是嫉妒完美,定要让相爱的人天人永隔。

    而对安妮来说,大威则犹如父亲一般。他曾经是她的潜水教练,手把手带她进入这一行。她在大学是个性格内向的学生,虽然成绩优异,但在国外这样的孩子只会被当成“死读书”的蔬菜头。

    是大威带她走进新世界,让她变得勇敢。水下世界宁静而又美丽,面对这个世界比面对人类让她觉得舒服。到后来,她又用专业知识反哺大威,成了团队中的一员。在这个大家庭里,她感受到了成就感和温暖。

    这很好!可现在,团队失去了领导,失去了核心人物,也就注定团队散了。

    她的家没了,家人没了,从今往后,何去何从,不得而知。

    两个年轻人一下成了失群的孤雁,惶惶不安。但对于段迦康来说,他生不出丝毫同情心,因为在水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最重要的是,他活着出来了,死的永远是别人!

    这就够了!西方人讲究的是契约精神,他在下水之前就跟整个团队讲过风险。这就是个提着脑袋的活,报酬很高,条件优越,但可能是要拿命来换的。

    威廉姆斯兄弟就是干着行的,比谁都明白水下的危险。当然,他们也是万万没想到,是那样的危险。

    但他付了钱!他付了丰厚的报酬,还给每一个队员都买了高额的保险。一旦出事,每一位队员的保险受益人都将得到一笔非常丰厚的赔偿。

    他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

    但钱,又能买到什么呢?

    威廉姆斯兄弟的父母,肯定是希望孩子好好活着,而不是变成一大堆无用的纸钞。

    但这就是契约,这就是生意。选择了这条道路,就不能后悔!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对于威廉姆斯兄弟的遭遇,裴思建自然是万分同情。不过段迦康的话他是一点也不信,他宁愿听听许尽欢的说辞。

    然而许尽欢并没有反驳段迦康的说辞,因为有时候真相对活着的人是毫无意义的。

    安妮和马克还年轻,他们面对这整个世界,终将有一天踏上新的旅程,结识新的队友,找到新的爱人。生活还将继续,永远不会停止。

    地下的那些事,还是埋藏在地下比较合适。死于水下意外,远比死于妖魔鬼怪更容易让人接受。

    段迦康在地下的表现或许很糟,但一旦上了地面,他还是条理清晰,客观理智,毕竟是段迦仁的弟弟,奸商的遗传基因就刻在他身体里。

    她讨厌这两兄弟的脾气性格,但不会怀疑他们的办事能力。

    见她也这么说,裴思建多少心里有点酸溜溜的,认定她此刻是跟段迦康穿一条裤子,所以维护对方的立场和权益。

    可恶!在下面经历了一场“同生共死”,他们倒是情意相投起来了。

    可见有些真理是很有道理的——处着处着,感情就处出来了。

    他得把她的时间霸占住,多相处,才能多累积。

    *在医院门口的超市里买了许多水果和糕点,全带到她病房里。他就跟个贤惠小媳妇似的,低着头拿一把水果刀给她削苹果吃。

    水果刀也是在超市买的,便宜货,手感不好。但他手很稳当,依然把皮削成头尾不断的一整条。然后当着她的面,跟给苹果脱衣服似的,把皮一整根提溜起来,又堆在床头桌上。

    还是一个完整的苹果!

    许尽欢张大嘴,跟看西洋镜似的。随后又觉得这个男人有病,削个苹果也要这般炫技,简直比公孔雀还要臭美。

    但裴思建就是臭美,她都看呆了,他心里美死了,这表情比谈个上千万的生意还值。所以裴总就把上千万的生意扔在一边,美滋滋的在她这儿削苹果。

    削了皮还得切成八瓣,裴总有轻微强迫症,这八瓣必须是等分,否则不开心。

    切开了还得把蒂跟核挖掉,每一瓣都修成漂亮的弯月型!堆在超市买的一次性纸餐盘里,献宝似的放在她面前,上面还插着带爱心的水果叉。

    那爱心红的,就跟诛心砂一般。

    许尽欢顿时觉得牙疼!

    这男人,哎呀,这个男人啊!

    两个人一个削一个吃,一下午的功夫,愣是把那一袋苹果一个接一个的给吃完了。

    许大仙觉得暂时她是不想再看见苹果了!牙疼,眼疼!

    裴思建也觉得自己暂时不想削苹果了!手疼!

    吃完了一袋苹果,她才后知后觉的想起。

    “咦,唐仇呢?他怎么不来看我?”

    裴思建看着满满一垃圾桶的果皮果核,慢悠悠道。

    “他回去了,听说是公司有事。”

    许尽欢皱了皱眉,总觉得哪里不对。

    裴思建在心里冷笑。哪儿不对了?男人嘛,事业为重。又不是人人都跟他似的,爱美人不爱江山。

    怎么?心疼了?思念了?有本事你把吃进去的苹果都吐出来呀?

    早不想到,现在才想到,可见她的情谊也是不值钱!

    替唐经理默哀三秒钟,早死早超生,节哀顺便哈!

    她哪里料的到他心里有这么多想法,只是摇摇头。

    “我手机呢?打他电话问问。”

    “没带来!”裴思建眼皮一挑,从超市的袋子里摸出一个面包,用手撕着慢慢吃。

    德性!许尽欢把手一伸。

    “你的呢?”

    他眼皮又一挑。

    “没电了!关机!”

    擦!吃错药了吗?许大仙翻身要下床。

    “我找段迦康去!”

    你敢!裴思建陡然坐直,瞪眼,然后把手机扔在被子上。

    许尽欢翻一个白眼摇摇头,拿起手机看了看,随后一把抓过他的手,用指纹划开屏幕。

    刚想扔了他的手,结果被反手握住。

    哎呀!怎么就这么黏糊!她心里犯腻,甩手,甩不开,反而被他手指插进指缝里,五指相扣。

    腻的不行了!许大仙起一身鸡皮疙瘩,连连摇头。

    找到唐仇的号码,拨过去。电话立马就通,唐仇直接开问。

    “欢欢情况怎么样?她好不好?”

    “是我!”

    “欢欢?欢欢!你……”

    “我很好,没事。不用担心。倒是你怎么回事?”

    电话那头唐仇差点喜极而泣,你看你看,她还是关心我的。我没有去看她,她就打电话过来问了。她生气了,说明她在乎我!

    “你说话呀?”光听他稀里哗啦的抽鼻子,就是不开口,许大仙表示别墨迹,赶紧有事说事。

    唐仇吸了吸鼻子,陡然语气沉重起来。

    “欢欢,你别急,听我说,董事长出事了。”

    哈?董事长?谁?哦哦哦!她猛然想起,董事长就是她便宜老爹许海天啊。

    “许海天怎么了?”

    许海天?哪有女儿叫老爹名字的!哦对,她压根不是许尽欢。然而许尽欢更糟,她叫许海天“徐老狗”。可是……

    这么一想,他又要悲从心来。累哦,为了许家人,他真是心累,身累,累死了!

    “你快说呀!”她急了。

    好!她急了就好!她要不急,就正是无情无义。她急了,说明她还是在乎的。既然她在乎许海天,那也一定在乎他。

    “董事长……爸爸他现在在警局里!”

    “啊?怎么回事?”

    “他可能杀人了!”

    *

    听完未来岳父许海天涉嫌杀人被关在了警局,自封“未来女婿”的裴思建当即也不作了,立刻麻溜的给许尽欢办理了出院手续,然后手拉手一起跳上高铁连夜回兴城去了。

    第二天一早到达兴城,唐仇就亲自开车来接。

    两个男人在车站门口面对面,都是一脸晦气的样子。

    虽然不乐意见到裴思建,但他陪着欢欢一路过来,也算是尽职尽责。哪知这货蹬鼻子上脸很不识趣,竟然还挤上了他的座驾,非要蹭个顺风车。

    唐仇鼓着一肚子气,无处发泄,只好暗自打嗝,把满腔怒意都化成饱嗝,对着裴思建开喷。

    裴思建却极为狡猾,心知堤高于岸浪必摧之,此刻就该让唐仇当浪催的,他就伏低做小,摆出受委屈的姿态,博同情心。

    许尽欢哪里料到这两个男的一见面就这么多心眼,车一开动,她就在后座上催问。

    “怎么回事?爸爸怎么就杀人了?”

    因为裴思建不乐意她和唐仇排排坐,而唐仇不乐意她和裴思建排排坐,所以索性两个男人排排坐,谁也别挑剔。

    哟!这会子改叫爸爸了!唐仇心里明白,虽然这壳子里的东西不是许尽欢,但她这个态度表明她还是愿意当许尽欢。既然她愿意当,他自然也是顺水推舟,仍旧当她是许尽欢。

    这样也好,大家都好。

    关于许海天杀人一事,唐仇也是不知该如何开口。因为这事吧,着实有点“没脸说”,尤其是当着裴思建这个“外人”。

    然而裴总不把自己当外人,见他支支吾吾不开口,也跟着催。

    “你倒是说话呀?许董到底怎么了?怎么会涉嫌杀人呢?”

    许海天要杀人也不会自己动手啊!多少年的老江湖,还惹这个骚?

    可偏偏他就惹了骚!唉,男人啊,就是管不住自己的第三条腿!

    不是唐仇拆自己老丈人的台,实在是这事……它就是这么回事!

    许海天早年发迹跟老婆有关,后来中年丧妻,虽没有再娶,可也没闲着。正因为如此,才跟许尽欢关系搞得那么僵。

    在女儿这边受挫,许海天自觉格外需要一点女性温柔抚慰,于是男女关系更是一团乱麻。

    他虽然风流不羁,但自认对许尽欢是宠爱有加,对妻子那也算得上仁至义尽。毕竟,从头到尾,他都没把别的女人抬进家门,也没搞出什么乱七八糟的私生子。偌大的家业,到头来还是落在唯一的宝贝许尽欢头上。

    许尽欢不争气,他也兢兢业业的为她找了一个能干的佳婿。

    是真能干,宜家宜室,能干又能干!

    他都做到这个份上,还不够吗?

    典型的男性思维!压根没搞明白老婆女儿到底要的是什么,气的又是什么!

    许尽欢失踪四年,许海天不是不后悔的,也想过要改。可是,人在江湖,改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何况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尤其这风流二字就是他的罩门所在。

    想当初能让大家千金聂萍看上他,也正是因为他风流潇洒,英俊有才。聂萍那是真被他迷住了,又不是没见过世面,可这样出色的小伙子从天而降,她也把持不住了。

    如今许海天四十七岁,真是男人最好的黄金期,成熟帅叔叔,老中青三代都能砍杀无误。又身负万千家产,走到哪儿都是一枚烁烁放光的大钻石。

    所以有时候不必他招惹,光是站在那儿,但凡有点“上进心”的女子,又有那一个不想把他这颗钻石戴在自己手上。

    就算戴不到无名指,拿来把玩几天也是颇有益处。

    然而许海天为了女儿,也确实是收敛了许多。因为宝贝女儿失而复得,且“身患恶疾,危在旦夕”,他这个做父亲的,也着实没有心思风流了。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不,“许老狗”被人暗算,跌进了臭水沟里,惹了一身骚。

    若不是公司花了一大笔钱打点报社网站,唐仇都能想到此刻大小网站,各路报纸头版头条是什么标题了——十八岁外围女果死神秘会所,X姓亿万富豪与之同床共舞!

    马蛋!这个“共舞”二字用的妙!一笔道尽男女密事,简直勾人眼球。连“果死”都暗淡了。这是大律师从网站截下来的标题,千钧一发。

    “所以,因为这警察就怀疑爸爸杀人了?”对许海天的“丑事”,许尽欢是一点也没兴趣。只是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在神秘会所富豪与外围女那点破事,老百姓都不觉得稀罕了。至多出了人命,就涉及了刑事。可许海天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杀人,至少不会杀外围女。所以这里面肯定还有事!

    兴许是玩了什么“极限运动”,意外死。?要么就是用了什么“助兴”的药物,导致了意外。

    看着许尽欢一脸“很懂”的表情,两位男士也是格外吃惊。

    她这是从哪儿掌握到的“丰富知识”?

    许大仙表示,活得久就懂得多。何况这算什么新鲜事,都是老祖宗玩剩下的,好么!哥还是人的那会,什么没见识过!

    行行行,你见多识广,你老马识途,你经验丰富!

    唐仇深吸一口气,声音突然压低。

    “其实,若是普通的案子,警察也不至于这样。本来就没有怀疑到董事长头上,只是案情有些复杂,有些疑点只有董事长能说清。毕竟当晚,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只有他。”

    会所的房间外都有监控,唯独里面没有,怕涉及*。来这里的非富即贵,给会所主人一百个豹子胆,也不敢把监控装里面去。所以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许海天和那个死者清楚了。

    “发生了什么?”裴思建问。

    “问题就在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

    “对,董事长说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就发现那女孩死在自己身边!”

    “这样的话,警察可不会相信。”

    “是啊,换谁都不会信!何况,那女孩……死成那个样子,他怎么能说什么度不知道呢?”

    “死成那个样子?哪个样子?”

    唐仇抿了抿嘴。前方正好一个红灯,把车截住。

    他看着那个红彤彤的灯,开口说道。

    “那个女孩被剥了皮!”

    “嗯?剥皮?”这可有点骇人听闻了。

    唐仇伸手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

    “从头到脚,连同脸一起,都被剥了个精光!简直就跟脱了一层连体衣似的!据说进去的抬尸体的警察都吓坏了,以为遇上了变态杀人案。”

    “什么?发生这样的事,许董怎么可能不知道?”

    “对啊!你说一大活人在旁边被人剥成那个样子,你还能睡得着?”

    “受害者没有喊叫吗?”

    “不知道!房间里没有监控,隔音效果又好,兴许是叫了,可外面也听不到。法医解剖说,那女孩被剥皮的时候还是活着的,死因是活活流血而死。凶手剥了她的皮之后,还把她的颈部大血管给咬断了!”

    “咬断?为什么要这样做?能把人皮肤完整剥下来,肯定是要借助工具的。既然有工具,为什么要用咬?这只能说明,凶手跟死者有仇。他这是故意的,是一种报复行为。”

    “对啊!这肯定是报复,仇很大!颈部大动脉啊,咬断那血喷出来就跟喷泉似的。那房间,那床,都没法看了!你说这可怕不可怕?”

    不知不觉,两男人就聊上了。

    根据唐仇所说的情况,这个案子还真是复杂极了。然而越是复杂,越是诡异,到越是洗脱许海天的嫌疑。

    一则许海天绝没有这样剥人皮的精妙手段,二则也没有这样的杀人动机。

    但他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也确实是难以服众,除非……

    “有没有可能许董被下了药?”

    “药理分析早就做过了,警方做了一遍,我们自己也做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药物残留。”

    “会不会是这边的机构检测不出呢?”

    “已经采了血送到美国的实验室,希望那边能有好消息!”

    “警方也未必有确切的证据控告许董!”

    “律师也是这么说,疑罪从无,没有直接的证据链和杀人动机,想要控告董事长故意杀人很难成立。但不能成立不代表不能立案,一旦立案,进入司法程序,那对董事长和公司都是很大的不利!现在关键就是立案到进入司法程序这段时间,一定要有所突破!我已经聘请了私人侦探调查,这个人在熟悉警方内部运作,可以及时跟进,掌握主动。”唐仇皱了皱眉。

    风流案子他是真不怕,反正许海天在男女之事上一贯的不要脸,大小报纸也都晓得海天董事长的脾性。但现在这是刑事案件,弄得不好,董事长可就阴沟里翻船。

    公司里阴奉阳违等着看董事长翻船的人多多少,等着他唐仇落脚的多多少?怎能让这些人称心如意!不为自己,他还要为欢欢!这偌大的家产,是属于她和他的,绝不交给别人!

    唐仇磨了磨后槽牙,暗暗发狠。

    裴思建点点头,看他的目光有了些许赞许。从他提前离开到现在连四十八小时都没到,他就已经为许海天安排了那么多。可见许海天当年选择他成为接班人,是没有看走眼。

    对手旗鼓相当,才显得自己本事更高。唐仇这个对手,他还是高看一眼的。

    不过,光是他们两个在前面说,后座的许尽欢怎么没声了?

    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你怎么看?”

    许尽欢扁着嘴,表情倒是一点也不担忧,就是有点怪怪的。

    看她这幅表情,他就知道她一定有见解。许海天这桩祸事疑点重重,极其诡异。八成是她的能力范围!

    她摇摇头。

    “人不是爸爸杀的!”

    这还用你说!董事长能干那种事么?唐仇心想,发动车子,重新上路。

    “爸爸是被人暗算了!那个女孩是死于诅咒!”

    从她嘴里冒出诅咒二字,两位男士是一点也不惊讶。但问题是,什么样的诅咒会把一个女孩全身上下的皮都剥了?

    这么可怕!

    “与其说它是一个诅咒,不如说这是一种邪术!这个邪术有个名字,叫做锦衣夜行。”

    *

    “锦衣夜行?”听着还挺美的哈,两位男士面面相觑。

    许尽欢皱着眉,目光看向车窗外,一下看得很远很远,末了像个老太爷似的长长叹了口气。

    “已经一百多年没见过这个邪术了!想不到如今还有人在用!”

    哟,一开口就是一百多年。活的可真够久远的!

    看着她如花般的娇颜,听着这古井似的叹息,再想到解语花说过的那些话,让车里两位男士都由衷的对这个霸占了许尽欢壳子的“老东西”叹为观止。

    您老见多识广,就快点给我们小辈说解说解,长长见识吧。

    许大仙摇摇头。

    “这天下,男人追求长生不老,女人自然追求青春永驻。男人怕死,女人怕老。这个锦衣夜行的邪术,就是专门用来防老的。”

    “防老?”

    “也不止是防老,还能防丑,总之就是留住美貌,留住青春。”

    人老表现在何处?一眼看就是外貌。皮肤皱了,糙了,黄了,长斑了,就是老了。妙龄少女二八年华,哪里需要什么玻尿酸羊胎素?青春就是她们最好的化妆品。清水洗一把脸,就是凝脂如滑,弹指欲破。

    可这样的好日子能维持多久?十年都不会到。

    十年,足够一个哇哇作响的婴儿长成满地乱跑的野猴,也足够让一位青春妙龄的少女长成一个步步衰退的妇女。

    时光是一把刀,一刀一刀的在人身上雕刻。谁也拦不住这位雕刻师的手!

    拦不住怎么办?那只好从别人那里抢咯!

    现代科技创造了无数奇迹,整容,化妆,打玻尿酸,打羊胎素,打美白针,填充自身脂肪,或者又抽脂减肥。

    不是从畜生身上抢,就是从自然那里抢。总之,自己造不出,只好拿别人的。

    这样做还算正常,因为毕竟没有害人之心!

    然而这些方法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玻尿酸打多了,脸会肿。肉毒杆菌打多了,脸会僵。羊胎素打多了,坏处倒是没有,可效果也没有,因为年纪到了,再多的努力也没用。

    地心引力无法抗拒,该下垂的还是下垂,该枯萎的还是枯萎。

    至于整容,后遗症就更多,死在手术台上都算幸运。弄得不好,死不成变成丑八怪,才叫人生不如死。

    一旦美过,好过,受过万般宠爱,又怎会有人甘心变丑,变老,被众人嫌弃?

    不甘心,那就只好动邪念!于是,就有了“锦衣夜行”!

    这东西是要害人的!因为人人都只有一张皮,你从别人身上夺皮,就等于是要别人的命!

    所谓“锦衣”指的就是美女皮。也只得美女的皮囊才会有人要抢,长得丑,白给都不要!

    “夜行”指的是,拿了别人的皮套在自己身上,这样的人还是人吗?自己的皮都不要了,没有皮,人还能活吗?既然不能活,还是人吗?既然不是人,那就不能在太阳下行走。因为太阳最正,阳光之下容不得邪祟行走。

    所以,穿了锦衣的人白天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太阳落山,阳气散尽,才能出行。

    所以整个邪术才叫“锦衣夜行”!

    套在外面的那层皮,已经不是皮,是“锦衣”,也就是一件衣裳。

    衣裳么,穿旧了肯定是要换的!何况,人皮脱离了人体,还能长长久久的活着?从剥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之所以当时没有烂,没有臭,是把主人的生气封在了皮里。

    一口青春之气憋着,才保持鲜亮白嫩。

    可这口气能憋多久呢?也就两三个月吧!何况,这口生气里还包含着主人临死之前被剥皮的怨气和怒气!倘若穿久了,怨毒侵入三魂七魄,也是要遭殃的。

    但最要紧,还是生气没了,皮就完了。

    于是这张皮只得丢弃,如同丢弃一件旧衣服一样。

    反正天下妙龄少女那么多,多的就跟工厂里出来的成衣一样,可以尽情挑选,穿在身上。

    可惜这种邪术太伤阴损,但凡施展出来,必定害人害己。

    一百多年前,她见过的那一次,就是一位懂得施展邪术的巫师,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夺了别人身上的皮。

    他为爱人换了二十多张人皮,等同于害了二十多条人命。

    结果呢?到头来还不是害人害己!巫师总以为自己能镇得住那些冤魂,殊不知恶事做多了,老天爷都容不下。

    最后他的爱人在逃跑的时候被天雷击中,魂飞魄散不说,花容月貌也被烧成一条黑炭,死的丑陋至极。

    而巫师则被二十多个冤魂缚住手脚,拖进泥塘,活活淹死。

    她以为这种邪术已经随着这个巫师的死,彻底消失在世上。哪成想一百多年之后,又在这个花花世界,听到了这剥美女皮的惨事!

    可见,人性不灭,恶事永存。

    ------题外话------

    刚救完渣康,许老爹又出幺蛾子!

    欢哥仰天长叹:哎呀,我身边的男人,就没一个省心的。好累,心好累!

    感谢嘿鱼儿的1月票,5698708的1评价票,a之鉌的2美钻,乐乐的2鲜花。爱你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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