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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封面_第七章 她和他和他和他_(5)栗叶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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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栗叶情书
冰凌姐姐好像也很懂他的手势,笑着摇头说:
“没有,不过跟抓到也没什么差别啦,因为她出车祸死了,真是恶有恶报呀。我说的就是然皙口里的那个甘遂。据受理这桩案件的警察们说,是甘遂她带着证明圣予清白的证物去警察局了,但是她还没来得及将那些证物交给警察,就在警察局附近意外遭遇车祸身亡了。警察是看到了她在车祸现场留下的那些证物、然后经过各方面的审理调查确定圣予是无辜受冤后才将他无罪释放的。”
啊,原来是这样呀。那这么说甘遂其实还没有完全坏透。不知怎么的心里还是酸酸的还是有点不舒服,不管她做了多少错事,那终归也是一条跟自己年纪相仿的那么年轻的生命吧,她的父母肯定很伤心,最可怜的就是她的父母了。
唉~!
“不过有一点我想不明白,甘遂那个坏女人既然坏到可以眼也不眨地害死一个七岁的小孩子,又怎么会想到要良心发现地带着证物去警察局帮圣予证明清白呢?她怎么会突然变得那么好心?”
冰凌姐姐迷惑不已地说。
“呵呵,我想是因为圣予以前救过她吧。”我笑着回答,“就是圣予被人打得双腿严重受伤差点要截肢的那个事件,那个事件里圣予其实救的是她而不是我,因为她跟我长得很像而且脸上也有块伤疤,所以圣予当时以为他救的是我。我想甘遂是想用这次‘帮他证明清白’的事件来报恩。呵呵。”
“哦,原来如此。”冰凌姐姐恍然若悟地点头,然后开玩笑似的笑着说,“呵呵,这么说我的宝贝儿子圣予那一顿伤腿的打还真没白挨呢~,做好人还是不吃亏,呵呵呵。”
是啊,做好人是不会吃亏的,但是圣予是不是做好人做得太过火了一点呢?
因为——
他放开了我,他后来知道我恢复了记忆知道了我真心所爱是冰凌,所以他非常平静优雅地微笑着放开了我,尽管在放手之时我看到了他漂亮眼睛里隐忍的无穷泪水,就像鄂华额尔齐斯河的源流一样长久都无法干涸。
“我会祝福你和舅舅的,我会每天为你们祈祷一千零一次。”
他最后努力微笑着对我说。
“每天祈祷一千零一次?你哪有那么多时间呀?你如果很忙就不要硬撑,我在这里接受了你的祝福就是。”
我歉意深浓地对他说。
“呵呵,我怎么会没有时间呢,夕贝你别忘了,我还是决定继续走神父这条路啊,神父每天都是要在上帝面前做很久的祷告的,在做祷告的时候我就可以帮你和舅舅祈祷。我还是决定打算做一辈子的神父!!父亲母亲说的没错:终身侍奉主,这也许真的是我一生无法更改的命运!”
“呵呵,那我就祝你做一个全天下最好最好的神父,是与上帝最接近的那个神父。”
“呵呵,谢谢你,夕贝。”
“不,圣予,应该是我来谢谢你才对。”
当然应该是我来谢谢你才对,谢谢你的主动放手,谢谢你的成人之美,我还是会继续迷恋你的,就像迷恋某个魅力无穷的大牌明星一样,只不过,这种迷恋绝对与爱情无关,呵呵。
对了,那个以前老是重复出现的杀父弑母毁容血梦,自甘遂出车祸死后我就再也没有做过了。也许那就是一个乱七八糟、毫无任何预兆、然后带一点巧合性戏剧性之类的梦吧,梦终归是梦,在梦里面再真实再活灵活现的一切在现实里都找不到任何痕迹,所以,不管那个梦中凶手是谁,都与我无关,都与我真正的现实生活无关。既然无关,那就索性忘记吧,跟任何一个曾经做过的荒诞怪梦一样,随便甩甩头就潇洒地丢弃在那些逝去的睡眠里,然后再也不去回首。
时间不停地在走,我还是经常和冰凌见面还是经常和他嬉笑打闹,不过,我的假伤疤还是一直稳稳当当地贴在左脸上呢~,我也就当然还没有告诉他我早已经恢复了记忆的事情喽。嘿嘿,我故意的,我就是要让他急,不过其实说到底,主要还是在等待合适的时机啦~,呵呵。
这天,哥哥出门办事去了,就我一个人在家,我懒洋洋地窝在自己家的客厅沙发里抱着那只毛茸茸的大金丝猴布偶听电台广播,是在用冰凌两个月前送我的收录机听。
听听,听听,收录机里这会都传来了些什么声音:
“各位听众周末中午好。现在是中午1:11分,这里是××电台点歌时间。今天中午要播放的第一首歌曲依然是冰凌同学为韩夕贝同学点播的,说来这位冰凌同学可真是有心啊,每天准点为韩夕贝同学点播一首旋律欢快曲调明朗的歌曲,两个月来天天如此从未间断,他今天为她点播的歌曲是《拥抱奇迹》,并祝愿她每分每秒都能够拥抱快乐幸福的奇迹。”
哈哈~,真开心。
连续为我点了两个月的歌了耶,看来这死冰激凌还蛮能持之以恒的嘛,不错不错,呵呵呵。
啊,现在,就让我的可爱耳朵开始来好好地享受他为我点的歌曲吧!“OH~,拍拍手跟音乐一起走,你再不运动全身细胞会死掉;OH~,抬起头这样人会特别高,找
到好感觉每天都变得奇妙;OH~,笑一笑把烦恼当稻草,只要深呼吸一拳就把它打掉;OH~,不去管考卷有多少问号,想想明天有多自在多逍遥。呜啦啦~,飞到地球之外找一找,能让梦想变真的法宝;呜啦啦~,星星月亮在燃烧,伸出双手去和奇迹拥抱。呜啦啦~,飞到地球之外找一找,能让梦想变真的法宝;呜啦啦~,星星月亮在燃烧,希望不再空中飘!!!!!!!!”
“主人请开门,主人请开门。”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尖尖怪怪的似人声非人声的声音。我好奇地啪嗒一声跳下沙发去开门,然后就乐了,哈哈~,原来是只漂亮的鹦鹉,它毫不客气地扑棱着翅膀飞进来落到了我的肩膀上,我却没有将视线过多地留在它身上,而是冲着门外那个英俊高大的身影说:“呵呵,冰激凌同学,这是你新买的鹦鹉吗?那它干吗冲着我叫‘主人’呀~?”
“贝雷猪!”冰凌闪进屋的同时轻轻敲了下我的头。
他还是不会讲话啦,所以当然用的又是无声的、只有我才能读懂的唇语,呵呵。
“干吗又叫我贝雷猪?我到底笨在哪里啦~?”
“还说不笨?我要它叫你‘主人’当然就是决定把它赏给你了!连这个都想不到!”
“啊啊啊???是真的吗?你真的决定把这只漂亮的鹦鹉送给我啦?”
我惊喜地大叫着凑到他跟前问。
他却嫌恶地伸出手掌把我的头使劲推远,漂亮的嘴唇翕动着:
“贝雷帽,你有几天没洗头了?好臭~!”
“啊~??真的很臭吗?不会吧?才3天没洗而已耶~。”我抓起自己的头发左闻右闻,然后就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
“呵呵,是有点臭哦……”
但是我很快就理直气壮地正色道:“但是哪有你讲的那么夸张,只是有一点点一点点的臭而已啦~!你的鼻子难道像狗鼻子那样敏感吗?!我亲爱的好老哥都没说我什么耶,什么时候轮得着你来说我啊,真是的~!”
他不理会我的话,却突然一把拽起我就往洗手间走,三下两下地很快就把我拽到了洗手间。
“喂~,冰激凌,你要干吗呀?”
我迷惑不解。
“……”
他不答理我,只是抡起衣袖开始以闪电的速度将洗手间的水槽清洁一遍,然后又堵上塞子扭开水龙头放水。
“喂~,冰激凌,你到底要干吗啊?义务帮我当放水工吗?”
“咕咕呆,飞到别的地方去玩!”
冰激凌不理会我的问话,只顾用手将落在我肩膀上的那只鹦鹉扇走,然后抓起我的头就往放满水的水槽里浸。
“哇呀呀,你要干吗?想淹死我啊?”
我挣扎着大叫。
“笨蛋!帮你洗头!”
“哎呀呀,我现在不想洗啦~,我一般都是习惯晚上洗头的。”
“不洗头这么臭怎么出门?你想把路人熏死?”
“没那么夸张吧,熏不死的!如果真熏死了我出安葬费!何况我根本就不打算今天出门!今天是周末又不用上课!我下午还想饱饱地睡一觉呢,我昨晚打游戏打得实在是太晚了,现在好困,啊呼呼。”
“不行!贝雷帽,你今天必须出门!我要带你去个地方!”冰激凌用唇语说着又把我的头使劲往水槽里浸,还把一大坨的洗发精抹在我头上使劲搓,天~,他当我的头是搓衣板呢,我只得屈驾投降,“行了行了,我洗我洗,我洗还不行吗?但?是——呵呵,不劳您大驾,我自己洗,我自己洗,免得弄糙了您白皙细嫩的玉脂羊膏手。”
“不行!你自己洗得比蜗牛还慢!我可没时间等!”
晕~!他以为他就洗得很快吗?他到底要带我去干吗呀?这么急匆匆的,去救火吗?
不过他确实是洗得很快,像变魔术一样地几分钟就把我的头搞定了,还香喷喷地洗得挺干净。
认真回味一下这闪电洗头过程,其实还是蛮享受蛮舒服的呢~,那个家伙挺有当洗头工的潜质的,呵呵。
然后他就二话不说地把我塞进了他停在我家院外的那辆黑色轿车里。
我一进到那辆轿车里我就要晕了。
天啊,满车的红玫瑰,车座上车壁上车顶上全部都是,而且是一朵比一朵大一朵比一朵鲜艳一朵比一朵有型有款。
这车内简直就成了玫瑰花房里了,香得我都快要窒息了。
“呼~,呼呼”,我边赶紧打开车窗呼吸新鲜空气,边开始嘟囔,“冰激凌你想干吗呀~?打算辍学卖玫瑰花吗?可是这年头花卉市场貌似竞争很激烈耶~。”
我知道这句话很扫气氛,不过我现在就只能想到这句了,不好意思,我这人天生就缺浪漫细胞,呵呵呵。
“……”
他好像没听到我说的话一样坐在驾驶座上板着茅坑石头臭臭脸一言不发。
完了,我刚才说的话好像惹他生气了。
我赶紧扬起我最High最热情的笑脸来缓和气氛:
“呵呵,可爱的冰激凌同学,你到底想把我带
到什么地方去呀?你如果现在没心情去了我就请你吃饭好不好?我就在家里做饭请你吃。我告诉你,我现在不仅仅只会煮很好吃的方便面哦,我还学会了煮很好吃的牛肉方便面耶~,呵呵呵呵。”
“我想把你带去的地方就是这个车内!”
他终于开口说起了永远无声的唇语,然后突然就啪地扔给我一包东西。
呼~,幸好我韩夕贝……不,是金然皙,幸好我金然皙眼明手疾接住了,不然那包可怜的小东东就要遭殃喽,没准就立刻摔得粉身碎骨当场横尸在这香得要死的玫瑰车内了。
好了好了,废话少说,快看冰激凌扔给我的那包东西是什么。到底是什么呢~?
抓在手里定睛一看,原来是用一片栗树的树叶包成的一包东西,那包东西里有树根、有大蒜、有辣椒、有火柴丝。
我笑了,前所未有地开心大笑,可是眼里却飞出了滚烫的泪花。
我和冰凌都知道,从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
栗树叶表示有诸多心言要告知对方;树根表示深深思慕着对方;大蒜表示愿与对方结成良缘;辣椒表示自己忠贞炽热的爱;火柴丝则表示自己态度之坚决。
那是栗叶情书,是云南景颇族的示爱之式,如对方接到“情书”后原物退回,则表示着接受情意。
可是我没有将原物退回,我只是紧紧地抱着那个栗树叶包,一脸贼笑地看着表面镇定自若其实内心紧张得一塌糊涂的冰凌,心里在坏坏地想着:
“嘿嘿,如果冰激凌知道我脸上的伤疤是假的,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
(THE END)
作者手记——他是谁,他在哪里?
我无数次都在做着同样一个梦,梦里面有个很美很美的背影,但是他永远不会转过身来,永远不会对我微笑,永远不会让我知道他是谁。我想很多人心里都有这样一个梦,很多人都想知道那个能给自己最终幸福的人到底是谁,但是如果不坚持走到最后,正确答案就永远不会揭开面纱。
韩夕贝也是,韩夕贝的心里也有这样一个梦,这样一个追寻真爱的梦,她的情感脚步走过了韩林野这个“他”,走过了夏天这个“他”,走到安圣予这个“他”面前,然后,停住了,她以为——她的“他”就是“他”了,她看不到真正的“他”站在没有阳光的背后,蜷缩着煞白的天使翅膀,眼里的悲伤逆流成河。
所以,从一开始,《她和他和他和他》这个书名就是残缺的,准确的书名应该叫做那首RAP歌名——《她和他和他和他和他》!但是好像又没有错,就像维纳斯的断臂,是残缺的完美,真爱总是要拐过很多道弯、经过很多个“他”才能遇见的,生命中的天使总是住在最角落的角落,千辛万苦后的发现才足以诠释幸福的珍贵!所以,呵呵,你的他,也很有可能不在你现在的预备人选里哦。
自从在《NINI棒棒糖①》上连载的没有署书名的那3万字开始,我就开始无休无止无边无涯地经历很多的第一次,小说里的第一次,小说外的第一次,工作上的第一次,生活中的第一次,生命里的所有疼痛和美好,都积蓄在此段时间齐齐向我绽放,但是落幕之时记得最多的,惟有泪水,以至让我窒息之余曾一度无法沉下心去写作。我想这注定是我生命里无法逃脱的一场浩劫,走不过去就会枯萎凋零,走过去了就会冰消雪霁春暖花开。
“我会走过去的!”我微笑着对自己说。“你们也会走过去的!”我微笑着对所有此时此刻因为××缘由无法欢笑的朋友说。
生命的主旋律终究是美好的、欢快的、明亮的、灿烂的,只要你微笑着昂扬着去面对,你会发现:再难的事再大的痛也不过是烟梦一场,弹指即消。
呵呵,知道吗?我是一直很喜欢养那些花花草草的,尤其是最近我把这种喜欢演变为迷恋再演变到了天翻地覆天昏地暗的上乘境界——屋里屋外屋上屋下整个小窝都填满了花草,填得连脚都不知往那里放了,不知道的人走进来还以为这是花草专卖店。我甚至还想着布置一个室内大自然呢,想想,当我缩在暖融融的被窝里敲着键盘编织爱情时,头顶是绿树成荫青藤缭绕,身边是莺歌燕舞花香草长,还有蝴蝶扇着翅膀停在电脑上冲我微笑,多美。那些花花草草的小生命真的是很可爱呢,看着它们那么鲜活灿烂地在你面前舒展新绿轻吐嫩苞、然后劈啪一声灼灼绽放,你会很轻易很真实地就感觉到生命的美好和昂扬。
我从来不把它们当单纯的植物看,它们就是我的朋友,会冲我欢笑、给我温暖、赐我力量、令我感动的朋友。有时候快乐地看着它们,看着看着,就会恍惚地觉得它们是我小说里人物的化身:那株贝母花就是夕贝吧,月见草是圣予吧,不灭忍是冰凌吧,扶桑是夏天吧,海芋是林野吧……呵呵。
日升月沉,花开花落,我还是继续在做着那个同样的梦,我想梦里的背影总有一天会转过身来的,就像韩夕贝最后终于找到了冰凌一样。每一个人心里的他(她),也终究会转过身来对你微笑的,要知道爱神可是一位很善良的神明,她不会忍心看着任何人孤单一生。
(5)栗叶情书
冰凌姐姐好像也很懂他的手势,笑着摇头说:
“没有,不过跟抓到也没什么差别啦,因为她出车祸死了,真是恶有恶报呀。我说的就是然皙口里的那个甘遂。据受理这桩案件的警察们说,是甘遂她带着证明圣予清白的证物去警察局了,但是她还没来得及将那些证物交给警察,就在警察局附近意外遭遇车祸身亡了。警察是看到了她在车祸现场留下的那些证物、然后经过各方面的审理调查确定圣予是无辜受冤后才将他无罪释放的。”
啊,原来是这样呀。那这么说甘遂其实还没有完全坏透。不知怎么的心里还是酸酸的还是有点不舒服,不管她做了多少错事,那终归也是一条跟自己年纪相仿的那么年轻的生命吧,她的父母肯定很伤心,最可怜的就是她的父母了。
唉~!
“不过有一点我想不明白,甘遂那个坏女人既然坏到可以眼也不眨地害死一个七岁的小孩子,又怎么会想到要良心发现地带着证物去警察局帮圣予证明清白呢?她怎么会突然变得那么好心?”
冰凌姐姐迷惑不已地说。
“呵呵,我想是因为圣予以前救过她吧。”我笑着回答,“就是圣予被人打得双腿严重受伤差点要截肢的那个事件,那个事件里圣予其实救的是她而不是我,因为她跟我长得很像而且脸上也有块伤疤,所以圣予当时以为他救的是我。我想甘遂是想用这次‘帮他证明清白’的事件来报恩。呵呵。”
“哦,原来如此。”冰凌姐姐恍然若悟地点头,然后开玩笑似的笑着说,“呵呵,这么说我的宝贝儿子圣予那一顿伤腿的打还真没白挨呢~,做好人还是不吃亏,呵呵呵。”
是啊,做好人是不会吃亏的,但是圣予是不是做好人做得太过火了一点呢?
因为——
他放开了我,他后来知道我恢复了记忆知道了我真心所爱是冰凌,所以他非常平静优雅地微笑着放开了我,尽管在放手之时我看到了他漂亮眼睛里隐忍的无穷泪水,就像鄂华额尔齐斯河的源流一样长久都无法干涸。
“我会祝福你和舅舅的,我会每天为你们祈祷一千零一次。”
他最后努力微笑着对我说。
“每天祈祷一千零一次?你哪有那么多时间呀?你如果很忙就不要硬撑,我在这里接受了你的祝福就是。”
我歉意深浓地对他说。
“呵呵,我怎么会没有时间呢,夕贝你别忘了,我还是决定继续走神父这条路啊,神父每天都是要在上帝面前做很久的祷告的,在做祷告的时候我就可以帮你和舅舅祈祷。我还是决定打算做一辈子的神父!!父亲母亲说的没错:终身侍奉主,这也许真的是我一生无法更改的命运!”
“呵呵,那我就祝你做一个全天下最好最好的神父,是与上帝最接近的那个神父。”
“呵呵,谢谢你,夕贝。”
“不,圣予,应该是我来谢谢你才对。”
当然应该是我来谢谢你才对,谢谢你的主动放手,谢谢你的成人之美,我还是会继续迷恋你的,就像迷恋某个魅力无穷的大牌明星一样,只不过,这种迷恋绝对与爱情无关,呵呵。
对了,那个以前老是重复出现的杀父弑母毁容血梦,自甘遂出车祸死后我就再也没有做过了。也许那就是一个乱七八糟、毫无任何预兆、然后带一点巧合性戏剧性之类的梦吧,梦终归是梦,在梦里面再真实再活灵活现的一切在现实里都找不到任何痕迹,所以,不管那个梦中凶手是谁,都与我无关,都与我真正的现实生活无关。既然无关,那就索性忘记吧,跟任何一个曾经做过的荒诞怪梦一样,随便甩甩头就潇洒地丢弃在那些逝去的睡眠里,然后再也不去回首。
时间不停地在走,我还是经常和冰凌见面还是经常和他嬉笑打闹,不过,我的假伤疤还是一直稳稳当当地贴在左脸上呢~,我也就当然还没有告诉他我早已经恢复了记忆的事情喽。嘿嘿,我故意的,我就是要让他急,不过其实说到底,主要还是在等待合适的时机啦~,呵呵。
这天,哥哥出门办事去了,就我一个人在家,我懒洋洋地窝在自己家的客厅沙发里抱着那只毛茸茸的大金丝猴布偶听电台广播,是在用冰凌两个月前送我的收录机听。
听听,听听,收录机里这会都传来了些什么声音:
“各位听众周末中午好。现在是中午1:11分,这里是××电台点歌时间。今天中午要播放的第一首歌曲依然是冰凌同学为韩夕贝同学点播的,说来这位冰凌同学可真是有心啊,每天准点为韩夕贝同学点播一首旋律欢快曲调明朗的歌曲,两个月来天天如此从未间断,他今天为她点播的歌曲是《拥抱奇迹》,并祝愿她每分每秒都能够拥抱快乐幸福的奇迹。”
哈哈~,真开心。
连续为我点了两个月的歌了耶,看来这死冰激凌还蛮能持之以恒的嘛,不错不错,呵呵呵。
啊,现在,就让我的可爱耳朵开始来好好地享受他为我点的歌曲吧!“OH~,拍拍手跟音乐一起走,你再不运动全身细胞会死掉;OH~,抬起头这样人会特别高,找
到好感觉每天都变得奇妙;OH~,笑一笑把烦恼当稻草,只要深呼吸一拳就把它打掉;OH~,不去管考卷有多少问号,想想明天有多自在多逍遥。呜啦啦~,飞到地球之外找一找,能让梦想变真的法宝;呜啦啦~,星星月亮在燃烧,伸出双手去和奇迹拥抱。呜啦啦~,飞到地球之外找一找,能让梦想变真的法宝;呜啦啦~,星星月亮在燃烧,希望不再空中飘!!!!!!!!”
“主人请开门,主人请开门。”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尖尖怪怪的似人声非人声的声音。我好奇地啪嗒一声跳下沙发去开门,然后就乐了,哈哈~,原来是只漂亮的鹦鹉,它毫不客气地扑棱着翅膀飞进来落到了我的肩膀上,我却没有将视线过多地留在它身上,而是冲着门外那个英俊高大的身影说:“呵呵,冰激凌同学,这是你新买的鹦鹉吗?那它干吗冲着我叫‘主人’呀~?”
“贝雷猪!”冰凌闪进屋的同时轻轻敲了下我的头。
他还是不会讲话啦,所以当然用的又是无声的、只有我才能读懂的唇语,呵呵。
“干吗又叫我贝雷猪?我到底笨在哪里啦~?”
“还说不笨?我要它叫你‘主人’当然就是决定把它赏给你了!连这个都想不到!”
“啊啊啊???是真的吗?你真的决定把这只漂亮的鹦鹉送给我啦?”
我惊喜地大叫着凑到他跟前问。
他却嫌恶地伸出手掌把我的头使劲推远,漂亮的嘴唇翕动着:
“贝雷帽,你有几天没洗头了?好臭~!”
“啊~??真的很臭吗?不会吧?才3天没洗而已耶~。”我抓起自己的头发左闻右闻,然后就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
“呵呵,是有点臭哦……”
但是我很快就理直气壮地正色道:“但是哪有你讲的那么夸张,只是有一点点一点点的臭而已啦~!你的鼻子难道像狗鼻子那样敏感吗?!我亲爱的好老哥都没说我什么耶,什么时候轮得着你来说我啊,真是的~!”
他不理会我的话,却突然一把拽起我就往洗手间走,三下两下地很快就把我拽到了洗手间。
“喂~,冰激凌,你要干吗呀?”
我迷惑不解。
“……”
他不答理我,只是抡起衣袖开始以闪电的速度将洗手间的水槽清洁一遍,然后又堵上塞子扭开水龙头放水。
“喂~,冰激凌,你到底要干吗啊?义务帮我当放水工吗?”
“咕咕呆,飞到别的地方去玩!”
冰激凌不理会我的问话,只顾用手将落在我肩膀上的那只鹦鹉扇走,然后抓起我的头就往放满水的水槽里浸。
“哇呀呀,你要干吗?想淹死我啊?”
我挣扎着大叫。
“笨蛋!帮你洗头!”
“哎呀呀,我现在不想洗啦~,我一般都是习惯晚上洗头的。”
“不洗头这么臭怎么出门?你想把路人熏死?”
“没那么夸张吧,熏不死的!如果真熏死了我出安葬费!何况我根本就不打算今天出门!今天是周末又不用上课!我下午还想饱饱地睡一觉呢,我昨晚打游戏打得实在是太晚了,现在好困,啊呼呼。”
“不行!贝雷帽,你今天必须出门!我要带你去个地方!”冰激凌用唇语说着又把我的头使劲往水槽里浸,还把一大坨的洗发精抹在我头上使劲搓,天~,他当我的头是搓衣板呢,我只得屈驾投降,“行了行了,我洗我洗,我洗还不行吗?但?是——呵呵,不劳您大驾,我自己洗,我自己洗,免得弄糙了您白皙细嫩的玉脂羊膏手。”
“不行!你自己洗得比蜗牛还慢!我可没时间等!”
晕~!他以为他就洗得很快吗?他到底要带我去干吗呀?这么急匆匆的,去救火吗?
不过他确实是洗得很快,像变魔术一样地几分钟就把我的头搞定了,还香喷喷地洗得挺干净。
认真回味一下这闪电洗头过程,其实还是蛮享受蛮舒服的呢~,那个家伙挺有当洗头工的潜质的,呵呵。
然后他就二话不说地把我塞进了他停在我家院外的那辆黑色轿车里。
我一进到那辆轿车里我就要晕了。
天啊,满车的红玫瑰,车座上车壁上车顶上全部都是,而且是一朵比一朵大一朵比一朵鲜艳一朵比一朵有型有款。
这车内简直就成了玫瑰花房里了,香得我都快要窒息了。
“呼~,呼呼”,我边赶紧打开车窗呼吸新鲜空气,边开始嘟囔,“冰激凌你想干吗呀~?打算辍学卖玫瑰花吗?可是这年头花卉市场貌似竞争很激烈耶~。”
我知道这句话很扫气氛,不过我现在就只能想到这句了,不好意思,我这人天生就缺浪漫细胞,呵呵呵。
“……”
他好像没听到我说的话一样坐在驾驶座上板着茅坑石头臭臭脸一言不发。
完了,我刚才说的话好像惹他生气了。
我赶紧扬起我最High最热情的笑脸来缓和气氛:
“呵呵,可爱的冰激凌同学,你到底想把我带
到什么地方去呀?你如果现在没心情去了我就请你吃饭好不好?我就在家里做饭请你吃。我告诉你,我现在不仅仅只会煮很好吃的方便面哦,我还学会了煮很好吃的牛肉方便面耶~,呵呵呵呵。”
“我想把你带去的地方就是这个车内!”
他终于开口说起了永远无声的唇语,然后突然就啪地扔给我一包东西。
呼~,幸好我韩夕贝……不,是金然皙,幸好我金然皙眼明手疾接住了,不然那包可怜的小东东就要遭殃喽,没准就立刻摔得粉身碎骨当场横尸在这香得要死的玫瑰车内了。
好了好了,废话少说,快看冰激凌扔给我的那包东西是什么。到底是什么呢~?
抓在手里定睛一看,原来是用一片栗树的树叶包成的一包东西,那包东西里有树根、有大蒜、有辣椒、有火柴丝。
我笑了,前所未有地开心大笑,可是眼里却飞出了滚烫的泪花。
我和冰凌都知道,从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
栗树叶表示有诸多心言要告知对方;树根表示深深思慕着对方;大蒜表示愿与对方结成良缘;辣椒表示自己忠贞炽热的爱;火柴丝则表示自己态度之坚决。
那是栗叶情书,是云南景颇族的示爱之式,如对方接到“情书”后原物退回,则表示着接受情意。
可是我没有将原物退回,我只是紧紧地抱着那个栗树叶包,一脸贼笑地看着表面镇定自若其实内心紧张得一塌糊涂的冰凌,心里在坏坏地想着:
“嘿嘿,如果冰激凌知道我脸上的伤疤是假的,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
(THE END)
作者手记——他是谁,他在哪里?
我无数次都在做着同样一个梦,梦里面有个很美很美的背影,但是他永远不会转过身来,永远不会对我微笑,永远不会让我知道他是谁。我想很多人心里都有这样一个梦,很多人都想知道那个能给自己最终幸福的人到底是谁,但是如果不坚持走到最后,正确答案就永远不会揭开面纱。
韩夕贝也是,韩夕贝的心里也有这样一个梦,这样一个追寻真爱的梦,她的情感脚步走过了韩林野这个“他”,走过了夏天这个“他”,走到安圣予这个“他”面前,然后,停住了,她以为——她的“他”就是“他”了,她看不到真正的“他”站在没有阳光的背后,蜷缩着煞白的天使翅膀,眼里的悲伤逆流成河。
所以,从一开始,《她和他和他和他》这个书名就是残缺的,准确的书名应该叫做那首RAP歌名——《她和他和他和他和他》!但是好像又没有错,就像维纳斯的断臂,是残缺的完美,真爱总是要拐过很多道弯、经过很多个“他”才能遇见的,生命中的天使总是住在最角落的角落,千辛万苦后的发现才足以诠释幸福的珍贵!所以,呵呵,你的他,也很有可能不在你现在的预备人选里哦。
自从在《NINI棒棒糖①》上连载的没有署书名的那3万字开始,我就开始无休无止无边无涯地经历很多的第一次,小说里的第一次,小说外的第一次,工作上的第一次,生活中的第一次,生命里的所有疼痛和美好,都积蓄在此段时间齐齐向我绽放,但是落幕之时记得最多的,惟有泪水,以至让我窒息之余曾一度无法沉下心去写作。我想这注定是我生命里无法逃脱的一场浩劫,走不过去就会枯萎凋零,走过去了就会冰消雪霁春暖花开。
“我会走过去的!”我微笑着对自己说。“你们也会走过去的!”我微笑着对所有此时此刻因为××缘由无法欢笑的朋友说。
生命的主旋律终究是美好的、欢快的、明亮的、灿烂的,只要你微笑着昂扬着去面对,你会发现:再难的事再大的痛也不过是烟梦一场,弹指即消。
呵呵,知道吗?我是一直很喜欢养那些花花草草的,尤其是最近我把这种喜欢演变为迷恋再演变到了天翻地覆天昏地暗的上乘境界——屋里屋外屋上屋下整个小窝都填满了花草,填得连脚都不知往那里放了,不知道的人走进来还以为这是花草专卖店。我甚至还想着布置一个室内大自然呢,想想,当我缩在暖融融的被窝里敲着键盘编织爱情时,头顶是绿树成荫青藤缭绕,身边是莺歌燕舞花香草长,还有蝴蝶扇着翅膀停在电脑上冲我微笑,多美。那些花花草草的小生命真的是很可爱呢,看着它们那么鲜活灿烂地在你面前舒展新绿轻吐嫩苞、然后劈啪一声灼灼绽放,你会很轻易很真实地就感觉到生命的美好和昂扬。
我从来不把它们当单纯的植物看,它们就是我的朋友,会冲我欢笑、给我温暖、赐我力量、令我感动的朋友。有时候快乐地看着它们,看着看着,就会恍惚地觉得它们是我小说里人物的化身:那株贝母花就是夕贝吧,月见草是圣予吧,不灭忍是冰凌吧,扶桑是夏天吧,海芋是林野吧……呵呵。
日升月沉,花开花落,我还是继续在做着那个同样的梦,我想梦里的背影总有一天会转过身来的,就像韩夕贝最后终于找到了冰凌一样。每一个人心里的他(她),也终究会转过身来对你微笑的,要知道爱神可是一位很善良的神明,她不会忍心看着任何人孤单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