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城门袭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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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万彻一把鼻涕一把泪,一个昂藏大汉,大唐有数的大将,哭的跟孩子似的,一边哭一边道:“郎君哎!孙神仙那是何等人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俺上哪儿找去?郎君本事大,肯定有办法就我家大兄。”
秦风一脸腻歪,救人就救人,你能不能别把鼻涕抹在我衣服上,这套衣服可是用麻布捶打了好久,有用天青色颜料染的,很难得的好吗?
“闭嘴吧!再敢往我身上抹鼻涕,我先弄死你,让你们哥俩黄泉相聚。”
薛万彻喜极而泣,涕泗横流,赶紧爬起来,离秦风远一点,免得鼻涕弄脏了秦风的衣服。
科研人员,大多数人都有强迫症,少部分人有洁癖,秦风一点都没有例外,两者兼有。
衣服脏了,心里腻歪的不行,得换了衣服才肯走,这让薛万彻急的不行,恨不得飞去草庐,把秦风的衣服拿来。
可惜秦风这会正烦他,不愿意让他动自己的衣服,带着熊猫慢悠悠的赶路。
至于薛万均,既然从北境到长安这么长的路都没死,那一时半会就死不了,不急。
薛万彻牵着自己的战马,那战马说什么也不敢超过熊猫,气的他都想宰了算了,太怂了,连个胖墩都怕。
从这方面看,憨憨食铁兽的威力还是很大的。
南山村依旧很热闹,光屁股的孩子满地跑,几个老弱负责看守这些孩子,免得孩子们进山喂了猛兽。
没法子,南山村壮丁不多,连年轻女子都上场了也不够用。
薛万彻没有进村,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每一次进村,他都有一种说不上来感觉,所以能不进南山村,他绝对不会进。
秦风穿好衣服,想了想,伸手一挥,草庐之中,一粒粒细微的粉尘漂浮起来,那些粉尘如有灵性一般,涌入他的体内。
创世!这才是真正的创世!无所不能的创世!
被他融入草庐,作为栖身之所。
秦风飘然下山,踢了一脚薛万彻,笑道:“走吧。”
薛万彻有些为难,道:“要不您骑马,我跟着跑,这样还快些。”
“不用!”秦风打了个呼哨,不多时,一匹骏马从山中呼啸而来,裹挟着山风,竟然有如履平地之意。
“好马!”薛万彻心中大惊,他的战马此刻哀哀嘶鸣,很明显,是被这匹骏马吓着了,或者说骨子里面,对这匹骏马,就有天生的臣服之意。
这匹骏马通体黝黑,眉心一点红,四蹄之上,也有一圈红色的毛发,形成踏火形态。
秦风微微一笑,很是得意,这匹骏马不知道是怎么跑到南山里的,被他遇到,就收为己用,一直放养在南山,很少过问。
众所周知,南山多猛兽,这匹骏马能在猛兽之间横行,可见绝非寻常,也属猛兽之流。
薛万彻羡慕无比,比起自己的这匹黄骠马,秦风的马无疑是马中之王,天下少有,在他看来,就算是李世民手里的好马,也比不上秦风的这匹马。
秦风亲昵的抚摸着马背,笑道:“这匹马叫小火,怎么样,是不是很贴切?”
不怎么样!薛万彻吐槽不已,这么一匹神马,叫什么小火,应该取个威风的名字,比如火麒麟之类的,那多霸气。
秦风取名字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神马叫小火,食铁兽叫滚滚,这是他自己的恶趣味,别人理解不了。
秦风翻身上马,小火身量极高,足有两米高下,与小火一比,薛万彻的战马就跟一头驴似的,耷拉着脑袋,蔫不拉几的。
纵然没有马鞍,但是坐在上面,却感受不到半点颠簸,小火稳的一比。
薛万彻拼命催动黄骠马,试图追上小火,却渐行渐远,没办法,法拉利和夏利,就不是一个物种。
秦风数次停了下来等着他,黄骠马用尽全力,累的口吐白沫,两人这才堪堪来到长安城门口。
这时候,已经入夜,繁星点点。
而长安城,依旧灯火通明,欢声笑语。
大胜突厥,李世民大喜之下,下旨与民同乐,一月内,金吾不禁,全民狂欢。
城内不得纵马,两人只得缓缓而行。
正要入城,忽然间,尖利的破空声响起。
秦风眉头微皱,伸手一握,一根铁箭被他握在手中,而薛万彻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他心急之下,又一路奔波,耗尽了体力,反应慢了半拍,一根铁箭直接穿透了他的左臂,透射而过,整根左臂耷拉下来,已经废了。
“谁!竟然敢袭击本王!”
暴怒的薛万彻暴喝一声,声震明德门。
明德门城楼上,机括声响,箭落如雨,数十根铁箭袭杀而来,破空声响彻夜空。
薛万彻凄厉的叫声响起,内中蕴含着不甘、愤怒、绝望。
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秦风皱眉不已。
城门之上,袭杀一国郡王,这种事情,似乎只有一个人会干,也只有一个人有这个能力。
但是秦风不认为李世民会这么傻,堂而皇之的袭杀薛万彻,对他没有半点好处,他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望,会瞬间失去,甚至连朝中文武,都会质疑他,说不定好好一个大唐,转眼间就会分崩离析。
小火猛然咆哮一声,一匹马按理说不会叫出别的声音,但是小火的咆哮声偏偏不同,似虎似豹,如同龙吟一般。
秦风身躯一动,站在小火背上,伸手一挥,一面硕大的盾牌把两人团团围住。
只听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过,秦风一把抓过呆立当场的薛万彻,两人共乘一马,策马狂奔,进入明德门,来到了朱雀大街上。
朱雀大街很热闹,这是大唐最繁华的街道,没有之一。
朱雀大街,被称为天街。
宽约一百五十米,长五千米。
将长安城分为东西两部分,街东归万年县辖,街西归长安县辖。
以此为界线,从城南正中的明德门延伸出去,一条笔直的大路直达南山。
小火一路咆哮,惊了不知多少人,行人们迅速让开道路,免得葬身在这只洪荒猛兽蹄下。
薛万彻此时已经傻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左右不过是君要臣死之类的。
不过秦风却不想死,也没有人能杀死他,所以,他不愿意引颈受戮,就算是李世民要杀他,他也会反抗,更何况今夜的袭杀,不可能是李世民做的。
到底是谁?
创世分出去一些纳米微粒,随风潜入明德门,紧紧跟随着那些隐藏在城楼上的杀手。
猛然间,小火嘶吼一声,人立而起,上面的秦风与薛万彻顿时被掀了下来。
秦风一把托住薛万彻,免得这个傻子被摔死,伸手一握,一口横刀出现在手中,夜光之下,横刀漆黑,刀刃之上,一线月光若隐若现。
嗡!
秦风抱起薛万彻,打了个呼哨,小火咆哮一声,冲向前去。
而此时,一根儿臂粗的大箭,轰然而至,来到了秦风面前。
秦风面不改色,横刀一竖,挡在身前,脆弱的横刀之上,似乎有一道月光流出,缠绕在大箭之上,那大箭啪嗒一声落在地上,砸的青砖粉碎,地面凹陷。
嗡嗡嗡嗡!
四声令人头皮发毛的震颤声响起,又是四根大箭,前后左右,尽被大箭封锁,若是常人,别说躲了,就算是铁人,也会被这四根大箭射成粉碎。
这是大唐最具威慑力的攻城利器:床子弩!
还有个别名,叫做:八牛弩。
八只牛,才能拉动的攻城利器,用来对付血肉之躯,简直就是大炮打蚊子。
但是秦风是寻常人吗?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不是人!
薛万彻一把鼻涕一把泪,一个昂藏大汉,大唐有数的大将,哭的跟孩子似的,一边哭一边道:“郎君哎!孙神仙那是何等人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俺上哪儿找去?郎君本事大,肯定有办法就我家大兄。”
秦风一脸腻歪,救人就救人,你能不能别把鼻涕抹在我衣服上,这套衣服可是用麻布捶打了好久,有用天青色颜料染的,很难得的好吗?
“闭嘴吧!再敢往我身上抹鼻涕,我先弄死你,让你们哥俩黄泉相聚。”
薛万彻喜极而泣,涕泗横流,赶紧爬起来,离秦风远一点,免得鼻涕弄脏了秦风的衣服。
科研人员,大多数人都有强迫症,少部分人有洁癖,秦风一点都没有例外,两者兼有。
衣服脏了,心里腻歪的不行,得换了衣服才肯走,这让薛万彻急的不行,恨不得飞去草庐,把秦风的衣服拿来。
可惜秦风这会正烦他,不愿意让他动自己的衣服,带着熊猫慢悠悠的赶路。
至于薛万均,既然从北境到长安这么长的路都没死,那一时半会就死不了,不急。
薛万彻牵着自己的战马,那战马说什么也不敢超过熊猫,气的他都想宰了算了,太怂了,连个胖墩都怕。
从这方面看,憨憨食铁兽的威力还是很大的。
南山村依旧很热闹,光屁股的孩子满地跑,几个老弱负责看守这些孩子,免得孩子们进山喂了猛兽。
没法子,南山村壮丁不多,连年轻女子都上场了也不够用。
薛万彻没有进村,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每一次进村,他都有一种说不上来感觉,所以能不进南山村,他绝对不会进。
秦风穿好衣服,想了想,伸手一挥,草庐之中,一粒粒细微的粉尘漂浮起来,那些粉尘如有灵性一般,涌入他的体内。
创世!这才是真正的创世!无所不能的创世!
被他融入草庐,作为栖身之所。
秦风飘然下山,踢了一脚薛万彻,笑道:“走吧。”
薛万彻有些为难,道:“要不您骑马,我跟着跑,这样还快些。”
“不用!”秦风打了个呼哨,不多时,一匹骏马从山中呼啸而来,裹挟着山风,竟然有如履平地之意。
“好马!”薛万彻心中大惊,他的战马此刻哀哀嘶鸣,很明显,是被这匹骏马吓着了,或者说骨子里面,对这匹骏马,就有天生的臣服之意。
这匹骏马通体黝黑,眉心一点红,四蹄之上,也有一圈红色的毛发,形成踏火形态。
秦风微微一笑,很是得意,这匹骏马不知道是怎么跑到南山里的,被他遇到,就收为己用,一直放养在南山,很少过问。
众所周知,南山多猛兽,这匹骏马能在猛兽之间横行,可见绝非寻常,也属猛兽之流。
薛万彻羡慕无比,比起自己的这匹黄骠马,秦风的马无疑是马中之王,天下少有,在他看来,就算是李世民手里的好马,也比不上秦风的这匹马。
秦风亲昵的抚摸着马背,笑道:“这匹马叫小火,怎么样,是不是很贴切?”
不怎么样!薛万彻吐槽不已,这么一匹神马,叫什么小火,应该取个威风的名字,比如火麒麟之类的,那多霸气。
秦风取名字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神马叫小火,食铁兽叫滚滚,这是他自己的恶趣味,别人理解不了。
秦风翻身上马,小火身量极高,足有两米高下,与小火一比,薛万彻的战马就跟一头驴似的,耷拉着脑袋,蔫不拉几的。
纵然没有马鞍,但是坐在上面,却感受不到半点颠簸,小火稳的一比。
薛万彻拼命催动黄骠马,试图追上小火,却渐行渐远,没办法,法拉利和夏利,就不是一个物种。
秦风数次停了下来等着他,黄骠马用尽全力,累的口吐白沫,两人这才堪堪来到长安城门口。
这时候,已经入夜,繁星点点。
而长安城,依旧灯火通明,欢声笑语。
大胜突厥,李世民大喜之下,下旨与民同乐,一月内,金吾不禁,全民狂欢。
城内不得纵马,两人只得缓缓而行。
正要入城,忽然间,尖利的破空声响起。
秦风眉头微皱,伸手一握,一根铁箭被他握在手中,而薛万彻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他心急之下,又一路奔波,耗尽了体力,反应慢了半拍,一根铁箭直接穿透了他的左臂,透射而过,整根左臂耷拉下来,已经废了。
“谁!竟然敢袭击本王!”
暴怒的薛万彻暴喝一声,声震明德门。
明德门城楼上,机括声响,箭落如雨,数十根铁箭袭杀而来,破空声响彻夜空。
薛万彻凄厉的叫声响起,内中蕴含着不甘、愤怒、绝望。
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秦风皱眉不已。
城门之上,袭杀一国郡王,这种事情,似乎只有一个人会干,也只有一个人有这个能力。
但是秦风不认为李世民会这么傻,堂而皇之的袭杀薛万彻,对他没有半点好处,他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望,会瞬间失去,甚至连朝中文武,都会质疑他,说不定好好一个大唐,转眼间就会分崩离析。
小火猛然咆哮一声,一匹马按理说不会叫出别的声音,但是小火的咆哮声偏偏不同,似虎似豹,如同龙吟一般。
秦风身躯一动,站在小火背上,伸手一挥,一面硕大的盾牌把两人团团围住。
只听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过,秦风一把抓过呆立当场的薛万彻,两人共乘一马,策马狂奔,进入明德门,来到了朱雀大街上。
朱雀大街很热闹,这是大唐最繁华的街道,没有之一。
朱雀大街,被称为天街。
宽约一百五十米,长五千米。
将长安城分为东西两部分,街东归万年县辖,街西归长安县辖。
以此为界线,从城南正中的明德门延伸出去,一条笔直的大路直达南山。
小火一路咆哮,惊了不知多少人,行人们迅速让开道路,免得葬身在这只洪荒猛兽蹄下。
薛万彻此时已经傻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左右不过是君要臣死之类的。
不过秦风却不想死,也没有人能杀死他,所以,他不愿意引颈受戮,就算是李世民要杀他,他也会反抗,更何况今夜的袭杀,不可能是李世民做的。
到底是谁?
创世分出去一些纳米微粒,随风潜入明德门,紧紧跟随着那些隐藏在城楼上的杀手。
猛然间,小火嘶吼一声,人立而起,上面的秦风与薛万彻顿时被掀了下来。
秦风一把托住薛万彻,免得这个傻子被摔死,伸手一握,一口横刀出现在手中,夜光之下,横刀漆黑,刀刃之上,一线月光若隐若现。
嗡!
秦风抱起薛万彻,打了个呼哨,小火咆哮一声,冲向前去。
而此时,一根儿臂粗的大箭,轰然而至,来到了秦风面前。
秦风面不改色,横刀一竖,挡在身前,脆弱的横刀之上,似乎有一道月光流出,缠绕在大箭之上,那大箭啪嗒一声落在地上,砸的青砖粉碎,地面凹陷。
嗡嗡嗡嗡!
四声令人头皮发毛的震颤声响起,又是四根大箭,前后左右,尽被大箭封锁,若是常人,别说躲了,就算是铁人,也会被这四根大箭射成粉碎。
这是大唐最具威慑力的攻城利器:床子弩!
还有个别名,叫做:八牛弩。
八只牛,才能拉动的攻城利器,用来对付血肉之躯,简直就是大炮打蚊子。
但是秦风是寻常人吗?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