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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心不是瞎扯,鹤城地界的非人生物之多,冠盖整个华夏所有的城市。
对于疯狗而言,鹤城简直是眼中钉肉中刺,我严重怀疑阿吉曾经说过的,建国初期前任庄主与人族修士之间的冲突其实就是疯狗上门踢馆,然后被前庄主给胖揍了,更可能是被杀了。
按着疯狗的标准,前庄主是该死的杂种,活着都是对空气的污染。
而前庄主,我不认为他是圣人。
别人要杀你,该怎么办?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还手,灭了对方。
如地上这具尸体,虽然我无法理解她的憎恨,却理解她的丧子之痛,但我不后悔杀了她,因为她想杀我。
若我的头颅与人族的一般脆弱,就她砸我时的气力,我的脑袋早变成萨琪玛了。
将心比心,我觉得君长青也不会对想杀他的人手下留情。
这梁子,真心不小,虽然没杀过正义的人,但连坐之下,我也是有罪的。
就算不连坐,雪莹山庄本身的存在就是对正义最大的挑衅,哪怕我什么都没做,他们也会找上门来,毕竟,比起君长青,我绝对是颗软柿子。
不过,也不一定。
结束了与赵哥的电话,保险起见,我一边忍着头疼一边给安安打了个电话。
“你与人族有什么过节?”
“你问的是哪一段?”
我好悬没吐血,哪一段?合着您老与人族的恩怨还不止一段两段啊?“夏王朝那一段。”
“夏王朝灭亡,我也没做什么。”
“没做什么是做了什么?”
“我看妖族群龙无首,想联合起来反抗人族,却因为内部因素无法整合,便无偿赠送了它们一个王。”
“.....你还去当过妖族的王?”
“怎么可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未必靠谱,但非我族类不可为我族之王却是每个智慧物种的原则性问题,除非绝种了,否则这种事没得商量。”
都绝种了还商量个毛线?“那你说赠送了它们一个王?”
“巫妖大战时我仍旧活跃于人间,顺手救了一只被追杀的金乌。”
“你真善良。”
我意味不明的说,不过,若是金乌倒是可以理解为何妖族能整合起来,妖族内部的复杂,几千万字都说不清,要么强大到碾压所有妖,要么就是三足金乌,否则就算称王也无法得到整个妖族的认可。
少凰嗤之以鼻:“没碰上肯定不救,但碰上了却不救的话,神尊回来肯定收拾我,我骨头又不痒。”
“若只是如此,这段恩怨也不算严重。”
“那个时候我正好想收拾人族,神尊将三足金乌送到了我手里,让我放开手去做。
我当时特别高兴,还另外做了一些事。”
我忽然不是很想知道少凰具体做了什么了。
“神尊怎么会想对付人族?”
少凰是因为龙肝凤髓凤胆的事,神尊,人族应该没机会招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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