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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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广距离帝都极远,坐飞机单程便要三个多小时。故而初初不得不在凌晨三点多就起床,给自己扎了一个随意的马尾,化了淡妆,一身低调地离开了公寓。
john起得比她还早,坐在车上一句话都说不出,只闭着眼补眠。
这个时间的帝都如同沉睡的猛兽,庞大而安静,霓虹不再如夜晚那样璀璨,天幕却仍旧漆黑,高速上隧道的灯光明亮,却带着冷意。车子一路疾驶,窗外是无尽的黑暗。
初初靠着飞机枕迷糊地想,如果以后有机会,一定要看一次日出。
总是沉溺于忙碌和紧张的节奏,或许真的应该找个空闲让自己体会一把[重新开始]的感觉。
毕竟……其实她一直在重新开始。
一大早坐飞机的人不多,初初坐头等舱,john帮她放好行李,回到她旁边,便带上眼罩准备入睡。
两名妆容精致的空姐走到他们跟前,拿出纸笔,小声问她:“请问您是沈初初吗?”
初初点点头,摘下墨镜。
“你真人看起来好小,”一个空姐感叹:“像个学生。”
初初接过笔,笑容温和:“我帮你们签个名?”
另一个空姐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要签名的,连忙点头:“谢谢!我们都好喜欢你演的长公主,简直又帅又美。”
初初一边签名一边笑道:“这是对我最大的赞许。”
空姐见她如此平易近人,忍不住问:“你去长广是工作吗?”
初初把签好的纸递给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保密哦。”
两个女生相视一笑,而后给她盖上毯子:“您好好休息,有任何需要和问题按铃就好。”
初初温柔道:“谢谢。”
旁边john一直默默地想:这姑娘到底是跟谁取了经,竟然这么能招人爱了,实在不科学啊不科学……
三个多小时后,初初和john抵达长广。
九点多的时间,机场竟然也有等候不少等候的影迷,举着她各种写真的牌子站在出口处,还有些人拿着写着她名字的闪光板,伸着脖子盯着每一个从里面出来的人。
原本还有些困意的初初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
即便累,但是能感受到这么多人的喜爱,她委实有种类似“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觉。
虽然这个说法可能不那么恰当。
*
因为主演们竟然基本到齐,《汉宫秋》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面会的场面火爆异常。
至少在初初看来,丝毫不输给当初她没能挤进去看到男神容颜的顾泽影迷见面会。
影迷们在组织下排长队入场,还有一部分因为没有票,只能站在场外,尽管天气炎热,依旧手举贴着偶像照片的牌子,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初初换了一身颇有文艺气息的黑白长裙,长发披肩,看起来清爽又舒服,她坐在席上,见到影迷们一边擦汗一边兴奋地交谈,转头叮嘱john去买了几箱矿泉水:“让工作人员发下去,天太热,中暑就不好了。”
john咂舌:“!”
郑琳琳因为电影《情|事了了》的拍摄太过紧张,实在没有时间前来,所以初初旁边坐着的是一贯高冷的秦雅君,两个人相对无言,初初只能冲着影迷微笑。
可能是沉默太过尴尬,秦雅君竟然开了口:“之前试镜的时候对你有些误解,说的话不好听,你别在意。”
诚然,初初与秦雅君交往不多,但如郑琳琳所言,她的敬业和努力是所有人都看得明白的,初初也一直觉得佩服。
但是人很奇怪,往往敬佩的人都成不了知心好友,初初无论前世今生,身边最好的知己都是逗比,此时突然与女神范的妹子这么认真地说起“知心”话题,她有些无措:“啊,没事,其实也挺正常的,我以前……是不太专业,现在在努力改正了。”
秦雅君竟然露出一丝微笑:“你演的很好,如果刚入行的小姑娘都像你一样,就好了。”
初初愣住,继而有些哭笑不得:“小姑娘……你也没比我大几岁啊!”
秦雅君却说:“我出道早,这么些年下来,心态老了,看你就觉得是小姑娘。”
她是童星出道,从主演的幼年时期演到主演,这么多年来演过形形色色的角色,演技得到了一致认可,但机缘不到,始终没能大火起来。
《汉宫秋》可以算得上是她目前事业的顶峰。
初初感觉她这句话颇有些“出道多年却未能做出些什么,看着刚出道的姑娘就觉得歆羡”的意思。
初初想了想,说:“其实好的女演员的年龄从来不是问题,年纪小就演小姑娘,稍大些演妇人,而后可以使婆婆或者母亲,再后来也是可以演祖母的。我觉得演绎是一项事业,但成名不是,如果从事业的角度来看,就算不再有名气,没有机会演电影电视剧,老了以后能出现在话剧舞台上,也是一种幸福。”
秦雅君一顿,脸上笑意更浓:“我突然有点喜欢你了。”
初初正色道:“我是异性恋。”
对方闻言不禁莞尔。
两人的互动被记者拍个正着,影迷也纷纷对表示赞叹:沈初初这个人,跟心直口快的郑琳琳关系好也就罢了,见面会上竟然还能跟高冷女神秦雅君有说有笑,实在深不可测。
见面会结束后,秦雅君与初初交换了联系方式,并且道:“以后常联系。”
她虽然话题性不高,但是在圈内人脉广,资历深,初初自然有点惶恐:“好的好的。”
秦雅君又笑,说:“听说你即将出演一部青春片。”
这个事情还没有定下,初初也不敢把话说太准:“还在协商,可能吧。不过我有点担心我演不出青春的感觉。”
这个倒不是说谎。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是孤儿,她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少青春气息,即便是在高中大学时代,也很少与周围朋友互动。平日里不是在学习,就是在看书,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从宿舍去图书馆的路上。陈安静说她是小老太太。
秦雅君安抚性地拍拍她的肩:“别担心,多拍不同的题材才能成长得更快,加油。”
初初立刻觉得自己得到了来自前辈的鼓励,不自觉有点激动:“好,好的!”
青春片的事情还没有定论,初初目前面临的是与晨光几个高层的见面。
具体都有谁其实她并不清楚,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场合完全不是能靠演技或者努力hold住的,要靠情商和智慧。
实话说,她觉得自己最缺的就是后面两种资质。
=_=
饭局定在晚上七点。
初初下了飞机就赶回公司,换了衣服做头发,而后又化妆,忙了整整半个下午,终于把自己“收拾出了点人样(john言)”。
去酒店的路上她开始啃郑琳琳特地给她买的g字打头的巧克力,john一脸嫌弃:“你要不要这么馋啊……”
初初认真道:“我是觉得晚上很可能吃不了什么,但是胃里没有东西喝酒太伤神,巧克力……好歹可以补充点能量。”还能让心情变好。
后半句她考虑到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林姐,没有说出来。毕竟林姐今天与他们同去,并不是以经纪人的身份,而是以晨光股东的身份。
john仔细思考了良久,伸手道:“那也给我几块呗。”
初初:“……”
*
初初他们到的很早,坐定之后喝了会儿茶,几个高层才姗姗来迟。
对于许多大企业来说,有一个奇怪的定律就是,职位越高,头发越少。
几位董事的年龄看起来都不算太大,但是个个聪明绝顶。初初默默地想,很可能在娱乐公司里,演员和歌手都做体力活,股东和总经理都做脑力活,所以前者普遍瘦削,后者都是地中海。
这样一想,似乎紧张感也消散了些。
“沈小姐真人看起来更漂亮,晨光女星不少,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一位男士说。他语气平和,笑容礼貌,话语虽然像是恭维,但表现出来更多的只是一种评价。
初初只是微笑,没有说话。
实在不是她高冷,而是她深感自己作为一个员工,即便有名气有粉丝,本质上还是一个员工,没有领导喜欢员工太有想法,这很正常,因为如果员工想法太多,往往想着想着就想推翻领导自己干了,这件事情委实可怕。
所以她打定主意今晚无论发生什么,她都只是一个花瓶。他们负责侃侃而谈,她就负责美貌如花。
_
邵一廷是最后到的。
他似乎是刚从另外一个重要场合赶过来,身后的助理手中还带着文件。不过,即使步履稍显匆忙,邵boss依旧西装熨帖,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只是眉头微皱,看起来有几分凌厉。
“抱歉,来晚了。”他说。
说是来晚,初初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时间正好是七点钟。
邵一廷看起来很随和,他示意众人落座,自己却在众人坐下走到初初面前,伸出手:“沈小姐,好久不见。”
初初:“……”
大脑有一秒当机,随即恢复正常,她站起身微笑着与他握手,道:“之前在《吴越》剧组见过邵董,到现在也有大半个月了吧。”
她是在跟桌边几个面露好奇的人解释。
没想到邵一廷却说:“是二十七天。”
初初:“……”
为什么她总觉得邵一廷有时候很奇怪,时常让她有种大吼[你是不是有病]的冲动。
事实上,她上次似乎没有忍住,真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等等,邵一廷之所以把上次二人见面的时间记得如此清楚,该不会是因为被她骂了吧?
初初觉得有点惶恐。
#得罪了*oss肿么破,急!#
john的咳嗽声把初初从惶恐里拉回来。她低头看了一眼坐着的john,发现后者正对着她的手挤眉弄眼。
——她和邵一廷还处于握手状态。
初初“呵呵”一笑,勉强道:“邵董记性真好。”
她一边说一边试图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可是偏偏对方握得有点紧,手都发疼了,依旧动不了。
邵一廷顺着她的话说:“我看你背台词的时候,记性也很好。”
半天抽不出手的初初完全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反倒因为手被拉得生疼而有些怒了:“您能放了我的手再说话吗?”
john的抽气声格外明显。
看着她因为生气而眼眸明亮、双颊绯红的模样,邵一廷原本肃然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眼神也变得柔和,他松了手,说话依旧一本正经:“不好意思,一时忘记了。”
初初有点讪然:“……哦,没事。”
邵一廷十分绅士地后退一步,帮她拉开椅子,说:“请坐。”
他一贯骄傲,从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做过这样的事,即便是对以前固定的女友,也没有。
旁边的人无论绝顶的没绝顶的都对此感觉十分惊讶,不同的是有些人仍旧满是疑惑,有些人却已经反应过来,于是面上便带着些许恍然大悟的神态。
前者比如john,后者比如几个董事。
初初是第三类人,她的想法是:邵一廷这么反常,一定还在记恨她说他有病吧!!
(Д)」
长广距离帝都极远,坐飞机单程便要三个多小时。故而初初不得不在凌晨三点多就起床,给自己扎了一个随意的马尾,化了淡妆,一身低调地离开了公寓。
john起得比她还早,坐在车上一句话都说不出,只闭着眼补眠。
这个时间的帝都如同沉睡的猛兽,庞大而安静,霓虹不再如夜晚那样璀璨,天幕却仍旧漆黑,高速上隧道的灯光明亮,却带着冷意。车子一路疾驶,窗外是无尽的黑暗。
初初靠着飞机枕迷糊地想,如果以后有机会,一定要看一次日出。
总是沉溺于忙碌和紧张的节奏,或许真的应该找个空闲让自己体会一把[重新开始]的感觉。
毕竟……其实她一直在重新开始。
一大早坐飞机的人不多,初初坐头等舱,john帮她放好行李,回到她旁边,便带上眼罩准备入睡。
两名妆容精致的空姐走到他们跟前,拿出纸笔,小声问她:“请问您是沈初初吗?”
初初点点头,摘下墨镜。
“你真人看起来好小,”一个空姐感叹:“像个学生。”
初初接过笔,笑容温和:“我帮你们签个名?”
另一个空姐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要签名的,连忙点头:“谢谢!我们都好喜欢你演的长公主,简直又帅又美。”
初初一边签名一边笑道:“这是对我最大的赞许。”
空姐见她如此平易近人,忍不住问:“你去长广是工作吗?”
初初把签好的纸递给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保密哦。”
两个女生相视一笑,而后给她盖上毯子:“您好好休息,有任何需要和问题按铃就好。”
初初温柔道:“谢谢。”
旁边john一直默默地想:这姑娘到底是跟谁取了经,竟然这么能招人爱了,实在不科学啊不科学……
三个多小时后,初初和john抵达长广。
九点多的时间,机场竟然也有等候不少等候的影迷,举着她各种写真的牌子站在出口处,还有些人拿着写着她名字的闪光板,伸着脖子盯着每一个从里面出来的人。
原本还有些困意的初初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
即便累,但是能感受到这么多人的喜爱,她委实有种类似“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觉。
虽然这个说法可能不那么恰当。
*
因为主演们竟然基本到齐,《汉宫秋》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面会的场面火爆异常。
至少在初初看来,丝毫不输给当初她没能挤进去看到男神容颜的顾泽影迷见面会。
影迷们在组织下排长队入场,还有一部分因为没有票,只能站在场外,尽管天气炎热,依旧手举贴着偶像照片的牌子,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初初换了一身颇有文艺气息的黑白长裙,长发披肩,看起来清爽又舒服,她坐在席上,见到影迷们一边擦汗一边兴奋地交谈,转头叮嘱john去买了几箱矿泉水:“让工作人员发下去,天太热,中暑就不好了。”
john咂舌:“!”
郑琳琳因为电影《情|事了了》的拍摄太过紧张,实在没有时间前来,所以初初旁边坐着的是一贯高冷的秦雅君,两个人相对无言,初初只能冲着影迷微笑。
可能是沉默太过尴尬,秦雅君竟然开了口:“之前试镜的时候对你有些误解,说的话不好听,你别在意。”
诚然,初初与秦雅君交往不多,但如郑琳琳所言,她的敬业和努力是所有人都看得明白的,初初也一直觉得佩服。
但是人很奇怪,往往敬佩的人都成不了知心好友,初初无论前世今生,身边最好的知己都是逗比,此时突然与女神范的妹子这么认真地说起“知心”话题,她有些无措:“啊,没事,其实也挺正常的,我以前……是不太专业,现在在努力改正了。”
秦雅君竟然露出一丝微笑:“你演的很好,如果刚入行的小姑娘都像你一样,就好了。”
初初愣住,继而有些哭笑不得:“小姑娘……你也没比我大几岁啊!”
秦雅君却说:“我出道早,这么些年下来,心态老了,看你就觉得是小姑娘。”
她是童星出道,从主演的幼年时期演到主演,这么多年来演过形形色色的角色,演技得到了一致认可,但机缘不到,始终没能大火起来。
《汉宫秋》可以算得上是她目前事业的顶峰。
初初感觉她这句话颇有些“出道多年却未能做出些什么,看着刚出道的姑娘就觉得歆羡”的意思。
初初想了想,说:“其实好的女演员的年龄从来不是问题,年纪小就演小姑娘,稍大些演妇人,而后可以使婆婆或者母亲,再后来也是可以演祖母的。我觉得演绎是一项事业,但成名不是,如果从事业的角度来看,就算不再有名气,没有机会演电影电视剧,老了以后能出现在话剧舞台上,也是一种幸福。”
秦雅君一顿,脸上笑意更浓:“我突然有点喜欢你了。”
初初正色道:“我是异性恋。”
对方闻言不禁莞尔。
两人的互动被记者拍个正着,影迷也纷纷对表示赞叹:沈初初这个人,跟心直口快的郑琳琳关系好也就罢了,见面会上竟然还能跟高冷女神秦雅君有说有笑,实在深不可测。
见面会结束后,秦雅君与初初交换了联系方式,并且道:“以后常联系。”
她虽然话题性不高,但是在圈内人脉广,资历深,初初自然有点惶恐:“好的好的。”
秦雅君又笑,说:“听说你即将出演一部青春片。”
这个事情还没有定下,初初也不敢把话说太准:“还在协商,可能吧。不过我有点担心我演不出青春的感觉。”
这个倒不是说谎。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是孤儿,她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少青春气息,即便是在高中大学时代,也很少与周围朋友互动。平日里不是在学习,就是在看书,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从宿舍去图书馆的路上。陈安静说她是小老太太。
秦雅君安抚性地拍拍她的肩:“别担心,多拍不同的题材才能成长得更快,加油。”
初初立刻觉得自己得到了来自前辈的鼓励,不自觉有点激动:“好,好的!”
青春片的事情还没有定论,初初目前面临的是与晨光几个高层的见面。
具体都有谁其实她并不清楚,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场合完全不是能靠演技或者努力hold住的,要靠情商和智慧。
实话说,她觉得自己最缺的就是后面两种资质。
=_=
饭局定在晚上七点。
初初下了飞机就赶回公司,换了衣服做头发,而后又化妆,忙了整整半个下午,终于把自己“收拾出了点人样(john言)”。
去酒店的路上她开始啃郑琳琳特地给她买的g字打头的巧克力,john一脸嫌弃:“你要不要这么馋啊……”
初初认真道:“我是觉得晚上很可能吃不了什么,但是胃里没有东西喝酒太伤神,巧克力……好歹可以补充点能量。”还能让心情变好。
后半句她考虑到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林姐,没有说出来。毕竟林姐今天与他们同去,并不是以经纪人的身份,而是以晨光股东的身份。
john仔细思考了良久,伸手道:“那也给我几块呗。”
初初:“……”
*
初初他们到的很早,坐定之后喝了会儿茶,几个高层才姗姗来迟。
对于许多大企业来说,有一个奇怪的定律就是,职位越高,头发越少。
几位董事的年龄看起来都不算太大,但是个个聪明绝顶。初初默默地想,很可能在娱乐公司里,演员和歌手都做体力活,股东和总经理都做脑力活,所以前者普遍瘦削,后者都是地中海。
这样一想,似乎紧张感也消散了些。
“沈小姐真人看起来更漂亮,晨光女星不少,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一位男士说。他语气平和,笑容礼貌,话语虽然像是恭维,但表现出来更多的只是一种评价。
初初只是微笑,没有说话。
实在不是她高冷,而是她深感自己作为一个员工,即便有名气有粉丝,本质上还是一个员工,没有领导喜欢员工太有想法,这很正常,因为如果员工想法太多,往往想着想着就想推翻领导自己干了,这件事情委实可怕。
所以她打定主意今晚无论发生什么,她都只是一个花瓶。他们负责侃侃而谈,她就负责美貌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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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一廷是最后到的。
他似乎是刚从另外一个重要场合赶过来,身后的助理手中还带着文件。不过,即使步履稍显匆忙,邵boss依旧西装熨帖,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只是眉头微皱,看起来有几分凌厉。
“抱歉,来晚了。”他说。
说是来晚,初初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时间正好是七点钟。
邵一廷看起来很随和,他示意众人落座,自己却在众人坐下走到初初面前,伸出手:“沈小姐,好久不见。”
初初:“……”
大脑有一秒当机,随即恢复正常,她站起身微笑着与他握手,道:“之前在《吴越》剧组见过邵董,到现在也有大半个月了吧。”
她是在跟桌边几个面露好奇的人解释。
没想到邵一廷却说:“是二十七天。”
初初:“……”
为什么她总觉得邵一廷有时候很奇怪,时常让她有种大吼[你是不是有病]的冲动。
事实上,她上次似乎没有忍住,真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等等,邵一廷之所以把上次二人见面的时间记得如此清楚,该不会是因为被她骂了吧?
初初觉得有点惶恐。
#得罪了*oss肿么破,急!#
john的咳嗽声把初初从惶恐里拉回来。她低头看了一眼坐着的john,发现后者正对着她的手挤眉弄眼。
——她和邵一廷还处于握手状态。
初初“呵呵”一笑,勉强道:“邵董记性真好。”
她一边说一边试图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可是偏偏对方握得有点紧,手都发疼了,依旧动不了。
邵一廷顺着她的话说:“我看你背台词的时候,记性也很好。”
半天抽不出手的初初完全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反倒因为手被拉得生疼而有些怒了:“您能放了我的手再说话吗?”
john的抽气声格外明显。
看着她因为生气而眼眸明亮、双颊绯红的模样,邵一廷原本肃然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眼神也变得柔和,他松了手,说话依旧一本正经:“不好意思,一时忘记了。”
初初有点讪然:“……哦,没事。”
邵一廷十分绅士地后退一步,帮她拉开椅子,说:“请坐。”
他一贯骄傲,从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做过这样的事,即便是对以前固定的女友,也没有。
旁边的人无论绝顶的没绝顶的都对此感觉十分惊讶,不同的是有些人仍旧满是疑惑,有些人却已经反应过来,于是面上便带着些许恍然大悟的神态。
前者比如john,后者比如几个董事。
初初是第三类人,她的想法是:邵一廷这么反常,一定还在记恨她说他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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