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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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上淮市。
这座在近现代崛起的港口城市有一种复古的奢华。白日里高楼林立,洋行、百货、服装店、珠宝行鳞次栉比,路上车辆不多,在每个转弯或者红灯时候的惊鸿一瞥,总能看到车中人低矮宽大的帽檐,甚至女子红艳妩媚的唇角。
道旁黄包车夫招揽顾客,有面目不清的男人穿着长衫,一手戴上帽子,一手扶着西洋传来的文明杖自车上下来,转身进了路旁看起来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的舞厅。
日薄西山,晚霞熠熠。
日光投下的影子掠过无数里弄,落在各家窗边晾晒的白色被单上,有风来,吹起的却是袅袅炊烟。
白天整座城市的热闹时髦在此时仿佛被阳光带走,只余下尚有余温的空气,折射着这一日最后的光辉。
舞厅门口的灯光亮起,宣传板上穿着旗袍的美丽女人的照片也发起光来,女人们身上的香气仿佛晕染着一种容易令人沉醉的气氛。
与正门的霓虹烂漫相对的,是舞厅冷寂的后门,男人从小门走出,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不再年轻却仍具风华的脸,眼眸中墨色沉沉,仿佛蕴了无尽山水,与这一市*格格不入。
贺方祁。
他顺着后门的弄堂走着,长衫风流,脚下却是沉稳。
而与丰茂洋行、百乐门舞厅相距极近的警署门口,站着的是一个身着制服、格外英挺的男人。
舞厅的乐声靡靡,似乎在警署里也能听到,这个男人却是恍若未觉,拿着自己的警棍,看向警署里面。
他似乎在等人。
未几,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人一路小跑出来:“宋哥,久等了。”
被称作宋哥的人笑得爽朗,原本身上的几分肃杀之气顿时淡了:“你第一天夜巡,我是你师父,自然是要带你的。”
那年轻人看起来并不眼熟,宋哥却是极易被认出的——方彻。
两个警察腰间别着□□与警棍,一路朝深巷里弄走去,宋哥的声音似乎有些模糊:“大街上总是太平,弄堂里不□□全,你要当心……”
“啪——!”
宋哥的话还没说完,枪响的声音在一片寂静中异常明显。
年轻的警官脸上写着满满的惊恐,宋哥眉头紧锁,掏出了□□,疾步走向枪声传来的地方,他轻声对徒弟说:“你走我后面。”
两人一路疾行,绕过的巷子不知凡几,小警察满头汗水,宋哥握着枪的手也愈发紧张,百乐门的音乐声似远似近。
始终没有人影。
“哥……”小警官的声音微微颤抖:“要,要么我们先回警署?”
宋哥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他指了指左边拐弯处:“有人。”
此时天色已然完全黑下来,幽深的巷子中竟似没有半个活人,安静得有些诡异。宋哥一个健步冲到左侧,一脚踢开散落的竹笼,用枪指着下面隐约的人影,声音沙哑:“别动。”
他动作极快,旁边的年轻人还没反应过来,走了几步,只看到有个人影缓缓站起,那人身上穿着辨不出颜色的衣衫,短发纠结凌乱,身躯却是高大。
“出来。”宋哥低声喝道。
那人也不反抗,将方才用于隐藏的竹笼挪开,缓缓走出了里弄。
他年纪不大,脸上脏兮兮一片,眼神却清正明亮,在夜色中似乎能照进人的心里。
“警察连乞丐也要抓吗?”他问。
是顾泽。
镜头逐渐抬高,最终照到深蓝的夜幕之上,星月皆无,夜色如同化不开的浓墨。
字幕缓缓出现。
空城。
开头短短几幕,便将一个白日浮华喧嚣、夜晚平静诡谲又波涛暗涌的城市展现在人眼前,三个主演轮番登场,似惊鸿一瞥,形象却深入人心。
贺方祁是儒雅风流的舞厅老板,方彻是正义勇敢的警署官员,而顾泽是流浪街头的乞丐。
这大概是顾泽第一次扮丑出演。初初想到,他之前的所有角色似乎都把他[颜值高]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不帅,只有以何种方式帅的差别。
不过这回出演一个乞丐,却让人忽略了他本身的相貌,转而去关注他的眼神、细微的表情,甚至几个显得他素质极低的小动作——没有一丝不合适,他就像一个长期生活在城市底层、见惯无数肮脏的乞儿。
旁边的座位突然凹陷,有人来了。
初初下意识压下帽子,身子微侧,眼睛仍对大屏幕恋恋不舍。
一旁的人声音低沉,几不可闻:“免费赠送的爆米花和可乐,请签收。”
初初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看着左手边的爆米花和拿着爆米花的、原本应该坐在中间与导演一同观影的某人:“你怎么在这?!”
顾泽一脸严肃:“影院人手不足,我来送东西的。”
送你个扫把啊!
初初拽下自己的帽子,一把拿过爆米花和可乐,将帽子扣在顾泽头上,使劲儿一压:“坐低点!这里记者一大堆,要被拍到你就得提前顶上[沈初初背后的男人]这个头衔了,你是不是傻?!”
顾泽没有反对,只轻声说:“……我的发型。”
初初:“……”
跟屏幕上出现的人一起看电影,绝对是个新鲜的经历。
这样新鲜的经历让初初完全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电影上,而是忍不住不停地想:为什么这个放映厅最后一排不是情侣座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影片中顾泽扮演的乞丐小蒋被带到警署问话,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他似乎与那声枪响并无任何关系。
审讯结束已是天色大亮,有附近的居民面色慌张地来报案:有人在清早出门时,发现巷子口躺着一具尸体,而死者,竟是警署这几日休假的另一名警官,于警官。
宋哥和几个警官组成了一个分队,专门负责探查这启命案。在追查的过程中,又发现了许多新的线索,比如杀人犯或许不止一个人,比如许多蛛丝马迹指向了日本人和满清遗党,又比如这背后隐隐若现的势力,在宋哥的猜测中,与百乐门的徐老板(贺方祁)脱不了干系。
因为难以深入,调查似乎遇到了瓶颈,分明有了直觉的猜测,却无法考证,宋哥夜不能寐,急得上火,嘴里冒出两个泡。
此时,两个人出现在了宋哥面前。
一个是百乐门的歌女,纪琬瑜饰演的白梅,另一个则是乞丐小蒋。
白梅苦恋宋哥,得知消息后乔装进入警署找到了他,向他表示自己可以做内应,如果徐老板真的跟日本人有勾结,她一定可以想办法拿到证据。宋哥神色复杂,多次拒绝,最终还是因为长时间毫无进展的调查而答应了白梅。
而另一方桀骜的小蒋,则似乎纯粹因为“你们因为这事误抓了我,我自然要洗清自己的冤屈”这样完全不靠谱的理由,自愿加入到调查中。
宋哥在面对他时,也是全然的无可奈何:“你的嫌疑已经排除,没人怀疑你。”
小蒋十分不乐意:“我的兄弟们可都看见我进了警署,我得给他们有个交代。”
不列颠人福尔摩斯早就教过我们,打探消息的最好人群是报童,乞丐亦是不遑多让。
宋哥显然是看过福尔摩斯的,当机立断,小蒋成了调查的主力。
“你演的很好啊。”初初小声说。
顾泽的声音似有笑意:“谢谢。”
其实说完她就感到一阵懊恼,这样的句子不知多少人与他讲过,一点新意没有,实在是逊透了。
于是她苦思冥想,又换了一句话:“吃爆米花吗?”
“……”
顾泽没有答话,只是伸手从她手中的盒子里拿了几颗,丢进了嘴里。
1933年。上淮市。
这座在近现代崛起的港口城市有一种复古的奢华。白日里高楼林立,洋行、百货、服装店、珠宝行鳞次栉比,路上车辆不多,在每个转弯或者红灯时候的惊鸿一瞥,总能看到车中人低矮宽大的帽檐,甚至女子红艳妩媚的唇角。
道旁黄包车夫招揽顾客,有面目不清的男人穿着长衫,一手戴上帽子,一手扶着西洋传来的文明杖自车上下来,转身进了路旁看起来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的舞厅。
日薄西山,晚霞熠熠。
日光投下的影子掠过无数里弄,落在各家窗边晾晒的白色被单上,有风来,吹起的却是袅袅炊烟。
白天整座城市的热闹时髦在此时仿佛被阳光带走,只余下尚有余温的空气,折射着这一日最后的光辉。
舞厅门口的灯光亮起,宣传板上穿着旗袍的美丽女人的照片也发起光来,女人们身上的香气仿佛晕染着一种容易令人沉醉的气氛。
与正门的霓虹烂漫相对的,是舞厅冷寂的后门,男人从小门走出,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不再年轻却仍具风华的脸,眼眸中墨色沉沉,仿佛蕴了无尽山水,与这一市*格格不入。
贺方祁。
他顺着后门的弄堂走着,长衫风流,脚下却是沉稳。
而与丰茂洋行、百乐门舞厅相距极近的警署门口,站着的是一个身着制服、格外英挺的男人。
舞厅的乐声靡靡,似乎在警署里也能听到,这个男人却是恍若未觉,拿着自己的警棍,看向警署里面。
他似乎在等人。
未几,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人一路小跑出来:“宋哥,久等了。”
被称作宋哥的人笑得爽朗,原本身上的几分肃杀之气顿时淡了:“你第一天夜巡,我是你师父,自然是要带你的。”
那年轻人看起来并不眼熟,宋哥却是极易被认出的——方彻。
两个警察腰间别着□□与警棍,一路朝深巷里弄走去,宋哥的声音似乎有些模糊:“大街上总是太平,弄堂里不□□全,你要当心……”
“啪——!”
宋哥的话还没说完,枪响的声音在一片寂静中异常明显。
年轻的警官脸上写着满满的惊恐,宋哥眉头紧锁,掏出了□□,疾步走向枪声传来的地方,他轻声对徒弟说:“你走我后面。”
两人一路疾行,绕过的巷子不知凡几,小警察满头汗水,宋哥握着枪的手也愈发紧张,百乐门的音乐声似远似近。
始终没有人影。
“哥……”小警官的声音微微颤抖:“要,要么我们先回警署?”
宋哥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他指了指左边拐弯处:“有人。”
此时天色已然完全黑下来,幽深的巷子中竟似没有半个活人,安静得有些诡异。宋哥一个健步冲到左侧,一脚踢开散落的竹笼,用枪指着下面隐约的人影,声音沙哑:“别动。”
他动作极快,旁边的年轻人还没反应过来,走了几步,只看到有个人影缓缓站起,那人身上穿着辨不出颜色的衣衫,短发纠结凌乱,身躯却是高大。
“出来。”宋哥低声喝道。
那人也不反抗,将方才用于隐藏的竹笼挪开,缓缓走出了里弄。
他年纪不大,脸上脏兮兮一片,眼神却清正明亮,在夜色中似乎能照进人的心里。
“警察连乞丐也要抓吗?”他问。
是顾泽。
镜头逐渐抬高,最终照到深蓝的夜幕之上,星月皆无,夜色如同化不开的浓墨。
字幕缓缓出现。
空城。
开头短短几幕,便将一个白日浮华喧嚣、夜晚平静诡谲又波涛暗涌的城市展现在人眼前,三个主演轮番登场,似惊鸿一瞥,形象却深入人心。
贺方祁是儒雅风流的舞厅老板,方彻是正义勇敢的警署官员,而顾泽是流浪街头的乞丐。
这大概是顾泽第一次扮丑出演。初初想到,他之前的所有角色似乎都把他[颜值高]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不帅,只有以何种方式帅的差别。
不过这回出演一个乞丐,却让人忽略了他本身的相貌,转而去关注他的眼神、细微的表情,甚至几个显得他素质极低的小动作——没有一丝不合适,他就像一个长期生活在城市底层、见惯无数肮脏的乞儿。
旁边的座位突然凹陷,有人来了。
初初下意识压下帽子,身子微侧,眼睛仍对大屏幕恋恋不舍。
一旁的人声音低沉,几不可闻:“免费赠送的爆米花和可乐,请签收。”
初初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看着左手边的爆米花和拿着爆米花的、原本应该坐在中间与导演一同观影的某人:“你怎么在这?!”
顾泽一脸严肃:“影院人手不足,我来送东西的。”
送你个扫把啊!
初初拽下自己的帽子,一把拿过爆米花和可乐,将帽子扣在顾泽头上,使劲儿一压:“坐低点!这里记者一大堆,要被拍到你就得提前顶上[沈初初背后的男人]这个头衔了,你是不是傻?!”
顾泽没有反对,只轻声说:“……我的发型。”
初初:“……”
跟屏幕上出现的人一起看电影,绝对是个新鲜的经历。
这样新鲜的经历让初初完全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电影上,而是忍不住不停地想:为什么这个放映厅最后一排不是情侣座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影片中顾泽扮演的乞丐小蒋被带到警署问话,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他似乎与那声枪响并无任何关系。
审讯结束已是天色大亮,有附近的居民面色慌张地来报案:有人在清早出门时,发现巷子口躺着一具尸体,而死者,竟是警署这几日休假的另一名警官,于警官。
宋哥和几个警官组成了一个分队,专门负责探查这启命案。在追查的过程中,又发现了许多新的线索,比如杀人犯或许不止一个人,比如许多蛛丝马迹指向了日本人和满清遗党,又比如这背后隐隐若现的势力,在宋哥的猜测中,与百乐门的徐老板(贺方祁)脱不了干系。
因为难以深入,调查似乎遇到了瓶颈,分明有了直觉的猜测,却无法考证,宋哥夜不能寐,急得上火,嘴里冒出两个泡。
此时,两个人出现在了宋哥面前。
一个是百乐门的歌女,纪琬瑜饰演的白梅,另一个则是乞丐小蒋。
白梅苦恋宋哥,得知消息后乔装进入警署找到了他,向他表示自己可以做内应,如果徐老板真的跟日本人有勾结,她一定可以想办法拿到证据。宋哥神色复杂,多次拒绝,最终还是因为长时间毫无进展的调查而答应了白梅。
而另一方桀骜的小蒋,则似乎纯粹因为“你们因为这事误抓了我,我自然要洗清自己的冤屈”这样完全不靠谱的理由,自愿加入到调查中。
宋哥在面对他时,也是全然的无可奈何:“你的嫌疑已经排除,没人怀疑你。”
小蒋十分不乐意:“我的兄弟们可都看见我进了警署,我得给他们有个交代。”
不列颠人福尔摩斯早就教过我们,打探消息的最好人群是报童,乞丐亦是不遑多让。
宋哥显然是看过福尔摩斯的,当机立断,小蒋成了调查的主力。
“你演的很好啊。”初初小声说。
顾泽的声音似有笑意:“谢谢。”
其实说完她就感到一阵懊恼,这样的句子不知多少人与他讲过,一点新意没有,实在是逊透了。
于是她苦思冥想,又换了一句话:“吃爆米花吗?”
“……”
顾泽没有答话,只是伸手从她手中的盒子里拿了几颗,丢进了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