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王牌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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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背尔和朗多也算是与时俱进的人,通过库班这个渠道,他们一直都有学习人类世界先进工艺的习惯。无论是那些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装备,还是当今时代主流的装备,他们不说全部都见识过,起码也了解了十之八九。但是那些装备和曹团长亲手设计的装备比起来,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垃圾!两相对比的话,那些顶多就是设计灵感差强人意的劣作。
先说曹团长设计的那盔甲,诺背尔自问也是见过了无数的优秀之作,像是雷克斯帝国那大名鼎鼎的紫金军团的紫昙金铠甲,还有塞尔提克帝国的绿幻银铠甲,这些制式铠甲基本上就是人类世界的巅峰层次了,但是和曹团长设计的这套全身铠甲比起来,从其实上来说就已经输了。曹团长设计的铠甲也是属于最热门的全身甲,但是相比于泛美大陆已有的那些铠甲样式来说,曹团长设计的铠甲一点都不臃肿,是非常符合人体力学的流线型线条,一看就让人觉得充满了力量感,那一道道线条,一旦传到劫掠团这些猛男的身上,就像是他们的第二层皮肤一样。而且曹团长设计的铠甲还有着他强烈的个人风格,为什么这么说呢?谁都知道曹团长的进攻性有多么强,虽然说铠甲也是主要防具,可曹团长的设计理念就绝对不仅仅是把这当成是防具在设计,绝对是按照攻防一体的理念设计的。毕竟俗话说得好,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曹团长也认为是这样,而且这更符合劫掠团的作战风格。
在这套铠甲的头盔之上有着一对如同是斗牛一般的粗壮牛角,再想想看,劫掠团那帮战士一到了战场上一旦打得兴起的状态。就完全不难想象这是干什么用的了。劫掠团的战士,浑身上下,每个位置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都是可以杀人的。随手拖一个人出来,一个头槌轻轻松松撞断碗口粗细的木桩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在铠甲的护肩之上。每边都有着几根巨大的尖刺,肘部位置分布着两圈环形刺,设计思路显然都是一样的。穿着这套铠甲,就算是赤手空拳,要干掉别人也绝对是轻轻松松的。除了这些实用的功能之外,这外形确实也非常前卫而且夸张,穿上街绝对是回头率百分之一万。劫掠团的战士也都是一群闷骚虚荣的家伙,想必也是对这套装备如痴如狂。诺背尔都可以预见这些铠甲一旦完成之后。劫掠团的十一光棍铁定是有事没事都穿得整整齐齐的招摇过市,就是为了享受别人的注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诺背尔和朗多的注意力则是更多的放在了细节的地方,更加的专业。在铠甲这个行业,设计得好不好,专业的人士一样就可以看得出来。比如现在泛美大陆上最主流的就是金属铠甲,金属铠甲最大的缺陷和短板,就是一旦上身之后,它也会极大的限制战士的灵活性。劫掠团那帮混蛋都是靠着日复一日锻炼出来的强大爆发力才能够驾驭他们的制式铠甲,像是军工行业比较发达的人类世界当中。大多也没有办法有效的解决这样的问题。最显著的地方,就是铠甲各个部位的结合位置了。一个战场上的老鸟都知道在和重装战士作战时候的技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朝着他们这些位置下手。不然的话,你很难对训练有素的重装战士形成什么威胁。如果没有这种技巧,面对那些武装到牙齿的重装战士,根本就无计可施,绝对会被打得满地找牙。就拿劫掠团来说,虽然他们现在还没有和重装部队作战的经验,可曹团长还是专门上过几堂课来指导他们这些技巧。
现在看曹团长的设计图,显然他也把这一块就计算出去了。因为技术的限制,泛美大陆上对于重装铠甲各个部件结合的位置处理的方式都不一样。技术好点的,就是用一些柔软的材料将之链接在一起。技术差点的。索性就是保持哥哥部件的独立,要穿戴的时候直接把这些部件一件件的套在身上。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无法有效的解决重装战甲的灵活性问题,所以即便是有一身精湛的武技,套上了一身重甲之后也会显得笨拙而僵硬,动作也往往都只剩下了简单的直来直去。至少在场还没有谁见过有谁能够穿着一身打板甲的猛男灵活的跳起来然后来个三百六十度大转身接个花哨的撩阴脚的。金属制成的装备弊端就在这个地方,没有足够的分量,往往意味着其防护的效果就不会太好。
而斯芬克斯的甲壳却并不是这样,这一套甲壳看上去很有质感,但实际上它甚至比那些以轻盈著称的魔法金属还要轻盈,只是看上去大坨笨重而已。正因为这材质的重量特性,曹团长才敢放心大胆的设计。这种材质外观也是曹团长非常中意的,起码看上去很有欺骗性。曹团长甚至都想过了一套阴损的办法,让劫掠团的猛男们穿着那套看起来狰狞笨重的装备慢慢悠悠的像是机器人一样接近对手,然后突然之间变得比动物还迅猛,绝对会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这又是曹团长一贯腹黑的一大表现,扮猪吃老虎。如果不是考虑到整体的美观性,曹团长甚至还想把这套铠甲给设计得更加臃肿,自然也就更加有欺骗性了。
曹团长这套铠甲设计图,在各个部件的连接位置却是非常古怪。他既不是那种简单的软组织连接,也不是分散开来的部件,曹团长的铠甲就是一个整体。除了头盔和铠甲是独立的之外,就是一个整体,根本没有所谓的部件这一说。
诺背尔和朗多两人越看脸色越是疑惑,他们无法想象这是什么情况,他们仔细的研究了一下,这套铠甲的连接位置就是一个个隆起的封闭式圆环。乍一看的话,还真有点蝎子的感觉。蝎子是外骨骼生物,这套甲壳就是斯芬克斯的骨骼了。把铠甲设计成这个样式,难道是为了向斯芬克斯这个大善人致敬吗?但是如果真的打造成一体的话。那穿着这套铠甲的人岂不是就被关在这个铠甲形状的棺材中了吗?这让他们怎么行动?
“老板,这套铠甲上的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个是该怎么处理?”诺背尔秉承着不懂就问的精神直接开口了,要让他想。他压根就想不明白。诺背尔的脑子也算是比较灵活了,可就是有点瞧不明白这设计。好看是好看了,可这实用性,诺背尔觉得为负。
“这斯芬克斯的甲壳材质非常坚硬,而且元素力量凝实,杂质很少。但是我也可以肯定,这玩意儿经过熔炼之后硬度还会更高,如果一体成型的话,只怕会比百炼钢的硬度还高。根本就无法活动,套在身上,只怕会把人直接变成雕塑。”朗多犹豫的吸了口烟,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装备这个领域,朗多就是专家,他的判断自然不会有错。
“不,你们理解错了。我自然不会傻到把这东西弄成一个整体。我虽然不是专业的人才,但是总归还是有头脑的。”曹团长毫不介意的笑了笑,他很喜欢手下人这种有什么想法都敢放开说的态度,要是所有人都不发表意见。那这个团队形同虚设。摆了摆手,曹团长顿了一顿,又接着说道:“你们把这羊皮卷翻个面就明白了。我这套铠甲其实根本上也是一个个的部件,只是我换了一种不常规的方式将它们拼接在一起而已,并不是焊接。我是用的我设计的小零件来解决全身甲的连接问题,这外面这层关节状的只是我设计的连接装置的保护壳而已,让这看上去比较美观,仅此而已。”
闻言,诺背尔和朗多方才又把羊皮卷翻转了过来,赫然发现后面也是密密麻麻的画满了稀奇古怪的东西。看曹团长标注的尺寸来说,这些都是非常小的东西。而且是两人之前都从来没见过的玩意儿。不过专家就是专家,朗多和诺背尔两人只是看了一会。就已经满头的大汗了,他们可以说是越看越心惊胆战。他们并不是害怕。而是突然觉得自己接触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世界。自由发展联盟当中现在有不少的地精部落,别说这些尺寸的小东西了,就算是再精细一些的东西,两人也敢保证可以生产出来,工艺上来说根本不存在问题。
让他们两人吃惊的是,这些东西一旦运用到军工行业上面,绝对会带来一场巨大的冲击,甚至会颠覆掉传统的一些认知。看到了这些东西,然后配合曹团长详细的标注和使用方式之后,他们突然觉得自己的想象力是那样的贫瘠。
“老板,这……这些东西叫做什么?”诺背尔拿着羊皮卷的手都在发抖,一旦他激动到了一定的境界,都会像是现在这个模样,就像是得了羊癫疯一样夸张。
“这东西吗?叫做齿轮,传统的铠甲太过死板了。如果内部采用齿轮结构的话,我想完全可以满足我们内部的需要了。”曹团长耸了耸肩,这在他看起来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曹团长很早就接触过齿轮了,这也并非是他自己发明的,他顶多只是按照这铠甲设计了一个配套的尺寸和比例而已。曹团长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东西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都是新奇的,他当时设计这套铠甲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想到了用齿轮结构来设计了,这样不但美观,而且实用。曹团长也绝对不会想到,就是他这次的这个举动在未来引起了多么大的连锁反应。世界的奇妙之处就在于这个地方,有的时候,只是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小举动,就有可能改变历史的进程。曹团长这个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外来者,就是一个最大的变数。
“老板,你知道吗?你绝对是个天才!还好你没有涉足炼金和锻造这些行业,不然的话,你绝对会成为泛美大陆上赫赫有名的大师。”诺背尔想了半天,方才想出了一番合适的话。诺背尔真是恨不得抱着曹团长亲上两口,道:“即便是现在你要入行也不晚,只要老板你一句话,我一定把我的所知所学全盘托出,绝不藏私。”
诺背尔已经完全进入了完全狂热的状态,他甚至想让曹团长半路出家去和他搞炼金,这让周围的人都齐刷刷的翻了个白眼。也只有诺背尔才是这么天真,其他人就算是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曹团长绝对不是那种喜欢呆在幽闭的空间当中搞实验的人,曹团长有着野狗一样放纵不羁的性格。而诺背尔的这番夸张,纵然是曹团长这种厚脸皮都忍不住脸红了。要说到发明,曹团长还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倒是剽窃来的东西,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尝到了甜头,让他在这盗版复刻的非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除了这标新立异的全身铠甲之外,劫掠团十一怪的制式武器为了统一,曹团长也重新设计了一套。同样是以斯芬克斯的甲壳为原料,人手两柄大朴刀。曹团长本来是想用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的,但那和劫掠团战士的风格却不是特别搭。朴刀能够让他们的有效杀伤范围更大,所以最后就定稿了。除此之外,他们标配的标枪也换成了清一色的黑色手斧,为了保证重量,曹团长决定在外壳里面填充百炼钢。曹团长粗略的估计了一下,在这番大改之后,劫掠团十一怪的战斗力将会超过之前起码四成以上,是特种部队当中的特种部队!
这样一来的话,这整套装备一上身,劫掠团十一怪就是从头黑到脚了。而这支以黑色为主题的尖兵小队,也成为了之后让整个泛美大陆都为之颤抖的存在!(未完待续。)
诺背尔和朗多也算是与时俱进的人,通过库班这个渠道,他们一直都有学习人类世界先进工艺的习惯。无论是那些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装备,还是当今时代主流的装备,他们不说全部都见识过,起码也了解了十之八九。但是那些装备和曹团长亲手设计的装备比起来,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垃圾!两相对比的话,那些顶多就是设计灵感差强人意的劣作。
先说曹团长设计的那盔甲,诺背尔自问也是见过了无数的优秀之作,像是雷克斯帝国那大名鼎鼎的紫金军团的紫昙金铠甲,还有塞尔提克帝国的绿幻银铠甲,这些制式铠甲基本上就是人类世界的巅峰层次了,但是和曹团长设计的这套全身铠甲比起来,从其实上来说就已经输了。曹团长设计的铠甲也是属于最热门的全身甲,但是相比于泛美大陆已有的那些铠甲样式来说,曹团长设计的铠甲一点都不臃肿,是非常符合人体力学的流线型线条,一看就让人觉得充满了力量感,那一道道线条,一旦传到劫掠团这些猛男的身上,就像是他们的第二层皮肤一样。而且曹团长设计的铠甲还有着他强烈的个人风格,为什么这么说呢?谁都知道曹团长的进攻性有多么强,虽然说铠甲也是主要防具,可曹团长的设计理念就绝对不仅仅是把这当成是防具在设计,绝对是按照攻防一体的理念设计的。毕竟俗话说得好,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曹团长也认为是这样,而且这更符合劫掠团的作战风格。
在这套铠甲的头盔之上有着一对如同是斗牛一般的粗壮牛角,再想想看,劫掠团那帮战士一到了战场上一旦打得兴起的状态。就完全不难想象这是干什么用的了。劫掠团的战士,浑身上下,每个位置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都是可以杀人的。随手拖一个人出来,一个头槌轻轻松松撞断碗口粗细的木桩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在铠甲的护肩之上。每边都有着几根巨大的尖刺,肘部位置分布着两圈环形刺,设计思路显然都是一样的。穿着这套铠甲,就算是赤手空拳,要干掉别人也绝对是轻轻松松的。除了这些实用的功能之外,这外形确实也非常前卫而且夸张,穿上街绝对是回头率百分之一万。劫掠团的战士也都是一群闷骚虚荣的家伙,想必也是对这套装备如痴如狂。诺背尔都可以预见这些铠甲一旦完成之后。劫掠团的十一光棍铁定是有事没事都穿得整整齐齐的招摇过市,就是为了享受别人的注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诺背尔和朗多的注意力则是更多的放在了细节的地方,更加的专业。在铠甲这个行业,设计得好不好,专业的人士一样就可以看得出来。比如现在泛美大陆上最主流的就是金属铠甲,金属铠甲最大的缺陷和短板,就是一旦上身之后,它也会极大的限制战士的灵活性。劫掠团那帮混蛋都是靠着日复一日锻炼出来的强大爆发力才能够驾驭他们的制式铠甲,像是军工行业比较发达的人类世界当中。大多也没有办法有效的解决这样的问题。最显著的地方,就是铠甲各个部位的结合位置了。一个战场上的老鸟都知道在和重装战士作战时候的技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朝着他们这些位置下手。不然的话,你很难对训练有素的重装战士形成什么威胁。如果没有这种技巧,面对那些武装到牙齿的重装战士,根本就无计可施,绝对会被打得满地找牙。就拿劫掠团来说,虽然他们现在还没有和重装部队作战的经验,可曹团长还是专门上过几堂课来指导他们这些技巧。
现在看曹团长的设计图,显然他也把这一块就计算出去了。因为技术的限制,泛美大陆上对于重装铠甲各个部件结合的位置处理的方式都不一样。技术好点的,就是用一些柔软的材料将之链接在一起。技术差点的。索性就是保持哥哥部件的独立,要穿戴的时候直接把这些部件一件件的套在身上。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无法有效的解决重装战甲的灵活性问题,所以即便是有一身精湛的武技,套上了一身重甲之后也会显得笨拙而僵硬,动作也往往都只剩下了简单的直来直去。至少在场还没有谁见过有谁能够穿着一身打板甲的猛男灵活的跳起来然后来个三百六十度大转身接个花哨的撩阴脚的。金属制成的装备弊端就在这个地方,没有足够的分量,往往意味着其防护的效果就不会太好。
而斯芬克斯的甲壳却并不是这样,这一套甲壳看上去很有质感,但实际上它甚至比那些以轻盈著称的魔法金属还要轻盈,只是看上去大坨笨重而已。正因为这材质的重量特性,曹团长才敢放心大胆的设计。这种材质外观也是曹团长非常中意的,起码看上去很有欺骗性。曹团长甚至都想过了一套阴损的办法,让劫掠团的猛男们穿着那套看起来狰狞笨重的装备慢慢悠悠的像是机器人一样接近对手,然后突然之间变得比动物还迅猛,绝对会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这又是曹团长一贯腹黑的一大表现,扮猪吃老虎。如果不是考虑到整体的美观性,曹团长甚至还想把这套铠甲给设计得更加臃肿,自然也就更加有欺骗性了。
曹团长这套铠甲设计图,在各个部件的连接位置却是非常古怪。他既不是那种简单的软组织连接,也不是分散开来的部件,曹团长的铠甲就是一个整体。除了头盔和铠甲是独立的之外,就是一个整体,根本没有所谓的部件这一说。
诺背尔和朗多两人越看脸色越是疑惑,他们无法想象这是什么情况,他们仔细的研究了一下,这套铠甲的连接位置就是一个个隆起的封闭式圆环。乍一看的话,还真有点蝎子的感觉。蝎子是外骨骼生物,这套甲壳就是斯芬克斯的骨骼了。把铠甲设计成这个样式,难道是为了向斯芬克斯这个大善人致敬吗?但是如果真的打造成一体的话。那穿着这套铠甲的人岂不是就被关在这个铠甲形状的棺材中了吗?这让他们怎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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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斯芬克斯的甲壳材质非常坚硬,而且元素力量凝实,杂质很少。但是我也可以肯定,这玩意儿经过熔炼之后硬度还会更高,如果一体成型的话,只怕会比百炼钢的硬度还高。根本就无法活动,套在身上,只怕会把人直接变成雕塑。”朗多犹豫的吸了口烟,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装备这个领域,朗多就是专家,他的判断自然不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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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这些东西叫做什么?”诺背尔拿着羊皮卷的手都在发抖,一旦他激动到了一定的境界,都会像是现在这个模样,就像是得了羊癫疯一样夸张。
“这东西吗?叫做齿轮,传统的铠甲太过死板了。如果内部采用齿轮结构的话,我想完全可以满足我们内部的需要了。”曹团长耸了耸肩,这在他看起来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曹团长很早就接触过齿轮了,这也并非是他自己发明的,他顶多只是按照这铠甲设计了一个配套的尺寸和比例而已。曹团长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东西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都是新奇的,他当时设计这套铠甲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想到了用齿轮结构来设计了,这样不但美观,而且实用。曹团长也绝对不会想到,就是他这次的这个举动在未来引起了多么大的连锁反应。世界的奇妙之处就在于这个地方,有的时候,只是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小举动,就有可能改变历史的进程。曹团长这个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外来者,就是一个最大的变数。
“老板,你知道吗?你绝对是个天才!还好你没有涉足炼金和锻造这些行业,不然的话,你绝对会成为泛美大陆上赫赫有名的大师。”诺背尔想了半天,方才想出了一番合适的话。诺背尔真是恨不得抱着曹团长亲上两口,道:“即便是现在你要入行也不晚,只要老板你一句话,我一定把我的所知所学全盘托出,绝不藏私。”
诺背尔已经完全进入了完全狂热的状态,他甚至想让曹团长半路出家去和他搞炼金,这让周围的人都齐刷刷的翻了个白眼。也只有诺背尔才是这么天真,其他人就算是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曹团长绝对不是那种喜欢呆在幽闭的空间当中搞实验的人,曹团长有着野狗一样放纵不羁的性格。而诺背尔的这番夸张,纵然是曹团长这种厚脸皮都忍不住脸红了。要说到发明,曹团长还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倒是剽窃来的东西,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尝到了甜头,让他在这盗版复刻的非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除了这标新立异的全身铠甲之外,劫掠团十一怪的制式武器为了统一,曹团长也重新设计了一套。同样是以斯芬克斯的甲壳为原料,人手两柄大朴刀。曹团长本来是想用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的,但那和劫掠团战士的风格却不是特别搭。朴刀能够让他们的有效杀伤范围更大,所以最后就定稿了。除此之外,他们标配的标枪也换成了清一色的黑色手斧,为了保证重量,曹团长决定在外壳里面填充百炼钢。曹团长粗略的估计了一下,在这番大改之后,劫掠团十一怪的战斗力将会超过之前起码四成以上,是特种部队当中的特种部队!
这样一来的话,这整套装备一上身,劫掠团十一怪就是从头黑到脚了。而这支以黑色为主题的尖兵小队,也成为了之后让整个泛美大陆都为之颤抖的存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