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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匪帮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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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荒原上现在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谁也不知道那仿佛如同亡灵一般居无定所的劫掠团下一刻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即便曹团长在把该收拾的目标都给收拾了之后带着兄弟们偃旗息鼓了好长一段时间,可就这段时间劫掠团带来的阴影并不是瞬间就会消散的。

    唯一还能让荒原上的盗匪们感到庆幸的是,曹团长还算得上是一位一言九鼎的人。他的胃口固然巨大,不过他收到了免讨金之后还是表现得非常安分的,没有贪得无厌的一次又一次来打扰盗匪们的日常生活。

    做任何生意都要讲究一个诚信,曹团长并不愿意把自己的信誉值给搞臭了。

    碍于那些土著强大部落的虎视眈眈,曹团长不得不暂时搁浅了自己规划后花园大肆搬迁土著部落的计划。所幸劫掠团抢来的资金从斯图加特换来了大批大批的生活物资和粮食,这全都被曹团长花销在了那些土著居民的身上。

    取之于盗,用之于民。曹团长安慰自己,不义之财必须得用,不然放在家里败人品,这才没有让自己心痛死。借助着这些物资的无偿提供以及教义的宣传,曹团长总算是收拢了不少土著居民的心,这也勉强算是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功。

    而这其中花销最大的还是给一百个山魈勇士采购装备,比蒙帝国的军工行业一直都是处于落后的状态。虽然斯图加特也有比蒙开设的武器铺子,但挑剔的曹团长却也完全瞧不上自己同胞的那些粗犷风格作品。

    比蒙现在在冶炼工艺上最多就能锻造出精铁材质的武器,装备又偏偏是战士的第二生命,曹团长都不得不伸出脖子去让那些人类奸商痛宰。精钢材质的武器,可以说是奢侈品当中的奢侈品,一百个山魈勇士清一色的双手钢钉大棒。

    山魈人强大的臂力以及他们攻击的特点都偏向于枪棒类的武器。而且他们的要求是分量要称手。这样单一的要求无疑证明了他们的暴力倾向非常严重,他们走的都是直来直往的套路,崇尚将敌人一棍子爆头的粗野风格。

    曹团长忍痛应承了下来。精钢武器都是论磅收费的,为了满足兄弟们的需求。曹团长的财政顿时被宰掉了一大截。这样的残酷的现实状况让曹团长非常惆怅,因为劫掠团现在的正式编制连一半都还没有达到。

    用强力的主战种族来凑齐劫掠团的编制这个想法非常的美好,但是仔细想一下,就算是找够了人。要把他们都给武装得整整齐齐的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这简直就是不要曹团长活了。直到现在,劫掠团的战士都仅仅是武器武装到位了而已,至于关键的防具,全是清一色的小牛皮铠甲。

    只是想了想那些家伙超常的体格。曹团长就一点也快乐不起来。谁都知道曹团长想把兄弟们武装到肛门的心思,因为他把每个兄弟的命看得比什么都重,但是要做到那种程度,就算把手里面的钱都给凑起来,连两百人的全身金属铠甲都还买不起。

    在这样的内忧之下,曹团长的目光再度转向了大荒原,被憋急的曹团长已经有了一个江洋大盗所有的特征。就连这几天跟他说话的人都能够感觉到他心不在焉,仿佛下一秒钟他就会神经质的带着人出去晃荡,想办法干上一票。

    不过很遗憾,现在可供曹团长扫荡的目标。有且仅有一个,而且还不容易下手。…

    曹团长心里明白,劫掠团虽然崛起的速度快。但是在很多土著盗匪看来相互之间还是很有芥蒂的,即便现在他们都跪下高献降表,但顶多算是屈服在劫掠团强悍的武力之下。除了相互之间接触的时间并不多之外,另外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因为金州匪帮。

    金州匪帮大伤元气之后已经是今不如昔,但是他长久以来建立起的统治地位对于很多土著盗匪来说就像是百足之虫一样死而不僵。劫掠团并不是踏碎了金州匪帮之后建立起的霸权,而是在金州匪帮躲在老窝里舔伤口的时候完成的一切。

    一山难容二虎,劫掠团在到处征服土著盗匪的时候,金州匪帮这个曾经的老大同样还躲在暗处虎视眈眈。想都不用想,他们同样还做着卷土重来的美梦。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们绝对会再一次站到劫掠团的对面来一次大碰撞。

    所有的盗匪都不是瞎子。他们同样知道这个情况,所以与其说他们现在是在沉默中酝酿什么计划。还不如说他们是在观望,观望劫掠团和金州匪帮之间的最终结果。

    用奥老爷子的话来说,这就是金州匪帮经营多年树立起来的圈子。要想让这些土著盗匪都明白时代确实变了,那就必须正式完成这个新旧老大的交替仪式。说得通俗一点,叫做赶尽杀绝。金州匪帮一天还在,那就意味着劫掠团顶多算是个准备虎口夺食的亡命徒而已。

    对此,曹团长本人深表赞同。一连半个多月,曹团长都在想一个确切可行的办法。之前没有趁他病要他命,无非就是曹团长不愿意强攻金州匪帮盘踞的险山。

    那座险山在当地人的嘴里有着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叫做“不回头”。意思就是上山下山只有一条极其狭窄的羊肠小道,就连金州匪帮的人要出门或者回家都必须得鱼贯而行,其中最狭窄的地方连两人通行都不够,回个头都嫌挤,这就是这个名字的来历。

    除了那条唯一的交通咽喉之外,其他地方都是陡峭的崖壁,植被不生。山顶像是平切出来的一个大广场,金州匪帮的人就在那里养精蓄锐。有着这种天险的庇佑,想要拿下他们决非易事。但想想他们在这里称霸了这么久,家底子必然殷实无比,曹团长就难以割舍。

    劫掠团固然兵精将强,但在别人险要的主场作战却也显得头疼。整个劫掠团当中,最擅长攀爬的就是那些双臂奇长的山魈勇士,要从峭壁上攀爬上去进行高空作业显然不能把希望寄托于身高三米多,体重超过了千磅的巨林好汉。其他的主力部队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苦恼,他们也并不像是山魈勇士一样擅长攀爬。

    曹团长发誓,要是劫掠团再多出一批能够胜任的战士,他早就已经红着眼去搞金州匪帮了。对于曹团长来说,金州匪帮在他心里就是黄灿灿的金币,武装劫掠团主力部队的着落也完全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无巧不巧的是,在曹团长闷闷不乐的节骨眼上,金州匪帮的人倒是自己找上门来了!

    上次金州匪帮大举进犯被打残之后,这么两个月时间,他们显然还恢复不了元气。这次来的并不是他们的盗匪,仅仅是一个经过精心打扮的鬣狗二哥。他并不敢单枪匹马的深入龙潭虎穴,他的身份是金州匪帮派来和曹团长谈业务的使者。…

    “谁能告诉我,这货是不是谁专程找来逗我开心的?”见到这个所谓使者的第一时间,曹团长一口酒就直接喷了使者一脸。

    使者觉得自己很委屈,他确实是经过精心打扮来应付这个正式场合的,只不过是那一身衣服的大小有点不合身而已。

    这个使者穿着一身丝质的长袍,看样式还是几年前在贵族圈里面风靡一时的小翻领对襟袍。看这身衣服的尺码,显然穿它的人应该是一个风度翩翩身材匀称的人类贵族帅哥才对,更适合的场合也是那些糜烂贵族圈的奢华晚宴。

    很明显,这应该是金州匪帮曾经打劫过往的商旅团时候顺手抢来的。盗匪也有自己的审美观,这些东西几乎被抢来除了当做抹脚布之外几乎一点都和他们的世界沾不上边。估计是他们为了显得有礼貌一点,方才翻箱倒柜的找出这么一身行头来给这位勇气可嘉的使者包装一下,让他看上去不那么突兀。

    曹团长愣是憋了半天,终于把笑意给憋回去了,毕竟别人煞费苦心,不能太不给他们面子了。当这身穿在一个身高两米多的鬣狗盗匪身上,曹团长真心觉得金州匪帮的家伙很善于活跃气氛。

    这位使者厚实的胸膛撑得连那件丝袍的扣子都系不上,大大咧咧的敞着,从曹团长的角度看过去可以清楚的看到他旺盛的胸毛从脖颈下方一直蔓延到了他里面仅着的一条宽松裤.衩边缘。而且因为尺码不合适,那位使者两边腋下的缝合线都已经被撑破了,黑油油的腋毛也不甘寂寞的在风中摇摆。任凭那位使者拉扯不停,但是那件“礼服”还是遮上就不能遮下,徒留一双穿着带洞皮靴的大脚随着他昂首挺胸的步伐甩动不已。

    “尊敬的曹团长,鄙人谨代表我们金州匪帮的两位首领向你致意!”使者走到曹团长面前,用一个蹩脚的抚胸礼和文绉绉的词句拉开了序幕。

    “哦?那我是不是该有劳你们两位当家的牵肠挂肚了?说吧,你来是为了什么?看在你搏我一笑的份上,我今天就不捉弄你了。”曹团长爽朗的拍了拍使者的肩头,巨大的力量直接拍得他差点没有跪下去。

    使者一脸嗔怪的揉了揉自己的肩膀,依然有条不紊的道:“我们两位首领想要和曹团长你做一笔生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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