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黑岩网 www.heiyanbook.com,最快更新颐和曼丽最新章节!
这一夜都没见正阳离开团里,
都以为他在录音室持续听曲,遂再不敢有人去打搅。
谁又知道,
在悠沉的大提琴伴奏下,
正阳盘腿靠在窗口下的墙边,
伴着月光,
很仔细地将那写满签名的横幅上,“曼丽”两个字,一点一点剪下来,再一针一线缝在了“熙正阳”三个字上,叠加着,彼此不再分得清彼此。他很满意,望着笑。
……
又到周末,曼丽终于得空下来过过自己的生活。
说起她这样的家庭出身,也着实有些“雅兴”:练练字儿,养养花儿,也是常有的。
曼丽至今还有用蘸水钢笔的习惯,
蘸水钢笔由来可古老,从羽毛笔慢慢演化而来。木杆,上面插有一个薄薄笔尖,笔尖有一点点蓄水功能,一般能写十来个字。还有一种在笔尖里多一个蓄水囊,蘸满水后能写一两行字,方便得很。但蘸水钢笔也有一个极大的缺点,就是稍不留神就会滴落一滴,污染纸张,严重时使这页纸作废,所以每个用蘸水钢笔的人都得很谨慎小心。
曼丽练字儿都是用蘸水钢笔,在双线格薄薄的信纸上书写,有时稍一用力,笔尖会划破信纸。
有一搭没一搭地练字,蘸水钢笔的弹性始终有充实的手感,摁住写字时可以看见笔尖流淌墨水,在自己的手下慢慢地变成一行行的字,字与字之间表达出思想的含义,天长日久,不知不觉中,练字儿的人儿,已长大成人……
元西就坐在她对面的桌面上做习题,
遇见不会做的,
稍等曼丽写完手上的字儿,卷面转过去,人也起身虚心听着……
暖阳洒在他们身上,也叫岁月静好吧。
有人敲门,
曼丽起身去开门时,并未觉察这边的元西身体稍往阳台门框内移了移,这样,大门打开,外面的人不至于一眼就望见他……
门一开,
曼丽是吃了一惊的!
没想到,是,江选之。
选之向她礼貌一点头,神情略严肃,
“冒昧来打搅,是我找姚雀要的你的地址。
是这样,有件事想当面与你讲清,”
他稍顿了一下,再看向她时,眼里的疏离很明显,
“你既然已经不记得过去,说明缘分确已了断,所以,你我之间相当于就是陌路了。那么,我的事,谢谢你的关心,就请不要再参与。也烦请劝劝姚雀,你是他师父,他听得进你的话,不要再为我的事费心了。”
说完,一点头,转头要离开了,
“诶!”曼丽忙叫住了,话语里有焦急也有气愤,“你这是怪我们多事儿了?”
选之没停步,继续往前走,
曼丽甚至追了出来,
“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你的病……”
选之忽然驻足,
回头,
神情讥诮,
“看来我的病很好地‘呼应’了你的同情心,我是个‘弱者’,现在又处处‘倒霉’,更能让你的‘同情心’‘仗义感’发挥到极致。”
曼丽气死了,
“你自己不惜命还见不得别人的善心!”
选之眯起眼,
“你真有善心吗?实话跟你说,我眼里,你这不叫善心。你是我不要的女人,甩掉过的货,怎么,现在我落魄了,你得意了,就这样来‘同情’我了?反过来想想,你觉得这是善心么。”
“你!……”曼丽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
选之冷漠地看着她,
“那会儿,你也有生病的时候,知道我是怎么对你的吗,
我在喝酒,你在挨打,
我醉生梦死,你高烧不退,一条腿都迈进鬼门关了,
你还来缠着我,
我,踢了你一脚……”
“滚!”
曼丽浑身发颤,
回头,
进来,合上门,
两手还背在身后死死握着门把,
合眼剧烈呼吸,
头皮发麻,
眼胀得特别难受……
“曼丽姐,”
曼丽慢慢睁开眼,
视线有些模糊,
半天才看清元西焦急关切地看着她,两手抬起,想扶她,又不敢……
曼丽摆摆手“没事,有点贫血。”
不过她还是一步一步走进房间里,
元西这也不敢跟进去,
远远看见她似乎走到床头,拿起一个小瓶扭开盖儿吞了颗药,又拿起一剂眼药水儿吧,仰头往双眼里各滴了一滴……
曼丽坐在床边,两手撑在身体两侧,垂着头就这么合着眼歇了好半天才走出来,
“没事,”她微笑着,“老毛病了。”眼神也有些尴尬就是,想,元西估计都听到了……
元西弯唇摇摇头,
是元西单纯的笑容拯救了她,
曼丽从气愤、委屈中平息下来,反倒,对这个江选之更有种“愈挫愈勇”的心!
曼丽犟脾气激发出来了,看来“从前过往”还非得想起来呢!不能他说一就是一吧,我真有这般“痴心贱命”?!曼丽不信呀!
曼丽这孩子就是这样,一有浊气要出就发泄在花儿上,
余下时间,字儿也不练了,
蹲阳台角折腾她养的那几盆花,叫元西都看不下去了,
“曼丽姐,你吃过花么,”
“吃花?”曼丽扭头疑惑看蹲在她边儿上的淳朴小伙儿,
小伙子笑得憨,笑得踏实,“我们老家时兴吃花,你这儿正好有一小枝桂,如果放心,我来试试,叫你尝尝鲜儿。”
是呀,吃花可不是毒正阳的稀巧点子,
李时珍就说过吃花在咱天朝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时,长江中下游及江淮楚地之人就有食花的习俗。吃花的倡导者还白纸黑字地掌握着一个铁证,即《离骚》中的“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当然也不可缺少文人的杜撰,
《书剑恩仇录》里的香香公主,天性爱嚼鲜花,因而身上散发出一阵阵“不是脂粉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的芳香,颠倒众生。据她向红花会舵主陈家洛自称:“有许多许多好看的花,开在草地上……我宁可不吃牛羊,也要吃花,想是因为我爱吃花,所以自幼身上就有股气味,你不喜欢吗?”这个时候陈家洛坐在她身边,“只觉得一阵阵淡淡幽香从她身上渗出,明明不是雪中莲的花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只觉淡雅清幽、甜美难言。”……
好吧,
曼丽眼里,
元西读书不精致,倒是对这些野趣小说精通十足,
边做着“桂丸”,边跟她聊这些俗尘浅乐,倒也舒畅身心,
渐渐,曼丽的气儿也顺了……
这一夜都没见正阳离开团里,
都以为他在录音室持续听曲,遂再不敢有人去打搅。
谁又知道,
在悠沉的大提琴伴奏下,
正阳盘腿靠在窗口下的墙边,
伴着月光,
很仔细地将那写满签名的横幅上,“曼丽”两个字,一点一点剪下来,再一针一线缝在了“熙正阳”三个字上,叠加着,彼此不再分得清彼此。他很满意,望着笑。
……
又到周末,曼丽终于得空下来过过自己的生活。
说起她这样的家庭出身,也着实有些“雅兴”:练练字儿,养养花儿,也是常有的。
曼丽至今还有用蘸水钢笔的习惯,
蘸水钢笔由来可古老,从羽毛笔慢慢演化而来。木杆,上面插有一个薄薄笔尖,笔尖有一点点蓄水功能,一般能写十来个字。还有一种在笔尖里多一个蓄水囊,蘸满水后能写一两行字,方便得很。但蘸水钢笔也有一个极大的缺点,就是稍不留神就会滴落一滴,污染纸张,严重时使这页纸作废,所以每个用蘸水钢笔的人都得很谨慎小心。
曼丽练字儿都是用蘸水钢笔,在双线格薄薄的信纸上书写,有时稍一用力,笔尖会划破信纸。
有一搭没一搭地练字,蘸水钢笔的弹性始终有充实的手感,摁住写字时可以看见笔尖流淌墨水,在自己的手下慢慢地变成一行行的字,字与字之间表达出思想的含义,天长日久,不知不觉中,练字儿的人儿,已长大成人……
元西就坐在她对面的桌面上做习题,
遇见不会做的,
稍等曼丽写完手上的字儿,卷面转过去,人也起身虚心听着……
暖阳洒在他们身上,也叫岁月静好吧。
有人敲门,
曼丽起身去开门时,并未觉察这边的元西身体稍往阳台门框内移了移,这样,大门打开,外面的人不至于一眼就望见他……
门一开,
曼丽是吃了一惊的!
没想到,是,江选之。
选之向她礼貌一点头,神情略严肃,
“冒昧来打搅,是我找姚雀要的你的地址。
是这样,有件事想当面与你讲清,”
他稍顿了一下,再看向她时,眼里的疏离很明显,
“你既然已经不记得过去,说明缘分确已了断,所以,你我之间相当于就是陌路了。那么,我的事,谢谢你的关心,就请不要再参与。也烦请劝劝姚雀,你是他师父,他听得进你的话,不要再为我的事费心了。”
说完,一点头,转头要离开了,
“诶!”曼丽忙叫住了,话语里有焦急也有气愤,“你这是怪我们多事儿了?”
选之没停步,继续往前走,
曼丽甚至追了出来,
“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你的病……”
选之忽然驻足,
回头,
神情讥诮,
“看来我的病很好地‘呼应’了你的同情心,我是个‘弱者’,现在又处处‘倒霉’,更能让你的‘同情心’‘仗义感’发挥到极致。”
曼丽气死了,
“你自己不惜命还见不得别人的善心!”
选之眯起眼,
“你真有善心吗?实话跟你说,我眼里,你这不叫善心。你是我不要的女人,甩掉过的货,怎么,现在我落魄了,你得意了,就这样来‘同情’我了?反过来想想,你觉得这是善心么。”
“你!……”曼丽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
选之冷漠地看着她,
“那会儿,你也有生病的时候,知道我是怎么对你的吗,
我在喝酒,你在挨打,
我醉生梦死,你高烧不退,一条腿都迈进鬼门关了,
你还来缠着我,
我,踢了你一脚……”
“滚!”
曼丽浑身发颤,
回头,
进来,合上门,
两手还背在身后死死握着门把,
合眼剧烈呼吸,
头皮发麻,
眼胀得特别难受……
“曼丽姐,”
曼丽慢慢睁开眼,
视线有些模糊,
半天才看清元西焦急关切地看着她,两手抬起,想扶她,又不敢……
曼丽摆摆手“没事,有点贫血。”
不过她还是一步一步走进房间里,
元西这也不敢跟进去,
远远看见她似乎走到床头,拿起一个小瓶扭开盖儿吞了颗药,又拿起一剂眼药水儿吧,仰头往双眼里各滴了一滴……
曼丽坐在床边,两手撑在身体两侧,垂着头就这么合着眼歇了好半天才走出来,
“没事,”她微笑着,“老毛病了。”眼神也有些尴尬就是,想,元西估计都听到了……
元西弯唇摇摇头,
是元西单纯的笑容拯救了她,
曼丽从气愤、委屈中平息下来,反倒,对这个江选之更有种“愈挫愈勇”的心!
曼丽犟脾气激发出来了,看来“从前过往”还非得想起来呢!不能他说一就是一吧,我真有这般“痴心贱命”?!曼丽不信呀!
曼丽这孩子就是这样,一有浊气要出就发泄在花儿上,
余下时间,字儿也不练了,
蹲阳台角折腾她养的那几盆花,叫元西都看不下去了,
“曼丽姐,你吃过花么,”
“吃花?”曼丽扭头疑惑看蹲在她边儿上的淳朴小伙儿,
小伙子笑得憨,笑得踏实,“我们老家时兴吃花,你这儿正好有一小枝桂,如果放心,我来试试,叫你尝尝鲜儿。”
是呀,吃花可不是毒正阳的稀巧点子,
李时珍就说过吃花在咱天朝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时,长江中下游及江淮楚地之人就有食花的习俗。吃花的倡导者还白纸黑字地掌握着一个铁证,即《离骚》中的“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当然也不可缺少文人的杜撰,
《书剑恩仇录》里的香香公主,天性爱嚼鲜花,因而身上散发出一阵阵“不是脂粉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的芳香,颠倒众生。据她向红花会舵主陈家洛自称:“有许多许多好看的花,开在草地上……我宁可不吃牛羊,也要吃花,想是因为我爱吃花,所以自幼身上就有股气味,你不喜欢吗?”这个时候陈家洛坐在她身边,“只觉得一阵阵淡淡幽香从她身上渗出,明明不是雪中莲的花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只觉淡雅清幽、甜美难言。”……
好吧,
曼丽眼里,
元西读书不精致,倒是对这些野趣小说精通十足,
边做着“桂丸”,边跟她聊这些俗尘浅乐,倒也舒畅身心,
渐渐,曼丽的气儿也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