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第15章 曾也是风华拄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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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白色世界仿佛在一夜之间不见了,也不知是有开春预兆的那提前到来的春雷让第一缕春风吹进了扬州城,还是前夜那惊天动地的一剑让天上落雪都倒退消散,总之,看到扬州城里头许多人都重新做起了自己的行当,回来探亲过节的人纷纷启程返回,许多百姓开始在家门口清理还残留着的冰渣,而小巷子里的铺子也都在店家们的抱怨声中被打开大门贴上开张大吉的联子,茶馆里酒楼里生意渐渐好了起来,坐在里头的人们换下厚实的棉衣,讨论着前夜城东的大火,以及今年春天想要做的事情,这一切种种都是预告春天来了。
余锦肩上缠着数层白布,站在春堤后头不远处的南山山脚,看到柳条抽新,那些本来毫无生机的树上开始吐出了一片绿色,他揉了揉因为困倦而发红的眼睛,转头,是一片墓碑。
这墓园里头葬的都是扬州城中的普通人,有钱有势的人物下葬,向来讲究风水也看重规格,而这墓园没什么好风水,坐落山脚水后,算不得阴阳家眼中的好地方,当然规格也不怎么样,下葬的时候无声无息,离去的时候依然是无声无息,他看着那些墓碑上刻着的文字,都是些寻常百姓或者是因为许多原因不愿意葬在他处的怪人,也有死在扬州一带江湖里头的江湖人,他一路看过去,直到看见最新的那座墓碑上,刻着“沈寒”两个字的时候才停下来,他觉得身心俱疲,坐在那墓碑前头,看着那孤零零的一个名字,后头连一句话也没有,只觉春风不暖,依然似冬。
那个生性冷淡,做饭特别好吃的女子就这么死了。
他坐了很久,对着墓碑说道:“你说把你的茶铺留给我,但是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算了,我以前一直认为剑只能杀人不能救人,现在也一样,但是很多时候,救人就是杀人,杀人也是救人,所以我打算把我的铺子给卖掉,把你的铺子留下来,就当个家吧,我来到扬州城的时候就没有家了,一直想有个家,好不容易算有了却一下子又没了,有个能算得上是家的地方,以后离得远了心里头也会挂着些念想。”
“你那天晚上喝醉了的时候和我说了你的一些事情,我知道前夜那剑肯定就是那个道士的招数,很厉害,厉害得让人觉得就算给自己一辈子两辈子时间也到不了那么高的境界,但是既然我现在有了新的打算,就肯定必须有个新的目标,这个目标很简单,就是让那个道士以后在你的墓前重重磕三个响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也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反正我已经决定了,不会变了,你要是不想就活过来跟我说。”
“这儿风水不算很好,但是我背着你找地方的时候,一眼就看中了这儿,因为能够看到春堤上的柳树,还有你那些种下去就悄然无声的桃树种子,你说你看不到那些桃树长出来了,我就偏偏想让你看看,等长出来了,我会让那个道士回来看看的,真的,我不骗你。”
“这么久了,我其实有句话一直想问你,你在这儿一直不愿意去找那个道士,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心里头埋着,就算不要命了跑去杀人也是这样,你其实是不愿意等的吧,女子年华才多久,最怕的不是绝情,而是等待吧,你是不是怕不等心就彻底死了,而等着等着,却也怕再也等不到了呢?”
“你再多等一会儿,就一会儿,我保证。”
“你看,春天都到了。”
当日色渐渐西斜的时候,余锦离开墓园,走过春堤,看到一个人在春堤旁边坐着,余锦走过去的时候,那人拍了拍石头椅子的另一端,说道:“坐坐吧,看你好像累了。”
余锦摇头道:“我不认识你。”
那人笑了笑,说道:“我叫宁天,以前是扬州城外头的江湖人,现在在扬州衙门里戴着从八品的芝麻大小官帽子,当然你也不需要紧张,我找你不是因为公事,只是一些私下想和你说的事情。”
余锦坐下,沉默了片刻后,声音有些沙哑,开口道:“你说,我在听。”
宁天双手捏在一起,将手靠在腿上,问道:“前天夜里的事情,跟你有些关系,当然也和你没有多大关系,那个叫沈寒的女子杀了个江南道别驾,然后跑进了你的屋子里头,有个一重天的武人要杀那女子,也要顺带杀了你,你出于自卫抵挡,然后县令大人的人到了,杀了那个一重天武人,也杀了那个女子,刺杀朝廷命官是大罪,当然在没有得到上头允许就闯入民宅杀普通百姓也是大罪,所以这案子就算结了,这样的结果,你应该还算满意吧?”
余锦说道:“你们这么结案,是有你们的道理,但是你们的道理终归只是你们的,却没有在意过我们道理,没有在意过沈寒的道理。”
宁天笑了一下,摇了摇头:“以前我还在江湖里头的时候,以为拳头大就是最大的道理,有本事的人就自然有道理,但戴上了官帽子之后,就没这么觉得了,因为大多时候,朝廷的道理才是最大的道理,这没办法。”
“但是那个道士的道理,终归要比你们的道理大。”
余锦看着地面上爬行过去的几只蚂蚁,说道,“这案子里头没有提到过那个道士,就像他那一剑只是子虚乌有从未发生过的一样,所以江湖人虽然在大多时候在讲道理这方面比不过朝廷,但只要到了那道士的程度,也就能够讲得过了。”
宁天望了一眼北边,感叹道:“那么高的境界啊,一剑从清虚宫里头直接落进了扬州城,恐怕天底下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做到这般厉害的举动了,跟这样的人物想要去讲道理当然是不行的,而且这件事情说复杂也不算复杂,其实这样结案最好,既能够对着上头的意思,也能够给许多亲眼目睹文别驾宅子起火,然后那一重天武人去追刺客的普通百姓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
余锦不说话。
宁天问道:“听说你卖掉了你的那个琴铺子,那你以后准备去干嘛呢?”
“去江湖,练剑。”
“江湖啊,是个好地方,那里头的好多东西是没在江湖里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见的,我当时也是因为觉得在里头能够混出点名堂,练一手厉害的本事才去闯荡的,但现在呢,你看我,还不是安安稳稳跑到扬州城里头当个小衙役,整天除了巡逻就是看家,赚上一点能够养家糊口的银子,然后留一点娶媳妇的钱,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从没奢望过什么。”
余锦摇了摇头说道:“你要是想劝我不要跑到江湖里头的话,还是算了吧。”
“我不是劝你,你这么个年轻人,要是已经跟我一样只打算安安稳稳一点前途没有的过完一辈子,那我才真是要劝劝你了。”
宁天站起身来,看着低着头的余锦,说道,“我跟你说这些的意思是告诉你,江湖也许是个好地方,也许有足够多的东西能够让你练出一手好本事,但是和现在不一样,你以前当个客卿,就算没了,还能在扬州城里头厮混着,找了个铺子开,但是在江湖里头,你要是有什么没了,可能就是一辈子都没了,你要是输了,也许就直接死掉了,没那么多在说书先生口中出现的温暖故事,也没那么多什么侠义,道理,那儿很残酷。”
“我没把罪名全部放在那个叫沈寒的女子身上,其实是偷偷违抗了一些上头的意思的,因为我知道她和那道士是有些故事的,而且肯定不是好故事,我想问问你,她是在等那个道士么?”
余锦点了点头。
宁天苦笑道:“以前在江湖的时候,我认识了许多大宗门的人物,在扬州这一带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后来杀山贼的时候,顺便着救了个姑娘,她喜欢我,我却不怎么瞧得上她那么个又没背景长得又不算楚楚动人的普通姑娘,我练刀的时候,她给我送过饭,她自己都很少吃过肉,却把攒下来的钱都给我用来买肉了,我当时正练到瓶颈,她这么一来让我心境顿无,我一气之下把那饭盒打翻在了地上,让她少来管我,她只是低着头,说着对不起,有时候她也会蹦蹦跳跳手里拿着一些好看的花和野果,说要送给我,那是她爬到树上去差点摔下去才采到的,我却随手就扔了,她只是傻傻的笑,后来她病了,好像是祖上隔几代就会遗传下来的暗疾,我没打算去看她,直到她后来连出门都出不了的时候,我才去看她,那时候终于发现她已经不怎么能站得起来了,又因为没用过什么药,所以一点好转都没有,我依然只是给她买了些药,只照顾了她两天就走了,我觉得她自己一个人能照顾得了自己,我又买了药,正好让她在这段时间里不要打扰我练刀,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后来我才听她一个老乡说,她本来是一个大家族的小姐,锦衣玉食的,但是因为有祖传暗疾在身,只能在家里头好好养病,差不多一辈子都不能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了,她不愿意,说与其这样活几十年还不如去江湖里看尽自己想看的,就算只能活个几年也够了,于是就从家里跑出来,来到了这偌大江湖里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没有亲人,没有什么人会照顾她,她那个老乡说,如果她不好好养病受多了风寒的话,估计差不多也就是今年了,她的日子啊,也差不多到了尽头。”
“我听完之后,就往她家的方向跑,我这一辈子没跑得那么快过,就算被厉害的对手追的时候也没跑这么快过,我那时候一边跑一边想起以前那么多关于她的事情,发现其实我喜欢她,只是对练刀的喜欢要超过了对她的喜欢,我跑得那么快就是怕她死了,但是我却没能够来得及跟她说上一声对不起,没能够跟她说我想娶她,我想喜欢她一辈子,一直到老了以后都照顾着她。结果到了地方以后,发现已经没有人了,那个姑娘已经被邻里乡亲随便凑了点银子给葬进了不远处的小山岗上,她家的钥匙有两把,她自己一把,还有一把在我身上,她给我的时候一点迟疑都没有,就把我当成了家人一样。我打开她家门,里头桌上放了一张纸,纸上一行字,看那字扭扭曲曲的,应该是她已经抬不起手写字的时候还颤抖着写给我的,上面有一段话。”
“从我睁开眼睛看到你在一边拄着刀,眼神温柔问我姑娘没事吧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这注定不长的一辈子,我就喜欢你了。”
宁天一字一字念道,声音中有止不住的颤意。
后来在小山岗上,有个英气的佩刀年轻人,跪在一座孤坟的前头,将一大把好吃的野果和好看的野花放在坟前,哭道:“你看,你看,这是你当时给我的桑果,这是你当时给我的兰花,我欠你那么多了,还你一点是一点,好不好?”
再后来,这个注定要登上一重天境界的佩刀年轻人,离开江湖,带着几个兄弟进了扬州城。
那天,他的几个兄弟惊异不解地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他。
他只说了一句话:“以后这江湖,没有叫宁天的人了。”
苍茫白色世界仿佛在一夜之间不见了,也不知是有开春预兆的那提前到来的春雷让第一缕春风吹进了扬州城,还是前夜那惊天动地的一剑让天上落雪都倒退消散,总之,看到扬州城里头许多人都重新做起了自己的行当,回来探亲过节的人纷纷启程返回,许多百姓开始在家门口清理还残留着的冰渣,而小巷子里的铺子也都在店家们的抱怨声中被打开大门贴上开张大吉的联子,茶馆里酒楼里生意渐渐好了起来,坐在里头的人们换下厚实的棉衣,讨论着前夜城东的大火,以及今年春天想要做的事情,这一切种种都是预告春天来了。
余锦肩上缠着数层白布,站在春堤后头不远处的南山山脚,看到柳条抽新,那些本来毫无生机的树上开始吐出了一片绿色,他揉了揉因为困倦而发红的眼睛,转头,是一片墓碑。
这墓园里头葬的都是扬州城中的普通人,有钱有势的人物下葬,向来讲究风水也看重规格,而这墓园没什么好风水,坐落山脚水后,算不得阴阳家眼中的好地方,当然规格也不怎么样,下葬的时候无声无息,离去的时候依然是无声无息,他看着那些墓碑上刻着的文字,都是些寻常百姓或者是因为许多原因不愿意葬在他处的怪人,也有死在扬州一带江湖里头的江湖人,他一路看过去,直到看见最新的那座墓碑上,刻着“沈寒”两个字的时候才停下来,他觉得身心俱疲,坐在那墓碑前头,看着那孤零零的一个名字,后头连一句话也没有,只觉春风不暖,依然似冬。
那个生性冷淡,做饭特别好吃的女子就这么死了。
他坐了很久,对着墓碑说道:“你说把你的茶铺留给我,但是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算了,我以前一直认为剑只能杀人不能救人,现在也一样,但是很多时候,救人就是杀人,杀人也是救人,所以我打算把我的铺子给卖掉,把你的铺子留下来,就当个家吧,我来到扬州城的时候就没有家了,一直想有个家,好不容易算有了却一下子又没了,有个能算得上是家的地方,以后离得远了心里头也会挂着些念想。”
“你那天晚上喝醉了的时候和我说了你的一些事情,我知道前夜那剑肯定就是那个道士的招数,很厉害,厉害得让人觉得就算给自己一辈子两辈子时间也到不了那么高的境界,但是既然我现在有了新的打算,就肯定必须有个新的目标,这个目标很简单,就是让那个道士以后在你的墓前重重磕三个响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也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反正我已经决定了,不会变了,你要是不想就活过来跟我说。”
“这儿风水不算很好,但是我背着你找地方的时候,一眼就看中了这儿,因为能够看到春堤上的柳树,还有你那些种下去就悄然无声的桃树种子,你说你看不到那些桃树长出来了,我就偏偏想让你看看,等长出来了,我会让那个道士回来看看的,真的,我不骗你。”
“这么久了,我其实有句话一直想问你,你在这儿一直不愿意去找那个道士,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心里头埋着,就算不要命了跑去杀人也是这样,你其实是不愿意等的吧,女子年华才多久,最怕的不是绝情,而是等待吧,你是不是怕不等心就彻底死了,而等着等着,却也怕再也等不到了呢?”
“你再多等一会儿,就一会儿,我保证。”
“你看,春天都到了。”
当日色渐渐西斜的时候,余锦离开墓园,走过春堤,看到一个人在春堤旁边坐着,余锦走过去的时候,那人拍了拍石头椅子的另一端,说道:“坐坐吧,看你好像累了。”
余锦摇头道:“我不认识你。”
那人笑了笑,说道:“我叫宁天,以前是扬州城外头的江湖人,现在在扬州衙门里戴着从八品的芝麻大小官帽子,当然你也不需要紧张,我找你不是因为公事,只是一些私下想和你说的事情。”
余锦坐下,沉默了片刻后,声音有些沙哑,开口道:“你说,我在听。”
宁天双手捏在一起,将手靠在腿上,问道:“前天夜里的事情,跟你有些关系,当然也和你没有多大关系,那个叫沈寒的女子杀了个江南道别驾,然后跑进了你的屋子里头,有个一重天的武人要杀那女子,也要顺带杀了你,你出于自卫抵挡,然后县令大人的人到了,杀了那个一重天武人,也杀了那个女子,刺杀朝廷命官是大罪,当然在没有得到上头允许就闯入民宅杀普通百姓也是大罪,所以这案子就算结了,这样的结果,你应该还算满意吧?”
余锦说道:“你们这么结案,是有你们的道理,但是你们的道理终归只是你们的,却没有在意过我们道理,没有在意过沈寒的道理。”
宁天笑了一下,摇了摇头:“以前我还在江湖里头的时候,以为拳头大就是最大的道理,有本事的人就自然有道理,但戴上了官帽子之后,就没这么觉得了,因为大多时候,朝廷的道理才是最大的道理,这没办法。”
“但是那个道士的道理,终归要比你们的道理大。”
余锦看着地面上爬行过去的几只蚂蚁,说道,“这案子里头没有提到过那个道士,就像他那一剑只是子虚乌有从未发生过的一样,所以江湖人虽然在大多时候在讲道理这方面比不过朝廷,但只要到了那道士的程度,也就能够讲得过了。”
宁天望了一眼北边,感叹道:“那么高的境界啊,一剑从清虚宫里头直接落进了扬州城,恐怕天底下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做到这般厉害的举动了,跟这样的人物想要去讲道理当然是不行的,而且这件事情说复杂也不算复杂,其实这样结案最好,既能够对着上头的意思,也能够给许多亲眼目睹文别驾宅子起火,然后那一重天武人去追刺客的普通百姓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
余锦不说话。
宁天问道:“听说你卖掉了你的那个琴铺子,那你以后准备去干嘛呢?”
“去江湖,练剑。”
“江湖啊,是个好地方,那里头的好多东西是没在江湖里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见的,我当时也是因为觉得在里头能够混出点名堂,练一手厉害的本事才去闯荡的,但现在呢,你看我,还不是安安稳稳跑到扬州城里头当个小衙役,整天除了巡逻就是看家,赚上一点能够养家糊口的银子,然后留一点娶媳妇的钱,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从没奢望过什么。”
余锦摇了摇头说道:“你要是想劝我不要跑到江湖里头的话,还是算了吧。”
“我不是劝你,你这么个年轻人,要是已经跟我一样只打算安安稳稳一点前途没有的过完一辈子,那我才真是要劝劝你了。”
宁天站起身来,看着低着头的余锦,说道,“我跟你说这些的意思是告诉你,江湖也许是个好地方,也许有足够多的东西能够让你练出一手好本事,但是和现在不一样,你以前当个客卿,就算没了,还能在扬州城里头厮混着,找了个铺子开,但是在江湖里头,你要是有什么没了,可能就是一辈子都没了,你要是输了,也许就直接死掉了,没那么多在说书先生口中出现的温暖故事,也没那么多什么侠义,道理,那儿很残酷。”
“我没把罪名全部放在那个叫沈寒的女子身上,其实是偷偷违抗了一些上头的意思的,因为我知道她和那道士是有些故事的,而且肯定不是好故事,我想问问你,她是在等那个道士么?”
余锦点了点头。
宁天苦笑道:“以前在江湖的时候,我认识了许多大宗门的人物,在扬州这一带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后来杀山贼的时候,顺便着救了个姑娘,她喜欢我,我却不怎么瞧得上她那么个又没背景长得又不算楚楚动人的普通姑娘,我练刀的时候,她给我送过饭,她自己都很少吃过肉,却把攒下来的钱都给我用来买肉了,我当时正练到瓶颈,她这么一来让我心境顿无,我一气之下把那饭盒打翻在了地上,让她少来管我,她只是低着头,说着对不起,有时候她也会蹦蹦跳跳手里拿着一些好看的花和野果,说要送给我,那是她爬到树上去差点摔下去才采到的,我却随手就扔了,她只是傻傻的笑,后来她病了,好像是祖上隔几代就会遗传下来的暗疾,我没打算去看她,直到她后来连出门都出不了的时候,我才去看她,那时候终于发现她已经不怎么能站得起来了,又因为没用过什么药,所以一点好转都没有,我依然只是给她买了些药,只照顾了她两天就走了,我觉得她自己一个人能照顾得了自己,我又买了药,正好让她在这段时间里不要打扰我练刀,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后来我才听她一个老乡说,她本来是一个大家族的小姐,锦衣玉食的,但是因为有祖传暗疾在身,只能在家里头好好养病,差不多一辈子都不能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了,她不愿意,说与其这样活几十年还不如去江湖里看尽自己想看的,就算只能活个几年也够了,于是就从家里跑出来,来到了这偌大江湖里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没有亲人,没有什么人会照顾她,她那个老乡说,如果她不好好养病受多了风寒的话,估计差不多也就是今年了,她的日子啊,也差不多到了尽头。”
“我听完之后,就往她家的方向跑,我这一辈子没跑得那么快过,就算被厉害的对手追的时候也没跑这么快过,我那时候一边跑一边想起以前那么多关于她的事情,发现其实我喜欢她,只是对练刀的喜欢要超过了对她的喜欢,我跑得那么快就是怕她死了,但是我却没能够来得及跟她说上一声对不起,没能够跟她说我想娶她,我想喜欢她一辈子,一直到老了以后都照顾着她。结果到了地方以后,发现已经没有人了,那个姑娘已经被邻里乡亲随便凑了点银子给葬进了不远处的小山岗上,她家的钥匙有两把,她自己一把,还有一把在我身上,她给我的时候一点迟疑都没有,就把我当成了家人一样。我打开她家门,里头桌上放了一张纸,纸上一行字,看那字扭扭曲曲的,应该是她已经抬不起手写字的时候还颤抖着写给我的,上面有一段话。”
“从我睁开眼睛看到你在一边拄着刀,眼神温柔问我姑娘没事吧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这注定不长的一辈子,我就喜欢你了。”
宁天一字一字念道,声音中有止不住的颤意。
后来在小山岗上,有个英气的佩刀年轻人,跪在一座孤坟的前头,将一大把好吃的野果和好看的野花放在坟前,哭道:“你看,你看,这是你当时给我的桑果,这是你当时给我的兰花,我欠你那么多了,还你一点是一点,好不好?”
再后来,这个注定要登上一重天境界的佩刀年轻人,离开江湖,带着几个兄弟进了扬州城。
那天,他的几个兄弟惊异不解地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他。
他只说了一句话:“以后这江湖,没有叫宁天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