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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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苏绍喝完了酒后,便带着林堡走了,林堡虽说心里头激动得如疯鹿乱撞,但对于这座久居其中的扬州城,以及生养他的扬州山水还是有上那么一点点恋恋不舍,临走前,他怎么说也要去和家里老头子借上了五十两银子,跑到城里有名的铁匠铺买了把铁剑,剑身纤细,放在叶苏绍背上那柄铁剑前头就仿佛雨滴见洪水,蜉蝣望高树一般,但兴许是先前叶苏绍那句话让他实在信心过盛,恨不能马上学成描述中白以河的那一次出剑,虽然叶苏绍只是一语带过不想提及更多,但越是如此,林堡越是觉得那一剑必然是天下剑客都要仰望的仙人剑,风流绝代得不要不要的。
林堡将一百两银子放在余锦手里头,余锦如获至宝,赶紧收进怀里拍了拍才放心得吐了口气,随即笑道:“林堡,以后要真练出了个剑道宗师的境界,记得照顾照顾兄弟我,免得到时候还有人狗眼不识泰山要寻我的麻烦。”
林堡大笑道:“嘿,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等我真练成了以后就第一个去找你的麻烦,以前我找你的麻烦你能跑得掉躲得了,等我心系飞剑,万里取敌的时候,我看你怎么躲怎么跑!”
余锦作势要踹,林堡一下子跳开三尺。余锦收回脚,脸色不再是一味地嬉皮笑脸:“跟着人家学武功,累是累了点,苦是苦了些,但其实也是最安全最实在的,等以后出去了江湖,可别死了。”
“哪有那么容易死,几十年的江湖人没有百万也是数十万往上走,照你这么说还混个屁的江湖,都乖乖躲在师门里好了。”林堡很是不服气,应道,“若是大家都这么想,没一点儿敢闯的意思,那这武林江湖,早就是死水一滩。”
余锦摇了摇头,而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叶苏绍却是点头说道:“林堡,你这话说得不错,也许是评书里头的大道理,但的的确确就是这么一番道理,凡是武夫,要往更高的境界攀爬,光靠演练和修行是不够的,必须去真刀真枪找些对手厮杀一番,以实战磨练武学,以对手境界磨练自身境界,武道三重天往后暂且不提,就说那些二重天往前的高手们,大多数都是在死斗决战后破境,或更厉害的就一边打着一边就破了境。”
林堡仿佛未见世面的花痴女子望向心仪的俊俏公子一般,问道:“那师父你算是什么境界呢,有二重天么?我听说只要到了二重天就算是在武道上登堂入室的武人了,在江湖里头也是人人都会放低三分身价的大人物,好多宗门里头的长老都是二重天的高手呢。”
叶苏绍摇头笑道:“二重天?呵,一剑足矣。”
余锦和林堡都只当这是前辈在晚辈面前为了不落颜面而吹的老牛皮,二重天一剑足矣,谁信啊,要知道二重天的武人在这江南道里都没有多少,扬州城里那些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估摸着加起来也才是一双手一双脚指头加起来的数量,要是真和白菜一样那么好杀,这高手也太不值钱了吧。
林堡背着剑,叶苏绍背着剑,两人背剑往扬州城外走去,往杭州走去。
林堡问的那些关于去做什么,有什么好玩的的之类的无聊问题,叶苏绍是闭口不答的,只是听见他问出既然叶苏绍是想找个人继承白以河的那一剑,为什么不找余锦呢,余锦虽然不愿意,但一定是比他林堡要好得多的选择这么一番问题后,终于张口说道:“余锦不适合这一剑,就算他是天生的极好胚子也练不成这一剑的,倒是你,虽然可能练得慢了些,但却是最有可能继承到那一剑的人了。”
看着林堡一脸茫然的样子,叶苏绍也不多作解释,只是继续说道:“剑不是死物,剑法也不是谁都能练成一模一样的,像白云观观主门下的剑就是出尘剑,给你一辈子你也练不出来,而韩氏一脉的剑则是帝王剑,只属于那么一小部分人,江湖人就算拿到了剑谱,打破了脑袋也别想练成,术业有专攻,心境决定剑境,就是这么个不成文的道理。”
叶苏绍眯了眯眼睛,继续道:“那个余锦心思很重,城府也不浅,而且对于江湖没有一点儿向往的意思,真是白白浪费了这么一副天生练武的好骨架,你们俩还真是该互换一番,你有他天分,他有你钱财,那可真是皆大欢喜了,到时候你做你的一重天剑道宗师,他做他的腰缠万贯大商贾,这辈子能不见就不见,也没什么见面的必要。”
林堡摇头道:“但若真是那样,我也就不会认识他这么一个朋友了。”
叶苏绍笑道:“你把他当朋友,他却不一定把你也当成了朋友,或许你只是个给他当陪衬的绿叶子,或许不过是贪恋你承诺的那一百两银子而已,总之无论是江湖还是哪儿,心思都得精明一些,世上人都讲究一个利字至上,如何在这其中权衡度量,都得自己去慢慢体会琢磨。”
林堡不明所以,只是跟着笑道:“其它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知道余锦是我朋友,最好的那种,虽然他总是会蹭我的酒菜吃食,有时候会溜进我家里头来弄两件衣裳,虽然他确实在很多方面比我强,人家姑娘从来都是冲着他笑把我当成个透明的,人家江湖大侠也都是像把他当成宝贝一样捧起来,而我只能空空去羡慕得要命,但是啊,有时候我欠了债还不能找老头子要钱的时候,他都会咬着牙帮我付清,要知道钱财对于那小子而言,真是和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也有时候我被几个杂种追着打的时候,他也会提起袖子去帮我和那些人拼命,被打得鼻青脸肿还要骂我一声废物。”
林堡开心地笑着,看着身旁的叶苏绍道:“我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江湖里头的真朋友,但在我眼里,这已经是最好的朋友,就够了。”
叶苏绍说道:“有一剑,叫定风波,我现在心情不错,把口诀告诉你,你记着,自己练。”
林堡一边挠着头,一边努力记着那些晦涩的口诀。
近第二日清晨时分,叶苏绍披衣起身,推开小旅店的木窗,看到下头的庭院里头,林堡胸前抱着那柄纤细的剑,就那么靠在石桌上睡着了,也不知道他究竟练剑练到了多晚,叶苏绍微微笑问:“姓白的,这新江湖,瞧见了么?”
而在扬州城中,某个一夜未睡,坐在某个街尾角落的年轻人双手托着下巴,看着远方泛起的鱼肚白,愁眉苦脸喃喃道:“一百两银子,尴尬尴尬啊,要说做笔大买卖,本钱肯定不够,我也没什么信心能把本给赚回来,要说做点小生意算了吧,一百两银子又多了不少,而且那种小生意,混吃等死,没什么意思,到底做个什么呢,当时竟然没把这个问题给想明白,烦死人了。”
街道边有个衣冠极正,穿着得体的书生走过去,步履匆忙,却因一下子没注意到脚底结冰的地方,不慎滑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疼得眉头紧皱,他正要爬起来继续赶路,却瞧见身边竟然坐着个年轻人,直勾勾地看着他。
书生问道:“你有何事?”
年轻人亦是问道:“你有何事?”
书生说道:“最近学府上有好几把琴都坏了,急缺长琴,但这扬州城里头竟然没几家卖琴的店铺,文房四宝倒是不少,也不知道那些做买卖的是怎么想的,文房四宝琴棋书画,皆是文人雅趣,房中必需,也不是有钱人家才用得起琴棋书画这四件东西,都说这扬州乃江南宝地,若是连这点领悟都没有,连琴棋书画的铺子都开得不全,那岂不是让外头的文人笑掉大牙,说咱们扬州城的文人都是一群土包子?”
年轻人沉思片刻,一拍大腿,激动道:“是啊!”
书生皱眉,问道:“你激动个啥?”
余锦在当客卿的时候,除了嘴皮子好,面相也好,其实琴艺倒也不错,以前在家乡的时候,他就对乐艺一方面很感兴趣,但那边哪有什么琴,最多就是有几把笛子,后来机缘巧合,有人送了他一把琴,顿时一发不可收拾,他自学两年,竟然将这琴中精髓给掌握了个七七八八,只是后来做客卿的时候,他没什么机会能告诉那些大人物他是会琴艺的,说出去也是徒增笑柄罢了,再到后来大祸临头,琴艺这方面也就荒废了下来。
一百两银子,做大事是少了,开个琴店倒是不嫌多,他在心里头默默盘算了一番,也没注意那个书生早已走远,最后心里头有了个底子,大概七八十两银子就能开个琴点,留十两作个防备,剩下十来两当做打点费,这事儿,有戏,还不仅仅是有戏,应该是很有戏,正好这扬州城里没几家琴店,他要是稍微抬些价格,只要嘴皮子利索些,将那些琴稍稍装饰一番,除了外表各有千秋,再加上些假的故事情结在里头,想靠这种小本生意赚大钱,倒也不是痴人说梦的妄想,而是真真有可能实现得了的。
他一下子站起来,仿佛前一夜休息得很好一般,神采奕奕。
叶苏绍喝完了酒后,便带着林堡走了,林堡虽说心里头激动得如疯鹿乱撞,但对于这座久居其中的扬州城,以及生养他的扬州山水还是有上那么一点点恋恋不舍,临走前,他怎么说也要去和家里老头子借上了五十两银子,跑到城里有名的铁匠铺买了把铁剑,剑身纤细,放在叶苏绍背上那柄铁剑前头就仿佛雨滴见洪水,蜉蝣望高树一般,但兴许是先前叶苏绍那句话让他实在信心过盛,恨不能马上学成描述中白以河的那一次出剑,虽然叶苏绍只是一语带过不想提及更多,但越是如此,林堡越是觉得那一剑必然是天下剑客都要仰望的仙人剑,风流绝代得不要不要的。
林堡将一百两银子放在余锦手里头,余锦如获至宝,赶紧收进怀里拍了拍才放心得吐了口气,随即笑道:“林堡,以后要真练出了个剑道宗师的境界,记得照顾照顾兄弟我,免得到时候还有人狗眼不识泰山要寻我的麻烦。”
林堡大笑道:“嘿,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等我真练成了以后就第一个去找你的麻烦,以前我找你的麻烦你能跑得掉躲得了,等我心系飞剑,万里取敌的时候,我看你怎么躲怎么跑!”
余锦作势要踹,林堡一下子跳开三尺。余锦收回脚,脸色不再是一味地嬉皮笑脸:“跟着人家学武功,累是累了点,苦是苦了些,但其实也是最安全最实在的,等以后出去了江湖,可别死了。”
“哪有那么容易死,几十年的江湖人没有百万也是数十万往上走,照你这么说还混个屁的江湖,都乖乖躲在师门里好了。”林堡很是不服气,应道,“若是大家都这么想,没一点儿敢闯的意思,那这武林江湖,早就是死水一滩。”
余锦摇了摇头,而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叶苏绍却是点头说道:“林堡,你这话说得不错,也许是评书里头的大道理,但的的确确就是这么一番道理,凡是武夫,要往更高的境界攀爬,光靠演练和修行是不够的,必须去真刀真枪找些对手厮杀一番,以实战磨练武学,以对手境界磨练自身境界,武道三重天往后暂且不提,就说那些二重天往前的高手们,大多数都是在死斗决战后破境,或更厉害的就一边打着一边就破了境。”
林堡仿佛未见世面的花痴女子望向心仪的俊俏公子一般,问道:“那师父你算是什么境界呢,有二重天么?我听说只要到了二重天就算是在武道上登堂入室的武人了,在江湖里头也是人人都会放低三分身价的大人物,好多宗门里头的长老都是二重天的高手呢。”
叶苏绍摇头笑道:“二重天?呵,一剑足矣。”
余锦和林堡都只当这是前辈在晚辈面前为了不落颜面而吹的老牛皮,二重天一剑足矣,谁信啊,要知道二重天的武人在这江南道里都没有多少,扬州城里那些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估摸着加起来也才是一双手一双脚指头加起来的数量,要是真和白菜一样那么好杀,这高手也太不值钱了吧。
林堡背着剑,叶苏绍背着剑,两人背剑往扬州城外走去,往杭州走去。
林堡问的那些关于去做什么,有什么好玩的的之类的无聊问题,叶苏绍是闭口不答的,只是听见他问出既然叶苏绍是想找个人继承白以河的那一剑,为什么不找余锦呢,余锦虽然不愿意,但一定是比他林堡要好得多的选择这么一番问题后,终于张口说道:“余锦不适合这一剑,就算他是天生的极好胚子也练不成这一剑的,倒是你,虽然可能练得慢了些,但却是最有可能继承到那一剑的人了。”
看着林堡一脸茫然的样子,叶苏绍也不多作解释,只是继续说道:“剑不是死物,剑法也不是谁都能练成一模一样的,像白云观观主门下的剑就是出尘剑,给你一辈子你也练不出来,而韩氏一脉的剑则是帝王剑,只属于那么一小部分人,江湖人就算拿到了剑谱,打破了脑袋也别想练成,术业有专攻,心境决定剑境,就是这么个不成文的道理。”
叶苏绍眯了眯眼睛,继续道:“那个余锦心思很重,城府也不浅,而且对于江湖没有一点儿向往的意思,真是白白浪费了这么一副天生练武的好骨架,你们俩还真是该互换一番,你有他天分,他有你钱财,那可真是皆大欢喜了,到时候你做你的一重天剑道宗师,他做他的腰缠万贯大商贾,这辈子能不见就不见,也没什么见面的必要。”
林堡摇头道:“但若真是那样,我也就不会认识他这么一个朋友了。”
叶苏绍笑道:“你把他当朋友,他却不一定把你也当成了朋友,或许你只是个给他当陪衬的绿叶子,或许不过是贪恋你承诺的那一百两银子而已,总之无论是江湖还是哪儿,心思都得精明一些,世上人都讲究一个利字至上,如何在这其中权衡度量,都得自己去慢慢体会琢磨。”
林堡不明所以,只是跟着笑道:“其它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知道余锦是我朋友,最好的那种,虽然他总是会蹭我的酒菜吃食,有时候会溜进我家里头来弄两件衣裳,虽然他确实在很多方面比我强,人家姑娘从来都是冲着他笑把我当成个透明的,人家江湖大侠也都是像把他当成宝贝一样捧起来,而我只能空空去羡慕得要命,但是啊,有时候我欠了债还不能找老头子要钱的时候,他都会咬着牙帮我付清,要知道钱财对于那小子而言,真是和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也有时候我被几个杂种追着打的时候,他也会提起袖子去帮我和那些人拼命,被打得鼻青脸肿还要骂我一声废物。”
林堡开心地笑着,看着身旁的叶苏绍道:“我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江湖里头的真朋友,但在我眼里,这已经是最好的朋友,就够了。”
叶苏绍说道:“有一剑,叫定风波,我现在心情不错,把口诀告诉你,你记着,自己练。”
林堡一边挠着头,一边努力记着那些晦涩的口诀。
近第二日清晨时分,叶苏绍披衣起身,推开小旅店的木窗,看到下头的庭院里头,林堡胸前抱着那柄纤细的剑,就那么靠在石桌上睡着了,也不知道他究竟练剑练到了多晚,叶苏绍微微笑问:“姓白的,这新江湖,瞧见了么?”
而在扬州城中,某个一夜未睡,坐在某个街尾角落的年轻人双手托着下巴,看着远方泛起的鱼肚白,愁眉苦脸喃喃道:“一百两银子,尴尬尴尬啊,要说做笔大买卖,本钱肯定不够,我也没什么信心能把本给赚回来,要说做点小生意算了吧,一百两银子又多了不少,而且那种小生意,混吃等死,没什么意思,到底做个什么呢,当时竟然没把这个问题给想明白,烦死人了。”
街道边有个衣冠极正,穿着得体的书生走过去,步履匆忙,却因一下子没注意到脚底结冰的地方,不慎滑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疼得眉头紧皱,他正要爬起来继续赶路,却瞧见身边竟然坐着个年轻人,直勾勾地看着他。
书生问道:“你有何事?”
年轻人亦是问道:“你有何事?”
书生说道:“最近学府上有好几把琴都坏了,急缺长琴,但这扬州城里头竟然没几家卖琴的店铺,文房四宝倒是不少,也不知道那些做买卖的是怎么想的,文房四宝琴棋书画,皆是文人雅趣,房中必需,也不是有钱人家才用得起琴棋书画这四件东西,都说这扬州乃江南宝地,若是连这点领悟都没有,连琴棋书画的铺子都开得不全,那岂不是让外头的文人笑掉大牙,说咱们扬州城的文人都是一群土包子?”
年轻人沉思片刻,一拍大腿,激动道:“是啊!”
书生皱眉,问道:“你激动个啥?”
余锦在当客卿的时候,除了嘴皮子好,面相也好,其实琴艺倒也不错,以前在家乡的时候,他就对乐艺一方面很感兴趣,但那边哪有什么琴,最多就是有几把笛子,后来机缘巧合,有人送了他一把琴,顿时一发不可收拾,他自学两年,竟然将这琴中精髓给掌握了个七七八八,只是后来做客卿的时候,他没什么机会能告诉那些大人物他是会琴艺的,说出去也是徒增笑柄罢了,再到后来大祸临头,琴艺这方面也就荒废了下来。
一百两银子,做大事是少了,开个琴店倒是不嫌多,他在心里头默默盘算了一番,也没注意那个书生早已走远,最后心里头有了个底子,大概七八十两银子就能开个琴点,留十两作个防备,剩下十来两当做打点费,这事儿,有戏,还不仅仅是有戏,应该是很有戏,正好这扬州城里没几家琴店,他要是稍微抬些价格,只要嘴皮子利索些,将那些琴稍稍装饰一番,除了外表各有千秋,再加上些假的故事情结在里头,想靠这种小本生意赚大钱,倒也不是痴人说梦的妄想,而是真真有可能实现得了的。
他一下子站起来,仿佛前一夜休息得很好一般,神采奕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