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肥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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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刀疤刘”一如既往地醒了个大早,他可能也忘了昨晚都念叨了些什么,看着地上乱七八糟的花生壳和一罐子五斤装的空罐子,还有可能也喝了不少的富顺,在他的怀里呼呼大睡!
“刀疤刘”揉了揉红肿的眼睛,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真想再睡一会儿,这初秋江边的清晨多么让人贪恋那一丝睡梦啊!富顺这个时候真的就是一个孩子,紧闭着眼睛还在咀嚼着什么东西,一条腿搭在“刀疤刘”的大腿上,另一条腿翘起来蹬着凉席。刘大叔看着这张饱经沧桑却又稚嫩的脸庞,慈祥的眼里充满了幸福。他不忍吵醒这个“贪睡”的孩子,轻轻地抽出手臂,准备起身。
“叔,几点?”富顺被这轻微的举动吵醒。
刚刚准备出门的“刀疤刘”有些自责,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顺儿,还早,睡一下哈,我去抬肥肠粉儿回来吃!”
肥肠粉儿?富顺一跟头坐起来,那是多么奢侈的早餐呀,每次路过那家米粉店的时候他都垂涎三尺,却又因昂贵的价格望而却步。富顺觉得有些愧疚,自从搬过来这边,他几乎再也没有自己掏钱吃过饭,刘大叔吃什么他就跟着吃什么!大叔出门之后,富顺赶紧起身,把凉席卷起来放在一边,用扫帚把这水泥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拿起一块儿石头放在了他建筑模型的顶部,哈,居然没有倒塌!他找来木尺和纸笔计算着比例,又找来一本书对照研究了好一阵。
呀,真是美好的一天!
不过“刀疤刘”的那些醉话又让他有些忐忑不安,这大叔真的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了,富顺的怜悯之心甚至让他觉得应该叫“刀疤刘”一声干爹——尽管他离开这里的决心并没改变。这个落魄的知识分子呀,并没有觉得下苦力是在有辱斯文,反而像水泊梁山故事里的宋江和吴用的结合体,既有江湖义气,又有无尽智慧。刀疤刘甚至有些满足于这个工作,富顺亲眼看到他一口气搬四百斤东西爬一百多级阶梯,也见过他像“浪里白条”那样潜水游过几百米的宽的大江。当然,七叔那些体面的衣服如果穿在这个大叔身上,他也一定也有个干部模样。
这个想当干爹的叔叔,总喜欢给富顺讲些浪漫的爱情故事,不管是牛郎织女还是白蛇许仙,不管是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是奥菲斯和尤丽黛,在叔叔的描绘里,结局总变得那么美好而令人向往。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写诗,那些扬帆起航的轮船、奔流不息的江河、巍峨耸立的群山,甚至是他们肩膀上的竹棒都能成为他歌颂的对象。尽管很多时候富顺并不知道他在咏叹些什么,甚至会惊讶为什么他那些小本本上一行只有几个字。如果是淑芬和这个“刀疤刘”相处,那一定是合得来的,因为他们都对文学有着特殊的情愫。
富顺又想到了成天蹦蹦跳跳的淑芬。那个可爱的妹妹呀,现在怎么样了,已经过去两三个月了吧,她买回的果苗一定都成活了!她如果也到这城里,一定要给她买一件在商店里看到的花裙子,再买一双红色的皮鞋,穿在她的身上,呀,一定会高兴得像花丛中的彩蝶飞舞着扑向花蕊。富顺从包里拿出一张密密麻麻的信签纸,这是一个月前就写好的一封信,却一直没有寄出去,他是怕自己说走就走,收不到那来自杨家湾的回信呀!
“顺儿,来,整一碗,这东西解酒!”叔叔抬回来一大碗冒着热气的肥肠粉,几片干煸肥肠点缀在红汤之上,绿色的香菜和小葱沁人心脾。富顺兴奋地接过来,用筷子翻搅了几下,白色的米线晶莹剔透,送到嘴里再滑过喉咙到达胃里,整个人都快飘了起来,麻、辣、鲜、香、酸……回味无穷、耐人寻味,简直是人间美味,简直是绝世佳肴!
“叔,好吃,太好吃了!”吃得满头大汗的富顺不忘发自内心地赞美了一句。
“好吃就多吃点,以后叔每天都买给你吃!”“刀疤刘”满足地看着这个狼吞虎咽的孩子!
“哟,顺儿,你终于把这‘点睛’之石放到了宝塔之上!”叔叔指着洞口的那堆石头垒砌的不规则模型,大笑了一声,那笑声是多么的骄傲呀!
富顺放下碗筷,兴致勃勃地介绍起他的杰作:“是呀,叔,我想了好久,才把这个连体式的建筑整明白,你别看它是上下粗,中间细的两个单体结构,中间的这块儿石板作用可大了。之前老是垮,是因为每个石头的承重不同,柱、梁、支撑的水平载荷不够,我们前几天捡回来的石头正好,所以我才成功啦,谢谢你,叔!”
上过大学的叔叔惊讶地看着富顺,这个自称没有上过一天学的十四岁的孩子,说出来的很多名词自己都没有听说过,“顺儿,谁教你的这些?”
“没得人教,我自己看书的,好多字都认不得,倒是书上的图形和数字还能看明白!”和许多同龄人一样,富顺为自己的智慧骄傲着。
“刀疤刘”也为富顺骄傲着,试探性地问道:“顺儿……我……我供你上学要不要得?”
富顺正把那封书信夹到一本有关建筑的书籍里,听到叔叔说要供他上学,吓得书都掉在了地上,赶紧俯身去捡。“叔……我……我……我们该去下货了吧?”富顺听到货轮入港的声音。
“今天我两爷子不去了,我已经去安排好了,有人卸,歇一下我们去逛街!”原来“刀疤刘”买粉的间隙已经安排好了码头的事宜,这个粗中有细的大哥,总能把问题考虑得那么周全。
“我想去!我……”
“不许去!喝了酒担不动。你往天好多钱,今天就给你好多钱!”大叔怒火中烧,吓得正要出门的富顺赶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顺儿,过来,叔叔刚刚问你的话你还没答?”
富顺只好退了回来,站在那堆歪歪斜斜的石头边上。这些承载着他另一个梦想的石头呀,就像江对面那一幢幢高楼。他多想,有一天设计出那么雄伟的建筑,甚至比那些还有气魄。而要实现这些梦想,捷径就是去上学。可是,自己哪有那个福气,他连一天学堂的门槛都没跨进过呀!而今,这个刚刚认识不到三个月的大叔告诉他,要供他上学。他不敢相信,除非自己真的是他的儿子!
可自己明明不是,甚至连干儿子都不会是。那他有什么理由供他上学呢?他想过上学,无数次地想。对,他一定可以上学,尽快找到大哥,那么有能耐的大哥一定可以供他上学,呵,说不定富家都上完小学了,那我岂不是还得跳级才能赶上他呢?想到这里,他的答案也就明确了!
“叔,不上学了,上不会,这么大个人了也不可能再去学堂读一年级嘛?!”
“你读什么一年级,我看你直接都可以上高中或者中专了!我找人问问,市里刚刚成立了个技校,我应该能找到熟人!”
“不了,叔,真不了,我……我……我再想想!”富顺看到大叔愤怒里带着渴求的眼神,他实在不忍也不敢再拒绝,至少不能现在就拒绝。
“好,你好好考虑一下。还有,叔叔跟你说句真心话,我真想认你当儿子,把你户口落到我名下,你也顺便考虑一下!”大叔的口气明显缓和了一点,从愤怒变成了彻底的渴求。
富顺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办。自己不过是一个孤儿、弃儿,最后变成了别人的养儿,那边刚刚建立起感情,写下了“养儿防老”的承诺,这边又冒出个争着当爹的城里人。总不能拿这个爹的钱去养那个爹吧?乱七八糟的念头汹涌而来,最后汇成了一个字——走!
“走!”叔叔说出这个字的时候吓得富顺差点昏倒在地上,“走去街上逛下,剪个头发!”
本来美好的一天,突然黯淡了下来!
富顺就像受了莫大的委屈,噘着嘴走在刘大叔的身后。码头依然熙熙攘攘、人头攒动,他再一次在人群中去搜索那梦里的亲人,依然一无所获。桂英已经和其他人一起在卸货了,正在诧异为什么富顺今天没有上工,看到“刘干爹”带着富顺上了街,心里的疑问才算落了地——哈,富顺一定是从了干爹了!
“刀疤刘”难得这么悠闲地走在这熟悉的大街上,欣赏这初秋的美丽。人行道上的法国梧桐开始飘零片片黄叶,偶尔一片划过孩子的脸庞,就像婆娑的大手在轻轻抚摸,全然不顾环卫工人的恼怒。密密麻麻的电线杆上停着悠然自得的麻雀,时而俯冲到街边的屋顶,时而翱翔至蔚蓝的天空。蓝天与白云相得益彰,骄阳与树影相映成趣。炎热的酷暑暂别了今年的山城,寒冷的严冬还没来得及光临……
——这金黄色的时光,本该多么令人艳羡,可富顺的心里,却像是国强姐夫砸石头的大锤压在了胸口——难以言说的苦闷!
第二天早上,“刀疤刘”一如既往地醒了个大早,他可能也忘了昨晚都念叨了些什么,看着地上乱七八糟的花生壳和一罐子五斤装的空罐子,还有可能也喝了不少的富顺,在他的怀里呼呼大睡!
“刀疤刘”揉了揉红肿的眼睛,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真想再睡一会儿,这初秋江边的清晨多么让人贪恋那一丝睡梦啊!富顺这个时候真的就是一个孩子,紧闭着眼睛还在咀嚼着什么东西,一条腿搭在“刀疤刘”的大腿上,另一条腿翘起来蹬着凉席。刘大叔看着这张饱经沧桑却又稚嫩的脸庞,慈祥的眼里充满了幸福。他不忍吵醒这个“贪睡”的孩子,轻轻地抽出手臂,准备起身。
“叔,几点?”富顺被这轻微的举动吵醒。
刚刚准备出门的“刀疤刘”有些自责,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顺儿,还早,睡一下哈,我去抬肥肠粉儿回来吃!”
肥肠粉儿?富顺一跟头坐起来,那是多么奢侈的早餐呀,每次路过那家米粉店的时候他都垂涎三尺,却又因昂贵的价格望而却步。富顺觉得有些愧疚,自从搬过来这边,他几乎再也没有自己掏钱吃过饭,刘大叔吃什么他就跟着吃什么!大叔出门之后,富顺赶紧起身,把凉席卷起来放在一边,用扫帚把这水泥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拿起一块儿石头放在了他建筑模型的顶部,哈,居然没有倒塌!他找来木尺和纸笔计算着比例,又找来一本书对照研究了好一阵。
呀,真是美好的一天!
不过“刀疤刘”的那些醉话又让他有些忐忑不安,这大叔真的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了,富顺的怜悯之心甚至让他觉得应该叫“刀疤刘”一声干爹——尽管他离开这里的决心并没改变。这个落魄的知识分子呀,并没有觉得下苦力是在有辱斯文,反而像水泊梁山故事里的宋江和吴用的结合体,既有江湖义气,又有无尽智慧。刀疤刘甚至有些满足于这个工作,富顺亲眼看到他一口气搬四百斤东西爬一百多级阶梯,也见过他像“浪里白条”那样潜水游过几百米的宽的大江。当然,七叔那些体面的衣服如果穿在这个大叔身上,他也一定也有个干部模样。
这个想当干爹的叔叔,总喜欢给富顺讲些浪漫的爱情故事,不管是牛郎织女还是白蛇许仙,不管是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是奥菲斯和尤丽黛,在叔叔的描绘里,结局总变得那么美好而令人向往。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写诗,那些扬帆起航的轮船、奔流不息的江河、巍峨耸立的群山,甚至是他们肩膀上的竹棒都能成为他歌颂的对象。尽管很多时候富顺并不知道他在咏叹些什么,甚至会惊讶为什么他那些小本本上一行只有几个字。如果是淑芬和这个“刀疤刘”相处,那一定是合得来的,因为他们都对文学有着特殊的情愫。
富顺又想到了成天蹦蹦跳跳的淑芬。那个可爱的妹妹呀,现在怎么样了,已经过去两三个月了吧,她买回的果苗一定都成活了!她如果也到这城里,一定要给她买一件在商店里看到的花裙子,再买一双红色的皮鞋,穿在她的身上,呀,一定会高兴得像花丛中的彩蝶飞舞着扑向花蕊。富顺从包里拿出一张密密麻麻的信签纸,这是一个月前就写好的一封信,却一直没有寄出去,他是怕自己说走就走,收不到那来自杨家湾的回信呀!
“顺儿,来,整一碗,这东西解酒!”叔叔抬回来一大碗冒着热气的肥肠粉,几片干煸肥肠点缀在红汤之上,绿色的香菜和小葱沁人心脾。富顺兴奋地接过来,用筷子翻搅了几下,白色的米线晶莹剔透,送到嘴里再滑过喉咙到达胃里,整个人都快飘了起来,麻、辣、鲜、香、酸……回味无穷、耐人寻味,简直是人间美味,简直是绝世佳肴!
“叔,好吃,太好吃了!”吃得满头大汗的富顺不忘发自内心地赞美了一句。
“好吃就多吃点,以后叔每天都买给你吃!”“刀疤刘”满足地看着这个狼吞虎咽的孩子!
“哟,顺儿,你终于把这‘点睛’之石放到了宝塔之上!”叔叔指着洞口的那堆石头垒砌的不规则模型,大笑了一声,那笑声是多么的骄傲呀!
富顺放下碗筷,兴致勃勃地介绍起他的杰作:“是呀,叔,我想了好久,才把这个连体式的建筑整明白,你别看它是上下粗,中间细的两个单体结构,中间的这块儿石板作用可大了。之前老是垮,是因为每个石头的承重不同,柱、梁、支撑的水平载荷不够,我们前几天捡回来的石头正好,所以我才成功啦,谢谢你,叔!”
上过大学的叔叔惊讶地看着富顺,这个自称没有上过一天学的十四岁的孩子,说出来的很多名词自己都没有听说过,“顺儿,谁教你的这些?”
“没得人教,我自己看书的,好多字都认不得,倒是书上的图形和数字还能看明白!”和许多同龄人一样,富顺为自己的智慧骄傲着。
“刀疤刘”也为富顺骄傲着,试探性地问道:“顺儿……我……我供你上学要不要得?”
富顺正把那封书信夹到一本有关建筑的书籍里,听到叔叔说要供他上学,吓得书都掉在了地上,赶紧俯身去捡。“叔……我……我……我们该去下货了吧?”富顺听到货轮入港的声音。
“今天我两爷子不去了,我已经去安排好了,有人卸,歇一下我们去逛街!”原来“刀疤刘”买粉的间隙已经安排好了码头的事宜,这个粗中有细的大哥,总能把问题考虑得那么周全。
“我想去!我……”
“不许去!喝了酒担不动。你往天好多钱,今天就给你好多钱!”大叔怒火中烧,吓得正要出门的富顺赶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顺儿,过来,叔叔刚刚问你的话你还没答?”
富顺只好退了回来,站在那堆歪歪斜斜的石头边上。这些承载着他另一个梦想的石头呀,就像江对面那一幢幢高楼。他多想,有一天设计出那么雄伟的建筑,甚至比那些还有气魄。而要实现这些梦想,捷径就是去上学。可是,自己哪有那个福气,他连一天学堂的门槛都没跨进过呀!而今,这个刚刚认识不到三个月的大叔告诉他,要供他上学。他不敢相信,除非自己真的是他的儿子!
可自己明明不是,甚至连干儿子都不会是。那他有什么理由供他上学呢?他想过上学,无数次地想。对,他一定可以上学,尽快找到大哥,那么有能耐的大哥一定可以供他上学,呵,说不定富家都上完小学了,那我岂不是还得跳级才能赶上他呢?想到这里,他的答案也就明确了!
“叔,不上学了,上不会,这么大个人了也不可能再去学堂读一年级嘛?!”
“你读什么一年级,我看你直接都可以上高中或者中专了!我找人问问,市里刚刚成立了个技校,我应该能找到熟人!”
“不了,叔,真不了,我……我……我再想想!”富顺看到大叔愤怒里带着渴求的眼神,他实在不忍也不敢再拒绝,至少不能现在就拒绝。
“好,你好好考虑一下。还有,叔叔跟你说句真心话,我真想认你当儿子,把你户口落到我名下,你也顺便考虑一下!”大叔的口气明显缓和了一点,从愤怒变成了彻底的渴求。
富顺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办。自己不过是一个孤儿、弃儿,最后变成了别人的养儿,那边刚刚建立起感情,写下了“养儿防老”的承诺,这边又冒出个争着当爹的城里人。总不能拿这个爹的钱去养那个爹吧?乱七八糟的念头汹涌而来,最后汇成了一个字——走!
“走!”叔叔说出这个字的时候吓得富顺差点昏倒在地上,“走去街上逛下,剪个头发!”
本来美好的一天,突然黯淡了下来!
富顺就像受了莫大的委屈,噘着嘴走在刘大叔的身后。码头依然熙熙攘攘、人头攒动,他再一次在人群中去搜索那梦里的亲人,依然一无所获。桂英已经和其他人一起在卸货了,正在诧异为什么富顺今天没有上工,看到“刘干爹”带着富顺上了街,心里的疑问才算落了地——哈,富顺一定是从了干爹了!
“刀疤刘”难得这么悠闲地走在这熟悉的大街上,欣赏这初秋的美丽。人行道上的法国梧桐开始飘零片片黄叶,偶尔一片划过孩子的脸庞,就像婆娑的大手在轻轻抚摸,全然不顾环卫工人的恼怒。密密麻麻的电线杆上停着悠然自得的麻雀,时而俯冲到街边的屋顶,时而翱翔至蔚蓝的天空。蓝天与白云相得益彰,骄阳与树影相映成趣。炎热的酷暑暂别了今年的山城,寒冷的严冬还没来得及光临……
——这金黄色的时光,本该多么令人艳羡,可富顺的心里,却像是国强姐夫砸石头的大锤压在了胸口——难以言说的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