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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秋日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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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脆的铃声在干净的街道响起,中午的安宁被铃声荡起一丝涟漪,几个蹲在小区大门前拍洋画的小孩儿连忙站起身躲开,随后便见到一个。\\www。Qb5.cOm//斜背书包的大男孩,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地窜出拐角,拐进小区里,栽着枫树的小路边沿,几非松动的石板被车轮轧过,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少年悠闲的身影门扉,对那几个小孩子笑了笑,他们却没有理,只是再次叫嚷着趴回门前,继续未完的游戏。

    也许是听见车声,门边平房里看门的老大爷跑出来,用申城方言对着少年远去的身影大喊:“同书,你的信!”

    正埋头蹬踏的林同书,闻言车把一歪,在鞋底与地面沙沙的摩擦声中,调转车头又骑了回来,支脚停在老人面前,“谢谢了大爷,什么时候收到的?”

    从来到申城已经又过去半个月左右,本地方言自然还是听不懂的,但一些简单的词已经可以辨认了,边问着,他边低头看着信封上的地址,上面潦草的写着南河,黄涂城关镇等字样,熟悉的字迹,熟悉的地址,是家里寄来的。

    “早上老大爷答道,然后又叽里咕噜地说着听不懂的话,少年连蒙带猜地陪他聊了一会儿,便离开了。

    半个月的时间,也许在许多人看来很短暂,但对儿子远离的父母,或离开父母独走他乡的少年来说,这样的时间已经算很长了。自从到申城的当天晚上,往家里打了个电话,汇报一下妹妹的行踪与她任性的决定之后,父母虽然勉强同意,可却开始三天两头一封信,偶尔还会打电话来,无论是信中内容还是电话内容,句句不离兄妹俩是不是穿的暖,是不是吃得饱,甚至上星期还寄了些钱来,厚厚一沓两千多,是家里半的积蓄了。

    他把钱又寄了回去,骗父母说,自己可以领津贴,日常生活用品也有分配,每个月过过的舒舒服服还有余,但想来,父母多半是不信的。

    骑车走了一段,见左右没人小他停在一棵树下拆开了信封,简简单单的白色信纸上,依旧是那些关怀的语言,随后在中间一段文字上看到,他们果然又把钱寄来了,提醒他钱到了之后记得去取。

    为父母的固执叹口气,但这样被远方亲人关怀的感觉,着实令心田很温暖。捏着信纸思考了下,他决定取来钱之后就不寄回去了,这样绕来绕去终究不是个头。还是先存起来罢。等以后找机会说自己开始领工资了再说。

    这样想着的时候,一股风吹过,卷下几片落叶,手中信纸哗啦啦地掀到了后一页,末尾一行歪歪扭扭的祝福映入眼帘

    “原平安原”字下面又加了个大大的“心”字。

    少年就笑了,看那歪歪扭扭的笔迹就知道,这是老妈写的,她虽然是高中毕业,但那个年代又有多少学生可以安心级取知识,再加上久不摸笔,早就生疏了,偶尔忘字也难怪。

    祝福下面还有一句,着重表明了老妈想让乐乐打个电话回去的意愿,这半个小月来,因为认识到自己任性而觉得心虚的乐乐,总是不敢接电话,生怕爸妈骂她,如今看来躲是躲不掉的,也不知道小丫头会怎么苦恼忐忑。

    “被骂才好,最近缺了爸妈管束,死丫头尾巴都快翘上天了

    幸灾乐祸的想着,他收起信。重新跨上车子往新家奔去。

    洛紫嫣安排的新住处,是在学校家属母的六单元,去年才竣工的新楼之一,本来是光明中学为学校一些单身老师准备的公寓,但后来因为估计错误,忽视了单身老师们配对儿的速度,导致空下来很多房间。因为本身是福利房,学校也不好卖出去,只能空在那里放的发霉。

    林同书不知道洛紫嫣是怎么拿到这房子的,但以她的身份,想来是很轻松的一件事至少光明中学的校长很给面子,他与妹妹刚来的第二天,去光明中学把那两封信递上的时候,那个西装革履,梳着大背头看起来很威严的校长,立刻热情起来,根本不管他只有一份推荐信的事实,大笔一挥就批准了乐乐同时入学的请求。

    亏林同书提请求的时候还挺忐忑,谁知道半点劲儿不费,甚至连学费都免了一年,要知道,此时高中学费很高的,一年下来,两个人加起来都要上万,还不算学杂费。

    虽然洛紫嫣给的存折里有五万,缺了还可以再找她拿,但能自食其力的话,也不能总占人家便宜,毕竟上次交易已经过去了,无功不受禄,他不习惯也不屑做出那种蠢虫才做的事。

    总的来说,免去一年学费算是意外惊喜吧!

    新家很不错,够宽敞,环境好,离学校近,甚至附近还有超市和菜市场,平时买些什么东西也不用跑太远,唯一有点遗憾的是卧室只有一间,被乐乐撒泼耍赖占去了,导致他平时只能睡在小书房里。新学校也算不错吧,但因为学校学生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平时聊天啊什么的都用方言,他听不懂,自然也插不进去话,再加上本身对他们所关注的话题觉得幼稚,于是每日里课间就独自一人孤零零坐着,未免有些无聊。

    相比之下,长相可爱的乐乐,在新班级里倒是受欢迎的多,小丫头活泼开朗,伶牙俐齿,刚去的时候也被自我感觉优越的本地学生欺生、孤立,但没几天,被她连打带拉,聚集起了一帮平时在班里也受欺负的小姐妹,组成了个小团体,竟于重重围困之中生生杀出条血路来。

    令林同书不得不感叹,居然没发现妹妹是个天生的社交人才。

    “唉,又带同学来家里玩儿了。”

    到了新家楼下的时候,看到车棚里乐乐那辆粉红色的自行车旁,还轧着一辆银白色的女式山地车,他苦笑一声,臭丫头不会做饭,今天自己又有得忙了。

    上到三楼,掏钥匙打开房门,果然听见卧室方向传来两个女孩嘻嘻哈哈的笑闹声,门旁鞋架上也多了一双女式圆头皮鞋。

    他丢下刚旧旧口阳…8(渔书凹)不样的体蛤!一…。边换鞋边高声问着!“乐乐,我回来了。菜买没买。旧

    里面的笑闹声消失了,片刻后,头发蓬乱的乐乐蹦蹦跳跳地跑出来。后面还跟了一个穿着黑色棉连衣裙,黑工喜裤,白色大篷领毛衣,留着披肩长发,一副小淑女打扮的漂亮小女生。

    这个女生他认识,大前天来过一次,是乐乐新交的朋友,名叫陈若还是陈若若来着,他也没注意,偶尔喊的时候就直接叫若若,反正也不会出错。

    “若若来了,饿了吧?等我洗洗手,马上给你们做饭。”

    小汝生拘谨地抿嘴笑笑,鞠了一躬,“同书哥,又来打扰您了。”

    “这算什么打扰呀,多双筷子的事儿,你不来就我和乐乐吃饭,还觉得家里冷清呢!”林同书摆摆手,边走进卫生间,刚拧开水龙头,眼角余光便看见乐乐挨挨擦擦地磨蹭过来,靠在门边儿上,手里提着个塑料袋,扭捏道:“哥,米饭我已经做了,我还买了鸡丁,家里还有些干辣枚和花生

    剩下的话不用说,他已经猜到了,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宫保鸡丁”,你就吃不腻吗?”

    “不腻不腻,你做的好吃嘛”

    “少拍马屁,自己去把花生和辣标洗洗,再拿两根黄瓜、火腿,还有番茄、鸡蛋,两菜一汤够了吧?”

    金都是她爱吃的,乐乐眉开眼笑,“够了够了。”说罢,忙不达地跑回厨房,若若捂嘴笑着跟在她身后也去帮忙,然后厨房那边便传来水流声,还有两个女孩你一句“好凉”她一句“你弹进我脖子里了”的玩闹声。

    林同书也不管她们在那胡闹小就着冷水洗了洗手脸,回客厅翻了翻挂历。

    星期六,下午学校不上课,那边也要开门了吧,看来还要再去一趟。

    “哥,你下午还要出去啊?每天都出门乱跑,也不知道你在忙些什么。”

    转过头,看见乐乐正拿着根刚洗过的黄瓜,探头往客厅看着,嘟起的小嘴,明显表达着她的不乐意。

    自从在这个地方住下之后,林同书每每得空便出门转转,并不是散心啊什么的,而是在记忆周边的环境,比如有几条街道,有什么醒目标志,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怎么走距离最短。这是他强迫自己养成的习惯,毕竟千里迢迢跑来申城,他并不是单纯只为上学而来,更多的还是想要和进化者圈子接触,想要锻炼自己。

    洛紫嫣留下的资料他已经看过,资料不多,只是些异能分类,该怎么接触自由进化者,以及平时在普通人里要注意的事项等等圈子内的基本知识。资料上也提到,自由进化者中目无法纪的多有人在,虽然平时因为有特事局和醒狮留在申城成员的约束,他们不敢时普通人怎样,也不敢显示出异能,但对待同一个圈子的同类却没那么好说话了。

    有了超自然个体力量的他们小更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而且多办会有些不择手段。林同书不敢保证自己不与人结仇,既然如此,目前并不是一个人,还有妹妹在身边的他,自然得熟悉附近的环境,如果时间允许,甚至整个申城他都想熟悉一下,只有熟悉了这些环境,才方便与别人冲突时,不至于发生因为道路陌生等原因而放跑敌人,或被人暗算,同时在危急时刻,也可以合理地安排乐乐撤退。

    耸是未雨绸缪吧!

    但这些却是不能说出来的,不然小丫头又要担心了,他笑笑,没管乐乐的不满,只是答道:“嗯!今天是有点事要办。”“你刚到这里没多久,能有什么事要办啊?”

    “很多

    下午时分,随着太阳渐渐西斜,终成西方海面一抹余晖,这座临海的巨大城市慢慢显得拥挤起来,下班的,放学的,车流没有空隙地连成条条长龙,此起彼伏的喇叭声一阵阵响着,催促前面的人赶快滚蛋。人流也熙熙攘攘,偶尔在人行道红灯亮起的时候,马路两边人群瞬间拥挤作一团,就像叠摞在一起的沙丁鱼,随便一人转身,身前身后那黑压压的脑袋便仿佛多米诺骨牌一样一阵晃动。随后就是不耐烦的呵斥与咒骂,无论是穿着笔挺的白领,还是邋里邋遢的民工,这一刻都没什么两样,直到交警作下停止的手势,车流断绝,这左右汹涌人潮才快步交错而过。

    慢悠悠蹬着一辆三轮车。偶尔经过一条街临小巷,看到这副场面的时候,凶残哥就觉得这些人,这个城市,简直枯燥的无可救药,到了这个时间段,每天都是这样,每天都是这样,几年了,从来没变过,那些人就好像只是一个个按照程式行动的机械。或一段段早被设定好的死板程序。

    上班,拥堵,咒骂”下班,拥堵,咒骂”没有人敢于破坏规则。

    但他同样也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只有这样的“枯燥”这座庞大的城市才会运转起来,才会散发出它独有的魅力,更重要的是,他也是维护这“规矩”的人之一,有谁敢破坏,凶残哥会第一个把他打回幼儿园去。

    吼着歌,凶残哥蹬着他的破三轮,在大街小巷穿梭,有时也会被交警追,被巡警拦,然后他便发挥出凶残本性,把三轮蹬得呼呼响。一溜烟拐进某个暗巷不见踪影,只留下被那凶残速度吓得目瞪口呆的人吃灰。

    就这样穿越小半个城市,最终停在城市边缘某处一座酒吧门前,酒吧名叫“秋日朦胧”事实上几个月前它还叫“夏日激情”也许再过半个多月,它还会改名叫“冬日恋歌”罢,谁知道呢?

    酒吧坐落的街道,并不是多么繁华的地方,商店超市之类的很少,倒是挂着粉红霓虹灯,充满暧昧气息的发廊、足浴城等等比较多,一间间连成一片,某种堕落的味道充斥在街道上空,随隐约的重金属音乐、娇滴滴的女人调笑盘旋、纠结,让走进这里的男人,都化身成为眼冒绿光的饿狼。

    但这些对凶残哥来说,却一点”有,他看都不看眼,直接击到紧闭的酒吧门前,秃

    “来了来了来了!”里面有人不耐烦地应着,片刻,门打开一条缝,一个满脸麻子的中年人边探出身,边叫着:“没到开门时间呢,急什么急,赶着去投胎”啊”原来是凶残哥,您今天怎么有闲心到小小店儿来了?”

    看见凶残哥,麻脸中年人立刻换了副脸色,谄笑着打招呼,眉目间却隐隐有些惧怕。

    凶残哥瞄了他一眼,伸手取下夹在耳朵上的烟卷,叼在嘴上,正谄笑着的中年人慌忙摸出火机为他点着,“别叫凶残哥啦,哥最近萎缩了,改名儿叫黄瓜哥”怎么,还不让我进去啊?”

    中年人才反应过来,连忙自打两下嘴巴,边打开门,边一个劲儿抱歉:“您看我见到您都欢喜的糊涂了,凶”黄瓜哥,喝什么您自己吩咐,我奔叫老板?”

    “去吧去吧!”

    中年人小跑离开,凶残哥自己到吧台边坐下,对里面那个穿着马夹,梳着朝天马尾,看起来英气勃勃的女调酒师说道:“来杯马蒂尼!”

    也许因为是女人,调酒师的动作看起来很有美感,冰杯、混酒、搅拌、过滤,一切过程流畅而自然,长长的马尾随她的动作起伏,将趴在吧台上,双手托着下巴的凶残哥看得眼都眯了起来。

    当装饰有青嫩橄榄的酒杯,放在了面前,凶残哥依然在眯眼。女孩被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微笑提醒了句,“先生,您的马蒂尼。”

    凶残哥没说话,就是盯着她。

    “先生,您的马蒂尼。”

    “先生?”

    “呼他在打鼾……

    女孩张口结舌,大约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客人吧!在那轻微的鼾声中,她手足无措了片刻,正要打电话给老板,便看到酒吧侧门推开,一个穿着蓝色休闲西装,身材一米八出头的青年走进来。

    青年很英俊,用武侠小说的描述来说,就是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兼之身材高大颀长,嘴角挂着亲切的笑意。气质沉稳温和,实在是个很刺激女性口水的男人。

    看见他进来,女孩绯红了脸低下头,轻声叫道:“老板!”

    男人点点头,指着凶残哥笑道:“他没刁难你吧?”

    女孩连忙摇头,正要再说什么,就见老板推了推那个睡着的男人,“喂,醒醒,怎么在这儿睡上了。”

    “嗯?”被推了一把的凶残哥猛地抬起头,看见站在面前的青年,他才揉猜眼,“是你啊,吓我一跳”

    “最近弄什么坏事去了,等个酒的功夫都能睡着。”

    “哪有那么多坏事儿给我干的,最近刚接了个任务,要监视一个小小屁孩子,连续半个月,见天的跟着他东跑西转,可怜哥小腿都累瘦了一圈。”凶残哥苦着脸,一口闷掉面前杯里的酒液,仿佛感觉不到那辛辣口感一样,示意女孩再来一杯小边说道:“而且那小子直觉很敏锐,机灵的跟猴儿似地,稍微跟得近了,他马上就会发觉,好几次差点被他逮住,要不是哥手下还有人,安排了个黑社会抢劫的戏码给他看,恐怕他早就把我诱现身了……唉,哥憔悴啊!”

    “哦?”青年似乎很惊蒋,“看来不简单啊,居然能把你逼到这地步”那小子是什么人?”

    凶残哥警慢地瞪着他,“你问他是什么人干嘛,死情报贩子,打听消息打听我这来了小心哥拆你酒吧哦!”

    “这就是狗咬吕洞宾了,好心关心你。居然怀疑我目的。”青年耸耸肩,一副你爱说不说的样子。

    此时,之前那个小麻脸中年人,已经跑去把酒吧大门打开,渐渐也有人进来了,进来的人很杂,有的西装笔挺衣冠楚楚,有的还是大学生模样,还有染了五颜六色头发,走路甩肩吊跨吊儿郎当样子的混混”但无论什么人,只要亮一下手上的戒指,站在门边的那个麻脸便一概不阻拦。

    当然,若没有戒指是半步都踏不进来的,其间也有到这条街来寻花问柳的人,途经这座酒吧,想进来先喝一杯壮壮胆气,麻脸不让进,自然难免争吵推搡,于是那看着瘦小的中年人便一个个提着衣领扔出门外,随后门侧一条暗巷中便会窜出三五条粗壮大汉,抓小鸡也似的把人扭走。

    四周靠近的店铺早已见怪不怪,打扮妖娆的女人们,一边继续与客人调笑嬉闹,一边婉转的提醒客人不要去那酒吧。

    人渐渐进来的多了,吧台自然也不适合作为谈话场所,凶残哥正说着周六给自己放假,再喝一杯就出去找乐子云云,无意间一回头,眼角余光正看到一个少年骑着自行车“吱”地停在门口。

    打遍南山敬老院的凶残哥“噗”地一口酒喷了出来,大惊失色,“靠,他怎么跟来了。”

    还没等青年询问,凶残哥火烧屁股一般拉起他就跑进小侧门。蹬蹬蹬蹬顺着楼梯上了二楼青年的办公室小心翼翼地趴在百叶窗上向下张望,嘴里不断嘀咕着,“惨了惨了,他一定是发现我了”这下老大还不把我骂死。”

    顺着他的目光,青年也看到了还停在门口锁车的少年,他仔细看了两眼,转头问道:“你说的就是门口轧车的那个孩子?”

    “不是他还有谁啊!”

    “那就不可能是跟你来的,我对他有印象,上周六我们开门的时候,他也来过一次,不过就站在门口没进来,这里少年很少见,我还记得!”

    此时,刚刚骑车掐着时间赶来的林同书,当然不知道在酒吧二楼上,有两个小人在窥视着自己,他锁好车,在口袋里掏摸几下,摸出一只戒指戴在小指上,抬头看了看上方于昏沉暮色下闪烁着亮红光芒。龙飞凤舞写着“秋日朦胧”四个大字的招牌,在麻脸审视的目光中,大步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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